上流社会知识竞赛 作家出版社 沈宏非 其版权归属原作者所有,如果您喜欢本书请购买正版。 ◎One liner沈宏非(序) 洪 晃 和沈宏非是在饭桌上认识的。他每次都谈笑风生,只有两次是拘的,咱们就说这两次吧,因为不管他在这本书里面又骂了谁,损了哪位大爷,伤了哪位小姐,这两次拘谨的饭局告诉我,他实际上是个大好人,该给面子的时候还是很给面子的。 第一次拘饭局也是我们头一次认识。那天我妈妈也在,所以大家都很照顾老人家的面子,找了点她喜欢的老上海话题,每个人的嘴都先扫黄,后开口。这样话就有点接不上,所以吃得有点过分的饱。 还有一次不爽的是在沈宏非自己的办公室,那天是另外一个“美食家”攒的饭局,跟大家隆重推出一个厨师,那天沈宏非除了张罗,没怎么讲话,大家主要听“另一个美食家”讲:牛尾要买第三节、第四节,上面的太粗,下面太细等等,我偷偷想笑,看了一眼沈宏非,他“嘘”了我一下。我只好憋住。等到第三节和第四节终于在我面前,发现已经被一大勺基本上就是番茄酱的汁淹没了。之后上的菜也基本上是渗透在番茄酱里面。但是沈宏非那天吃了一肚子西红柿,一句损人的话都没说,我相信他第二天肯定肚子疼了。 沈宏非的好朋友是宝爷,几乎每次聚会他俩都是同时出现。宝爷笔名叫小宝,嘴和笔都不逊色,损起人来也很过瘾。两个人在一起,就更加热闹。我一般都插不进去嘴。和他们吃饭太好了,首先,上海没有一个餐厅不知道沈宏非是美食家,不仅要拿出最好的手艺来,有时候甚至都不愿要钱。我在上海总是跟着沈宏非屁股后面骗吃骗喝。 沈宏非的幽默是那种非常简练的“one liner”,就是能用一句话把别人,比如我,费半天讲的事情非常幽默、精辟地总结出来,逗得大家笑得眼泪都出来。比如有一次我滔滔不绝地给大家讲我和一个中国“精英”代表团去西班牙,里面一个女大学长官自封了团长,每顿饭只要有外国人在,她都要讲话;还有一些上海商人,不管在什么场合,都在大声地打长途回国炒股票;最来劲的是一个画廊女老板,由于要见王子,激动万分,修饰过度,穿了一双非常高跟鞋,结果实在扛不住,只好在被接见时偷偷把鞋脱了。这些乱七八糟的故事我讲了至少十五分钟。沈宏非听完之后,慢吞吞地说:“闹了半天,你是和中国的BORAT团一起去西班牙的!” 如果你不知道谁是BORAT,这本书你买对了,好好学习一下,你还需要买沈宏非其他的书,天天上他的博客,好好学习一下,不然,你可能就是BORAT。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苍蝇馆子 以本人的成都话水准和吃喝实践,对成都人说的“苍蝇馆子”之理解应不会超出以下范围: 一、好吃,但不一定好吃死了; 二、好脏,但不一定是脏死了; 三、好便宜,但肯定是便宜死了。 成都人说的“苍蝇馆子”,其实就是广州人和香港人说的大排档,台湾人说的夜市,法国人的Bistrots 以及日本人说的“屋台”。当然,还是“苍蝇馆子”以动感和传神而胜出。我觉得,“苍蝇馆子”不仅指馆子里很可能有的苍蝇,而且还包括馆子里的客人,他们就像苍蝇一样贪吃,嘴刁,飞来飞去到处觅食,碰到任何东西都要尝尝,“搓它的手,搓它的脚呢”。小林一茶将蝇拟人,是慈悲为怀,不过苍蝇的搓手搓脚,倒真是与吃有关。蝇无鼻,味觉器官在脚上,只能用脚去试味,再决定是否用嘴去吃。如此,脚上便总是沾着很多的食物,既不利于飞行,又破坏味觉。搓手搓脚之目的,是为了把脚上沾着的食物搓掉,然后再飞到别的“苍蝇馆子”好好地搓上一顿。 苍蝇馆子把人变成苍蝇,第一是因为好吃,出品够地方,够地道,够草根。事实上,很多“非苍蝇类”馆子里的出品,都是历史上不同时期苍蝇馆子的原创,广州的炒河粉,炒田螺,一定是大排档的最好吃,最地道。同时,苍蝇馆子里还能吃到很多别的馆子里吃不到的东西,如台湾夜市上的香肠或肉粽。去杭州吃臭豆腐,平海路最简陋的路边摊“胖大姐”永远是不二之选。借李安的话,每一座城市里的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苍蝇馆子,成都人有两个。 东西好吃,地方也好玩,因为大部分苍蝇馆子总是裸陈于市井气最重的街头巷尾。坐在铜锣湾马师道天桥底下的“桥底辣蟹”摇摇欲坠的凳子上,一边大嚼辣蟹,一边看斜对面夜总会的小姐和客人勾肩搭背,进进出出。世道人心,人欲天理,吃咸点,看淡些,杯盘狼藉,不觉东方之既白。 如果说“非苍蝇类”馆子都属于合法夫妻,则不少苍蝇馆子就都是既无营业执照又缺卫生许可证的奸夫淫妇了。当然,经常会有苍蝇若干,但也视气象时令而定,这么说吧,在苍蝇馆子的菜碟里吃到苍蝇的机会,不会比“非苍蝇类”馆子更高,非但不高,还偏低,盖因苍蝇馆子里的苍蝇都在明处,而且只只都是活的,“搓它的手,搓它的脚呢”。在我个人,一旦决定了要去某家苍蝇馆子爽一下,卫生问题便已暂时置之度外。在成都,尤其无所谓,反正我一吃辣的就拉。再说,去年轩尼诗公司在广州花园酒店花 3 万多一桌请我,事后不照样拉个天翻地覆? 花 3 万多,基本上可以把一家苍蝇馆子给盘下来了。我算过,在成都若算早饭,午、晚两餐加夜宵都在苍蝇馆子吃,一个人花 10块钱便能吃得很舒服了。下馆子下到这种性价比水平,不仅能大大提升一个人的幸福感,成就感,更加大大提升食物的美味度。一个不小心( 或者过于投入 ),还可以坦然地不买单。几年前冬天的一个月黑风高之夜,被翟姓美女裹胁至著名的“胖妈蹄花”,苍蝇没见着,只见满堂乌泱乌泱的人以及满地白花花的骨头和卫生纸,淫荡程度不亚于夜总会。不知是蹄花太好吃还是现场太混乱,第二天一睁眼想起的第一件事,就是“昨晚是谁买的单?”正苦苦思索,美女打电话来,开口就问:“昨晚是你买的单吗?” ◎上海百年老浓汤 由下午赌到晚上10点钟,输得光光。肚子是早已饿了,只为不爱吃那种拿到赌台上来的“总会三明治”,所以一直忍着;此时当然要好好享受一番。金必多汤,焗龙虾,而且指定要用法国红酪,尾食是苹果派。正当独自据案大嚼时,有个侍者举着一面高脚木牌,上面写的是“刘德铭先生请接电话”。 上文摘自高阳小说《 粉墨春秋 》,时代是汪伪的上海,人物刘德铭是重庆派到上海的间谍,地点是极斯非尔路上的“秋园”赌场——极斯非尔路即现在的万航渡路,另外还需要翻译的,是赌场的菜单,“总会三明治”,现在叫“公司三明治”,在澳门赌场的贵宾厅一样还可以送到赌台上来,龙虾,法国红酪以及苹果派,这些就都不用翻译了,唯一需要考据的,就是“金必多汤”了。 据唐鲁孙先生说,想当年,“南京路虞洽卿路口有一家晋隆饮店①,虽然也是宁波厨师,跟一品香、大西洋,同属于中国式的西菜。可是他家头脑灵活,对于菜肴能够花样翻新,一只金必多浓汤,是拿鱼翅鸡蓉做的,上海独多前清的遗老遗少,旧式富商巨贾,吃这种西菜,当然比吃血淋淋的牛排对胃口,彼时上海花事尚在如火如荼,什么花国总统肖红,富春楼六娘小林黛玉正都红得发紫,一般豪客,吃西菜而又要叫堂差,那就都离不开晋隆饭店了。” 唐鲁孙说的“金必多浓汤”,应该就是高阳版的“金碧多汤”( 又称“金必浓汤” ),两个名字,一俗一雅,一说都是英文 Capital soup 之音译,又一说其音乃译自Comprador,即“买办”。买办者,中西商人之中间人也,上海人( 至少在餐馆里 )称“金必多”,北方人则叫“康白度”,鲁迅曾经用过一个笔名,就叫“康白度”。不管是“金必多”还是“康白度”,都跟钱有关( 胡萝卜象征多金 )。至于其原始出处,当然不会是赌场,“晋隆”是一说,也有说是福州路上的“一品香西菜馆”( 中国最早的西餐馆,SINCE1883 )。1922年11月13日,爱因斯坦夫妇在这家餐厅出席了欢迎午餐;1920年10月,罗素在这家餐厅开设的同名旅馆的103号房里住了9天。这两位爷,喝过这汤也说不定。 另有考据者相信,此汤乃名妓“富春楼老六”为讨好恩客所创( 也是,长三堂子和“一品香”都开在四马路红灯区,属于“鸡汤” ),因为老六的版本正是“奶油汤加一些儿鱼翅”。而据陈定山《 春申旧闻 》,金必多汤在“一品香”打响名气不错,但其著作权应属当年上海租界闻人金廷荪,绰号“快车金四”的金廷荪,“闻人榜”上的排名紧随虞、黄、杜、张之后。 不管怎么说,以下两件事是可以肯定的:第一,不管是鸡还是宁波厨师或者黑社会,这道汤实乃中国人原创;第二,这是一道中西合璧的菜,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中间人”身份明摆在那儿。香港诗人梁秉钧的诗集《 蔬菜的政治 》里有一首名叫《 金必多汤 》的: 以奶油的脸孔骄人? 滑溜的表面底下 不知有什么乾坤 把鱼翅向谁献宝? “金必多”在上海的流传,一直延续到上世纪50年代。前几年,淮海路红房子西菜馆搞过一次“世纪回顾、经典展示”活动,其中50年代的代表菜,除了培根鹅肝酱,就是“金必多浓汤”。1949年以后,这道汤开始漂流到台北、香港以及各国华人聚居地的“豉油西餐”店( 如香港湾仔六国饭店西餐室 ),不过延续的时间比上海长,至今仍有余温。当以此汤为主打的台北信义路永康街“中心餐厅”在2006年春节前宣告结业,香港名媛( Swank Shop老板娘 )康虞茱迪则在铜锣湾利园2期开了家“虞家妈妈( Yuga mama )”餐厅( 铜锣湾利园2期地库,电话31183111 ),“金必多汤”再度跃上餐单。一鸡死,一鸡鸣,“金必多浓汤”如果算不上化石级名汤,也堪称骨灰级的美味了。好这口的真是不乏其人。去年年底,美国食品科技专家李亚宁对我说,抗战胜利后他随父母从成都来到上海,“每天下午放学之后,就坐着我父亲的汽车,先到城隍庙去吃一碗虾仁蛋炒饭或者蟹粉黄鱼面,然后或者还会到南京路凯司令再来一份栗子蛋糕”。不过最令他怀念的,是到“DD’s 咖啡厅吃一客‘金必浓汤’”( DD’s 是当年上海名店,霞飞路和静安寺路各有一家 )——“那个浓啊,那个香啊……” 从上海返回加州后,李先生心中的馋虫被“金必多浓汤”一旦唤醒,便久久不能平静。春节期间,他根据童年的味觉记忆( 他老人家不仅一辈子研究食物的味道,更拥有天生的超强味觉感受和解析能力,曾经做过 NASA 的食品专家 ),编写了一份“金必多浓汤”的菜谱。春节刚过,刚刚在外滩六号开张的“天地一家”表示即对重温“金必多浓汤”大有兴趣——至此,这道沉浮了一百多年的老汤,虽然不断在消失,又一直在重现,但至少也算是传承有序了。 金必浓汤 主料 鸡丝(翅膀肉) 鲍鱼丝(墨车轮牌) 散鱼翅(粗) 配料 红萝卜丝、火腿末、虾子油、白脱油、面粉、鸡汤 制法: 1.蒸熟去皮鸡翅肉,烫熟之红萝卜、鲍鱼,切成极细之丝条,发好蒸软之粗散翅、火腿末等备用。 2.干河虾子加酒蒸熟去腥,冷却后滤干余酒,将烧热之玉米油倒入虾子中(盖过即可),冷却后待用。 3.白脱油加热后加入面粉炒成稠糊状,加入鸡汤搅拌均匀成浓汤(稍稠即可),加盐少许调味,亦可注入鲍鱼罐中之鲍鱼汁少许增鲜。 4.将(1)之各料适量加入(3)中稍煨即可起锅。 5.将(4)盛入有盖之瓷盅之中(盅需预热),撒上火腿末及滴上数滴虾子油即可,趁热享用。 ◎冰雪在心 和《 金瓶梅 》一样,苦瓜——至少是有关的文字记录,明代以前不见经传。而苦瓜第一次在汉语文献里的现身,却是以药材的身份( 明《 本草纲目 》、《 救荒本草 》 )。 苦瓜在中国栽培历史约有600年。余光中《 白玉苦瓜 》“似醒似睡,缓缓的柔光里,似悠悠自千年的大寐”之咏,诗化地提前了400年。此物据说是郑和下西洋时从南洋舶来,目前中国南方各地均有栽培,两广、八闽尤盛,但食法各异,连名称也不尽相同,如广东人就呼为“凉瓜”。比较起来,我还是觉得苦瓜的粤语名字更为高妙,它并不直接诉诸于味觉、尤其是非愉悦的味觉,却立竿见影地揭示了它内在的性质,并且打通了味觉和“心觉”的通感——“凉”。功能上,跟变“洗澡”为“冲凉”相似。 这个“凉”字,按中医的食补表述,就是“寒”。清代王孟英在《 随息居饮食谱 》里说:“苦瓜清则苦寒,涤热,明目,清心。可酱可腌。中寒者( 寒底 )勿食。熟则色赤,味甘性平,养血滋肝,润脾补肾。”至于“寒”的作用,是“消暑热,解热毒”。《 滇南本草 》曰:“治丹火毒气,疔恶疮结毒,或遍身已成芝麻疔疮疼难忍。泻六经实火,清暑,益气,止渴。”《 本草求真 》云:“除热解烦。” 消夏之法,丘处机认为,应“澄和心神,外绝声色,内薄滋味,可以居高,朗远眺望,早卧早起,无厌于日,顺于正阳,以消暑气”。避暑纳凉之处,不仅在“虚堂、水亭、木阴等洁净而空敞之处”,更在“调息净心,常如冰雪在心,炎热亦于吾心少减;不可以热为热,更生热矣”。“冰雪在心”,正是苦瓜在夏季的主要食补作用。苦瓜性寒,进入体内,所走恰恰是入心、肝、脾、肺经这一路径。这一路上发挥的作用,包括清热祛暑、明目解毒、利尿凉血、解劳清心,主治中暑、暑热烦渴、暑疖、痱子过多、目赤肿痛、痈肿丹毒、烧烫伤、少尿等病症。此外,性至寒的苦瓜仁( 籽 ),居然还有“益气壮阳”之功效。这件事,要辩证地看。举凡肾火积热,房事一触即泄者,服苦瓜仁得散其邪热,房事反得平衡,与其说“壮”,不如说“散”。阳痿若属于体弱虚寒者,服之益增其痿矣。 虽然已有苦瓜茶,美国人甚至提炼出苦瓜素( RPA ),都是用来减肥。我觉得,苦瓜在夏天还是当成一道用来开胃,用来增肥的菜更好。至于苦瓜食制,宜取夏季色青未黄熟( 为求其爽脆,也有通体纯白的品种 ),瓜身上颗粒状果瘤饱满且大者( 果瘤愈饱满愈大,表明瓜肉愈肥厚 ),凉拌,热炒皆宜,滚汤亦可,焖亦无不可。我自己最喜欢加了黑豆豉,用猛火炒出来的大排档出品。滚汤的话,广东的苦瓜干最佳。 中国传统文化认为,貌似狰狞的苦瓜身上,有一种“君子之德”,“君子有德,不移其苦;君子有功,不独其乐”,也就是说,当苦瓜与它物并炒时,绝不把自己的体味传染给对方。当然,苦瓜不“出味”,更不“入味”,气质上,基本上是一个晚明的拧巴文人,而且是处女座的。亡明画家石涛,十岁出家,号“苦瓜和尚”,取其“青皮红瓤”之意,餐餐以苦瓜为食,天天把“反清复明”咽进肚皮,而不是像韦小宝那样刻在足底。 因此,苦瓜为馔,与其和异物共冶一炉,不如独沽一味——致真酒家有一味“翡翠苦瓜”,生削成旋转条状,薄到几可透光,冰镇后上桌。一起上桌的蜜汁或麦芽糖碟,只是为了应酬那些一丝丝苦头也不能吃的食客。其实,当苦瓜入口之初的苦涩尚未完全散尽之际,就自有一种“回甘”自舌底飘渺而升,苦未尽,甘已来。但此等“回甘”极虚无,屏心止息方能得之。 在南洋、两广及川湘地区,苦瓜都是极贱的东西,能把它摆弄成“翡翠苦瓜”那样,与“致真”老板过去的玉器行背景有关。1974年,诗人余光中在台北故宫博物院看过一枚清代玉雕“白玉苦瓜”后,回家写了一首同名的诗: 似醒似睡,缓缓的柔光里 似悠悠自千年的大寐 一只瓜从从容容在成熟 一只苦瓜,不再是涩苦 日磨月磋琢出深孕的清莹 看茎须缭绕,叶掌抚抱 哪一年的丰收像一口要吸尽 古中国喂了又喂的乳浆 完美的圆腻啊酣然而饱 那触觉、不断向外膨胀 充满每一粒酪白的葡萄 直到瓜尖,仍翘着当日的新鲜 与余光中“恋乳”相比,清代叶申芗的《 减字木兰花·锦荔枝 》更为写实:“黄蕤翠叶,篱畔风来香引蝶,结实离离,小字新偷锦荔枝。但求形肖,未必当他妃子笑。藤蔓瓜瓤,岂是闽南十八娘。”“闽南十八娘”福建仙游荔枝的一个良种,“十八娘”,宋代南康郡王陈洪进之女陈玑。把苦瓜比荔枝,与其说是比附,不如说是高攀,跟武则天把白萝卜比为燕窝一样。苦瓜至贱,却又至贵,因为它和黄瓜一样,源于古印度,又名菩达、恒菜、菩提瓜,算是结了佛缘。 不过,苦瓜毕竟是性寒之物。夏宜食,却不可过量。熟食能生津止渴,生食则越吃越渴,盖因其生涩的味素。渴了还不能喝茶,只许喝清水,因为茶碱加上苦瓜素,伤之又伤。此事诚如俞平伯先生所说:“人不必出家做和尚,但一辈子却也不能断了出家的念头。”以是观之,致真酒家的“翡翠苦瓜”作为前菜其实不妥,最好是当成一味餐后果。 ◎海南鸡饭 像我国的“扬州炒饭”一样,“海南鸡饭”也经常出现在除海南岛之外的亚洲各大饭店的餐牌上。虽有“海南”二字,却乃新加坡“国食”之一。有一年年初,曾有一部名叫《 海南鸡饭 》的电影上映,演那个在牛车水开店专卖海南鸡饭的老板娘的,就是张艾嘉。 “海南鸡饭”确系海南移民在约60年前的作品,前身为海南岛著名的文昌鸡。海南人在新加坡上岸时,早已抢滩登陆的广东人、福建人、客家人、潮州人已将木工、酒楼、技工、中药店、杂货铺等各行各业瓜分完毕,海南移民于是只得从事中国人的老本行——厨师的干活。 这是米饭、鸡肉与酱油,鸡香、饭香和酱香迄今为最完美的结合:米饭以鸡汁、鸡油蒸熟,浇淋芝麻油,全鸡煮嫩,拆骨切块,蘸酱油、辣椒与姜、蒜末的混酱汁而食之,一口鸡,一口饭,一口黄瓜片,鸡有鸡味,饭有饭味,美味就是这么简单。与我十几年前在文昌路边摊上吃到的鸡饭相比,新加坡“海南鸡饭”的鸡肉也许还不够鲜嫩,不够“鸡味”,不过,鸡和饭还只是“海南鸡饭”的肉体,它的灵魂乃是酱油。这种酱油系由南洋特有的酱油膏制成,系南洋盛产的各种药油和各种药膏中最美味的一种。 酱油膏( Thick Soy Sauce )是特种酿造酱油加盐、黄砂糖、胡椒粉晒炼的再加工制成品,加入约10%~15%的含淀粉质丰富的糯米后,浓黑如膏。缺了此物,再嫩的鸡,再香的饭,终究是没了灵魂的行尸走肉,白天的拉斯维加斯。 “海南鸡饭”不仅大排档有售,也在五星级文华酒店的咖啡厅里卖,而且是24小时服务。文东记是新加坡最有名的海南鸡饭店。有三十多年历史,系成龙、刘德华及吴君如等人的最爱。鸡肉虽不觉格外香嫩,但服务上还是很细,例如,点菜时店员还会问你“要上装还是下装”和“要黑鸡还是白鸡”——千万不要以为“上装”是上衣而“下装”是裤子和裙子,那是广东人对鸡的说法,前者是鸡的上半身,后者是鸡的下半身( 如果你要“上装”而碰巧“上装”沽清,对方会不会告诉你“无上装”? );如果看你对“上装”和“下装”皆无反应,店员就会很关切地转以英语问:“Which part do you want?”至于“黑鸡”也不是你想象中那种对妇女很补的乌鸡,指的乃是烤鸡,是家长专门用来讨好在餐馆里坐不定的小朋友的。有必要事先向店员声明“鸡要连皮”,否则的话,对方会认定你是一位自律甚求的减肥人士,几分钟后给你端上一碟无皮鸡,届时你就欲哭无泪了。除此之外,还有就是不知何故那堆米饭被砌成金字塔形,感觉怪怪的。与文华酒店相比,滋味相若,但价格却大为廉宜,不过对于游客来说,却输在每天售完即止,没有前者的24小时服务。 我发现,“海南鸡饭”不仅是许多新加坡人日常的饮食,而且也是他们经常谈论的一个日常话题。哪一家的鸡嫩,哪一家的饭香,哪一家的酱油调料是“秘制”的以及哪一家的性价比最好,总是有多个版本。这可能是“海南鸡饭”确系新加坡“国食”的另一个证据。 ◎缺啥补啥 《 大长今 》正火的时候,不少“大米”于神魂颠倒之余,也曾痛心疾首,千百次地问:“想我中华,地大物博,花繁叶茂,人多嘴杂,菜广肉多,怎就搞不出一部像这样好看的美食电视剧出来呢?” 倒也是,谁说不是呢?那年全聚德北京4分店一周内卖了86万只鸭子,同比增20%,完全是因为“十一”黄金周,谁敢说这是《 天下第一楼 》带动的呢? 当然,说韩国的东西不如中国的好吃,此乃不刊之狭隘见解,说它在品种上远不如中国,也是不争的现实。爱国主义的良知和胃口值得赞赏,也没必要妄自菲薄。中国的电视剧工作者的确没有拍出过一部火成《 大长今 》那样的美食电视剧,不过,正所谓“文王拘而演《 周易 》;仲尼厄而作《 春秋 》;屈原放逐,乃赋《 离骚 》;左丘失明,厥有《 国语 》;孙子膑脚,《 兵法 》修列;不韦迁蜀,世传《 吕览 》;韩非囚秦,《 说难 》《 孤愤 》。”依司马迁之理,韩无美食而拍《 大长今 》,亦“大抵发愤之所为作也”。更何况,韩国的电视剧工作者们并没有演《 周易 》,《 诗 》三百篇,阙有七十集电视连续剧而已。 穷则思变,“说”也是一种变通,而且还是少花钱多办事的那一种。通俗地讲,这叫缺啥补啥,没什么搞什么。倒不是说韩国的整形外科手术特发达就是因为他们长得丑。就说中国,好吃的东西多而且杂,不是因为我们天生嘴巴刁,而是因为可吃的东西少,不得已发愤并发掘。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不错是个勇士,但是丫当时一定肚子很饿。此理于吃喝一道上最为灵验。无论是“写食”还是“拍吃”,欲能成功,虽不必自宫,但基本上必须长期保持一个饥饿或馋痨的状态,也不是说非要饿到心里生出杀机,嘴里淡出鸟来,只要饿到馋到一碰到过节,加薪,升职,结婚生孩子这种大喜日子,立马就想到“要是能吃顿烤排骨就好了”这种程度,端的至为恰当。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欲“好”之,必先饿之馋之。然而,单一个“好”字还是远远不够的,按照“不如偷不到”的模式,我们不妨这么说:“能吃不如好吃,好吃不如偷吃,偷吃不如吃不到,吃不到才能拍得好。” 拍电影如此,饮食资讯也是这样。外国报刊上必备的饭馆评介栏目,照搬来华根本没戏。外国报纸之所以给,乃因外国读者们要,读者要,皆因为“缺”——除了毒贩和旅行推销员,他们一个月通常只在外面吃几顿饭,出门前除了刻意一番打扮,自然需要作一番深入细致的调研,就像吾人一年出几次国,行前能不上网或前往旅行社咨询一番?至于吃饭,哼哼,谁不是每周都在外面弄个三茶三饭的?“外出就餐”,评介的不要,要的话也全靠口碑。意见人人都有,唯独不要领袖,饭店门口穿旗袍的领位倒一日也不可缺。有味使之出,无味使之入。只有无味的脑袋才需要灌入。中国那么多有滋有味的吃食,电影界的圣贤一旦发起愤来,不过随手捡了个馒头。 遥想老夫当年,一部《 写食主义 》,薄积而厚发,字字血,声声泪,行行口水,大抵早年间饿出来馋出来的“发愤之所为作”,煮字疗饥也。这事搞定之后,我也不太爱写了,更不看《 大长今 》,但还是逃不出“没什么搞什么”的宿命,例如,没腰,却一天到晚地腰痛;没脖子,又隔三差五地脖子痛,无病呻吟之际,只好看看那些没身体却在大搞身体写作的朋友们聊以自遣了。 ◎一瓶红酒,各自表述(1) 葡萄酒,最容易喝,真正喝好就不容易了。事情出就出在到底什么才算是“喝好”,而“喝好”其实又等同于“会喝”,正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然而在社交层面,会不会喝是一回事,别人认为你会喝还是不会喝以及是否相信你喝好了没有,那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 既然要让别人相信你会喝,就得长于表达,善于谈体会。从“吃葡萄不吐葡萄皮”那会儿起,和葡萄有关的阿物儿,似乎全都是练嘴皮子的功夫,是饮是说,全靠一张嘴。我所认识的会喝之人,全都是会说之人( 理所当然地,凡不会说或说不好的,我都毫无保留地认为丫们一定是不会喝的 )。 要把体会谈好,首先得掌握常用的基本术语。术语表中,关于酒体( body )部分,像中虚( hollow )、中空( empty )、粗糙( Rough )、均衡( well-balanced )之类,都不难理解,更何况“中虚”和“中空”在我们中国人听来更有中医术语的乡土亲切感。至于花香( fleur )、果香( fruit )、木香( bois )以及苹果味( pomme )、桃子味( péche )、草莓味( fraise )、香蕉味( banana )这些,还算好对付,苹果、桃子谁没吃过?又有谁吃过香蕉却记不起香蕉味呢?比较难缠的,主要是那些个负面评语,像什么树脂味( résine )、石油味( pétrol )、胶皮味( caoutchouc )、水泥味( ciment )、织物味( tissu )甚至脚臭味( butyrique )。在喝酒时尝到以上坏味已属不幸,把种种不幸的感觉以口头方式表达出来,难度之高,实属不幸中的大不幸。 更为敏感的是,好话人人会说,但是就“会喝”而言,负面评语的活学活用更为重要。这跟中式的古董书画鉴定模式差不太多,即鉴定者主要以发现并指出被鉴定物品的种种“不对”来体现功力。因此,要让别人相信你“会喝”,特别是在中国当前这种龙蛇混杂、泥沙俱下的险恶的葡萄酒环境里,不得不对葡萄酒实行“有罪推论”。 如果以为牢记并熟读了基本词汇表上的一堆指定用语就可以放心出来行走江湖,挨刀的机会大把。对于葡萄酒更高级更到位的表述,来看彼得·梅尔笔下的一堂初级品酒课:“比利告诉大家,学会了用嘴品味,还要学会如何用嘴把感受表达出来……第一瓶充满了活力,而且结构很好,身体颇为丰满。第二瓶就好像是一双坚硬的铁手,但幸好戴着丝绒手套。第三瓶感觉周边有些粗糙,但放一段时间以后应该会有所改善。第四瓶少年老成。诸如此类。随着越来越多的酒瓶被打开,被品尝,而描绘它们的词语也变得越来越为鬼怪:松露、水葫芦、稻草、潮湿的天气、厚粗花呢、黄鼠狼、兔子肚皮、旧地毯、旧袜子等等,不一而足。 “偶尔也有音乐被提及,有一瓶酒的余味被描述成拉赫玛尼诺夫第二交响曲。奇怪的是,比利的品评很少涉及葡萄本身,可能是因为对于葡萄品种及其特点的描述对于一个专业评酒师而言太过平常了。”( 见小说《 一年好时光 》 ) 这个场面,出现在梅尔的小说《 一年好时光 》。其实,在之前的非小说类作品《 吃懂法兰西——与刀叉和瓶塞钻共同历险 》中,梅尔还记录过专业鉴赏师与葡萄种植园主之间一段更为专业化、个性化的品酒对话: ◎一瓶红酒,各自表述(2) 鉴赏师( 已经喝过、品过、吐过 ):“唔,有股地毯的味道。” 葡萄种植园主( 发怒了 ):“你是什么意思,‘地毯的味道’。你竟然敢这样说话!” 鉴赏师( 努力想要解释 ):“不是一般的地毯,我的朋友;那是一块非常古老,非常特别的地毯。” 吾等好色如好德,好酒兼好面子之徒纵使这辈子肯定干不成职业鉴赏师这行,但是饮酒之后必要的口头表达能力依然十分必要,其重要性可与饮酒之前对钱包支付能力所做的自我评估相提并论,虽然后者通常并不发出声来——话说在《 一年好时光 》里上过那堂品酒课的伦敦佬查利,回到诺丁山某餐馆,开了一瓶1982年产的Leoville Barton( 380磅 ),便开始教训他的初哥朋友来:“麦克斯啜了一小口,学着查利的样子将酒含在嘴里品味了片刻:‘没话说,没话说!’查利眼珠子翻到了天花板上,‘太粗糙了,朋友。你可不能这样来描述一件艺术品。你必须学一点专业的术语,掌握评论美酒的词汇。’” 查利建议的专业词汇,有“褪色的郁金香”,“沉思中的贝多芬”以及“最繁复恢弘的哥特式建筑”。照此标准,以下对话记录,几乎就可以认定为糙话了:“‘马高堡’( CHATEAU MARGAUX )姜文也很欣赏:‘这酒比一般的红酒浓厚些,要醇香些,喝起来格外顺畅。’又是一声赞叹:‘不愧是法国国宝,越饮越好饮,越饮越想饮。’” 上文引自旅法香港导演张潜先生的葡萄酒专栏《 酒色现场 》。张导在文中对葡萄酒的评价文字常有过人之处。有些时候,张导引用的他人评语却更有惊人之处。除了“越饮越好饮,越饮越想饮”之外,我还在《 酒色现场 》读到过吴镇宇对“飞耶渣堡”( CHATEAU FIEUZAL )的评语:“你没有介绍错,这酒口感很好,很顺畅。再来一支‘飞耶渣堡’吧。” “浓厚”、“醇香”以及“顺畅”数语,甚是耳熟,更应该出自吃涮羊肉喝二锅头的现场。而在这个“二锅头现场”里,“越饮越好饮,越饮越想饮”和“再来一支”听着也就格外地入耳,不由得令人有大呼“好酒!”的冲动,接下来,顺理成章地,可不就是“干杯”了吗? 一、七碗说不得也 由于葡萄酒的话语权并不像高粱酒或绍兴酒那样牢牢掌握在汉语民族之手,故对于葡萄酒美味的口头表达( 甚至部分美味本身 ),肯定有相当部分 lost in translation 了。同样道理,一个喝着中国茶的法国人或许能够体会到什么是“喉吻润、发轻汗”,却永远也难以理解并且说不出“破孤闷、肌骨轻”这样的话来。不是“七碗吃不得也”,而是“七碗说不得也”。当然,这一切并不表明该法国人就不会喝中国茶,只是他无法令我们相信这件事情而已。 那么,为了我们的钱包和我们的面子,“汉化”可不可行?理论上,基于我们在历史上曾有过无数像把 Science 和 Democracy 汉化为“赛先生”和“德先生”那样的得手前科,那么,“黄鼠狼”以及“兔子肚皮”之类虽属冷门,毕竟这两种畜生不独只生在法国。就算是中国没有的松露之味,亦不妨取代以云南或东北所产的各种菌类。同理,从葡萄酒里品出来的“拉赫玛尼诺夫第二交响曲”为什么就不可以置换为《 黄河协奏曲 》、《 嘎达梅林 》甚至女子十二乐坊的任何一支曲子呢? ◎一瓶红酒,各自表述(3) 实践上,汉化工作也一直有人在努力。例如,香港人就喜欢用瓶塞的“嘉应子味”来作为评判好酒的基本标准。我并不知道“嘉应子味”的法国术语对应为何,但是,把几块钱一包的嘉应子与数百上千元一瓶的葡萄酒相提并论,从情感到理智,似乎总有不能接受之处。 与其搞什么“嘉应子”这种令人不爽的飞机,我宁愿接受某中文葡萄酒网页上把因单宁在葡萄酒中作用而使喉间受到强烈刺激的感觉aigreur( 有“辛辣”之意 )汉化为“麻辣的”。当然,这个译名好就好在是全民吃辣的今天,要是时光倒退二十年,这种口感“麻辣的”葡萄酒大概也只有四川人甚至成都人才能心领神会。 由此看来,要对葡萄酒术语进行一如既往的汉化工作,是不能不“自带”一些“酒水”以及“口水”的。这件事与年初发生的“来一个,查一个”事件略有相似之处。几年前,《 中国青年报 》说联邦调查局国际执行局局长Thomas V. Fuentes对该报记者表示:“对余振东这样的腐败官员,我们会来一个,查一个,遣返一个。”消息一见报,Fuentes立即澄清:“联邦调查局只有在中国政府向美方提出请求的情况下才会对逃往美国、涉嫌腐败的中国官员进行调查,确定他们在中国的犯罪行为,把他们遣返回中国。”不管事情的真相如何,我都觉得“来一个,查一个”很可能就是“嘉应子”或者“麻辣”的翻版。就语义学而言,与其说是来了以后被“汉化”,不如说是外逃之后被“遣返”。 无论管不管用,爱喝葡萄酒并且更爱让别人相信他们“会喝”的( 男性 )好事者还是不屈不挠地动足脑筋,想出了一个又一个的解决方案。比方说,拿女人来说事。鉴于我一直相信地球上各地女人的整体差异性远低于地球上各地的男性,其次,大部分男人自己都相信葡萄酒、雪茄、高尔夫之所以会成为男人至爱,系因每一瓶、每一支、每一杆都很不一样,就像女人( 至少男人们自己是这样认为的 ),所以我也不得不相信迄今为止以此法最为得当。香港著名酒评家汤马士先生有一次在某品酒会上告诉我:以法国酒为首的旧世界酒,综合口感上就像法国女人的性格,两个字:世故。而所余大部分的旧世界酒,则大致上一如美国大妞的脾气:热情奔放,毫无保留,全部都给你。 彼时,我心中响起的是我的偶像叶玉卿的歌声:“来吧,我什么都应承;来吧,我什么都听命。”与此同时,还难以克制地联想起某专家对各国A片的评价:由于欧洲A片多以贵族、没落贵族和城市小布尔乔亚知识分子为主角,故普遍散发着一种浓郁的文艺腔,并且略带忧郁、耽溺、慵懒及颓废的气质,文化得来矫情。男女主角,均是一副爱搞不搞的样子。激情过后,往往有一派荒凉虚无感挥之不去。美国A片,傻大妞,肌肉男,热情直白,一见面就开练,一句废话没有。 无论如何,成功的汉化虽然少见,但也并不是绝对没有。我的葡萄酒友赵胤胤,英文比中文流畅,上海话比广东话流畅,喝酒之后,沈阳话又比广东话和上海话更为流畅,就是这么一个家伙,在葡萄酒的汉语表达上却不时有惊人之作。有一次,在“意庐”刚点过菜,店主送了一支意大利酒。通常,意大利酒多少都带有极其鲜明的“兽皮味”( fourrure ),非大荤不能镇其暴。当然一个单词是远远不够的,只见赵胤胤狠晃了一圈杯子,把鼻子埋进杯里,抬起头来只说了四个字:血雨腥风。 ◎一瓶红酒,各自表述(4) 虽然还没喝过最靠谱的意大利酒,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这是我迄今为止所听到对于意大利酒最靠谱的汉语描述。 二、更像唐朝,而不是明朝 针对AOC( Appellation d’Origine Controlee,即法国1936年订立的“法定产区管制法” )这个令欧洲以外的酒商和消费者大呼头痛的障碍,香港人也做出了成功的汉化——应该是“港化”:外国人不明白法国人的AOC法,是不了解关于葡萄酒的历史和地理背景而已,正如外地游客到香港分不清“香港”和“香港岛”、“湾仔”和“大佛口”。若将AOC法代入香港人熟悉的地方名,事情就会一目了然:假设湾仔大佛口某茶餐厅的“大排档式奶茶”为波尔多红酒,则得出:大排档奶茶-波尔多红葡萄酒;中国-法国;香港-波尔多;港岛-梅铎( Medoc );湾仔-上梅铎( Haut-Medoc );大佛口-玛歌( Margaux );某大茶餐厅-列级酒庄第一级( Premier Grand Cru Classe )。 如果不介意今后在喝Medoc或Margaux时不小心喝出了港式奶茶的味道,以上“大排档奶茶AOC”法还是相当管用的。其实,以“来一个,遣返一个”的斗志对葡萄酒术语孜孜不倦的汉化工作固然精神可嘉,但是葡萄酒的话语权与其“夺回”,不如“重建”。梅尔在小说《 一年好时光 》里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相当有启发的参考:在巴黎的一场私家品酒订货会上,一位“显然对历史极有研究”的来自上海的买家发表评酒感言:“这酒的感觉‘更像唐朝,而不是明朝’。”彼时,按照小说的形容,作为东道主的法国人( 无论出于何种动机 )“只顾点头微笑,奉承客人们有敏锐的洞察力,品评到位”。很显然,葡萄酒的话语权一旦被另起炉灶,重建在中国历史语境之中,法国人能做的也只能是“点头微笑”了。如果那个上海人说的不是“更像唐朝,而不是明朝”,而是“更像反右而不是‘文革’”,我保证法国人一定会崩溃到当场嚎啕大哭起来。 从长计议,与其在话语权上下工夫,不如想办法一举夺取葡萄酒的“话事”权——比如全民努力喝酒,使中国成为法国葡萄酒的全球最大买家。值得欣慰的是,在这件事情上法国人已有“想开了”的迹象。法国葡萄酒瓶身标签上的说明文字,长期以来都以奥妙复杂著称,把欧洲以外的消费者看得一头雾水,故欧洲葡萄酒业者近年来已提出User-friendly的主张,以更亲和包装、更简洁酒标、更方便的开瓶来迎合酒类市场年轻化全球化的趋势,希望将来消费者开一瓶酒就像开一罐可乐那样容易。前几年,在波尔多举行的第十二届Vinexpo国际葡萄酒与烈酒大会上,法国酒Just业务总监Olivier Henry表示:“我们在酒标上对风味的描述,绝不超过两个字!” 事实上,德国人康德早在两百年前就已经率先想开了。1804年2月12日,康德饮下学生递过来的一杯葡萄酒,喝了一口,说了一句话,然后平静地死去,享年八十。他说了四个字:“味道真美。”甚至连“请你为我停留”这样更靠谱的评语也没舍得给我们留下。 ◎厨 师 秀 不管你有没有留意,也不管你是不是中意,餐厅正在悄悄地变成一个活色生香的秀场,主持这场“餐厅秀”的那个明星,就是大厨。 厨师既是专业人士,厨艺又是一门技艺,任何一门技艺,便都有“炫技”的理由。查此事古已有之。《 庖丁解牛 》很可能是人类历史上第一场见诸于文献记载的“厨师秀”:“庖丁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足之所履,膝之所,砉然向然,奏刀然,莫不中音:合于《 桑林 》之舞,乃中《 经首 》之会。”宰头牛也能宰得这样载歌载舞,有型吧。后面还有更酷的:“视为止,行为迟。动刀甚微,然已解,如土委地。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善刀而藏之。” 当然,庄子故事里的寓言成分太高,《 庖丁解牛 》并非信史,而且,准确地说,那也不能算是“厨师秀”,而是一场“屠夫秀”;目的上,“屠夫秀”是为了启发文惠君悟出“养生之道”的真谛,今之“厨师”则完全是为了取悦食客( 或取悦厨师的老板 )而秀,但在“秀”的本质上,并无太大区别。 公开炫技,为了夺取并巩固厨师个人的江湖地位,而当一名厨师以炫耀的姿态在厨房里大演技艺,半是出于自娱,半是向下属所做的示范或示威。两者虽与厨房外面的吃客无涉,却也有助于节奏感的强化,舒缓异化劳动的压抑,无论如何,皆能使吃客们间接得益。除了上述场合,中式餐厅东主传统上通常都把此等制作过程深藏于幕后。与此同时,本着“喝牛奶不必认识那头奶牛”或者“即便认识了那头奶牛也不必目睹挤奶过程”的理性精神,食客们一般也不会有更多的非分之想。 在某种意义上,被藏在厨房里的厨艺可能被视为了房中术,学艺须精,精益求精,但技艺再精湛,也不可公开示人,可示人者,被严格锁定在技艺的成果——例如童颜鹤发,子孙满堂,等等。当然,这里面也不乏技术保护的考量。 由是观之,如果说吃饭是一场大戏,那么,把厨师从幕后厨房搬到食客面前大秀特秀,在消费层面相当于美国大片在正版DVD里加赠了“制作花絮”;如果说dinning out是一种社会行为,那么,在政治学和社会学的意义上,也许就用得上“公开”和“透明”这两个流行于冷战结束前夜的术语了——回归到我们去餐厅的本来目的。作为食客,反手包出的包子,也许吃起来也是不错的,起码不会比正手包出来的差。但是包子的好吃与否与包制的正手、反手之间有无必然的关系,却无人能提供答案。正、反手包子在味觉上所可能造成的快感差异,应该不会大于床上的体位变化。问题是:当餐厅变成一个秀场,我们的身份及行为也不能不随之而发生某种微妙的变化,比方说,按照“小剧场效应”,吃饭本身是否也变成了表演的一部分? 在这种意乱情迷的时分( 在你喝牛奶的时候,“那头母牛”突然手舞足蹈地出现在你的面前 ),每个人( 包括餐厅东主、厨师、食客 )都适时地需要一点娱乐精神。一起来重温一个美国老段子:一父有二子,长子生性乐观,但父忧其过分乐观;次子生性悲观,其父又忧其过度悲观,遂决定以圣诞礼物为工具,试图调控之,平安夜,悄然于长子屋里放马粪一堆,于次子门外置新车一辆。圣诞日一早,静观二子反应:次子醒来推门见车,非但毫无喜色,反因自己未到合法驾车年龄而忧心忡忡;长子醒来,嗅马粪则狂喜道:“老爸,快说,你送我的那匹小马在哪里?!” 我的意思是说,作为一名食客,面对“厨师秀”的态度其实亦复如此。是因有“厨师秀”佐餐助兴而吃得愈发高兴,还是怀疑厨师作秀乃意在以炫技麻痹味觉,企图掩盖厨艺不精、收费过高以及材料不鲜等等弊端,端的也是因性情而异,见仁见智了。 ◎厨房里的解构主义大师 “你的菜很像EL Bulli嘛!”我和Paul握手,对于一位厨师,我以为这是一句很得体的恭维。 “不不不!”Paul一个劲地摇头,“每个客人都这么说,我不同意,我没那么前卫,没有改变食物本身,只是换了种表现方式,例如通过温度或者形态。” 他重复道:“翡翠36不是EL Bulli,”然后补充道,“虽然我出生在法国和西班牙的边界地区。”一副很不爽的样子。( 吃完下楼的时候我才听说,如果你敢说他的菜是Fusion,可能会被从36楼上直接扔下去 ) 名词解释: 翡翠36餐厅——浦东香格里拉酒店36楼一家餐厅,看上去,既不是一家西餐厅( 因为餐厅里摆的桌子都是圆的 ),也不是一家中餐厅( 因为餐桌上摆的餐具都是刀叉 )。 EL Bulli——西班牙加泰隆尼亚Cala Mantjoi湾的一家餐厅,米其林三星,红透欧洲,以超现实主义手段处理食物,被誉为“厨房里的达利”。好卖的不仅是菜,同样好卖的还有这些菜的画册。西班牙烹饪术这几年跟法国人叫板,EL Bulli就是个常被拿来说事的样板,当然,它既不是西( 班牙 )餐,也不是法餐,当然,更不是中餐。 Paul Pairet——翡翠36餐厅主厨,出生于马赛的先锋派厨师,曾在欧洲、亚洲、澳洲以及跨越欧、亚两大洲的土耳其主厨,这些痕迹,如今都以食材和味觉的方式出现在翡翠36的出品里。法国美食评论家曾把他与公认的烹饪大师Alain Ducasse相提并论。因此,“很像EL Bulli”尽管不能算是人身攻击,至少也是我被Paul的出品搞得心猿意马并且喝到意乱情迷( 翡翠36餐厅有专职配酒师,负责为每一道菜配不同的酒 )之际的信口开河。Paul说得对,他确实和EL Bulli不一样,比如,后者很出名的“仿制伊朗鱼子酱”,盛于常见的鱼子酱金属盒里,配的也是专门用来吃鱼子酱的茶匙,一旦进入口腔,溅出来的却是蜜瓜汁;Paul也会给你上一个金枪鱼罐头,里面却是如假包换的“酱化”金枪鱼。 最能为Paul的辩解提供佐证的,是一道名叫“早餐”的菜( 只在晚餐时间供应 ):一大盘,内有双面煎蛋,几片烟肉,一些蔬菜。眼睛告诉你,一切都很正常,味蕾却提醒你,蛋黄是橙汁,蛋白是椰浆,所谓烟肉,其实是鸭子( 若眼睛和舌头都没告诉你,侍立的服务生会很乐意现场解谜 )。表面上,这的确很EL Bulli,本质上,鸭和橙依循的依然是法国人炮制鸭子的基本思路。这套拳,看似毫无章法,招式上还是有基本套路,传说中称为“迷宗”。翡翠36菜单上对此所做的“导演提示”是: A double play on the mind:a“fake”breakfast,that looks like a real one,a real duck a l’orange that looks like a fake one. 现在轮到我的自辩。EL Bulli玩的是超现实主义,Paul搞的这一套,则是法国人拿手的解构主义,他不是达利,就当他是厨房里的罗兰·巴特,德里达或者布希亚好了,玩的也不是清火解毒,而是清火“解构”。清的是虚幻之火,解的是经验之毒。套用后现代理论,Paul为进食者带来的惊喜和快感,是一种典型的“陌生化”效应,“拼贴”之外,所适用的专业术语还包括“蒙太奇”,“模拟”,“移植”,“谐音”或者“中断”等等,如果你坚持认为还应加上中国传统戏剧里的“反串”,我不会有任何意见。简言之,就是文不对题。对这种美学经验的具体描述是:当一种经验( 一个外表完整的柠檬 )在发展过程中突然被另一种经验( 切开后发现里面包藏的竟然是冰淇淋 )突破阻断时,审美主体( 食客及其至少三种以上的感官 )便获得了一种全新的体验( 在翡翠36的餐单上,这道甜品就叫“柠檬” )。 最后谈谈人生。吃饭这桩勾当,说好玩,好玩得不得了,不可一日无之,一辈子百玩不厌;说无聊,又可以无聊透顶,一想到逃不过的一日三餐,有时真是想死的念头都有。吃长斋的中国人,尚且要以“素鸡”、“素鹅”甚至“斋鲍鱼”之类来意淫度日,世上若无Paul Pairet这种解构主义的好事之厨,吾等未能素食者,将何遣有牙之生? ◎“燕鲍翅”第三梯队登场 “燕鲍翅”,本指燕窝、鲍鱼和鱼翅三物,之所以有“燕鲍翅”这个词,一半是汉语常用缩略;另一半,我认为是这三样贵价的食物已然聚合成了中国餐饮里“贵”的代名词,相当于“文革”后专有名词——“打砸抢”,区别是,后者由三个动词组成。 春节前,在上海遇见一位北京来的餐厅老板,一见面,就提起我在五六年前写的一篇调侃“鱼翅捞饭”的东西——“知道吗?我家就是专卖鱼翅捞饭的!” 过完节,像盗墓一样把那篇旧文翻检出来,赫见“鱼翅可以吃得很富贵,也可以吃得极其恶俗。‘鱼翅捞饭’就是恶俗的代表之作”。完了,白纸黑字,当初写专栏的时候,真没想到后来会认识比我小学同班同学还要多的饭店老板,有的做成了朋友。搁置人情不论,以今视昔,“鱼翅捞饭”固然未必有那么“恶”,但“俗”还是未能免“俗”的。俗就俗在无论在口感还是味觉上,鱼翅和白米饭都不算Mix and Match,翅汤还行,但那个味道基本上跟鱼翅无关。后来在报上看到香港美心集团的人对记者供认:“撇除体面,有些汤( 和翅汤 )甚为相近,但价钱相差很远。举例说,竹笙翅一围一千元,鸡丝翅约一千二百元,换作汤羹,数百块即可。汤羹绝不逊于鱼翅。”再次证实了袁枚在《 随园食单 》里所批:“海参、燕窝庸陋之人也,全无性情,寄人篱下。”翅馔的美味,皆赖鸡和火腿熬出。非要“捞饭”不可的话,鲍汁在黏稠度和味道都会好很多。 尽管尚未见过有人用燕窝捞饭的( 煮粥倒是传统 ),但翻这些旧账好没意思,权充些笑话谈资而已。五年一晃而过,中国人的吃喝花样日新月异,“燕鲍翅”在中式料理上的江湖老大地位固然牢不可撼,但是,把“燕鲍翅”视为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重视程度的硬性参照指标的江湖潜规则,却正在受到越来越普遍的怀疑。 原因嘛,无非是吃腻了。一个专往山西贩鱼翅鲍鱼的朋友说,这些东西,山西人狠很地吃了几年,如今是一提就烦。而提起来还不太烦的,是和牛、鹅肝( 只吃进口的,国产的不要 )以及法国五大酒庄的出品,饭前饭后,再来几道不知年份普洱什么的。在外地,“燕鲍翅”一般是领导和老板躲在包房里吃,在大厅散座里的司机和随从没份;在山西,领导和老板在包房里吃啥,散座的司机和随从就吃啥,“燕鲍翅”被吃得完全消灭了阶级属性。 吃腻了只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和当年的“鱼翅捞饭”一样,也是饮食人类学( Anthropology of food )意义上的。也就是说,每当“燕鲍翅”遭遇“除魅”,其“阶级定位属性”开始被弱化,变得模糊起来之际,就有人暗中组织餐桌上的突围,试图将逐渐模糊起来的社会等级重新清晰化。“鱼翅捞饭”是一种努力,对“燕鲍翅”的“吃腻”,尤其是对其在人际关系上“重视程度判别”这一功能的怀疑,则是另一种努力,只是后一种在我看来未免有些过于悲壮,用力过猛,有些“不成功便成仁”的意思了。 其实,鲍鱼、鱼翅之类,本来也可以吃得不俗。高级粤菜馆餐牌上必备的“鸡煲翅”,早年是被扬州盐商吃出来的。盐商也是商人,毕竟是安徽的读书人出身,懂得在应酬时把鱼翅这等“俗”物藏在鸡肉里,“鸡煲翅”原是“鸡包翅”。唐鲁孙先生说,当年江苏泰县谦益永盐栈经理潘锡五请江苏省长韩国钧吃饭,命庖人刘文彬做“鸡包翅”,“选用九斤黄的老母鸡来拆背,拆离骨时能把鸡翼鸡腿也能完整无缺地褪下来,鱼翅是用小荷包翅,排翅太长不容易处理,鱼翅先用鲍鱼火腿干贝煨烂后,再塞入鸡肚子里,用细海带丝当线,将缺口处逐一缝合,以免漏汤减味,另加上去过油的鸡汤文火清蒸,约一小时上桌,一轮大月月,润气蒸香,包孕精博,清醇味正,入口腴不腻人,韩紫老认为既好吃又好看,如果仍然叫它鸡包翅,未免愧对佳肴,因为此菜登盘荐餐,圆润莹洁,恍如瓯捧素魄,于是合席同意,赐以‘千里婵娟’四个字。这道菜经韩紫老品评赐名之后,在抗战之前,着实出个几年风头。” 已经用“鸡包翅”藏俗了,前清翰林出身的韩紫老还嫌不够雅,但“千里婵娟”,又过了( 据说“鸡包翅”的原名更雅,叫做“溪包翅” )。扬州没落,广州后来居上,通商口岸,也玩官商勾结,但是在“生猛”的粤商那里,盐商的“鸡包翅”变成了“鸡煲翅”,鸡是鸡,翅是翅,不仅不藏,还专门从汤里把翅捞出来裸陈于客前。一样的好东西,一样是表示敬重,却有完全不一样的方式。但是香港人不吃这一套,后来更将“鸡煲翅”再度加料,升级为赤裸裸的“鸡鲍翅”。张小娴有一篇劝女人不要急着追男人的励志文章,题目就叫《 两热荤已经来了,鸡鲍翅还会远吗? 》。 这JB翅,真是不提也罢,但吃便是。想开了,对“燕鲍翅”的怀疑和不耐烦,其实大可不必。Think Pad固然已成中国人自己的电脑,但IBM这三个字母和“燕鲍翅”一样,依然是“不会出错”的代名词。本文开头提到的那位北京餐厅老板后来对我透露,卖了十几年“燕鲍翅”,中间有过两次断层危机:头一批吃“燕鲍翅”的,都是扎银行款的,这批人玩完之后,接力的是山西挖煤的。煤老板退场之后,本以为这桩买卖算是做到头了,没承想,最近又开始迎来一拨一坐下就点“燕鲍翅”的,一打听,靠,原来都是画家! 和“扎款的”以及“挖煤的”相比,“第三梯队”不太需要在饭桌上搞定谁,艺术家需要用“燕鲍翅”来摆平的,恐怕就是他们自己了。 ◎路边的粽子你要“睬” 天下粽子,种类上大致可分为“京、浙、川、闽、粤”五大流派。嘉兴粽与湖州粽齐名,被公认为粽中之王。 嘉兴粽子里的老大,首推“五芳斋”。用的是上等白糯、猪后腿瘦肉、徽州伏箬。所谓伏箬,指盛夏时节所采之箬,此时的粽叶,因吸足了土壤的营养、水分和阳光,最香。徽州粽叶一年只长一季,开春发芽,至梅雨季节长大为“梅箬”,不过太嫩。而秋冬的粽叶又嫌太老了。 五芳斋的粽子,卖得满坑满谷,满天下到处都是。但是,那些真空包装绝对没有新鲜的好吃,嘉兴城里五芳斋总店的新鲜粽子,好像又不如嘉兴城外路边的好吃…… 这条路,就是沪杭高速公路,五芳斋粽子专卖店,就开在上海至杭州约50公里处路边的嘉兴服务区。我个人的习惯是,闻香下车,别管什么豆沙粽、蛋黄粽、栗子粽、火腿粽等等劳什子( 特别别吃鸭蛋黄的,不是一般的难吃 ),坚定地直奔那三块五一个的大肉粽。 把这烫手的宝贝热腾腾地捧在手里,怯生生地试探着咬一小口……肉香、米香、箬香,交融四溢了满嘴,这种香味还以热量的形式线性地奔腾直下,软软糯糯地一路钻到心尖。七千年前发源于嘉兴的稻谷文明,实在是强啊!感谢五芳斋,感谢沪杭高速公路,感谢屈原,感谢宋玉,感谢楚怀王,感谢夫差,感谢伍子胥,感谢曹娥,感谢介子推,感谢河里的鱼,感谢江里的水怪…… 为什么是路边的粽子最好吃?我有两个理由: 一、现剪、现煮、现吃,当然新鲜( 可能是因为大肉粽特别好卖,我发现店员有时候会事先煮好一堆放在一边,你要,就先从这堆里拿一个剪给你。这个时候,嘴要甜,原则更要坚持,务必只吃锅里现煮的 ); 二、嘉兴城里五芳斋的新鲜粽子,也许更新鲜更好吃,但“路边的粽子最好吃”,基本上属于心理作用,它来源于一种“旅途”的仪式感。车开到休息区,往来客官多少都有些困乏,这种时候吃到的食物,通常都会自动加分10%~20%不等。我个人的经验是,从上海出发,最好选在上午,千万别吃早饭,喝杯小咖啡就行,车行一个多小时,在右侧的嘉兴服务区下车,先跑趟厕所,最后再吃粽子——如果能把这件事情搞得像屈原沉江那样具有仪式感,粽子的味道加分,有时能达到30%! 如果吃不了,千万别兜着走,就算是新鲜而非真空包装的粽子,回家煮出来也完全不是那回事了。 从前,浙江的湖州粽不但与嘉兴粽齐名,某种程度上名气比嘉兴粽还响。尽管湖州与嘉兴现在都归一个地区行政公署——嘉兴地区行政公署管辖,嘉湖一家,但湖州粽和嘉兴粽起码在外形上还是有明显区别的,前者粽小巧优雅,称“秀才粽”,后者大方实惠,称“乞丐粽”。作为一个浙江人,金庸在他的小说里从来就不放过每一个以“置入”方式表彰推广湖州粽子的机会:“韦小宝闻到一阵肉香和糖香。双儿双手端了木盘,用手臂掠开帐子。韦小宝见碟子中放着四只剥开的粽子,心中大喜……提起筷子便吃,入口甘美,无与伦比。他两口吃了半只,说道:‘双儿,这倒像是湖州粽子一般,味道真好。’浙江湖州所产粽子米软馅美,天下无双。扬州湖州粽子店,丽春院中到了嫖客,常差韦小宝去买。粽子整只用粽箬裹住,韦小宝要偷吃原亦甚难,但他总在粽角之中挤些米粒出来,尝上一尝。自到北方后,这湖州粽子便吃不到了。” 金庸的意思其实是,湖州粽子,天下无双,不仅嫖客爱吃,侠客也爱吃。见《 神雕侠侣 》:“甜的是猪油豆沙,咸的是火腿鲜肉,端的是美味无比,杨过一面吃,一面喝彩不迭。”吃了黄药师关门弟子程英亲手制作的“天下驰名”的江南粽子之后,杨过还要用粽子与她调情,即把吃剩的粽子用线拴了,掷出去粘住她写了什么“既见君子,云胡不喜”的碎纸,也算是把粽子给利用到家了。 不过,现在显然是嘉兴粽占了上风,五芳斋在包粽子和卖粽子两方面都相当牛×,不仅在各地的超市以及公路、铁路沿线大卖特卖,还出口到全世界五大洲。当然,五芳斋最狠的一招,是把粽子卖成一种一年四季都可以吃的东西,粽子不再是In Season的,更不是端午节的专利,而是All Season的东西了。全中国卖月饼的,心里指不定有多馋呢。 ◎垂涎寻梅(1) “一川烟草,满城飞絮,梅子黄时雨。” 每年五月至七月虽说都算是梅雨季节,虽说此梅雨非关杨梅,不过今年六月中旬江南的大暴雨,几乎让我打消了出门的念头。但是,一想到千山万水之外的某个山坳间有万千娇滴滴的杨梅在暴雨和烈日之下摇曳生姿,馋虫终于战胜了懒虫,遂咽下口水,于一声长叹中呼啸升空,到得杭州机场,马不停蹄,会合三五杨梅般的美女,头也不回地朝着三百里外的仙居狂奔而去。 杨梅别称“机子”、“朱红”、“树海”、“鹤顶红”、“洋桑葚儿”。在中国的栽培至少可溯两千年,是南方特产。两广、福建、湖南、江苏、浙江、台湾及日本、菲律宾皆有之,但向以浙江所产名气最大。李渔论吃,好搞排行榜,论功行赏。《 笠翁一家言 》卷一《 荔枝赋 》排杨梅为公,葡萄为伯,推荔枝为王,至尊无上。不过,发下“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做岭南人”之毒誓的苏东坡,吃了西凉葡萄和吴越杨梅后则说:闽广荔枝,西凉葡萄,莫若吴越杨梅。 文人无信,遑论吃high了的文人。然而舍慈溪而奔仙居,一定会惹来顶着“中国杨梅之乡”光环的慈溪人哂笑。仙居杨梅,系上世纪80年代由慈溪等地引进良种优选培植而成。好吃,而且早熟,上市季节一般在五月底,比浙江其他县市早个十天左右,正应了宋人所言“五月杨梅已满林,初疑一颗值千金”。“出名要早”,水果概无例外。 提前解馋之外,仙居杨梅尤以当地的山水风光而名。此地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地处浙江东南,多山( 位于经常出现在武侠小说里的括苍山脉中段 )且临海,“天台幽深,雁荡奇崛,仙居兼而有之”。永安溪竹筏漂流和朱熹传道之桐江书院附带“百里杨梅长廊”的“观光采摘”,游客既可望梅又能摘梅,仙居杨梅也就不负“仙梅”之名了。有诗为证: 杨梅红的仙居梅雨飘的仙居 山歌很软丝竹很细 适合于在梦的边缘 适合在水之湄 想入非非 一、我爱他乡的杨梅 我当然无心于山水之间,上得山来,直蹿杨梅树下,盯牢枝头个头最大、颜色最深的那一粒,一把揪下,以最快的速度塞入口中——闭上眼,静待天国里烟花在自己的口腔里一个接着一个地竞相引爆…… “杨梅圆圆的,和桂圆一样大小,只是遍身生着小刺。等杨梅渐渐长熟,刺也渐渐软了,平了。摘一个放进嘴里,每一根刺平滑地在舌尖上触过去,使人感到细腻而且柔软。杨梅先是淡红的,随后变成深红,最后几乎变成黑的了。它不是真的变黑,因为太红了,所以像黑的。你只要轻轻咬开它,就可以看见那新鲜红嫩的果肉,嘴唇上舌头上同时染满了鲜红的汁水。”浙籍老作家王鲁彦( 1902-1944年 )七十多年前在西北苦寒之地写下的这些文字,今已编入九年义务教育小学教科书《 语文 》第六册,为第四单元的第一篇讲读课文,题目是《 我爱故乡的杨梅 》。课文经大幅度毫不手软的删改后与原文虽已相距甚远( 删去的句子包括像“每一根刺平滑地在舌尖上触了过去,细腻柔软而且亲切——这好比最甜蜜的吻,使人迷醉呵。颜色更可爱呢。它最先是淡红的,像娇嫩的婴儿的面颊,随后变成了深红,像是处女的害羞,最后黑红了……” )。不过,我敢肯定这几乎已是小学语文课本中最性感的一篇了。性感之处,倒也不在“舌头”、“轻轻咬开”等个别字句,而在于王鲁彦先生当年下笔之时,“已有十六七年不曾尝到它的滋味了”。 ◎垂涎寻梅(2) 这正是有想法,没办法;想不如写,写不如吃,吃不如吃不到矣。 许多年以后,镇海人王鲁彦可能不会想到他的“写梅止渴”之文会被收入小学语文课本。更加想象不到的是,有一位认真的小学语文教师为这篇课文写下了这样一份教案: 教学重点:了解杨梅的可爱,学习作者观察事物的方法。读这段文字,可以从“细雨如丝”联想到丝绵的细密和柔软;由“贪婪地吮吸”联想到嗷嗷待哺的婴儿,我引导学生对这个意境做思维上的想象,学生的发言真是令人叫绝,有的学生说:“老师,我仿佛看到了一位美丽的少女在湿润的大地上奔跑歌唱,她张开双臂沐浴在这春天的甘露上。”另一个学生说:“我仿佛看到了一个可爱的婴儿,正躺在母亲的怀抱里,吮吸着甘甜的乳汁,在母亲的爱抚下,露出那娇憨的神态。”由此可见,引导学生联想和想象,不仅可以帮助他们理解语言的表层意义,而且可以使他们的理解进入一个新境界,鲜活的形象,丰富的情感,深刻的哲理。 毛主席教导我们说,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就要亲口尝一尝。这一课若是让我来上,与其发动大家胡思乱想,不如把一大筐杨梅抬进课室,各位同学人手一把,边吃边聊。 二、乘兴而来 杨梅粗生,但生来又是极娇嫩之果,离枝两小时之内则味变,不出两天则质变,不足半个月,便匆匆谢市而去,明年请早了。 至于长途贩运之不便,更是可想而知。据传早在汉代,每逢“飞艇似闻新入贡”的夏至,江南佳果纷纷北上朝贡,杨梅亦在其中。不过无壳无皮的杨梅却不知如何能做荔枝那样的保鲜,此事若非欺君罔上,所余唯匪夷所思了。 在江浙民间土酿的杨梅烧酒里,或可留住杨梅的一丝香魂和一抹残红,政府农商近年在致力于保鲜技术和物流运输的同时,更开发出各种杨梅饮料,口号是“让全国消费者一年四季都能品尝到新鲜可口的杨梅饮料,让杨梅饮料成为家中的杨梅树”。然而度之以私心,至少在滋味上,杨梅还是以留在原地,最好是现场吃掉为至善。昔李白夸口“玉盘杨梅为君设,吴盐如花皎白雪”者,即以盐水浸而食之,其实是因杨梅不够新鲜而勉为其难。现场吃杨梅,不用洗,更不要盐,一伸手摘下便吃,方能体会到一阵烈日一阵暴雨轮番作用于杨梅通体的“冰火五重天”之妙,对得住天地日月之功。彼时,与我一样唇齿和指间皆被染成一片血红的美女们心中想到的可能是“花开堪折直须折”,吃High了的糙老男人如我者,咬牙切齿只有七个字:就地正法,斩立决。 沿杭甬高速去仙居路上,经嵊州下车小了个便,忽想起《 世说新语·任诞 》里“雪夜访戴”之事:“王子猷居山阴,夜大雪,眠觉,开室,命酌酒,四望皎然。因起彷徨,咏左思《 招隐诗 》。忽忆戴安道。时戴在剡,即便夜乘小船就之。经宿方至,造门不前而返。人问其故,王曰:‘吾本乘兴而行,兴尽而返。何必见戴!’” 山阴为今之绍兴,戴所居之剡即嵊州。这一路虽不是水路,却几与王子猷同道矣。若将包括杨梅在内的各种水果以及各地特有的各种好吃的东西都当成戴逵样的隐士朋友,时辰一到,念想起来,见还是要见的,吃更是要吃的,然若不是以一己之身乘兴而来却令对方远道而就之,不但非礼之至,直是败兴有余了。 ◎在广州吃 “吃在广州”这句老话,前几年曾被我戏改为“广州在吃”——强调这座城市里吃得频繁,吃得动感,而广州人的爱吃和善吃,似乎也已让位于贪吃和“在吃”——流连餐桌,不舍昼夜。就这样吃香喝辣,推杯换盏,SARS来了又去,禽流感去了又来,流年暗中偷换,杯盘狼藉,不觉东方之既白,再回首,“广州在吃”竟也颓然老去,不得不易名为“在广州吃”了。 当年把“吃在广州”篡改为“广州在吃”,系因世纪之交,口味大乱,广州的全国美食中心地位摇摇欲坠。“粤菜之名,二十多年来已遭过度开发,严重滥用,远至拉萨的八角街,亦有‘生猛海鲜’供应,是可吃,孰不可食?其二,各路菜系尾随各路江湖好汉大举入穗,强龙欲压地头蛇,起码不让粤菜专美,而京、川、沪菜在广州抢摊落户之后,亦无不出现程度不一的枳变”( 摘自《 广州在吃 》 ),无论是占领还是媾和,“吃在广州”的纯洁性被进一步稀释。在当时的那种情况下,将“吃在广州”策略性地调整为“广州在吃”,某种程度上似可保持粤菜在全国的先进性。 抚今追昔,不仅痛感“吃在广州”和“广州在吃”,感性皆高于知性。相比之下,还是“在广州吃”来得较为中性客观,不再排他,也不再夸耀,就事论事,似有绚烂之后归于平淡之意。在“成功”的做人标准下,“平淡”通常意味着乏味和失败,但是就饮食而言,“平淡”其实向来都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境界,古之食圣尝言:“大味必淡”。广州饮食,本来以清淡著称,经过近几年大举入侵的川、湘、沪、黔以及南洋、日韩等种种外来饮食的“五胡乱华”之后,虽已各安天命,和平相处,但不论是“吃在广州”还是“广州在吃”,与其说“其味必淡”,不如说其味已乱,格局上也大体没有了方向,集体渐入了“迷宗”。这种情况,难听的叫做“混乱”,好听的叫fusion。不仅粤菜被迫fusion,那些fusion了粤菜的外来菜系也进入了主动的自我fusion。 贺岁片《 天下无贼 》里的黑社会老大曾经感慨道:“人心乱了,队伍不好带啊!”今年之广州食局,大抵也是如此。当然,这只是对餐饮业者而言,对于在这种被迫fusion、主动fusion以及反fusion的错综复杂的fusion食局下的广大广州食客来说,每天过着这样死去活来、欲仙欲死的饮食生活,实情应该是“口味乱了,东西更好吃啊!” 上一次和蔡澜先生在电视节目上聊天,他老人家感叹说在食到食无可食,了无新意的全球化的今天,要搞搞新意思,不妨学他,用调换三餐顺序的方法来找些好玩的刺激,例如,把通常在晚饭时吃的龙虾当成一道早餐来吃。在我看来,找乐其实尚有一种更省力的方法,就是打乱或交换词序,比如不断帮“吃在广州”这四个字交换体位。 ◎肉感的月饼(1) 从前,如果一个上海人( 或一个苏州人 )对一个北京人( 或者广州人 )说:有一种月饼是肉馅的,而且是鲜肉——后者当时所受到的震撼,简直就等于听到美国宇航局宣布:月球的内核全都是莲蓉和鸭蛋黄。至少,比我在《 我的千岁寒 》里读到王朔说“月亮就是一板砖”时还要High。 比较像板砖的,是北京从前的月饼,广式月饼,自从内置鲍鱼燕窝,外挂豪华礼盒之后,无论在功能还是外观上,也越来越接近板砖。到目前为止,长得还比较像一个老老实实的月饼的,算下来,只有苏式的了,而苏式月饼里一成不变者,唯余鲜肉月饼。 尽管滇式、广式及苏式的某几款月饼里都有火腿,尽管火腿也是肉,不过,唯独鲜肉月饼的馅,是像肉包子那样,完全由一大团鲜肉构成。馅是肉馅,皮是酥皮;现烤现卖,现买现吃;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刚出炉的鲜肉月饼,从烤锅上铲起,隔着薄薄的一张纸,当指尖感受到温度的同时,一股销魂的香味也钻进了鼻孔——或者,把这两种感觉互换,让鼻子感受温度,让香味钻进指尖。层层叠叠的酥皮,说它酥,却隐含着几分脆;说它粉,又潜伏着几分韧,这种七荤八素的特殊口感,完全来自于肉馅——必须是后腿肉。在烤制过程中,热力把丰腴的肉汁慢慢渗透到一层层的酥皮里面,不像生煎包那么多汁,却有汁感,咬下去,再用舌将皮和馅充分搅拌,油酥夹着肉香,真个是“打耳光也不肯放”。 既然好吃到能够让大脑生造出一个“抢食”的假想敌来,那么,鲜肉月饼的御敌之法,就是一口一个,一气吃完,像吃寿司一样。此举不仅是为了“御敌”,尤能将鲜肉月饼易散的热度全部闷进嘴里。因此,鲜肉月饼的个头不能太大,再说,个头过大,烘焙时也会影响到馅的熟度。肉和油酥恰到好处的融合,是烘焙鲜肉月饼的核心技术,过之则干;不过则不熟。鲜肉月饼最好吃的部分,不是皮,也不是肉,而是皮和肉的中间过渡层,因为肉汁基本上都被锁定在这一层。如果油酥技术不过关,烘焙过程欠拿捏,只是一味地多汁,烤出来的也就是一个被压扁的生煎馒头。 凡苏式月饼,没有不掉渣的,鲜肉月饼亦不例外。“一口闷”虽能免掉渣,不过入口之前,最好让它任意掉下几渣,除了检验外层酥皮到不到位,也是为了完成最终的仪式。苏式月饼那张特有的油沁纸,一是为了包裹,二是为了承接进食时不断剥落的层层酥皮。伴着酥皮落在纸上的的声音,月饼吃起来也更加有滋有味。最后,纸对折,把一堆碎屑仰天送入口中,顺势闭上眼睛,说不定就会看到“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 这张油沁纸的来历,其实杀气腾腾。据《 野客丛谈 》:元代至正二十六年夏天……至中秋佳话,刘伯温于月饼内遍置“八月十五杀鞑子”字条,相约起事,各地胡人是夕均被戕。中秋夜民间无不夜饮,乘酒兴为之,势如破竹耳!胡人不识汉字,因而覆亡。 假设这段野史乃鲜肉月饼的出处,就可以为月饼里的肉馅找到一个理由——就馅料而言,还有什么能比猪肉更能“屏蔽”胡人、为机密信息再次加密的呢?换句话说,若改用牛羊肉做馅,那凶“饿”的胡人,还不闻着味就扑将过来了? ◎肉感的月饼(2) 因此,鲜肉月饼也可能是这个中秋节唯一会受到猪肉涨价影响的月饼。 鲜肉月饼虽然长期混迹上海滩,其实是苏州人的东西,属于苏式月饼的一个鲜有的肉感品种。论酥皮技术,苏州人认第二,没有人敢认第一。我一直觉得苏州这地方,应该改名叫做“酥州”才对。 尽管上海到处都有鲜肉月饼卖,从老派的德兴馆、王家沙到新派的新亚大包、克莉斯丁甚至麦德龙超市,但是鲜肉月饼在上海人民里面的“粉丝”,目前在“老大房”这个名号之下,分为“西区老大房”和南京路“真老大房”两派。老大房,前身叫“陈大房”,创建于清咸丰元年( 1851年 ),光绪二十六年( 1900年 )改名为“老大房”。 两家“老大房”之外,也有“粉”淮海路“光明村”以及同一马路上的“长春食品店”或“哈尔滨食品店”的,也有人对今已不存的“何顺泰食品店”情有独钟,这家店在瑞金一路近延安中路,楼上是厂,楼下是店,完美地体现了鲜肉月饼“现烤现卖”的基本原则。 “现烤现卖”是对卖方的要求,至于对买方的要求,一是现买现吃,二是耐心排队。因现烤之故,店里没有存货,所以,凡是有几分名气的店,门口必定排队。因为鲜肉月饼只能一炉一炉地烤,一炉一炉地卖,除非像“何顺泰”那样楼上是厂,楼下是店,绝大多数的食品店,都不可能在现场摆出太多的烤炉。 当然,如果你不愿排队,也不难找到那些不执行“现烤现卖”原则的店在恭候你的大驾。 现烤现吃,完全是为了保证肉汁和酥皮的新鲜度。我甚至认为,月饼到手以后,就是边走边吃也不宜提倡,最好就是当着烤饼师傅的面把它一口吞下,然后边走边嚼好了。 综上所述,我认为在排队的时候,应当拿出在虹桥机场等候东航飞北京飞机的耐心,如果你一向不从虹桥机场飞北京,更不坐东航的飞机,也不妨把这种耐心的规定情境改为在虹桥机场等出租车。拿到月饼之后,就得假装自己是被五步蛇狠狠地咬了一口,站在原地立马吃掉。在哪里买的,就在哪里吃掉;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躺下。 如果非带几个回家不可,除非你家就住在“老大房”隔壁或者楼上,否则,无论你用什么工具翻热,吃起来都像是北方的猪肉馅饼。非加热不可的话,只能用烤炉或者平底锅,微波炉热过的一定会干,咬一口不但像猪肉馅饼,而且是上海人对北方馅饼的拙劣模仿之结果。 鲜肉月饼,全年供应,不独中秋,年中无休。又因内涵家常,长相粗鄙,兼且只宜现烤现吃而无法包装打扮,其实早已淡出了“月饼”的庙堂而沦为普通的街头小吃,自暴自弃的不知是我的味蕾还是鲜肉月饼,总之味道也大不如前。举头望明月,低头吃月饼,今天回想三十年前的上海鲜肉月饼,心情多少会有些像张爱玲说的月亮那样:“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 今天的鲜肉月饼,好在还有一层酥皮,酥皮里面还包着一团猪肉,而且名字仍然叫做月饼,所以,还可以能拿它来吓吓那些不常出门并且住在五环以外的北京人或者住在番禺的广州人了。说实话,吃鲜肉月饼的时候,我情愿自己不是上海人,因为第一次听到这四个字时所受到的惊吓,能令美味倍增,让难吃变得不太难吃。这个玩意儿,可以算是我们中国人“早就有过”的分子美食。 ◎外国火腿(1) 猪肉可以好吃到什么程度? 这个,不妨问中国人,特别是问问江浙一带的中国人。 不管是各种红烧肉还是火腿,中国的猪肉,百分百都是熟的,而是熟透了的——我们这次的问题其实是:生猪肉可以好吃到什么程度? 这个,估计就只能去问意大利人或西班牙人了,因为他们会告诉你,生猪肉好吃起来,可以比熟的还厉害。 生的伟大,熟的光荣。比熟猪肉还好吃的生猪肉,其实只有一种,那就是火腿,伟大的西班牙火腿,全名是“橡树子黑蹄猪伊比利亚火腿”——听起来,就像是一道已经烹调好的美味。 火腿,西班牙语的读音不像ham那么干瘪,亦没有法语jambon的沉闷,而是荡气回肠的一声jámon,重音靠后,发音如汉语“哈梦”——哈梦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也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哈——梦,舌尖一次也不用移动,也无需贴到牙齿,只有一股浑厚的浊气从喉头摩擦着,滚动着,喷薄欲出之际,上下唇突然紧闭,猛地锁住了发自喉管的这股浊气,它被憋在口腔里,来回冲撞着,最后分两路回荡着冲上后鼻腔:哈——梦。 这个后鼻音,浓郁而生猛——这恰恰也正是西班牙火腿吃起来的感觉。外观上,jámon和中国的金华火腿相似,但前者完全生食,薄薄地切下一片,如玫瑰粉红的肌肉夹杂大理石的脂肪纹理,有极为浓重的果仁香——准确地说,是一种独一无二的榛果香味。油脂部分丰腴高雅,瘦肉部分质感细腻,咸味略似金华火腿,但咸中缠绕着油脂的甘香和果仁味,整体层次无比丰富,脂肪与肌肉比例恰到好处,且回味绵长。那种“生”,其实是一种熟透了的“生”。 黑蹄猪 顶级的火腿,来自一种叫做ibérico的猪,cerdo ibérico,又名黑蹄猪,pata negra,多数产自西班牙西南部近葡萄牙边境的草原及橡树林中。Cerdo Ibérico两千多年前已被驯化,经过历经一千年的混血杂交之后,黑色的蹄子至今仍是它“贵族”血统的徽号。这是西班牙特有的猪种,体形偏小,肤色深灰,毛色深黑,体态轻盈紧凑,事实上,它和野猪的血缘最为接近。 黑蹄猪的数量目前只占市场上的10%,其余90%的西班牙火腿,都来自品种繁多的白猪,种类有Duroc、Landrace、Large White及Jersey等。当然,其价格也有天壤之别。 橡木果 Ibérico火腿特有的那股果仁香味,来自于黑蹄猪生前所吃的橡木果。 黑蹄猪育种养大后,自每年的10月到第二年的2、3月间,会被放养到橡树山林里自行觅食半年( montanera ),不喂任何人工饲料。用来放养黑蹄猪的牧场,被称为dehesa,橡树牧场,种植着常绿的石橡树stone oak和软木树cork,大部分的橡树牧场分布埃塞马杜拉( Extremadura )自治区以及安达鲁西亚自治区北部和卡斯提亚省西部。 在这个季节,橡树大量结果,一只猪平均每天可以吃下大约7公斤橡树果和大约3公斤野草、野生香草,树根以及橄榄,体重在此半年间成长2倍。当体重达到180公斤时,美味的火腿就离餐桌不远了。橡木果不仅提供了Ibérico火腿特有的果仁香味,而且使黑蹄猪迅速增肥,又因为放养,猪只在野地里获得了足够的运动量,使脂肪渗透到全身的组织,故顶级的Ibérico火腿,可以长出媲美松阪牛排的大理石纹油花。 ◎外国火腿(2) Ibérico火腿的产量一向不高,主要是受制于橡树子的产量。因此,Ibérico火腿还特有其根据饲料而区分的“橡树等级”。其中以吃橡树果为主的黑蹄猪火腿,属于Jámon Ibérico de Bellota,次一级的则有喂饲谷麦、青草、橄榄等杂粮的Recebo及Pienso。 火腿 当黑蹄猪在林子里吃饱了橡树果,撒够了野,体重达到180公斤时,制作火腿的最佳时机就到了。 伊比利火腿也是DOP制度保证下的农产品。从猪种、饲养及饲料,到火腿的制作,每道工序都有严格的规定。猪只屠宰后,先把后腿卸下( 所谓“Jámon”的原意,指的是猪后腿 )。因为后腿油脂丰厚,肉质嫩滑,前腿叫做Paletta,不但肉少,而且肉质较硬。然后直接以大量粗海盐覆盖腌制约9至14日( 依猪腿重量而定 ),其间要定时翻动,并确保在1至5摄氏度低温及80%湿度环境下进行。腌制过程结束后,把火腿表面残留盐分用清水洗净,置入低温的储藏室( 6至8摄氏度,湿度80% )4至6星期以干燥并稳定肉质,此后,火腿被吊挂在通风的干燥室( secadaro )进入熟成期,使火腿慢慢脱水,盐分亦缓慢浓缩并平均分配至每一部位。 接下来的6至9个月,是关键的风干期( sweating ),时序由春入夏,逐渐升高的气温有利于火腿把肥油排放掉,火腿会失去约三分之一的重量,甜味也慢慢被开发出来。 最后一道工序,是低温熟成( bodegas ),风干后的火腿须置放于温度低湿度高的地窖环境中。高山区的冷空气及干燥气候此时就成为最佳储藏地点。伊比利火腿最著名的产区是安达鲁西亚自治区的伊布果村( Jabugo ),伊布果村位于Huelvat省北方的阿拉塞纳( Aracena )山区,大约是在西班牙的西南部但还不到海岸的地方。再向东边一些,在Cordoda省,有一些中小型的业者在贝多切斯谷( Pedroches Valley )制作伊比利火腿,此地本来就是橡树林的山区,是地中海的迎风面,空气清冽流动,极适合伊比利火腿的熟成。 这段长约10至12个月的自然成熟期,是火腿特殊香味生成及肉质颜色转为深红色的主要时期。这个阶段,火腿开始“长霉”,正是这种霉菌,给火腿增添了另一种新的味道。 低温熟成阶段完成后,上市贩售前,还要经过一道检测,检测师使用一支用骨头或动物的角制成的长尖刺针,刺入特定的部位,取下一点肉,嗅闻长针上的味道来判断香气、肉质等是否合格,合格方能上市。市面上常见的都是熟成24个月的产品,有时甚至会熟成30个月。熟成时间愈长,肉质愈甘香,价钱愈高。能够见到5年陈的火腿,一定不能放过。 此时,火腿的整体重量已减轻了40%。一只上好的Ibérico火腿,重量约在6至8公斤。 西班牙火腿的制作,调味品方面只用到海盐,采取自然风干,就像西班牙足球的气质,简单、自然,热情奔放,大而化之。 吃法 西班牙街头的Tapas小店里,天花板上总是高吊着一只只火腿,火腿下方,则有漏斗形小容器或小纸盘来接着从火腿里分泌并滴下的猪油。吧台上,有时也会见到一个特制的木架,架子上就躺着一条已经“开刀”的火腿,你只要盯着架子上的这个乖乖,嘴里吐出一声Jámon,就会有专门的“刀手”用利刀为你片下薄薄的肉片来。 西班牙火腿,不仅制法简单,吃起来更简单,但很不简单的却是刀法。毕竟是生肉,若切得太厚,会嚼不烂,所以,火腿一定要切得足够薄,虽不能薄如蝉翼,至少也不能比一张欧元纸币更厚。吧台上的那个特制木架,就是为了在切肉时用来固定火腿的,至于切火腿的刀,又尖又薄,一边切,一边就有油脂从内部渗漏出来,这样切出来的火腿,晶莹剔透,色泽艳红。一大盘切好之后,你要做以及你能做的唯一一个动作,就是用手拈出一片,直接送入口中。 火腿一经切片,必须尽快食之,不然就会干涩走味。如果是刚刚开始发干,可以浇上几滴橄榄油。不管是在店里还是家里吃,必须先把盘子加热到30摄氏度左右,再把切片的火腿放在盘子上,10分钟左右后再吃,因为火腿里蕴藏的所有美味,都会在22摄氏度时候尽情释放出来。 Tapas里的火腿也有不同的种类,bocadillo( 西班牙三明治 )里用到的,只是白猪火腿,黑蹄猪( pata negra )的火腿,必须叫整盘( Racion ),还有一种叫做Tabla的,通常会是不同的火腿拼盘。 也有用机器切出的火腿片,但通常都会比手工的略厚,价钱也会打些折扣。如果是第一次买整只的火腿,最好把刀、架和磨刀棍这几件Acessorry一起买回家。 除了用来制作火腿,黑蹄猪的其他部位也是物尽其用,例如制作西班牙辣肠chorizo、肉条干lomo,至于生鲜的猪里脊,则可以用来煎制,一样都有Ibérico特有的榛果香气。我至今还没吃过煎制的Ibérico里脊,但是我尝过红烧的金华两头乌大排,可以想象。 ◎下 酒(1) 玩葡萄酒的人一律都有这样一种习惯性的做派,即每造饮,辄有美味相伴。就像某些爱泡KTV的那样,每唱歌,必要美女相陪。 这种情形难免会造成另一些光吃不喝者的心理不平衡,尤其是那些以“美食家”自居的人,情感往往会因此而受到极大的伤害。 当然,对于这种局面,我在事前还是有一定的心理准备的,传说中所谓“红酒配红肉,白酒配白肉”也不是没听闻过。但是,事情远不止这样简单,至少没有简单到肉一样红白分明的地步。事实上,他们酒桌上的菜肴,不仅七荤八素,更何止红白两色?非但如此,牛排、乳猪、龙虾、鲍鱼、生蚝、鹅肝、芝士……越是美味的东西,越有机会成为酒桌上衣香鬓影的“三陪”,就连皮蛋,也被梳弄为红酒的新欢。 本来也没什么。问题在于,这些人于大吃大喝之际总是将此等行径一本正经地自诩或互相吹捧为“品酒”,更为不能容忍的,则是把这些美味一概地统称为“下酒菜”。这些还只是技术问题,身为一个资深“雪茄客”,情感上尤其不能接受的是,大家都是“玩口腔”的,凭什么尔等有权召来美味如云左拥右抱,吾辈却只能青灯古卷,自始至终只有“酒或咖啡”二老童子坚贞地枯坐在侧? 直到有一天,“红酒帮”某要员于饭后不经意地向我提到,原来在他们看来,就连雪茄也只是一种离席后的“下酒”之物时,我的心理失衡终于达到了顶点。然而,正所谓“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突然间竟有了一种顿悟,甚至开始产生了一些不妨称之为“理解”的东西。 牛排、乳猪、龙虾、鲍鱼、生蚝、鹅肝、芝士……哼哼,不错,全都是好东西。人在把世上的好东西揽入怀中或吃进肚子里之际,但凡这人自己也可勉强归入“好东西”之类,罪恶感多少都会有一些的。好在这种罪恶感并非先天,故最佳的舒缓或麻痹之道,可能就是将它们一概视之为“下酒菜”,在“品酒”这一文化的、技术性的名义掩护下一逞馋痨之轻狂。 灵与肉 某年某月某一天,李太白先生尝独饮于月下:“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月下独酌 》) 花酒,月酒,影子酒——这酒喝的,有境界,够热闹,花下酒,月下酒,影子下酒,玩的就是3P。不过,李白大部分饮酒场面里下酒之物,于滋于味其实并不都寡淡至此。比较常见的情形是:“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可见月亮什么的终究还是假的,虚晃一枪,真正的下酒之物,最后还是得结结实实地落实在肉上。 红黄清白浊,不管你好的是哪一口,无可否认的是,最高雅和最通俗的下酒菜,都是肉。吃香喝辣,辣的未必是酒,香的一定是肉。在这一层的关系里面,肉就是肉,而酒则是吃喝之“灵”,灵肉结合之际,酣畅之境便油然而至矣。 知识分子如此,粗人概莫能外。两者即使彼此看不顺眼,至少还能做成酒肉朋友。当然后者如梁山泊好汉者,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一旦发起火来,就免不了要换换口味改以人肉下酒,正如知识分子一旦来了灵感,也会《 汉书 》下酒,花月下酒,胡天胡地一番。《 水浒传 》第40回里宋江智取无为军张顺活捉黄文炳:“晁盖道:‘说得是。’教:‘取把尖刀来,就讨盆炭火来,细细地割这厮,烧来下酒与我贤弟消这怨气!’李逵拿起尖刀,看着黄文炳,笑道:‘你这厮在蔡九知府后堂且会说黄道黑,拨置害人,无中生有,掇撺他!今日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死!’便把尖刀先从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 ◎下 酒(2) “炙”就是烧烤,这种下酒之物,李白肯定也是好的。不过与李白相比,李逵显然是粗人中之粗人,但是于喝酒吃肉之道,虽不晓得举杯邀月这等细活,却也堪称粗中有细。就连以人肉下酒,分明也讲究个对内脏和肌肉部分做分别处理:“无片时,割了黄文炳,李逵方把刀割开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好汉看醒酒汤。” 就下酒而言,腿肉和心肝似乎各有各的功效。这大概也可以算是一种另类的灵肉结合。 对酒当歌 这是成都“诗人大厨”二毛为他的“川东老家”饭馆所撰之广告诗: 鸡杂下酒, 嘈杂下酒, 人气旺盛下酒, 白帽子厨师下酒, 青春期小姐下酒, 卤过的女朋友下酒。 鸡杂或者嘈杂,诗人的下酒之物实在是够杂的了。事实上,在中国男人的传统境界里,最高等级的下酒之物,既不是食物,也不是另一种酒,而是另一个人。就实际情况来看并且以二毛的广告诗为例,那个人通常都属于该诗的最后两行所提到的那种——当然,这里的“以人下酒”指的并不是真的把人剁巴剁巴煮煮吃了。例如,林语堂在文章里曾经以达利的风格描绘这样一幅“鲁迅饮酒图”:“故鲁迅所杀,猛士劲敌有之,僧丐无赖,鸡狗牛蛇亦有之。鲁迅终不以天下英雄死尽,宝剑无用武之地而悲。路见疯犬、癞犬及守家犬,挥剑一砍,提狗头归,而饮绍兴,名为下酒……然鲁迅亦有一副大心肠。狗头煮熟,饮酒烂醉,鲁迅乃独坐灯下而兴叹。” 鲁迅之“狗头下酒”,其实就是“人头下酒”;而这里的“人头”其实就是人的一种模拟。与鲁壮士的“人头”相比,台湾诗人夏宇珍藏的下酒之物则显得比较淡寡飘忽,犹如斋菜: 把你的影子加点盐 腌起来 风干 老的时候 下酒 (《 甜蜜的复仇 》) 卤过的女朋友也好,腌过的倩影也罢,文化人的下酒菜,似乎都不脱咸亨酒家的风格。境界至高同时成本至低的下酒之物,既不是食物,也不是另一种酒,更不是另一个人,而是文字。据《 稗史汇编 》卷三十六记载:“苏子美豪放,欲酒无算。在妇翁杜正献家,每观书以一斗为率。正献深疑,使子弟密察之。闻读《 汉书·张子房传 》,至良与客狙击秦皇,误中副车,抚案曰:惜乎市之不中,遂满引一大白……正献公知之,大笑曰:有如此下酒物,一斗诚不为多。” 比“《 汉书 》下酒”更牛更省钱的,看来就只有听歌了。正所谓“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以音乐下酒,跟往事干杯。古人云,酒为色媒。如果我们大幅度放宽对于“色”的解释范围,就不难发现,酒是媒体,色是信息,而媒体就是信息——也就是说,酒、色同体,人、酒难分。“酒不醉人人自醉”的意思可能是:人不仅就是他自己最好的那壶酒,同时也正是他自己最香的那盘下酒菜。 世界上唯一不太适合下酒的东西,剩下大概也只有另一种酒了。生前以善饮著称的古龙先生有言道:“会喝酒的人都知道,一个人若想快醉,最好的法子就是用酒来下酒,用黄酒来下白干。”就“快醉”而言,用黄酒来下白干,功效上其实跟以白干来下黄酒或者用威士忌来下葡萄酒并无二致,以酒下酒,以暴易暴,不是“若想快醉”,就是但求速死。所以古龙另附了一则说明如下:“只不过这种法子虽然人人都知道,却很少有人用,因为一份人心里若没有很深的痛苦,总希望自己醉得越慢越好。” ◎美味训诂 “《 考吃 》这本书是1997年由中国书店出版的……中国书店的第一版只印了三千册,但很快卖完。”( 摘自人民大学出版社《 考吃 》,作者朱伟自序 ) 当年“只印了三千册”并且“很快卖完”的《 考吃 》第一版,其中就有一本是被我买走的,时间是1998年末,地点是广州北京路古籍书店。当时,我正准备在《 南方周末 》开始写名叫“写食主义”的专栏。1999年6月,朱伟到广州约稿,我带上了这本书,于是作者就留下了“沈宏菲先生雅正”七个大字。至于我的“雅正”之法,却多少有些不雅,因为我把它当成了“写食主义”的常备工具书。 现在可以这样讲,如果不是《 南方周末 》的编辑很偶然地约当时百无聊赖的我写写吃喝,后来若不是昏暗的广州古籍书店里的那一排挤满了线装书的书架上偶然买到了《 考吃 》,就不会有后来的“写食主义”,那就像做菜没有了盐。而任何人以任何文字任何风格写中国饮食如果不参考《 考吃 》,就像明明有盐却忘了放。 “写食主义”和《 考吃 》的相似之处,在于两者都属于“白话文笔记”,都是考据性的。不过,前者是假装的考据,纯属文字游戏,而“伪考据”之所以能够得逞于一时,实在要归功于后者的“真考据”。对于“写食主义”和它的作者来说,《 考吃 》的好处不仅是资料之丰富,尤在于取材之繁杂。也就是说,朱伟从各种典籍里一句一段地抠出来的那些盐,一旦用之于“写食主义”这口七荤八素的大锅里,作为一个偷懒而又爱面子的厨师,我就不必每一次都注明“此乃援引自朱伟之《 考吃 》”,我可以忽而《 周礼 》、《 天工开物 》、《 梦溪笔谈 》、《 本草纲目 》、《 随园食单 》;忽而《 滇海虞衡志 》、《 仪征岁时记 》、《 水族加恩簿 》,指点江山,毫不脸红。因为它们既属于朱伟个人的知识产权,更是图书馆里的公共财产。用朱伟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在它( 芝加哥大学 )的东亚图书馆里泡了几乎三个月。那图书馆完全开放,条件好到不能再好,笔记小说、地方志、寺庙志应有尽有”。很显然,因为芝大图书馆里的“应有尽有”,才有了《 考吃 》里的“应有尽有”,正是《 考吃 》里的“应有尽有”,后来才有了“写食主义”里煞有介事的“不应有的也有”。 当然,无论是烧一桌好菜或写一本好书,仅有丰富的一手资料,还是远远不够的。食材再丰富、再齐备,若厨师本人缺乏足够的灵性或者端正的态度,结果照样是味同嚼蜡,白白浪费了那些大好材料。正如朱伟所言,《 考吃 》的初衷,乃“完全从趣味出发”。一样是钻故纸堆,若缺了这点趣味,抑或态度过于端正,这本从头到底都津津有味的《 考吃 》,完全有可能呈现出一派偏枯的干嘉风貌。蛋白质以及荷尔蒙皆极其丰富的《 红楼梦 》,本来色香味俱全,还不是被生生考据成一坛子陈年腌咸菜?更有趣的是,当朱伟在《 考吃 》以有趣的精神为读者娓娓道来的同时,却没有在字里行间留下作者本人任何的蛛丝马迹,可以感受到的,唯一个强烈的无形“趣场”。这个在考据中把自己隐藏得极好、下狠心决不给索隐派留下任何线索的朱伟,与后来我们在《 关于品质 》里处处看到的那个时而击筑而歌,时而仰天长啸的朱伟,很难相信竟是同一个人。 认识朱伟是李佗的介绍,时间是1988年夏天,地点是北京南池子欧美同学会,在《 南方周末 》举办的作者聚餐上,一起吃饭的还有汪曾祺和林斤澜先生。我想说的是,当时在朱伟的身上是绝对嗅不出任何“考吃”的气味的,尤其是后两位相比。后来的事,就像朱伟在《 考吃 》自序里交代的那样:“这本书是在闲得无聊的90年代初做的。当时什么事也做不了……等到1995年开始接受做《 三联生活周刊 》,完成后面一百五十篇的想法也就彻底流产——也许那种沉静的心态在走进老年之前很难再有了。”话说到这份上,像我一样喜欢《 考吃 》并且期待着“后面一百五十篇”的读者今天所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恐怕就是以一种同样沉静的心态,和朱伟一样慢慢变老了。 中国的传统饮食文化就是一中老年男人,在生理年龄上一时还达不到,也会是一个处于某种“退隐状态”的男人。中国各主要菜系里的名馔,几乎无不是烂炖如泥,要讨好和抚慰的,无非也就是中老年男人的牙口和心灵。当一个中国的男性文人处于这种年龄或这种状态,他们又总是会不约而同地对吃喝表现出异乎寻常之兴趣来。胃口好的,暴食暴饮;胃口没那么好的,也自有一番旁征博引。《 考吃 》的来历,据作者本人讲是因为“闲得无聊”。我倒是相信,无聊的时候,主动去做些什么,比什么都不做更能表现一个人对于“无聊”的态度。 子曰:“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吃喝亦复如是。若能好之、考之而令同好知之,实在是善莫大焉。 ◎写饭店的(1) 纽约一女的,因为工作需要,每次上饭馆吃饭前,必须乔装打扮一番,为了不被饭馆的人认出她来,而且每过一段时间,就得更换她的形象,把自己变成另一个化身,与此同时,为了隐瞒真实身份,还要来回使用十多张不同的信用卡,在账单上使用不同的签名( 有时故意把签名伪装成男性 );而纽约各大饭馆的老板,则把其“本尊”照片贴在厨房里,便于店员随时辨认,一旦发现目标,立马紧急层层上报…… 基本上,在中国,这事要搁冷战年代,读者会相信这女的肯定是一CIA或美蒋女特务;搁初级阶段,绝大多数读者都会认为丫不是CCTV《 每周质量报道 》的暗访记者,就是一卫生局的女干部。 其实,这女的,就是一写饭店的,正式职务是《 纽约时报 》的餐厅评论员,名叫Ruth Reichl,她的工作是每周替《 纽约时报 》写一篇当地餐馆的评介,并贴上一至三颗星星。 Ruth Reichl牛到何种地步呢?纽约有家名店,名叫“马戏团”( Le Cirque ),当Ruth Reichl戴着假发去的时候,从食物到服务,处处受到冷遇,但是,因为她的老板酷爱这家餐厅,为了能在评论中做出“公正”的评价,她决定以本来面目不化装再去一次,这一次的情况是这样的:餐馆老板在汹涌的等位人潮中“像分开红海般”走来,“一把抓住我( Ruth )的手,喜眉笑眼地拉着我往前走,一派王室威严地对我说:‘西班牙国王此刻正在酒吧里等位子,而你的桌子已经准备好了’。” 接下来的事情不难想象:“桌上就展开了宛若烟火表演的盛宴:黑松露和白松露、鹅肝、龙虾、大菱鲆鹿肉,宛若一场味觉的交响乐演出,仿佛我们是餐厅里唯一观众,而五十名厨师全都是为了讨好我们而烹调。每道菜都是一做好就火速送上来,都是在最完美的状态中送到我们口里。葡萄酒醇美无比,每一口喝到嘴里都跟佳肴滋味相得益彰。服务非常用心,恭敬,体贴周到而不唐突。这一切就像一场美梦……”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对于这一场场美梦,“非专业”的读者或许都觉得既刺激又好玩,直读得舌底生津,食指大动;中国的“专业”同行读了,嘴里也馋,但心里更馋,而且馋得可能还不太是滋味。对于中国的内行和外行读者来说,Ruth Reichl的故事基本上就是一本发生在纽约的吃喝版的《 天方夜谭 》——通常,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必须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对于中国读者来说,Ruth Reichl的这本《 千面美食家 》之所以大有看头,就是因为它太符合这个标准了。 Ruth Reichl之所以牛,是因为《 纽约时报 》的餐厅评论比她还牛,她若说了一家餐厅的好话,这家餐厅的预订立马会应接不暇,排到一个月之后去;如果她对一家餐厅说了几句坏话,虽不至于使这家餐厅在评论见报后第二天就关张,但生意肯定会一落千丈。奥普拉在节目中评价某一本书,也会产生同样的效应。如此大的权力,完全是建立在《 纽约时报 》这家百年老店的话语权的基础之上。与中国的媒体相比,《 纽约时报 》在餐厅评论上相对不受餐饮业的商业利益左右( 从《 千面美食家 》的字缝里不难看到,在某种程度上它似乎更受报老板个人价值取向的影响 ),有当年《 大公报 》“不党、不卖、不私、不盲”之“四不”风范。按照张季鸾的办报方针来写餐厅评论,权威的确立就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和胃口问题了。另外,技术上,为确保评论写得更到位,报社的内部规定是评论员必须对每家餐厅至少暗访三次以上,为了写得能全面,餐厅评论人每次还得约上二三好友共同前往,公款吃喝一轮。 ◎写饭店的(2) 看看人家!再看看自己!中国的媒体有的也设有同样的工作岗位,但是绝制造不出话语权大到像Ruth Reichl这样的餐厅评论员。就餐厅评论这个行当而言,其实“四不”什么的还不重要,钱不钱的,在今天也只是小事。在中国这样一个餐饮大国里,我基本看不出餐厅评论的必要。 中国的媒体受众( 接近或类同于《 纽约时报 》的读者阶层 ),谁不是三天两头就在街上找饭吃?三日一大宴,五日一小宴,外出吃饭前,就不会( 也没有必要 )养成阅读专业餐饮评论的习惯,靠的是口碑,是各自的实战经验。我有一个在上海做媒体市场调查的美国朋友说,与美国相比,中国的客户( 广告商或媒体方 )向市调公司支付的费用实在太低,故做出来的数据也不太靠谱,但是,在中国办一本杂志或一家报纸的成本比美国低太多,所以,与其搞什么市调,还不如花钱出几期报纸或杂志,通过“实战”在市场上取得更直接更真实的数据。办报办刊如此,下馆子也是同理,还不如多吃几顿,好吃的第二天呼朋唤友接着再去,难吃的,大不了下次不去了,也就是一拍脑袋一抹嘴的事儿。 老外呢?尤其是《 纽约时报 》的那个读者阶层,在这事上的习惯就和中国人民太不一样了。他们有阅读并迷信餐厅评论的习惯,第一是因为他们不常下馆子,第二是因为餐厅评论里写到的那种馆子确实很贵。据《 三联生活周刊 》报道,皇家苏格兰银行私人银行部门Coutts Group的研究人员曾为伦敦的“百万富翁生活方式”制定过一个标准:一栋五个卧室的独立住宅、两个用人、两辆豪华轿车、一艘游艇、法国南部的一套度假公寓、每年两个豪华假期、两个孩子上私立学校、每周出去吃两次饭——达到以上标准,财产必须超过300万英镑。 我相信,在中国,整副身家哪怕只得三万英镑的人,看到“每周出去吃两次饭”,都会乐不可支,甚至乐到马上就出门去暴撮一顿以示庆祝。这么说吧,既然百万富翁也只是每周出去吃两次饭,那么纽约或伦敦的中产,下一回高级馆子的频率,大体相当于中国同一阶层的人去一趟音乐厅或歌剧院。再反过来换位思考一下,咱们去看场歌剧或者听个演唱会什么的,订票前能不做做功课,出门前能不打扮一番吗? 再打个比方,老外和我们中国人都骑自行车,但后者是日常交通工具,前者是休闲玩具或者专业竞技体育器材。这还不能算是夏虫不可语冰,鱼一辈子生活在水里,当然终生不知水为何物了。不仅中国的广大食客不把下馆子当回事,老派的中国美食家,拿饭馆本身也不当棵葱。王世襄先生的公子王敦煌,论资格,绝不输给纽约的那个女人,可人家在美食书里一上来就声明:“我从小时候就没吃过几回馆子,倒不是没人带我去……什么‘康乐’、‘五芳斋’,这个楼那个馆的,有什么好哇,不就是烹大虾、桃花泛吗?还有什么翡翠羹,有什么可吃的?还不如在家随便吃点什么,不比那几个菜好吃!馆子有什么值得记忆的?做的也和家里差不多,有的还没有家里做的好哪,也就是热闹热闹眼睛。到了我能够自个儿上街的时候,不管上哪儿玩去,多晚,也必得回到家再吃饭。”(《 吃主儿 》) 因此,中国的读者既不必垂涎三尺,更无须妄自菲薄,我估计,二十年之后,餐厅服务员和媒体从业人员的工资都涨了二十倍,北京、上海的餐厅评论员或许也会过上乔装下馆子的日子,在此之前,大可以把《 千面美食家 》当成侦探小说,或者《 性欲都市 》的餐厅文字版来读。 ◎还不如在家随便吃点什么 《 吃主儿 》——看书名,就知道这是一本写吃的书,不稀奇,现如今,在公司里有张凳子坐着就算白领,在城里上过几馆子就算美食家了,有点意思的是,这本写吃的书乃是这样开场的:“我从小时候就没吃过几回馆子,倒不是没人带我去……什么‘康乐’、‘五芳斋’,这个楼那个馆的,有什么好哇,不就是烹大虾、桃花泛吗?还有什么翡翠羹,有什么可吃的?还不如在家随便吃点什么,不比那几个菜好吃!馆子有什么值得记忆的?做的也和家里差不多,有的还没有家里做的好哪,也就是热闹热闹眼睛。到了我能够自个儿上街的时候,不管上哪儿玩去,多晚,也必得回到家再吃饭。” 还不如在家随便吃点什么——口气大,是因为底气足,人家家里吃的,一点都不随便。 作者王敦煌先生,从小( 大约是50年代初 )是由家里一男一女俩破落贵族拉扯大,最起码也是喂养大的。王家的,玉爷和张奶奶都是旗人后代,虽因家道中落沦落到汉人官宦之家打长工,但旗人的那些穷讲究却也病去如抽丝,改也难,尤其在吃喝一道上,用作者的话来说,这俩“吃主儿”吃过见过,好吃会吃,会买会做,除此之外,“吃主儿”还包括一位有文化有见识并好吃善烹的大玩家老爸,于是就有了“他们仨”不得不说但说了也白说的故事。 钟鸣鼎食之家,无非也是上午上菜场买菜,买完菜回家做饭,和寻常人家一样,该干吗干吗。只是“吃主儿”买起菜来不惜工本,精益求精,烧起菜来是鸡蛋里面挑骨头,吃起来更是骨头里面挑鸡蛋。从一碗面、一壶茶、一种作料,到一道菜乃至十二人的家宴,无一处随便,无一时苟且。在这个吃喝型家庭里,吃喝风气甚炽,学习气氛更浓,因为老爸在一道“糟煨茭白”上的制作方法和饭店厨师的正规做法有很大的出入,儿子居然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对于这个问题,我产生了一种假想,为证实这个假想是否成立和父亲进行了探讨,果不其然,这种假想果然是成立的。”知道的是“糟煨茭白”;不知道的,看到这话可能以为这是一家子科学家。 这是一本反饭店的书( 某种意义上也是反全球化的 ),反饭店的理由其实也很简单:“烹制某款菜,如果是出于商业行为,那必然受到原料供应成本高低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从而最后影响到这款菜的最高口味。”至于王家家厨出品,则“根本无成本二字可言,料不惜废,食不厌精”。 李渔在《 家庭行乐之法 》一章里说:“世间第一乐地,无过家庭……圣贤行乐之方不过如此。而后世人情之好向,往往与圣贤相左。圣贤所乐者,彼则苦之;圣贤所苦者,彼反视为至乐而沉溺其中。如弃现在之天亲而拜他人为父,撇同胞之手足而与陌路结盟,避女色而就娈童,舍家鸡而寻野鹜,是皆情理之至悖,而举世习而安之。”李渔之行乐,重在伦理,然而与“不如在家随便吃点什么”相比,吾等天黑之前就忙着在街上满世界找饭店饭辙的主儿,岂非那“避女色而就娈童,舍家鸡而寻野鹜”之辈乎?当然,在外面吃饭和回家吃饭一样,都有充分的理由,社会变迁之外,无非喜新厌旧,人之常情,就像李渔分析的那样:“其故无他,由一念之恶旧喜新,常趋异所致。然欲变而新之,自有法。时易冠裳,更帏座,而照之以镜,似换一规模矣。有好游狭斜者,荡尽家资而不顾,其妻迫于饥寒而求去。临去之日,换新衣而佐以美饰,居然绝世佳人。其夫抱而泣曰:‘吾走尽章台,未尝遇此娇丽。由是观之,人之美,饰美之也。倘能复留,为勤俭克家,置汝金屋。’妻善其言而止。后改荡从善,如所云。” 承认人性之局限,态度是正确的,食色之道,其势一也,但是李渔的解决方案却不适用于饮食,最起码,家里的餐桌上很难“时易冠裳,更帏座”地变出王家那么多的花样,在“应接不暇的早餐”一节里,作者提到的早餐有十好几种,除了西式的之外,光是馒头就有烤馒头、炒馒头、炸馒头以及肉丁馒头这四种做法。对于在饭店里“走尽章台,好游狭斜”的广大吃客来说,家里的馒头如果变不出三种以上的花样,改荡从善,哼哼,却又从何改起? 对于读者来说,书中所记之吃食及其做法,真吃起来可能好吃,也可能不好吃,不服气也是可以理解的,众口难调,其实,就是王家仨吃主儿内部,在烹饪的技术问题上也不时会发生“党内路线斗争”。此外,能使“还不如在外面随便吃点什么”者聊以自慰的是,“他们仨”的故事之所以是说了也白说的故事,系因时过境迁,人是物非。作者的遗憾是:“即使自己制作,也很难达到当年的口味了。当年家里制作的很多美食,它们的原料、配料甚至是作料已经从市场上消失了,即使再精心也制作不出以前的美味了。”别说家里,就是饭店,往事也只能回味,同类的书,如梁实秋、唐鲁孙和赵珩先生的,又如情况极为相似的江献珠女士所著《 兰斋旧事与南海十三郎 》,甚至明人张岱的吃喝文字,皆成屠龙之术,其对于吾们这些每天开饭时饱受《 每周质量报告 》惊吓的广大读者而言,卖点上若稍有片长寸善,无非忆甜思苦,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吃不如吃不到耳。 ◎请客方知饭店亲 古老的中国智慧这样教导我们说: 如果你想一天不得安宁,你就请客; 如果你想一年不得安宁,你就装修; 如果你想一辈子都不得安宁,你就结婚。 关于“一辈子不得安宁”的另一个版本是:“如果你想一辈子都不得安宁,你就娶姨太太。”娶姨太太当然是旧社会的事,新社会改叫“包二奶”。这个版本,无疑令“一辈子不得安宁”更有说服力,但是不知何故,旧社会里的姨太太们好像个个都擅长炊事,至今仍在流传的一些著名私房菜系或者个别名馔,都出自姨太太之手,莫非,老爷们当年就是为了经常性地避免“一天不得安宁”而选择了“一辈子不得安宁”? 扯远了。就说请客,对于习惯于下馆子的主儿来说,所谓“一天不得安宁”,基本上指的是在家里请客——我看出来了,这三件事之所以都让你不同程度地不得安宁,完全系因它们都是在自个儿家里办的——不信,你改到饭店请客,去别人家装修别人的房子,或者和别人的老婆在别人的家里结婚——当然也不会很安宁,但比你更不得安宁的,肯定就是别人了。 为了把《 天下美食 》杂志上种种好吃的内容落到实处,以飨同好,我们在办公室楼下设了一个厨房,摆了一张可容纳十来人吃饭的饭桌,墙上高悬楠木牌匾一道,上书“天下美食厨房”,乃蔡澜先生之手笔。厨房里一应设备,当初装修的时候,也都是按照饭店里的专业级配置。这一亩三分地,虽不是自己的家,但怎么说也算是杂志社同仁们一个共同的小家——温馨吧,然而与请客吃饭有关的一应问题,也就由此而生。 各式各样的食材,虽然系杂志社同仁或酒肉朋友们从中国乃至世界各地搜罗而来,却因为“天下美食厨房”里没有一个男人是饭店出身,更没有一个女人是姨太太出身,故除了朋友们一时兴起客串,每回在楼下请客吃饭,都要请饭店里的大厨到场“堂会”,尽管炊具一应俱全,但大厨们有时还得另外带几件自己用惯了的家伙事儿。就说今年春天,有同事到浙江安吉报道当地的春笋,顺手就从山上挖了一批新鲜的回来,于是就打算在“天下美食厨房”安排一场春笋宴,以飨同好。于是,当下磨刀霍霍,呼朋唤友,找了一家相熟的饭店,请店家派精于料理春笋的厨师前来现场制作,且以笋为主题,安排了一些配菜。请客吃饭是在晚上,当天下午,我就和助理来到饭店,和老板及大厨专门开会研究,从原材料到调味品,从主料到配料,从主菜到配菜,从配菜到配酒,从餐具到菜单,从现场制作到半成品运输,需要派几个厨师,必须配几个服务员…… 两个半小时里,大概讨论了不下三十个细节。大约在讨论到第二十八个的时候,饭店老板点上他这天下午的第九根烟,冷不丁地爆出一句: “老沈,我看,今天晚上还不如就把你的客人直接请到我的饭店里吃一顿算了。” 醍醐灌顶啊,谁说不是呢?饭店多好哇,什么都有,什么都是现成的,我这是干吗呢?我没日子作了吗,我? 所谓“一天不得安宁”,也只有到了这一天的这种节骨眼儿上、也就是神经和体力双双濒临崩溃的当口,才会想到饭店的种种方便:订座,动动手指;点菜,动动嘴巴;吃喝,再次动动嘴巴;买单,再次动动手指;最后,拍拍屁股走人——同理,在家装修的时候,也会念及酒店的种种舒服( 偏好把家装修成酒店风格者尤甚 ),等到一一送走了前来喝喜酒的客人,掩上刚刚装修好的新居大门之后,就会缅怀起恋爱的种种好处来……你不会?反正我想我会,就算我不会,我老婆在和我结了二十年婚之后如果获得一个时光倒流二十年的机会,我肯定她会。 那天晚上,一只眼看着客人们在“天下美食厨房”里酒足饭饱,另一只眼望着满桌子的杯盘狼藉,“文革”初期上海造反派的一句著名口号陡然涌上心头——“革命方知北京近,造反倍觉主席亲!” 毛主席他老人家还说过:“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其实,容我斗胆再补充一句,请客吃饭的种种“雅致,从容不迫,文质彬彬”以及“温良恭俭让”,都是请客吃饭之表面现象,属于桌面上的,至于请客吃饭的一系列前后期工作,其艰难,其烦琐,其劳心,其劳力,其不得安宁,简直就是一场暴动,甚至基本上也可以算是“一群人讨好另一群人的暴烈的行动”。 ◎上海男人看北京女人 张爱玲在小说里打过这么一个让人流口水的比方:“如果湘粤一带深目削颊的美人是糖醋排骨,上海女人就是粉蒸肉。” 那么,北京女人又该是盘什么肉呢? 在上海男人看来,如果上海女人是粉蒸肉,北京女人就是一块葱大排。 所谓“糖醋排骨”,谓其色重,骨感,酸甜可口;而“粉蒸肉”者,意在色白,娇嫩,粉妆玉琢。至于葱大排,既有肉感浓厚,又有骨感刚劲,比糖醋排骨过瘾,比粉蒸肉铿锵。浓眉大眼,英姿飒爽,好吃,解馋,浑不论,爱谁谁,大快朵颐——当然,最大的特色,就是下面三个字,头两个,是“大气”,末一个,“糙”。这道菜,通常只见于家里或集体食堂的饭桌,从来不上酒席。 这还不只是上海男人在饭桌前的肉感幻想,老婆都是别人的好,女人也是“别处”的好。上海男人眼里和心里的北地胭脂,端的是十分“异国风情”的。 上海男人咸信,与本地“粉蒸肉”们的黏稠难缠相比,北京女人比较独立,绝无事事依靠男人的坏毛病;北京女人够朋友,不但不会跟你要这要那,关键时刻还会毫不犹豫地江湖救急,不是拔剑相助,就是怒“献”百宝箱。不仅省钱省事省心,而且省力。前几年,有位北京女作家写了一本名叫《 京城闲妇 》的书,讲述她在北京风花雪月的日子,整个儿一女版《 闲情偶寄 》。有一上海男人看了书里一个细节,连夜打电话向我吐血报告:这女的在书里说她经常自己扛煤气罐上楼,这算哪门子“闲妇”哇? 谁说不是呢?这煤气罐要是非扛不可的话,那个人也应该是一个上海男人哇。上海男人读之,若不欣喜若狂,起码也是个窃喜,闹个暗爽。 北方的这块大排,基本上用不着男人自己动手动脑,人自个儿就自动自觉地把自个儿给香熟了,还负责地扛到楼上,送到你的嘴边。 北京女人,基本上就属于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范儿了。 我不认识更不了解北京社会各阶层的女人( 还让不让我活了? ),要说比较符合“做派豪爽,谈吐大气”这俩条件的,就说这几年来往较多的京城电视圈女人。先说李静,她的为人,直且爽,爽而快。不仅买单够快,说起话来更是快人快语。有一次,她带我和上海名士小宝出台到中央电视台录一个烹饪节目,主题是由一名女选手做一道五花肉( 抱歉,跟肉干上了 ),吾们三人的工作是假模假式地评论一番。录了三小时之后,由于导演的精益求精,选手的精益求精,迟迟不能杀青。就在这个沉闷的节骨眼上,李静似乎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的主持人身份,说时迟,那是快,只听得这哥们儿大声地对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发出了一道指示:“就这样吧,可以结束了,那谁,那选手,叫她抱着微波炉滚……” 其实,李的全文是“叫她抱着微波炉( 奖品 )滚字幕”。豪放做派,当时把我和宝名士这俩在“心理断句”上都有障碍的上海老男人给着实吓了一大跳。 又一回,也是CCTV的另一频道,大冬天的在一厨房展示间里录一谈话节目,开录前,我提醒导演我跟前的茶几玻璃上有些脏,女大导二话不说,抡起胳膊就用袖子一通猛擦。玻璃是彻底干净了,可在接下来的四个小时里,我的脑海中也就彻底被她的袖子所占据了。 不管是“虎妞+李银河”还是“饶颖+徐静蕾”,都是被类型化的北京女人。事实上,北京女人绝不皆是“关西大汉,执铁绰板,唱大江东去”,正如上海女人不都是“十七八女,按红牙拍,歌杨柳岸、晓风残月”,但上海男人对北京女人的看法,也许都是误读,或者是“水在水里是什么”这样的无头公案,都属于社会学教科书上所说的“刻板印象( Stereotype )”。人类学家P. R. Sanday在研究了95种社会形态后得出一个结论:凡男女刻板印象越强烈的社会,女人越容易被强暴。这种理论不知能否成立,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上海男人对北京女人的印象再刻板,也断然不敢强暴她们,即使在幻想中也不敢动这种念头。不敢,倒不是怕自己被对方强暴了,怕的是被北京女人唤起了深埋在自己心底最幽暗处的“断背”之情——人说百花的深处,住着老情人。不管你爱与不爱,都是情欲的尘埃。 至于我个人,不论是糖醋排骨、粉蒸肉还是葱大排,都不足以表达内心深处的百感交集。这么说吧,从前,每一次到北京,我就想喊口号;见到北京女人,就想吹口哨。现如今,北京变了,我也变了,变成到了北京吹口哨,见到北京女人,倒想喊口号了。 ◎想不到捉奸这么好玩(1) 看过一部台湾电影,名字很怪,叫《 捉奸·通奸·强奸 》,像王家卫、史蒂芬·斯皮尔伯格和安东尼奥尼合拍的《 欲 》、《 梦 》、《 手 》一样,也是一部三段式电影,不仅在电影结构上像,在推理结构上,更加接近于形式逻辑上的古典三段论:一个男人,看到自己老婆通奸的录像,被私家侦探引至现场捉奸,兵临城下之际,却畏缩不前,因为他无法直面这种惨烈的人生;一个女人,再三将老公捉奸在床,但她的老公是捉也不改其乐,就这样猫捉老鼠,以致捉奸成瘾。忽一日,此二人偶遇在捉奸现场,却都扑了个空。同是天涯沦落人,遂于无限怅惘空虚之中擦出火花,由捉奸者变成通奸者以及潜在的被捉奸者。 对于大部分捉奸者来说,捉奸虽然是一个将自己证实为受害者和Loser的过程,然而这个过程却自始至终都充满了不足为外人道的心理及生理快感。在《 捉奸·通奸·强奸 》的前半部分,女捉奸者的游戏性乐趣自是溢于言表,而当男捉奸者目睹这一切之后,不由得也自内心深处发出“想不到捉奸这么好玩”的慨叹。 除了在离婚官司上获得有利于捉奸方的证据的技术性考虑之外,捉奸若当真有这么好玩,不止出自捉奸者非要将自己证实为受害者和Loser的那种受虐倾向,尤在于以被捉方的在道德和法律上的彻底破产( 包括不整的衣衫、可想而知的狼狈不堪,等等 )的现场亲自见证,来证实捉奸者在道德、法律上绝对的正确和压倒性的正义。这种由受虐快感( 绿茶 )和道德优越性( 芝华士 )调和而成的成就感,其高潮虽维持不了多久,但因通常都比一般的性高潮要持久得多,才导致了捉奸者的乐此不疲。 我只要一想到那丛树便仿佛听见了耳语声秘密的波浪涌来闻到了袒裸的皮肉下热血在跳动的声音透过红彤彤的眼帘观看松了绑的一对对猪一面交配一面冲到大海里去于是他说每一个人都是他自己的道德观念的仲裁者不管你是否认为那是勇气反正它比那行动本身比任何行动都重要否则的话你不可能认真的…… 上文摘自福克纳《 骚动与喧哗 》,昆丁自杀之前的内心意识流独白。如果潜意识也有必要寻找一个代言的话,我觉得它就是世上一切捉奸者的集体无意识。 当捉奸者一旦因捉奸不成而变成面临被捉的通奸者,乐趣应该还是有的,但终因缺乏了必要的正义感,那种不同寻常的快感也就随之而沦落为普通的动物性性兴奋,最多也就是一种变相的换妻游戏。 因快感而通奸,因快感而捉奸,每个人,其实都是通奸者和捉奸者的潜在同体。所幸,这是一个狗仔队的媒体民主时代,实行“代议制”捉奸,早上在娱乐版上读到的一条条八卦新闻,端的就是昨夜里一场场无处不在的捉奸行动。当我们不敢正视自己或不愿为正视自己而付出额外成本的时候,就只能以对他人的凌空踢爆来获得必要的受虐快感、正义满足以及偷窥欲。捉奸,一次过满足你的三个欲望。 人是追求快感的动物,人是追求意义的动物。归根究底,捉奸带来的只是快感,智慧含量不高。寓教于乐的捉奸境界,只有古之高人才能企及。据《 笔记小说大观 》:有痴夫者,其妻与人私。一日撞遇奸夫于室,跳窗逸去,止夺其鞋一只。用以枕头,曰:平明往质于官。妻乘其熟睡,即以夫所着鞋易之。明日,夫起,细视其鞋,乃己鞋也,因谢妻曰:“我错怪了你,昨日跳出窗的,原来是我。” ◎想不到捉奸这么好玩(2) 常回家看看 道德上有多么毋庸置疑,在技术上就有多么毋庸置疑的难度——这里说的是捉奸。 捉奸第一难,难在“捉贼见赃,捉奸见双”。元李文蔚《 燕青博鱼 》第三折:“常言道:捉贼见赃,捉奸见双。燕大,你既要奸,如今还我奸夫来便罢!若没奸夫,怎把这样好小事儿赃诬着我?”商场里的买一送一,人情也,床上之“见双”者,既是人情,也是法理。未能见双的捉奸,犹如一人独酌,兴味索然。只捉到若干蛛丝马迹,如口红以及短信之类,证据不充分,即便是头发这样实在的生物样本,也毫无说服力。 吾友,多年偷腥老手也,一次老猫烧须,不慎被老婆在卧室的枕头上捡获青丝一根,她的赫本式短发留了十个月,他的地中海式秃顶更是留了十年,而这一根青丝的长度约达50厘米,遂以为这一次铁证如山,看你还有什么话好讲。起先,男方一口咬定此物乃老婆大人所属,经百般狡辩无效,最后,竟一把将那根头发抢过来,打横置于自己头顶,硬说是自己头上所掉。一哭二闹,终因物证远未硬到足以“上吊”的程度,卧室里的CSI,还是皆大欢喜收场于床尾。 捉奸第二难,难在所谓“见双”者,并非捉到两名目标对象“在一起”就可以了,“见双”犹得“在床”。从前,我国的一小撮通奸者,慑于旅馆住宿制度之威严,或本着既省钱又办事的原则,通常冒高风险在家Soho,民间语文里留下的“陈红捉奸——常回家看看”一说,便是上述历史之遗产。 如果说“捉奸在床”在从前还算好办,那么,当狗男女的目标“上床”地点从卧室扩展至户外,从床上转战到床下,举凡海滩、浴缸、树林、汽车、厨房( 详情参阅英国某著名安全套品牌前几年发布的一份“全球性调查报告”之“人类最希望发生性行为的场所” ),普天之下,莫非“奸”土,有志捉奸者面临的,无疑是大海捞针之困局。众里寻他( 们 )千百度,那俩却在,云深不知处。 再三之难,在于不管地方选得多拧巴,性行为本来就是人类至隐秘之事,明媒正娶的合法夫妻尚且要藏着掖着,奸夫淫妇之苟且,能不如临大敌,如履薄冰乎?是故通奸者往往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捉奸者总是小心假设大胆求证。 1999年,王馨平之父王羽在筹备捉奸之前,不仅核准了地点,而且还专门去查过忠孝东路该地点之房子设计图( 发现他老婆住7号,那男的住9号,中间有门可以互通 ),搞得比买房子还谨慎。即便千辛万苦捉奸在床,如果被通奸者的色胆和意志同样坚定,打死也不承认,硬说你是幻觉,捉奸者还是没辙,搞不好,还会把自个儿也折了进去。去年,许纯美的丈夫( 第三任 )黄海明凌晨亲往许之“小男友”林宗一( 比她小23岁 )的住处捉奸,破门而入之后,赫见奸夫淫妇大被同眠,双双在床,穿着睡衣的“上流美”而且上半身赤裸,以为万无一失,逮个正着,不料被惊醒的许纯美反对捉奸者大声斥责曰:“你是怎样进来的?你来干什么?”非但先声夺人,而且还辩之以“只是盖棉被纯聊天”的说。 查此事古已有之,“燕人李季好远出,其妻私有通于士,季突至,士在内中,妻患之。其室妇曰:‘令公子裸而解发,直出门,吾属佯不见也。’于是公子从其计,疾走出门。季曰:‘是何人也?’家室皆曰:‘无有。’季曰:‘吾见鬼乎?’妇人曰:‘然。’‘为之奈何?’曰:‘取五牲之矢浴之。’季曰:‘诺。’乃浴以矢。”(《 韩非子·内储下 》)“乃浴以矢”一曰“浴以兰汤”。兰汤者,加料沐浴液:“五月……蓄兰,为沐浴也”(《 大戴礼记·夏小正 》),《 楚辞·九歌·云中君 》亦有“浴兰汤兮沐芳”之说。 ◎想不到捉奸这么好玩(3) 不过,“兰汤”也可以指女人,尤其是美女的洗澡水,而且是用过的洗澡水。韩非子里的捉奸者燕人李季,所浴旨在辟邪,“五牲之矢”( 五种牲口家畜的粪便 )还算是客气的,若是后者,可真是千古奇冤,跳进兰汤里也洗不清了。 捉奸二十二条军规 王羽向穿睡衣的“奸夫”张昭冷笑说:“玩别人的老婆就要付出代价。”证明自己的老婆被别人玩( 或者玩别人 ),也要付出代价,可能更多。退一万步,即便是捉奸在床,铁证如山,捉奸者除证明了自己的“受害人”身份之外,基本上得不到别的什么实惠。 按照现行《 婚姻法 》第46条规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也就是说,我国法律不认“通奸”只认“同居”,而对于“同居”的定义,则是“必须要吃、住、行、用、穿、睡都在一起”。显而易见,“捉奸在床”在法律上所能证明的充其量也就是“同睡”( 最多再加一个“同穿” ),而且是“同睡一次”,打起离婚官司来,很难成为有力的呈堂证供,因为法院不可能因为“同睡一次”就判定两人“同居”事实成立。 我国台湾地区,是地球上少数还保留有“通奸罪”的文明开化地区之一。依据相关法规,如果夫妻之间出现了第三者,受害者可以控告对方“破坏家庭”罪,若查到有性关系并捉奸在床者,则以“通奸”罪名按刑事案件论处,判刑若超过七个月,当事人就得坐牢。因此,苦主乃享有“依法捉奸”的权利。 不过,“通奸”的法律同时也明确规定,“捉奸在床”乃定罪的必要前提。此外,在进行捉奸行动之前,受害人必须报警,然后还要连同警方人员一道前往捉奸。黄海明捉许纯美的奸,先是严格按程序前往台北市士林分局翠山派出所报案( 据报道,派出所警员不认识黄,开始以为是一般妨害家庭案,听到要查的对象是许纯美,“差一点没从椅子上摔落”,然后就“兴致勃勃”地出动协助办案 )。与警员一起到达捉奸现场后,黄海明取出一串钥匙打开层层门锁,弟弟黄怀龄则拿摄影机一路搜证,进入卧房,警民双方共同见证穿着睡衣的许纯美与“小男友”林宗一躺在床上,一次合法的捉奸行动方告完成。 捉奸人虽不可强行破门而入,可是“通奸”的司法认定却务必以“捉奸在床”为证。二十二条军规,有人就进行过推演,如果听到敲门声后,里面的人出来应门,那么,即使开门后发现两人同在一室,甚至衣冠不整,也不能以捉奸在床入罪。 许纯美的丈夫黄海明“取出一串钥匙打开层层门锁”与王羽飞起一脚破门而入,目的无非都是为了进入捉奸现场,然而台湾有关法律的规定却是“( 捉奸者 )到场时不能强行破门而入”。因此,当王羽向张昭提出“妨害家庭”之控诉时,张昭就不仅能辩称王凯贞只是“偶然造访”他,而且还可以理直气壮地声称“要保留追究王羽之破门的法律责任”。 故自己动手捉奸者,不得不随身携带DV、DC高科技器材,知道的是捉奸,不知道还以为DV青年又在拍前卫电影。然而,捉奸的二十二条军规还包括,不能事先用针孔摄像机偷录,台湾地区的法院只采认在警员见证下自拍的画面。在大陆地区,法院一般不采信“捉奸在床”的照片和录像。 就算在合法情况下携带摄影器材成功出现在通奸现场,但是,被捉者通常是理亏肾不亏,口服心不服的。被逼入了死胡同,必做困兽之斗。欲火中烧被突如其来的一桶凉水泼成了怒火中烧,恼羞成怒,肢体冲突在所难免,捉奸行动亦随之升级为锄奸。双方肉帛相见之际,身材好不好另说,身体一定要好。否则,就应验了那句俗话:武大郎捉奸——有心无力,除非你是武打巨星王羽。 ◎准卧室情境 火车不是公厕,但火车票也有必要卖得男女有别。2005年年底,徐州火车站在全国首次推出火车软卧票按性别卖。铁道部方面表示,此举很具有创新精神,时机成熟时,将在国内一些始发列车上进行推广。 此一需求,来自对软卧车厢内部安全问题的担心( 虽然每一道门的钥匙都由乘警保管,你甚至还能听到它们就在乘警的腰间叮当作响 ),但主要是异性共处一室的尴尬,以女性乘客尤甚。在某刊读到上海乘客王小姐的故事,说她有一次穿裙子坐火车,苦挨至熄灯后方敢和衣卧下,却惊觉对“铺”的男子从黑暗中看过来,害她一夜没睡踏实。遂发誓再也不穿裙子坐车。下一次,穿长裤,买下铺,本以为万无一失,不料竟惨遭对铺男子之咸猪手。 是裙也忧,裤也忧,美女出差一千里,坏事碰上一火车。然而男女混“卧”之乱,还包括裙子内部的内讧。同一组报道里的另一个故事发生在医疗销售代表宋小姐身上,说有一回于软卧内正欲入睡,突遭同厢一40多岁熟女施以舌吻并熊抱。 当时,宋小姐发了5分钟的呆“才想明白自己是被性骚扰了”,扑上去掌掴对方后,冲出包厢,到厕所里吐了个一塌糊涂,最终才被安全地换到了一个两女一男杂处的包厢。她的意见是:“不分男女包厢都会遇到这样的事情,那分了男女包厢岂不是给某些有特殊嗜好的人添加了更多的方便?” 发了5分钟的呆,我还是没想明白这件事到底如何是好。凡公共交通工具,必定男女杂处,就连火车、飞机上的厕所亦不分男女。问题可能并不在此,不然的话,比如飞机,尤其是头等舱里那些( 最起码在广告里被形容为 )和床完全没有什么两样的可180度平卧的座位,一对一对像双人床那样紧紧并排,比软卧铺位贴得更近,碰上像王、宋二位小姐那样不幸的旅客,别说绝不可能( 就像我们在广告里看到的那样 )在晨光中一脸满足地苏醒过来,就连入睡想必也十分艰难。 男女杂处没问题,问题可能在于卧铺车厢这种封闭或半封闭的空间。《 往事并不如烟 》里写软卧车厢里的史良女士,午饭后要小憩片刻,“小陆听了,立刻打开行李箱,先拿出雪白的睡衣睡帽和一卷镶有法式花边的白色织物;继而取出一个纸口袋,口袋里装的是一把小钉锤,两粒小铁钉,一截软铁丝。携工具爬到上铺,在左右两壁各打进一小钉,然后把那卷织物抖搂开——原来是两尺见宽的帏帘。帏帘上端缀着一个个小铜环,小陆将它们套入铁丝,再把铁丝的两端系于两边的铁钉。这样,一幅床帏在几分钟之内便做成了。它质地轻薄,尺寸合适,既把上铺遮得严严实实,又开合自如。史良在帘内换上睡衣,戴好睡帽后,小陆从行李箱拿出一个木质衣架,把史良换下的衣服抚平撑好,挂于下铺的衣帽钩。” 不管待遇如何,既然买的是“卧铺”,就得过夜,得睡。承运人的责任之一,就是让乘客进入一种准卧室情境,找到“上床”的感觉。不仅有床横陈,还备有被褥、枕头、甚至枕巾等一干床上用品,窗帘和床头灯亦一应俱全。程序上,由盥洗室洗脸刷牙到回包厢熄灯关门,洗洗睡——到了这步田地,“第四堵墙”便暂时隔绝了“观众”的存在,“点灯说话,吹灯做伴”准卧室生活情景随即真实起来,浪游记快几乎转型为闺房记乐,尽管卧榻之侧及其上下皆有他人酣睡。这种暧昧的情境里,能够始终保持“恋其卧而德其正”者应该不多。 帕斯卡尔说,我们所有的麻烦都是因为我们不肯好好地呆在自己的家里。这是终极解决方案。我认为,铁路公司在提升竞争力上要做的可能不只是政企分开,还有必要考虑与房地产概念分开,与床分开,也就是说,实现自我超越的唯一方法就是以提速来规避睡眠以及睡眠质量的风险,地不分南北,城不分东西,统统地朝发夕至,方能人不分男女,衣不分裙裤。在此之前,火车上的男女之别不宜过分强调,应该予以淡化,假装不存在。某些酒店为关怀女性而特别推出的“女性楼层”,据我所知反应也不如预期,倒是有一些求知欲特别旺盛的男客主动要求入住。还听说一件真事:因日本国内的酒店传统上并不要求住客登记性别,故曾有日本旅行团在杭州某五星酒店办理入住登记时,填到“sex”一栏时,有些人写了yes,有些人写了no。这些事,跟火车分男女一样,都是自取其辱。 ◎可疑的结婚登记者(1) 尼采说:“在最高哲学类型的事情中,一切已婚者都是可疑的。”强制婚前医学检查的倡导者说:“比一切已婚者还要可疑的,是一切企图办理结婚登记者。” 自2003年新《 婚姻登记条例 》将婚前医学检查由强制变为自愿之后,重新恢复强制婚检的呼吁便一浪高过一浪。部分人大代表还把恢复强制婚检的议案带到了全国和地方的“两会”。现在,他们的努力终于有了结果,黑龙江省上月颁行《 母婴保健条例 》,规定重新实行强制婚检制度,即“没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 恢复强制婚检的理由,就像强制婚检那么刚性——新生儿缺陷率因取消强制婚检而不断攀升。黑龙江省颁布的统计数字显示,婚前医学检查率由强制时期的75.79%下降到目前的0.43%,该省每年约出生1.8万名缺陷儿( 包括职业危害对女工身体的损害,近亲婚育导致的先天愚型和残疾未得到有效控制等 )。另外,近两年传染性疾病出现蔓延趋势,特别是乙型肝炎、梅毒等母婴传播性疾病显著增加,严重影响了孕产妇和胎、婴儿的健康。 各地恢复强制婚检的依据都差不多。固然,这8万名缺陷儿跟强制婚检的废存之间是否果真存在必然的关联,婚前医学检查是否真能把婚后的缺陷儿扼杀在萌芽状态,强制婚检的复辟又是否意味着公权力对私权利的挤压—— 一切就像《 新京报 》社论所质疑的那样:“在并没有严密的逻辑论证的前提下,一个已经被取消的权力为何又被轻而易举地恢复了?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生孩子、医学、遗传学、统计学以及政治伦理学等专业问题,我知之甚少,也就没有什么好“深思”的,倒是想起《 言言斋性学札记 》里的一段话来:“希腊地少人多,势难主张生育,所以宥恕自身妄用同性恋爱诸事,且不罪杀害婴孩者。犹( 太 )民尊崇上帝,圣经中令其繁殖,是以男子不娶为大耻也,多妻为常有之事;手淫者与同性爱者,为社会所不齿。此古时先知未临世以前事也。先知临世以后,始禁多妻之制,然仍赞成重婚重嫁,因国大民稀,非人口增加不可之故。” 性事者,一经济问题耳 至于美国的“国性”,《 言言斋性学札记 》指出:合众( 美国 )性事,介于希( 腊 )犹( 太 )之间,国法罚犯奸者。然纽约州1923年至1933年十年内,男女通奸之案共5万件,此外未告发者不知凡几,可见国人未能全守单夫独妻之主义。又重娶重嫁,不作奸淫论,故每岁离婚之案约50万件,而国中男女离婚者之全额,其数已达800万矣。 通过对犹太、希腊及美国这三种文化在同性恋、杀婴、多妻、手淫、通奸和离婚等问题上所表现的截然不同的态度之分析,周越然先生得出的结论是:“余曰:国大粮多,律不注重贞操;人众粮少,律必严禁奸淫。性事者,一经济问题耳。” 英国学者也得出过与周越然先生类似的结论。去年,桑德兰大学研究员布瑞斯主持进行了一次跨国研究,结果发现男女对伴侣出轨感受反差最大的是巴西人,日本人最淡然处之。经过一番分析,布瑞斯发现这与各国的生育率有关。在生育率颇高的巴西,男人非常在乎伴侣与其他人发生性关系;在生育率极低的日本,男人就不太在乎另一半是否红杏出墙。 ◎可疑的结婚登记者(2) 强制婚检之废存,一如性之伦理,莫非亦“一经济问题耳”?怀疑他人身上有病,实为自家囊中羞涩。强制婚检和中国的诸多弊端一样,都是因为穷。也就是说,强制婚检的全部意义都是经济学的,在于减少耗费在缺陷儿身上的社会成本。原理上,与通过B超技术人为减少女婴出生率殊途同归。 关于生孩子这件事,右派认为此乃事关宗教、伦理的天赋权利和神圣职责;左派则相信这是人类所做的一桩蠢事,是资本家为了不断拥有可供剥削人口而设下的一个圈套。自由主义者觉得,婚姻和民主一样,都算“最不坏的制度”;生孩子就像一人一票的选举,可赞成,可反对,更可弃权。显而易见,恢复强制婚检无法得到上述任何一种主流价值观的认同,按照我个人的习惯,凡是左中右三方都不能认同之事,通常都可归类为单纯的经济问题。即便强制婚检对预防缺陷儿出生确实有用,本来,生物学上不可避免的一定比例的缺陷儿人口,应由家庭和社会共同负担;生孩子,不论是为了延续种族还是扩大再生产而制造“工具”,只接受合格品而拒绝一定比例之“次品”,并无任何专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可言。 谁来为光棍买单 自愿婚检率偏低,也有经济上的考虑。多个城市的民调显示,多数居民认为婚检有必要,赞成恢复强制婚检者也不在少数,但同样多数的居民也表示,婚检若免费,就会双双主动送上门去。 报道说,哈尔滨市妇幼保健院在未取消强制婚检前,对每对新人收取130元。取消强制婚检后,仍按照原标准执行,并将原本一套的婚检项目拆开,分成各种丰俭由人的“套餐式”服务,同时院方还将婚检地点布置得温馨舒适,对实施婚检的医务人员严格要求,要求每人都要微笑服务,等等。但即便如此,前来婚检的人仍是寥寥无几。事情其实明摆在那儿,只要收费,不是法规上的强制,就是经济上的强制,别说什么微笑服务你就是狂笑服务,人家心中也依旧还是不爽。 如果我们的社会和家庭一时都负担不了“等外”缺陷儿的“额外”开支,强制婚检认了也就认了。若坚信以强制婚检把一部分“可疑男女”挡在婚姻门外的做法一定可以减少社会成本,也许就会出现哈耶克所谓“当政府试图通过替人民做主实施社会控制( 如人口政策 )时”的那种“出人意料的后果”。 我设身处地地为那些婚检不合格者想过,他们所面临的“不太出人意料”的个人前途,无非以下两种: 一、我国性别比例原本就严重失衡,据黑龙江省计生委统计,该省平均每年男婴出生数量要比女婴多1万人左右,恢复强制婚检,有可能在1万名理论上的男光棍之外为该省新增若干数量的强制性新光棍,男光棍之外,再添女光棍。自杨伯翰大学瓦莱丽·赫德森和肯特大学安德烈亚·博尔合著的《 光棍 》一书问世以来,光棍多,麻烦大,已成一时之显学:“历史上,当大批男性无法结婚时,他们就会聚到一起,要么成为和尚,要么结为匪,也成为恐怖分子的来源。” 二、黑省的因强制婚检而终身不能嫁娶者,即便一辈子克己守法,保证不去做恐怖分子,更没有任何非法性行为或性行为错乱,却不能保证自己也绝不会因缺乏正常性生活而患病,主要包括前列腺及各种妇科疾病。届时,如果你坚持认为前来为这一部分社会成本( 包括这一部分孤寡人口的养老开支 )买单的,与当初拒绝为缺陷儿的,一个是澹台,一个叫明灭,那么,就且让老僧伸伸脚吧。 ◎花 为 媒 小朋友都是祖国的花朵,小朋友长大了不做花朵了以后,做的事情还是与花有关,只是角色有了严格的分工:男朋友负责送花,女朋友只管收花——通常的情况下,此一受授过程一直要持续到双方制造出下一代祖国的花朵方才告一段落。 世界上似乎没有女人不爱花的,准确地说,是爱收花,未必是爱种花,爱赏花,更不是爱送花。这一判断绝无任何男性沙文主义思想,因为亦舒在小说里说过:“任何女孩子都会希望她是收花人。”有这句话垫底,我就可以放肆地接着说,即使一辈子都未曾特别爱过花的女人,却都终身不渝地酷爱收花。就像没有男人是不爱钱的,同样,大多数男人爱的也是收钱而不是送钱,只爱送钱或者爱送钱胜于爱收钱的,那是赖昌星。 爱收花虽是终生的习惯,却也有生理周期。尤其是某些特殊的日子,比如她的生日、情人节,那一日,女人要是收不到花,情况的严重程度,犹如到了日子没来月经以及男人在Payday收不到月薪,犹如广东人说的“拜神唔见猪”。 女人要,男人就给,不就是花吗?嘁!但大把鲜花在手里捧着,心里也藏着大把的不理解,在钻石、包包以及汽车洋房之外,女人对被子植物的生殖器官的这种变态花痴,实在超出了他们的理解范围。 一起来重温鲁迅先生写于1924年的打油诗《 我的失恋 》: 爱人赠我玫瑰花; 回她什么:赤练蛇。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由她去罢。 来而不往非礼也,即便回了礼,把花理解成“赤练蛇”之等值物品,这种小朋友式的非礼行为今天的新青年们断然不会再犯,近百年的西化历练已使彼等深知:花非花,在男女关系里面,花只是一种媒体,除非女方是餐餐都要吃花的香香公主。然而对于负责送花的男方来说,有礼的理解仅此而已,男人在这件事情上依旧的普遍性“非礼”,是因为他们的理解基本上都长期停滞在以下四个层面: 一、凡花皆美,大多数都香。女人皆爱美,大多数都喜欢香的东西,花为媒,因此,所以,女人爱收花; 二、言词上把美女形容为鲜花,虽然老土,但永远不会错。赠之以花,代表了送花人对她( 最起码在容貌上 )的充分肯定。所谓“沉鱼落雁,闭月羞花”,意思是说她之美貌能把花也给羞辱了。花为媒,送花,等于是送了一个羞辱对象给她,这种事,没有不高兴的。大体上,花是对女人的正面肯定,不过层次较浅。较高层次的肯定是“我要娶你”。相对应地,女人对男人的最高层次肯定,则是“我要为你生个孩子”。 很显然,把女人爱收花的理由理解为“代表了送花人对她( 最起码在容貌上 )的充分肯定,虽然将花之所指扩展为能指,逻辑上却未必站得住脚。 就礼物而言,女人爱收花,也爱收汽车,那么,无论如何也不能把女人对后者的喜爱理解为“你就像汽车一样好开”吧。 三、女人爱收花是因为她们更爱面子。花最好是当众送,最好是星期一上午送上Office。总之,只要有同性的目击者在场,你就给足了她面子。与其在女人独处时送她九十九朵玫瑰花,不如在她和别的女人一起时送她十九朵玫瑰。花为媒,媒体就是信息。 四、凡女人,大都自恋。花之为物,美丽而短暂,送花给她,等于送她自恋的道具和媒体。这种东西,通常都是别人送的效果才好,一如流泪时的手帕。亦舒在《 直至海枯石烂 》里这样描写一个收到鲜花时的女子的心情:栀子花,香气扑鼻,叫人心酸,呵一个女子最好的岁月,也不过是这几年,之后就得收心养性,发奋做人,持家育儿,理想时间精力全部都得牺牲掉。 事实上,收花人在对花自恋的同时若能自觉地想到“之后就得收心养性,发奋做人,持家育儿”之类,送花人虽不能说是死而无憾,毕竟花是没有白送。然而,大多数收花人其实并不曾想到后面那些,不为送花人所知的一个更为严酷的事实是,女人爱的是“收花”,至于花是谁送的,并不重要。也就是说,花可以与男人有关,也可以无关。只要女人对送花的男人并无特别的恶感,只要这一行为不至引起她有“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的不良反应,花、送花以及送花人就基本上是三件没有关联的事情。还是亦舒说的“花不语,花无罪,送花的人猥琐也不表示花有错”。正如女人有事都爱找男人倾诉,但绝不代表她需要这个男人为她提供任何解决方案。 当然,即便是一个猥琐的送花人,若能长年累月坚持送花不懈,特别是在情人节这种特殊的日子里送上最美最炫的鲜花,令收花人抵受不住,终于肯替送花人想想“收心养性,发奋做人,持家育儿”的事,也是有的,只是能这样做的男人不多,最起码不会多过把花越送越大束的男人,正如齐泽克告诉我们,女人向男人要的是频率是次数,而男人却大都把这种需求错误地理解成了强度。然而一味靠送花靠死缠烂打得手,终究胜之不武,收花人一旦举手投降,其实已经到了看花不是花甚至为“花钱”而感觉心疼的地步了。感动不是动情,尽失“拈花微笑,是亦缘也”之真意。以花为媒的理想境界,其实不是送花,而是浇花,而且也只是小说里才有,例如宝黛之恋,缘分上就是因为林妹妹在从天上掉到贾府里之前乃是天上的奇花异草,贾宝玉作为赤霞宫神瑛侍者专事浇花,而且特爱挑林妹妹这一株来浇,直浇得后者发愿下辈子要用尽自己的眼泪来还他的恩情。缘分修到这个份上,才能以花自况,才能写出“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这样的绝世好词,似这般灵根异卉,才能令尘世间庸俗到只会送花收花的广大浮花浪蕊羞愧到心里只剩下三个字:输给侬。 ◎一头情圣 《 红楼梦 》里的花花公子薛蟠口占著名歪诗一首,其中相对不太著名的两句是“女儿悲,嫁个男人是乌龟;女儿愁,绣房里钻出个大马猴”。作为一只大猩猩,《 金刚 》里的那个金刚,堪称一只超大码的大马猴,虽然不是从绣房里钻出来的,却愁死了抹着眼泪走出电影院的女观众。 女儿愁——据说,看过《 金刚 》以后,至少有九成以上女观众对自己身边的那个男人至少有一周的时间看不顺眼,因为与金刚相比,他们的所作所为毫无浪漫可言,简直令人发指禽兽不如。在浪漫的意义上,女人眼中的金刚绝对不是一头禽兽,而是一头情圣。什么是这头情圣最受用的浪漫表现?99%以上的女观众都会异口同声地指出:带女朋友看日落。令女人愁上加愁的是,天底下几乎无一个女人不爱参与此项活动,与此同时,女人要,男人给,但永远也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和送花一样。 《 枕草子 》第二二四节“一直过去的东西”:“毫不留情地过去的东西是:使帆的船,一个人的年岁,春,夏,秋,冬。”一直过去的东西也包括日落。孤帆远影、一年四季以及日落的浪漫,在于它们共有一种悲剧色彩,就是失去。对于不断消逝的东西,包括年龄,包括容颜,女人天生敏感,更容易伤感。落日和鲜花一样,都是自恋的媒体,看落日相当于照镜子,既美丽,又伤感。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和男人一起看落日,大有“与尔同销万古愁”的意思,相当于男人的买醉。 夕阳醉了,落霞醉了,醉的不太可能是朝阳。男人不明白这些道理,也就罢了。女儿愁,愁就愁在有些男人坚信落下和升起的乃是同一轮红日,因而偏爱带女人去看日出。虽然太阳还是同一个,但是在女人看来日出和日落完全就是两码子事,此外,哪个女人愿意为了看日出而起得比鸡还早呢?最忌讳的是,日出东方,天色渐亮,女人脸上某些自己不满意的细节亦会随之而逐渐清晰起来。再说,看过日落,华灯初上,趁着好心情,该吃晚饭的吃晚饭,该看电影的看电影,反观日出之后,上班的上班,买菜的买菜,真是想死的心都有,遑论什么浪漫了。 更令女人绝望的是,即便是前世积德摊上了一个天天都坚持带她去看日落的男人,论浪漫,也要输给金刚。因为即使身陷四面楚歌之绝境,金刚犹能和女朋友在帝国大厦顶上看日落。这就是杀死女人的浪漫至极,浪漫至极的另一种表述是:在被男人的理智一致判定为最错误的时间和最离谱的地点办了一件被女人认定为最正点的事。 与其说男人不懂浪漫,不如说他们在男女关系中天生地缺乏仪式感。看日落也只是表象,对于女人来说,浪漫的本质,就是要求男人具有像金刚那样的强烈而且是自觉的仪式感。而所谓“仪式感”,除了日落时分准时带女人去看落日之外,其他重要事项还包括牢记女人的生日、结婚纪念日、相识以及初吻纪念日,情人节那天一定要送花,每个月要定期交付家用,等等。 不管怎么说,在母金刚还没有被好莱坞创造出来之前,男人要夺回女人,唯有学习金刚好榜样,苦练浪漫内功一途。“金刚”是King Kong的汉语音译,其实在古代汉语里,“金刚”本来就是个外来语,佛教用语里的“金刚”原指一种最坚硬的兵器,可比喻牢固、锐利,摧毁一切。浪漫也是这样一种兵器。 ◎让吃豆腐的变成豆腐(1) 性骚扰——比较完整的表达,应该是“任何人不得对妇女进行性骚扰”,作为《 妇女权益保障法 》的修正案草案,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审。草案中包括“任何人不得对妇女进行性骚扰”等三个条款,使部分人大代表自2002年以来针对“性骚扰”的立法努力终于有了下文。 然而,由于此法显然系借《 妇女权益保障法 》之“壳”而上市,只在《 妇女权益保障法 》的框架内有效,也就是说,日后即便获得人大常委会审查通过,在“任何人不得对妇女进行性骚扰”的同时,如有“任何人对男性进行性骚扰”,依然是无法可依——不普适、不公正,社会舆论对此颇为愤愤不平。 诚然,法理上,对“任何人不得对妇女进行性骚扰”更为完整、公平的表述,应该是“任何人不得对任何人进行性骚扰”(而且任何人也不得对任何动物进行性骚扰)。正如“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所指既非男性的私有财产,亦不独妇女的私房钱,乃是任何人的私有财产。千言万语,说穿了也只有一句话:谁来保护男人不受性骚扰? 首先,社会舆论之所以会因法律保护的“远之”则怨,所据当然不只是生理学的常识。抱怨,表明男权社会终于承认了“男人也处于性骚扰的阴影之下”这一事实,剥夺剥夺者,即男性已从传统上的骚扰者变成被骚扰者,从吃豆腐的变成被吃豆腐者或甚至豆腐本身。在中国这样一个历史悠久的男权社会里,勇于承认男性也有可能成为性活动中的弱者,男人在正常地感受到不仅有性骚动和性困扰的同时也有受性骚扰之虞,具有无比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无限深远的历史意义。 众所周知,史上绝大多数的极端男权社会,无不以逼婚、抢亲、休妻、纳妾、嫖娼甚至强奸为男性合情合理之性行为准则,根本就不承认有所谓“性骚扰”的存在,再说也根本没这个必要。即便有之,这种事也只有懦夫或弱女子才干得出来,雕虫小技,壮夫不为。以是观之,男权社会敢于承任“性骚扰”的存在并且同意这一罪名成立,事实上本身就是在争取法律保护男性和女性一样不受性骚扰危害(即承认男性也会受到性骚扰)之前,向全体女性作出的一次逻辑性极其严密的妥协。 施比受有福 不管性骚扰立法是否忽视了男性的权益,我认为此事的进入立法程序与男权社会终于承认男性也会受到性骚扰这一事实一样,都是社会和文明的一大进步。 当然,即使男权社会向这个战况日趋惨烈的“性别拳击场”内扔出了白毛巾,也不代表他们可以借此而享受到和妇女同等的法律保护。性骚扰立法为什么不以两性普遍适用的《 民法 》、《 劳动法 》、《 刑法 》或者《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为法律母壳,偏偏投了单性的《 妇女权益保障法 》这个胎呢?相信立法者自有他们的道理,以下的猜测,纯属鄙人一己之见。 第一,从生物学立场出发,男人和女人一样,都有机会受到来自异性或同性之性骚扰的生物基础。换言之,性骚扰面前人人平等。现实生活中,虽然男性受性骚扰的机会比女性少得多,但就立法而言,要害乃在于不患贫而患不公;不过,这种不公其实只是貌似不公。性骚扰的定义,指的是强者对弱者的骚扰,反之则很难成立(弱者对强者的骚扰,若非正常的示爱,便是“性贿赂”了)。而在包括性骚扰在内的人类性活动中,女性总是被动、接受的一方,属于相对的弱势,男性总是主动、施与的一方——不管真相如何,施比受有福,这是男权社会一项牢不可破的长期共识。 ◎让吃豆腐的变成豆腐(2) 与此同时,女权主义者也早就达成了这样的共识:以上“男强女弱”的共识,只是男权社会强加的定义,每个成员必须遵守的“理想范式”而已。生理学上的施与受,本无强弱主次之分。曾普遍存在于高等动物之中的母系社会不提也罢,低等动物中的蚁王、蜂王,非雌性莫属。20世纪初,人类学家布伦尼斯拉夫·马林诺夫斯基在美拉尼西亚的特罗布里恩群岛上发现,原始部落中的土著女性不仅像男子一样性欲强烈,甚至还会埋伏于草丛之中,专事向路过的单身男子发起主动的“性剪径”。 生物学及人类学上的事实或许如此,但是“性欲强烈的土著女性”并不能为“法律必须保护男性免受性骚扰”提供更有力的证据。因为这一切都只发生在未有男权文化压抑和束缚的原始部落,在这样的原始部落里,人的生物潜能的发挥也都更接近于自然状态。 权比性大 女人可能是后天形成的,男人也不都是先天的,男女双方,其实都是社会“理想范式”及刻板印象( Stereotype )的受害者和受益人。 无论如何,生活在这种理想范式里,男人主动进攻,女人防守反击,依然是最老套但最有效的两性战略。野蛮女友或有之,主流却依然是人鱼小姐。现而今,中国男人的身体虽然普遍都不如过去那么孔武有力,阴盛阳衰,谁吃谁的豆腐还说不定,不过在被动的情况下,性骚扰毕竟难以成立,成立的只有闷骚。因此,在我们未能集体回归到原始状态、尤其是女人未能复原为特罗布里恩群岛上生猛的土著女性之前,性骚扰立法、至少是中国特色的性骚扰立法,根据我们有限的法律资源及执法成本,没有理由对男性也予以保护。 性骚扰立法不保护男性的第二个理由,系因所谓“性骚扰”,通常发生在某一个权力结构之中,指的乃是上权者对下权者的性剥削。两次世界大战,诚然是小国把大国拉下了水,属于下权者对上权者的骚扰,然而战争纯系男性行为,就算是性骚扰,也是男性之间的事,无关本文之宏旨。 既然是男权社会,男为上权者,女为下权者,不独性交体位如此,性学、政治学和人体工程学,一直保持着高度的三位一体。包括性骚扰在内的一切侵犯性性行为的发生,不仅在于生理性别上的强弱,而且取决于权力掌握在谁的手中。 美国是性骚扰立法最严的国家,好莱坞在这个方面出产的大片,比较出名的却只有一部《 叛逆性骚扰 》( Disclosure )。女上司黛米·摩尔以“谈工作”为借口,对男下属迈克·道格拉斯百般挑逗。在情欲与理智的激烈斗争中,道格拉斯选择了拒绝,却被女上司反咬一口,控其对她进行性骚扰。道格拉斯遂求助于女律师凯瑟琳,大状郑重告之曰:法律上,性骚扰的关键在于权力而不是性。 性骚扰的关键在于权力而不是性——多亏了这个专业意见,写情书、唱情歌、抛媚眼这种我们一玩就是几千年的有益身心健康的心跳游戏,今天才不至于一概被当做不法行为而要搞到对簿公堂。 男女搭配,干活很累 法比权大,权比性大。是故各国性骚扰立法,大多以《 劳动法 》为法律母壳,《 瑞典平等法 》除了在薪水和招聘员工方面有男女平等对待的条款,还对性骚扰问题作了许多规定。在美国,1964年的《 民权法 》第七章也明确保护公民不受职场中性骚扰的侵犯。 ◎让吃豆腐的变成豆腐(3) 除了家庭之外,权力主要结构于工作环境。以今日之中国女权状况,卧室既已大部沦陷,男性的权力便向办公室旁落。男女虽说同工同酬,但是在绝大多数“男女搭配,干活不累”的工作环境中,女上司毕竟还是一种稀有动物。与此同时,大部分已经成为他人上司的女性,从性格到性征,多少都具有某种趋向于男性化的变异——我不是说即便有女上司性骚扰男下属,亦可以男人之间的同性骚扰视之,女上司性骚扰女下属,也不妨以男上权者对女下权者的性骚扰视之——事实上,如果有得选择,相信大部分女职员会更愿意在异性上司的手下工作。因此,性骚扰立法保女不护男,实属合情合理之至。 如果“性骚扰的关键在于权力而不是性”,那么,在任何一种权力关系中,哪一种行为才能构成性骚扰?由于尚处于立法阶段,“中国特色的性骚扰”行为定义目前尚不清楚,若按国际惯例,以下十种行为通常可以被认定为性骚扰:一、对别人的相貌品头论足;二、语言下流;三、讲黄色笑话和发黄色短信;四、向别人讲述性生活的细节;五、暴露性幻想;六、进行不受欢迎的性方面的赞美或讽刺;七、进行不受欢迎的身体接触;八、混同工作话题和性爱话题;九、凝视别人;十、在工作场所展示性暗示物品。 如果不把上级领导对育龄下属之计划生育状况的关心和询问也考虑在内的话,显而易见的是,这个菜单上之十有八九,只有男人才干得出来。这些行为的共同特点,就是具有程度不一的挑衅性和攻击性,与雄性的动物天性极其吻合。女人能犯的,最多是第一和第九两项。事实上,一个女人若不慎在一、九之外犯了上文中的任何一项,通常也是性生活得不到满足,由性压抑升华为性骚扰,例如下班前在公司门口拍了保安的屁股,对快递公司新换的壮男职员的身材及其新换制服的“品头论足”,皆属不得已而为之。然而谁是导致这个女人性压抑的元凶?啥都别说了,唯一可供谴责的,还不是另一个男人?正是:法比权大,权比性大;男女搭配,干活很累。 杀人容易造人难 一般相信,男人处世,比女人公正,比如男人不仅天生酷爱性骚扰女人,同时也乐于受到女人的性骚扰。所谓“哪只猫儿不偷腥?哪个男人不好色?” 或曰“女追男,隔层纸”,那层纸,指的正是后一种情况。 追女人以及追到了以后如何与女人相处,是世上大多数男人毕生都躲避不开的另一种骚扰。解不开的习题。法律规定:男人23岁才能结婚,可是18岁就能当兵。这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杀人容易,造人难;二是女人比敌人更难对付。在这种情况下,若有女人“倒追”,不管有心无心,男人大都选择乐观其成,乐得以静制动,除非丫有受虐倾向。同样道理,若有女人主动前来“倒骚扰”之,那可就不吃白不吃,来而不往非礼也了( 如果来者不是恐龙,那简直就要像猪八戒那样狂呼“造化!造化!”了 )。 东山老虎吃人,西山老虎也吃人。鉴于男性的这种贱格本性,许多人都相信即使男人被性骚扰,这个男人即使没有“高兴还来不及”而是不很高兴甚至不高兴,事情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因为本质上这种事乃女人给男人面子,再说男人体格比女人健壮,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烂船也有三斤钉,男人要是打死不从,女人也不至于把他打死,或者先强暴再给打死了。果有备受性骚扰而死活不从之柳下惠式圣贤级烈男,如此事不能给他带来“坐怀不乱”的千古美誉,对其所能造成的唯一潜在危害,无非就是容易引起忧郁症以及前列腺或泌尿系统的其他疾病,至少,后两项乃是每天夜里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各电台里坐诊的“老军医”们的共识。 ◎让吃豆腐的变成豆腐(4) 遗憾的是,这等好事和这等坏事都不常有,最起码不像男追女那么高发,前者通常只存在于男人的幻想。以是观之,如果把男性也列入“性骚扰”的法律保护,对大部分男性来说是很不公正的,因为这样做无疑限制或剥夺了他们受到性骚扰的权利以及可能性。 那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我坚持我发言的权利,但我也将誓死捍卫你说话的自由。 洗澡避女人 把男性排除在外的性骚扰立法,究竟是进一步保护了妇女,还是在战术上重视妇女,在战略上藐视妇女,仍未脱“妇女是弱者”之窠臼? 这事不好说,非常不好说,比性骚扰更不好说,尤其不可以西方妇解观点视之,犹如西方的“黑客”是左派、极左派、无政府主义者,而中国的“黑客”,黑是够黑的,政治上却属于右派、民族主义者。 其实,若单纯以立法水准观之,今之“任何人不得对妇女进行性骚扰”,显然未能超过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28年春天,毛主席在井冈山五百里林海里为工农红军亲手制定了“三大纪律六项注意”:一、上门板;二、捆铺草;三、说话和气;四、买卖公平;五、借东西要还;六、损坏东西要赔。 1929年以后,毛主席又将三大纪律中的“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改为“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打土豪要归公”改为“筹款要归公”,又改为“一切缴获要归公”。对于“六项注意”,则增加了“洗澡避女人”和“不搜俘虏腰包”两项内容,从而成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1947年10月重新颁布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上门板”、“捆铺草”改为“不打人骂人”和“不损坏庄稼”,第七项“洗澡避女人”也变更为“不调戏妇女”。 显而易见的是,“任何人不得对妇女进行性骚扰”与“不调戏妇女”之间的唯一区别,在于一是国法,一是军规;前者旨在进一步保护( 或损害 )妇女( 或男性 )权益,后者意在“唤起工农千百万,同心干”,除此之外,在行为规范上并无本质区别。 在无法无天的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我本人就是唱着这首歌长大的,举凡上课、出操、开大会、看电影,一切集体活动前后全体师生无不放声高唱之。“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是我所知道但不一定有完全遵守之机会的全部法律——于今想来,其中的第七项“不调戏妇女”( 即井冈山时代的“洗澡避女人”),其实就是当年无产阶级专政下的“性骚扰”法律,尤为重要的是,它早已经以一种无比明快的风格彻底解决了今之“性骚扰立法为什么不保护男人”的一切疑问。 不正当的自我工具化 《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的歌中唱道:“第七不许调戏妇女们,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我的意思是说,由“洗澡避女人”而“不调戏妇女”,由“不调戏妇女”而“任何人不得对妇女进行性骚扰”,皆为能指的延伸,正如“打土豪要归公”先是改为“筹款要归公”而后又变成“一切缴获要归公”。因此,在性骚扰立法一事上,要做通“为什么不保护男性”的思想工作,我认为有必要暂时回归到“任何人不得对妇女进行性骚扰”在1929年的所指,即“洗澡避女人”。 如果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的“洗澡避女人”或“不调戏妇女”为“男性为避免受到异性性骚扰而进行自我约束及自我保护的行之有效的法律或行为准则”,那么,所谓“男性也会受到性骚扰”的可能性从理论到实践上都将不复存在,性骚扰立法“也要保护男性”之说,势将不攻自破。 参照斯洛文尼亚学者斯拉沃热·齐泽克的精神分析,“男性也会受到性骚扰”的想法是一种精神疾病,得治。临床上,它们应该属于一种“不正当的自我工具化”,是一种“内在的固有的错误,因为只有作为对某些被否认的被它们移置压制的创伤反应,它们才被正确地把握……这种不真实性同时是认识论的和伦理的,正如一名妄想症患者,他通过进行不由自主的防卫仪式来对其不被承认的性固着作出反应,他的行为方式就是不真实的。拉康声称,即使病人的老婆真的跟其他男人睡了,病人的嫉妒也仍然被视为病理的状况。在相同的意义上,即使富有的犹太人‘真的’剥削了德国工人,勾引了他们的女儿,控制着大众出版机构等等,反犹主义仍然是一种断然‘不正确’、病态的意识形态状况——为什么?那些使它成为病态的东西在犹太人形象上不被承认的主体的利比多投资——这是社会对抗性被移植——擦掉的方式,即把它们投射到犹太人形象上。” 实在想不通,就把“受到性骚扰法律保护权”权利的大度放弃当是全体男性作为上下五千年性别斗争中的常胜将军对全体女性所应该表示的基本礼貌还不成吗?“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的适用条款为第八条:“不许虐待俘虏兵,不许打骂,不许搜腰包。” ◎魔鬼身材 虽是冬天,裹得厚且严,但是上海大街上身材好的比比皆是,要不是每天增加的机动车辆,能让一条马路都显得空荡荡的。这就是保养的成果。大有“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岁寒说到身材,立马想到女人,就像说到眼睫毛。虽然男女都有,但是身材和眼睫毛之类,在男性的整体品质做出评价的时候,通常都不能成为有效的参照物,犹如腹肌之于女性。 不过,哪怕就女性而言,身材这东西和眼睫毛还不太一样,因为它实在算不上一种实实在在的“东西”。睫毛再细再小,大小是个实体;身材或好或差,无论如何也只能算是实体之轮廓,一组连续性的形而上线条。跟血肉之躯相比,虚的成分严重偏高。 说到身材,接下来就会想到另一个词:魔鬼。这个词条的完整表达是:“魔鬼身材”。加上了魔鬼的身材,感觉比“身材”更虚。理由一,我们( 最起码在生前 )都没有见过魔鬼;即使在某种情况下跟魔鬼打过照面,大概也不会有闲工夫去留意其身材;理由二,所谓魔鬼以及一切牛鬼蛇神,大都在脾气上喜怒无常,形态上变幻莫测。故既不存在什么修养,更谈不上什么身材。“魔鬼身材”一说,犹如本人的身材,不仅虚得厉害,几乎就不能成立。 当然,对“魔鬼身材”这个词,男女双方都还没有傻到只会做单纯的字面理解。玩虚的,人人都是高手。它的真实意思,其实并不是“像魔鬼那样的身材”,而是特指那种具有魔鬼般诱惑力和杀伤力的身材。不然的话,“魔鬼身材”也许就不能成为一个褒义词,因为魔鬼们即便有身材,身材却也是形形色色。铁扇公主和牛魔王,两口子都是魔鬼,长相不论,三围上却有天壤之别。 更虚的是,“魔鬼身材”这个词通常都不是单独使用的,而往往前缀或后缀以“天使面孔”。同样道理,天使我们都没有见过真正,即便个别人在某种情况下遭遇过天使,如果只能看一眼的话,相信也都是关注其身材多过留意其面孔,因为翅膀乃天使最独特的体征。因而,所谓“天使面孔”,所指乃拥有天使般纯洁甚至圣洁的面相,并非“一张像天使那样五官端正的脸”。 尽管在人世间同时拥有“天使身材,魔鬼面孔”者从来不乏其人,同时或分别拥有“魔鬼身材”和“魔鬼面孔”以及“天使身材,天使面孔”的也大有人在。但是,我们似乎一直都在故意地忽视这一事实,而一味地偏爱“天使面孔,魔鬼身材”这个几乎是自动生成的完美修辞。我发现,“天使面孔,魔鬼身材”这八个字其实是很有一些“天使面孔,魔鬼身材”的味道的。因为在“天使”和“魔鬼”这两个反义词之间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对比效应,不仅彻底割裂了身材和面孔,而且能让天使愈发地天使,魔鬼愈发地魔鬼;美女更美女,野兽更野兽。其结果不仅是双赢,而是一加一等于三。也就是说,用身材诱惑你,让你动动坏脑筋,干坏事;抬起头来,又以面孔拯救你,帮你升华,助你从良。如果“天使面孔,魔鬼身材”是一副对联的话,那么,它的横批就应该是“死去活来”或者“欲仙欲死”。一个女人若真的长成这样,对于那些还没有变成流氓或虽流氓但尚未成性的男子来说,基本上就是个祸害了。 所有的假设,显然都建立在这样一个基础性共识之上:魔鬼,面目狰狞,身材一流;天使,长相一流,身材狰狞。而所谓天使,所谓魔鬼,在我们未能活捉到其中一个之前,其实也都只存在于我们心中,天使( 面孔 )代表了我们先天或后天的道德约束,魔鬼( 身材 )体现着我们先天或后天的不道德诱惑。相由心生,好身材则须勤于健身减肥。在面孔与身材“严拧”的困局之下,内外兼修的技术难度如练葵花宝典,与梅菲斯托签约是多数人自动做出的最优选择锻炼身体,不过是锻炼身材;以身相许,无非以身材相许。当身心俱陷于修辞的深牢大狱之中,我们深信,只要身材魔鬼了,面孔自然天使。21世纪最缺的是什么? 身材! ◎十六比九的风月宝鉴 人头里的正确思想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人身上的肉也是,不是被吃出来的,就是被看出来的。 人非草木,更不是猪啊羊啊的,肥瘦并无标准,不仅是个人喜好,更加是他人喜好。前者与吃有关,后者比较复杂,但媒体无疑是“大他者”的主要发言人。例如全球时尚杂志狂推了十几二十年的那些瘦肉型模特,一直强有力地左右着“他人”对“自我”在肥瘦上的喜好。情况很严重,以至于全球最主要时尚杂志的“女黎叔”们几年前在伦敦举行的“峰会”上达成了一个自愿遵守的行为守则:向女读者传送一种健康女人的形象。总编们认为,由于女读者受时尚杂志所传播瘦女模特形象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女性健康出了问题。此行为守则将禁止杂志刊登那些身材太瘦的女模特的照片。一个由最有影响力时尚杂志的编辑、摄影师、时尚专家组成的委员会将负责审查这些照片。《 Marie Claire 》的女编辑利兹当时说:“行为守则将意味着我们将不会再刊登那些皮包骨头的女模特的照片。我们的同行也不会使用这些照片。” 会议透露,在英国,大约有100万人,多数是妇女,经受着营养紊乱的痛苦。《 Marie Claire 》杂志则证实:“西方媒体对世界上最穷地区的妇女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印度、巴西、南非的妇女吃得很少,以保持她们认为是时髦的体形。” 四五年一晃而过,除了中国的一份准时尚周刊用本人做过一回封面,我好像看不到“伦敦决议”被认真地执行过,凯特·摩斯型的美女们依然是时尚杂志的宠儿。更为严重的是,旧的未去,新的又来,除时尚杂志外,瘦肉型体形正在通过更为强势的大众媒体向更弱势的大众传播——我指的是电视里的人以及他们“看上去”的样子。所谓“上硬照重5斤,上电视重10斤”,意思是人在电视里看上去会比本人胖很多。故经常在电视里与广大观众见面者,无不时刻注意把自己的体重保持在比自己的体重少10斤的状态。 然而,硬件的更新,对男女软件们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日趋流行的十六比九电视显示器,正在以宽银幕的雄伟气势淘汰着四比三的传统荧屏,每一个像素都被以十六比九的比例压扁,变成长方形,也就是说,当英超和NBA里的那些球看上去一概都像橄榄球的时候( 尤其是在运动状态中 ),电视里的那些血肉之躯于是也难免不随之而海阔天空,波澜壮阔起来。常态人体比例一旦被人为拉阔,遂令瘦人显胖,胖者更胖;高人变矮,矮人更矮,视觉上严重变形。经常上电视的人,为了在电视里显得较瘦或较为逼真,只好变本加厉地减肥瘦身。在电视以外的场合所见之美女主持人,都是无一例外地比电视上偏瘦,甚至难以相信是同一个人,惊骇程度在0.01秒内就能达到“贞子”级,头发虽不一定都那么长,身材却都像牙签上插着个橙子。一到刮大风的天,我就有冲动群发一个短信劝告她们不要随便上街,要不就拉上我这种吨位的人,否则,说不定会像嫦娥那样,落得个上星容易落地难的悲惨结局。 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吴王好剑客,百姓多伤疤。十六比九就是电视机里的时尚杂志,媒体就是信息,显示器就是吴楚二王。 比此二王更主观、更强权、更变态——也就是说,较四比三和十六比九更失真的,乃是圆形的工业或军事示波器。大约在1975年,在无线电厂上班的邻居利用报废设备自行组装了一台电视机,以一个浑圆的示波器( 很像许多年以后在《 U-571 》或同类电影里看到的那种军用设备 )充当荧屏。第一次组织观看的,是首次来沪表演的日本大相扑。目睹一团团闪着绿色荧光的洁白肉球在那个球面镜中滚来滚去,那一刻,注定了从此以后我对所有出镜相扑手身材的终生失望。 更严重的是,除了因公或因私出镜的身体之外,由非自愿的“偷渡型”出镜者演出的真人秀更是无日无之。有报道说,一个美国人,每天平均被拍摄的次数是300次( 即每天上镜300次 ),被拍场合,包括在汽车里、在停车场、在电梯、在商店、在酒吧、在大街上、在公园里、在火车站、在住宅和办公室的电梯里——实际上,今天在美国的任何地方都有可能被拍照,除了在照相馆。此乃目前世界各地3000多万部闭路电视摄像机们的本职工作。 闭路电视的泛滥显然是因为犯罪的泛滥,区别只是前者尚未成灾。从法律及公共安全的角度,迫使每一个人“出镜”也许是一个最有效的管理方法,若要人不拍,除非己莫为。“闭路电视”的英文缩写是CCTV,照我看,虽然它的收视率永远也赶不上我们中国人自己的“老大哥”CCTV,但是,前者对我们因公或因私的生活的影响力却正在形成与CCTV一争高下的PK态势。我的意思是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爱肥之心,人皆无之。不管是上电视还是上厕所,进摄影棚还是进电梯,从电视主持人到犯罪嫌疑人,谁都不愿意让自己“看起来”比自己的“本尊”更矮更肥——当然,对于个别狡猾狡猾的犯罪嫌疑人来说,“上电视重10斤”的这一物理错觉也可能成为其逃脱法网的漏洞。好在,闭路电视的显示器还没有都换成十六比九的。 画图省识春风面,唯由画师定妍媸。21世纪的毛画师据查是一洋画师。十六比九这种规格,据说是荷兰人发明并制定的。没有无缘无故的胖,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矮,众所周知,荷兰人乃是目前全世界个子最高的民族,男子的平均身高为1.85米,与40年前相比,增高了约15厘米。生活富足,酷爱吃奶之外,荷兰人个高,我看很可能还跟他们平均海拔低于海平面的低地国家有关——长得高,可免于内涝时没顶的恐惧。与此同时,从“漂泊的荷兰人”到“飞翔的荷兰人”而“压扁的荷兰人”,其民族体型喜好虽不至于以奶粉罐上那个壮硕的挤奶女郎为标杆,但集体潜意识里可能都不愿意( 至少在电视上 )显得太长太瘦,电视显示器的Go Dutch在所难免。 ◎大有大的难处 人类学家莫里斯在《 裸猿 》( The Naked Ape )中指出,哺乳动物中唯人类社会所有的“乳房崇拜”,始自繁殖,终于性感。也就是说,现而今,女性胸部已不再为哺乳而发展得丰满,奇峰突起只为吸引异性。当然,交配也早就不只为繁殖了。 吃奶没有摸奶亲——这则不无悲凉的苏北民谚,简明生动地高度概括了莫里斯关于“乳房崇拜”的理论。从另一个方面来看,要搞清男人是怎样集体成为“奶粉”的,根源上仍有必要追溯到吃奶。 除了苏北民谚之外,也不断有学者对莫里斯的理论做出补充。例如,人类学家波比·劳( Bobbi Low )提出:经过进化,女性乳房已经成了制造假象的标志,它使女性看上去能够给下一代提供良好营养。然而其他人则认为作为奶罐的乳房和激发性欲的乳房不完全一样。男人认为乳房很性感,却不怎么想得起它们喂奶的作用。还有人认为乳房真实地反映了维持怀孕所需的脂肪储备。 又,根据我本人总结出来的“没什么搞什么”之淫贱定律——例如,没身体的,都在大搞身体写作;无美食的,厥有七十集电视连续剧《 大长今 》;我没腰,却一天到晚腰痛;没脖子,又隔三差五脖子痛;男人恋乳,正出自因自己失去乳房的焦虑而被强化的占有欲。凡此种种,“大抵发愤之所为作也”。 不管是何原因,非要搞乳房崇拜的话,崇拜就崇拜好了。问题是不崇拜小的、正常的、合乎比例的,即张爱玲所说的那种“人人爱好求之”的“健康向上的乳房”,而只崇拜大的。此集体性怪癖遂令天下女人罩杯逐步升级,纷纷坐B望C,照这种趋势发展下去,“做女人挺好”这句广告词就不如改成“做女人大好”了,不是小好,也不是中好,而是大好。 本质上,此事乃人类对“大”的崇拜之延伸。工业革命以来,把一件事情“搞大”几乎已经成了人类的天性,更是快乐的重要源泉。在我国,情况则较为复杂,一波三折。本来我以为,在以小国寡民为理想的农耕社会里,古人很少视乳房为关键性感客体者,相反,而是特别崇拜“小”,把小脚视为性感的象征。即使古代情色文献中,亦鲜见西方文学里那种对乳房的激情文字,最多也就是质地上的“酥”。不过,早在汉字的生成期,“美”这个字却已在根子上和“大”扯上了干系,按照《 说文解字 》,羊大为美,只有把一头小羊羔养大了,让我们吃到更肥的羊肉,剪下更多的羊毛,捡到更多的羊屎蛋,才能让我们在形而下地爽歪了之余进而获得一种形而上的“美”感。 说到“搞大”,对于男人来说,除了那个你不想和她结婚的人的肚子之外,还有什么不是以大为美的呢?生意,要搞大;电视机的屏幕,要搞大;地盘,要搞大;房子,要搞大;车子,要搞大;官职,要搞大;女人的胸部和男人的生殖器,也统统都要搞大——然而搞来搞去,在把世界上所有的事情统统搞大之前,欲将世界上所有的事情按照我们喜欢的尺码统统搞大,除了要有钱,说到底,还得要有胆,光有胆还不成,你那颗贼胆的尺码不能小得像蛇胆一样,得有足够的大。“大跃进”时代有一句非常响亮的口号,叫做“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正所谓“艺高人胆大”是也。 80年代的著名朦胧女诗人舒婷在写给80年代著名朦胧男诗人顾城的一首今天看来不算太朦胧的诗里也给我们留下过这样的传世金句:“世界也许很小很小,心的领域很大很大。”可见,不管是唯心还是唯物,做大做强,50年来一脉相承。照这么无休止地“大”下去,总有一天,这句话会被读成“心也许很小很小,胸的领域很大很大”。 回到吃奶。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家派的理论相信,男人迷恋乳房,纯粹是恋母情结所致。其中又以在幼儿时期因没有或缺乏母乳喂养,或断奶过早,导致口腔期不能得到满足者为甚。此说也许能对恋乳做出更完善的解释,却依然回答不了“恋大”。我个人在这个基础上做出的一个猜想是,“恋大”有可能与母乳喂养率的逐年下降有关。据新华社,目前我国城市的母乳喂养实现率仅有48.7%,农村是60.4%,约一半左右的婴幼儿要靠婴幼儿配方奶粉喂养。也就是说,靠喝牛奶长大的儿童越来越多,此举在少儿期造成龋齿及视力不良,自青春期起,说不定就会造成心理上的严重恋乳,因为打小喝的是牛奶,从不识人乳为何物,故不仅恋乳,而且只恋奶牛那么大的巨乳。由是观之,大力提倡母乳喂养,不仅对下一代的身心健康大有益处,对从根本上杜绝“恋大”这种社会公害性变态,作用亦十分重要。正确对待丰乳,正确对待隆胸,也要从娃娃抓起。 ◎集团结婚 一到“五一”和“十一”这样的黄金周、长假期,若碰上好天气,结伴组团出游的特多;若碰上好年份的话,不仅结婚办喜事的特多,以“结伴组团”方式办喜事、即举行“集体婚礼”的更多。结伴出游,集体结婚,图的是大家不碰巧同时都有空。当然,如果新人们在参加了一场集体婚礼之后随即开始一场旅行结婚,无疑是喜上加喜,闹上加闹了。 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旅行结婚已不可考,可考的是第一场集体婚礼。1934年,作为上海市长吴铁城为蒋介石一手发动的新生活运动、旨在“以简单、经济、庄严的仪式来改革繁琐铺张的旧婚俗”所办的一桩“实事”。上海市社会局在吴主持下通过的《 上海市新生活集团结婚办法 》,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集团结婚办法”,4月3日下午3时,全国首届集团结婚典礼在江湾的市政府大礼堂举行。参加者共57对新人。按当局统一要求,新郎均着蓝袍黑褂,新娘均着粉红色软缎旗袍,披白纱,持鲜花,在军乐进行曲声中步入礼堂。司仪宣读新人名单,新郎新娘按照名单顺序,两对一次轮番登台,向孙中山像三鞠躬,双方相互两鞠躬,向证婚人一鞠躬。然后由证婚人赠送结婚证书和纪念品,致证婚辞。礼毕,新郎新娘在音乐声中步出礼堂,到广场摄影留念。 除了人多,“集团结婚”与西式婚礼( 文明结婚 )仪式上并无差异。中国人行西式婚礼的最早文字记录,见《 王韬日记 》1859年4月30日( 比张德彝同治五年[1866]在《 航海述奇 》里记载坐英国轮船由天津去上海途中享用西餐还早了7年 ):“前日为春甫婚期。行夷礼……西人来者甚众。裨妇鼓琴讴歌,抑扬有节……其法:牧师衣冠北向立,其前设一几,几上置婚书、条约;新郎新妇南向立,牧师将条约所载一一举问,傧相为之代答,然后望空而拜。继乃夫妇交揖。礼成即退,殊为简略。”比照此“新式结婚”记录,不难发现“蒋吴记”的“集团结婚”仪式上依然换汤不换药,只是牧师换了司仪( 政府指定的 ),“望空而拜”改了“向孙中山像三鞠躬”,“唱文明结婚歌”易做“在军乐进行曲声中步入礼堂”,无非是从“二人转”变成“百人转”,从PK倒退至“海选”——当然,重要的是,结婚人数从两个人猛增至114人。 与此同时,政府办公效率也获得大幅度提升,即一次性批准的合法性交申请因此而比平时多出了56宗。 后之学者认为,“集团结婚”当年之所以为上海市政府所首创,是因西风东渐,上海滩乃“得风气最先”。王韬日记里的西式婚礼确实在上海,且其“风”确为“西风”,但“集团结婚”之“西风”究竟从何而来,学术界并未给出明确答案。至少,“集团结婚”一事西人至今或时而为之,作为堪与“文明结婚”及“文明离婚”相提并论的“西风”一种,原典却鲜有见之。查莎士比亚《 仲夏夜之梦 》中倒是曾有集体婚礼一场。雅典的希休斯大公与亚马森部落女王喜波丽妲,雅典城内的两对恋人荷米亚和莱桑德,地美特利阿斯与海伦娜,几经波折,如此这般,一场群魔乱舞之中,神话中的“集团结婚”仪式始告完成。当太阳重新升起,包括“集团结婚”在内的一切,只是仲夏夜里一场意( 大利 )式形态的奇幻美梦。 以当时的语境,蒋之“新生活规条”的法西斯色彩十分鲜明。虽不能说提倡“集团结婚”和倡导“礼义廉耻”一样,其实与反对“随地吐痰、撒尿,洗冷水脸,吃冷饭,吸香烟,拍香水,站没站相,坐无坐相,蓬着头发,拖着鞋子,扣子不扣,帽子歪戴”一样,其共同目的都是欲“使全国国民的生活能够彻底军事化”,不过,除了以小人之心度出来的“省钱”之外( 若不能免费,“团体结婚”在经济方面亦如今之“团购”,折扣大大地有 ),集体婚礼从一开始就有意识形态背景。这事,办好了可以少花钱多办事兼受受教育;办不好,就有变成洗脑工具的可能。马克·亚伯拉罕之所以把“搞笑诺贝尔经济学奖”授予统一教领袖文鲜明,理由系“因为他提高了集体婚礼的效率,并促进了这一行业的稳步增长。1960年他为36对夫妇举行了集体婚,1997年则激增至3600万对”。亚伯拉罕并没有提到洗脑,只是用“大规模生产”( Mass Production )来定义集体婚礼。据1926年版《 大英百科全书 》:“大规模生产是一种现代生产方法……是指按照精确、积极、系统、持续和快速的原则,集中力量进行生产的生产项目。” 不论传统还是新潮,即便只是从仪式、场面上来看,结婚都属于一项不折不扣的集体活动。把原本就集体性异常丰富的婚礼刻意办成“集体婚礼”,无非以行礼者的集体性驱逐观礼者的集体性,不能说脱裤子放屁,也是放了屁脱裤子。就算婚姻本身在法律上正在变得日趋险恶,然而自古以来,入洞房毕竟不是过景阳冈,往来客官没有结伴过冈的必要,更没有必要给旁观者造成群P的错觉。 ◎足球扫黄(1) 斯洛文尼亚学者齐泽克这样定义A片:“色情片的两个关键特征是重复和观看。首先,它有着一遍遍重复同一场景的冲动,仿佛是为了向我们自己证明这种对规范着我们的( 社会 )现实的他者的不可思议的悬置‘果真存在’。其次,我们观看的画面或者场景必定会公然‘回视’我们……它引入的是一种反思性,它规定不受破坏的纯洁的私人快感是不存在的:性总归有一定程度的暴露癖特性,它依赖的是他者的凝视。” 具有“一遍遍重复同一场景的冲动”的足球比赛和它所依赖的世界杯观众之间,其实早就达成了A片式的默契,踢球者和凝视者之间,一直是各爽各的。在这种情况下,黄健翔同志对于他所犯的错误在认识上其实还是很不充分的,我的意思是说,高潮没问题,和场上的意大利足球队以及电视机前的“意粉”同时达到高潮,更没问题,错就错在有了快感他不该喊。这一喊,太性感,太官能,粗暴地破坏了踢球者和凝视者之间的默契,把暗爽喊成了明爽——准确地说,应该是“笑场”。本来,你好端端地坐在家里看世界杯,他一喊,让你突然觉得自己原来是在看A片,能不恼羞成怒乎? “扫黄派”的依据,其一曰“不专业”,其二曰“不道德”。首先,如果把世界杯视为A片,则A片根本就不需要解说。黄健翔存在的合法性立马受到严重质疑。即使个别加上解说的A片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接受,那么这种解说至少也应该是叙述性,最多只可以容忍解说者对如火如荼的肉搏场面做出极其适度和克制之技术评论,一旦解说者像黄健翔那样突然爆发,所谓“失去中立立场”就应该这样解释,即原本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看A片的观众,被他一嗓子惊醒,未免恼羞成怒;对于那些一直在把世界杯当成A片来看的观众来说,那一刻的黄健翔,实在是活像一个嚎叫着从电视机里爬出的A片演员( 男的! ),更为严重的是,在自己家里看A片这种事虽已不太会招来破门而入的警察,但是嚎叫的黄健翔,却因他的嚎叫而唤起了观众内心深处主动充当警察的道德责任感。 反过来说,如果大多数观众都能主动地视世界杯为A片,黄健翔也许就解脱了。“不道德”的理由,“勃客”郑渊洁已在第一时间说得一清二楚:“无论如何,听到中国人在有亿万观众收看的电视屏幕里高喊‘意大利万岁’,感觉不舒服。可能由于澳大利亚日前以三比一击败了日本,我对这个队的好感油然而生,但是尽管如此,倘若刚才澳大利亚赢了,我也断然喊不出‘澳大利亚万岁’来。作为中国人,我的声带除了喊‘中国万岁’,很难喊出其他万岁。” 这种说法就有些狭隘了,上世纪伟大的中外革命者,经常是把“世界革命万岁”挂在嘴边的,比起来,足球算个屁啊。再说,郑渊洁也许忘了,“文革”时代,他的声带也曾无数次地喊过“中国万岁”以外的其他“万岁”。我认为,当一个人对某一个对象( 或某种爱好 )过于迷恋,而当这种迷恋达到高潮时,喊一声“万岁”也没什么大不了。也就是说,如果郑渊洁们能在立场上保持一定的弹性,把世界杯当成A片来看,那么,高潮的黄健翔彼时完全可以合法地放声高呼“饭岛爱万岁!朝河兰生日快乐!”当然,热爱意大利的黄,更可以由着性子狂喊“西丝奥琳娜万岁!”——意大利国宝级A片明星,江湖上人称“小白菜”,现年55岁,虽已过气,但是她也有可能“继承了意大利的光荣的传统!法切蒂、卡布尼、马尔蒂尼在这一刻灵魂附体!她一个人,代表了意大利悠久的光荣传统!” ◎足球扫黄(2) 完全没有问题。在高呼口号之前,谁还会去搞清楚这部A片的男一号是不是由中国演员担纲,或者影片的导演、制片人以及投资方是不是来自中国?当然,这种事是绝不可能发生的,和中国队再度打入世界杯一样,都是痴心妄想。 本人既非“意粉”,也不是“澳迷”,夜深人静,在黄健翔突如其来的高潮及其所引发的生理嚎叫中,只是被嚎出了这样一个突如其来的念头:世界杯和A片,到底有什么关系? 一个段子说:某人欲向友借A片,但羞于直言,便说:“人物俩,场景不换人物简单,看完很Happy的那种。”友心领神会,乃去。隔日将碟片交给他,一看封面:侯宝林相声专辑! 当时,一损友回短信说,符合这种条件的,还应该包括新闻联播。 这种联想显然过于牵强,再说,新闻联播看完以后也不总是很Happy的,长期生活在奉行“报忧不报喜”这种资产阶级新闻原则的水深火热之下的西方电视新闻观众,也就不用去说它了,即便是中国观众,几十年来,新闻联播的下半场多是以血腥程度不一的以巴冲突场面压轴,任何心理和生理状况及地理知识都大致健全者,即便看完国内新闻都感觉十分Happy,但只要坚持看到最后,相信都Happy不起来。 如果非要在电视上为A片找一个伴,算下来估计就只有足球了,尤其是世界杯。当然,后者不一定也叫A片,称其为F片或者WC片,皆可——球队俩,场景不换( 中场换边 )人物简单( 换人名额有限 ),看完很Happy的那种。 A片与足球以及世界杯最核心的可比性,主要体现在结构之上。根据意大利作家艾柯( Umberto Eco )在《 色情电影之真谛 》中所下的定义:“你到电影院去看电影,如果影片主人公从A地到B地花费的时间超出你愿意接受的程度,那么你看的就是一部色情片。” 相比之下,你到球场或坐在电视机前观看一场足球比赛,在第一次或两次施射及射门得分之间,场上球员( 除双方守门员之外 )从A地到B地花费的时间( 包括传球、带球、发定位球、回防、冲撞、伤停补时等等 ),相信也远远超出了绝大部分观众所愿意接受的程度。 此外,两者通常都在夜间进行,从前只有男人看,现今女人也在看,主角越来越漂亮,产业越来越商业化——诸如此类,A片与世界杯之间的相似之处,实在是经不起认真二字。 当然,除了侯宝林相声专辑,不管是A片也好,世界杯也罢,看完以后并不一定Happy,最起码也是有人欢喜有人愁。据医嘱,观看世界杯会引发以下生理和心理疾病,包括生理上的心脑血管疾病,如突然心肌梗死或者中风发作,消化道出血,内分泌失调。世界杯期间的个人卫生保健策略则包括:熬夜看球,白天必须充分休息,禁止疲劳作业。看球时不要喝酒或不要喝过量;女性观众,熬夜前后仔细清洁皮肤,带妆看球,一夜下来更容易出现皮肤问题。女性已经出现月经异常者,宜保证充足的休息,如果仍未能解决,要寻求妇科医生帮助,等等。心理层面,则包括在心理学上被称为“泛化”、“见诸行为”及“退行机制”等常见症状,临床表现为过激冲动、暴怒、容易与人争执、动手摔东西、赖床不起、动不动就说自己这儿不舒服、那儿不舒服、等等。 我不懂医学,如果有人了解由医学和道德专家所总结出来的看A片可能导致的种种身心伤害,两相对照,相信也是英雄所见略同。 ◎停车做爱(1) 第一次世界大战,始自车上( 1914年6月28日,奥匈帝国皇太子费朗茨·斐迪南在波斯尼亚首府萨拉热窝的一辆敞篷车上被塞尔维亚愤青普林西波开枪刺杀 ),第二次世界大战,终于船上( 1945年9月2日,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无条件投降签字仪式在停泊在东京湾的“密苏里”号战舰上举行 )。以此推断,即将开打的第三次世界大战,很有可能由2001年9月11日先后撞向曼哈顿世贸中心的两架波音飞机所引发。 人类战争史的“交通工具决定论”,如有巧合,纯属雷同。不过,人类性生活史上一个最著名的老生常谈,却也跟交通工具有关:“欧洲国家女孩子的处女底线大都是在轿车上被终结的,而在美国,90%以上女生的第一次都是发生在汽车后座之上。” 中国虽然还未变成像美国那样的“车轮上的国家”,但是“车床族”的出现,使我们提前看到了这一前景的曙光。广州媒体曾经报道,喜欢在私家车内做爱的广州车主不乏其人,不仅如此,这些人更喜欢“把私家车停在一些名闻遐迩的风景区内”大做特做。其中白云山是“停车做爱”的首选风景区,其次是珠江新城和二沙岛。高峰期是每晚8点到10点( 和电视台的黄金时段十分接近 )。据上述地区的清洁工说,有时,一天能在停车场扫出5个安全套。 这些报道不仅再度激活了“汽车性爱”的老生常谈,客观上,我本人在晚上8点到10点这一时段路过白云山、珠江新城及二沙岛的时候,也不由自主地睁大眼睛竖起耳朵进行心猿意马的小心求证,至今为止尚没有察觉到报道中所描述之事,更未捡获任何安全套及其外包装,倒是越来越频繁地找到了一个偷车贼的自我感觉。彼时,我深信若在停车场真能发现一辆正在原地剧烈颠簸的机动车辆,那其实是车里的人正在向我发出“车主在内,勿生歹念”的警告,作用相当于人肉报警器。 对于“汽车性爱”的现场勘查既无结果,情急之下,干脆直接向有车并且身体健康、身材适中、热爱户外运动的男女朋友发起民调,结果是,百分之百的被访者众口一词地表示从未尝试,同时他们还一致表示,非常希望目击他人的汽车性爱。 种种迹象表明,“汽车性爱”在本质上仍然是一个神话,或者是一种散发着浓烈神话气息的新闻报道。性解放运动过去四十年之后,“汽车性爱”还是一件比较变态的事,即使在好莱坞的主流观念。因在《 Lost In Translation 》有精彩演出而被称为“少女明星”的斯嘉丽·约翰森( 今年20岁 )日前在接受《 花花公子 》杂志采访时表示,她梦想有一天能够在布局狭窄的汽车上脱光衣服,展示自己。“我的确认为在汽车上做爱非常让人着迷,如果哪一天我的心情特别糟糕,我会考虑做些非常疯狂、古怪和色情的事情,在汽车后座做爱会成为我的选择。”除此之外,斯嘉丽还向《 花花公子 》透露,她准备在电影中裸露自己美丽的双乳,不过,她不会随便在哪部电影中裸露它们,“我得遇到合适的影片才行”。 很显然,在斯嘉丽·约翰森和《 花花公子 》看来,“在布局狭窄的汽车上脱光衣服”可以被归类为一个少女的“疯狂的梦想”,不仅可以说出来唬人,而且,其商业炒作上的震撼性效应,丝毫也不亚于在一部“合适的影片”中露乳。 ◎停车做爱(2) 汽车性爱所体现的其实是我们对于汽车的一种不切实际的性幻想。意大利学者艾柯1989年在《 识别色情电影 》一文中写道:“色情片里满是角色上车和开车好几哩路的全程……简言之,你看色情片,在看到健康的性爱场面前,必须忍受一部很可能是由交通部赞助的纪录片。”有鉴于此,艾柯进而提出如下辨别色情电影的标准:“若角色从A点到B点的耗时超出你愿意接受的程度,那么你看的那部电影就是一部色情片。”参照这个标准,“汽车性爱”似乎就可以这样定义:“若希望看到( 或听到 )他人从事这一活动的欲望高于自己亲自从事的欲望,那么这一行为就是传说中的‘汽车性爱’。” 野合模拟 把自己的性生活从卧室移至汽车,与其说是出于人类“领地动物”( 就像狗见了电线杆子就忍不住要撒泡尿以“宣示主权” )之本能,不如说潜意识里更像是对“野合”的返祖。 英国一家著名安全套品牌前几年发布的一份“全球性调查报告”显示,人类“最希望发生性行为的场所”,首选海滩,其次是按摩浴缸或热水澡中,占24%,树林占11%,接下来就是汽车,占8%,最后是游泳池。就“野合”而言,海滩、树林之类,野是够野了,但输在安全系数较低,治安因素之外,主要还是较容易受不良天气影响。 因此,最安全的野合场所还是汽车,既可以开到野外,又有较高的私密性,属于“户外的室内活动”,而且,基本上还是全天候的,难怪英国“过安全户外性爱生活”网站( Safeoutdoorsex.Com )对1500名英国男女进行的一次问卷调查表明:三分之二的被调查英国男女表示,他们曾经有过在汽车里做爱的经历。 饮食的户外方式是野餐,男女的户外方式是野合,所谓“野鸳鸯”者,尽管绝大多数的鸳鸯其实都是野的。然而,对于“野合”一事的定义,中国典籍并不十分明确。现代汉语的注解是:“男女未经婚配或已经婚配而在室外交合。”但《 史记志疑 》却更偏重于“礼”而忽视性交的场合:“古婚礼颇重,一礼未备,即谓之奔,谓之野合。”若参照以上解释,一对未婚男女在一辆停在户外的汽车上交合,无疑可称之为“野野合”,如果那辆汽车的身份碰巧像车上狗男女的关系一样“手续不全”的话,这一场交合,便已臻狂野之境了。 Safeoutdoorsex.Com的英国男女被访者认为,过户外性爱生活是和自己的伴侣保持爱情之树常绿的一种好方法。出于生殖崇拜和自然崇拜,古代的中国则相信,野合是一种吉祥、美好而神圣的象征。《 周礼·地官·媒氏 》:“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也就是说,定期在户外举办这种仪式,其有益身心之处,几近于今天越野车俱乐部经常组织的长途自驾游活动。 野合不但有助于强化“天人合一”,不小心还能“合”出万世师表来。 据《 史记探源 》:“纥与颜氏女祷于尼丘野合而生孔子,于尼丘扫地为祭天之坛而祷之,遂感而生孔子,故曰野合。”说什么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事实是“孔子老爸不野合,长夜如万古”啊。 “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孔子生前对户外活动兴趣之大评价之高,以其先天性遗传基因观之,似非空穴来风。 ◎停车做爱(3) 值得注意的是,古之野合,多在春季,备受“看天吃饭”的客观条件限制,相比之下,汽车这一工业时代产物则挟其“铁包皮”的特点而占了压倒性优势。 然而整体而言,汽车终究还是要认输的,因为古人之野合,乃非常动物性的一种随机行为,因地制宜,往往是兴之所致。反观今之汽车性爱——最起码是报道中发生在白云山和二沙岛停车场的那一个类型,行事之前,于选址、择时以及撤退路线诸方面,相信必经过周密筹备,勉强视之为野合,其实也就是一种有组织有计划的野合,相当几个人在星期四就约好了星期六下午去白云山烧烤。 流动性再高,遮敝性再强,与古人野合时那种“天地为一朝,万朝为须臾,日月为扃牖,八荒为庭衢。行无辙迹,居无室庐,暮天席地,纵意所如”的境界相比,苟且于不超过两平方米空间里的汽车性爱,简直就是过家家游戏了。网上有人讲,若对有限空间及人体工程学运用得法,汽车中性交照样可以变出多种花样,非但坐姿卧姿不在话下,就连“69”和“推车”,也难不倒有心有力的人。 坐姿卧姿,想来不难,汽车嘛,又名卧车,不就是用来坐卧的吗。至于“69”和“推车”,我没见过,更未试过,不好妄加评论,若( 两个身材如专业骑师之男女 )强行试之,或未尝不可,唯一担心的是如此大动干戈对车辆所可能造成的非行驶性损伤,到时候,管你是6是9,事后倒真的有机会穿上衣服挽起袖子,下来齐心协力推车的干活了。 铁包皮 “过安全户外性爱生活”网站的负责人凯瑟琳·戈维尔曾经这样表示:“过安全户外性爱生活是公民的一种自由和权利,人们完全有可能在不违犯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彻底享受自己完全的性爱生活。” 汽车性爱,不管是真是假,应该算是“户内”的“户外性爱生活”一种,跃跃欲试者因而也就不得不认真考虑一下有关的法律问题。 论性爱历史之悠久,中国人认了第二,地球上没有人敢认第一;论“户外性爱生活”历史之悠久,中国人认了第三,地球上没有人敢认第二;论性生活相关法规的历史之悠久,中国人认了第四,地球上没有人敢认第三。遗憾的是,与此二者相比,中国的机动车史以及相关的立法工作,却因种种众所周知的原因而远远落后于世界各大国之后。在中国的现行法律中,对于“汽车性爱”既无限制也无保护,换言之,仍然属于“既不提倡也不反对”的范畴——当然,如果事情的性质属于卖淫嫖娼,那就另当别论。非但如此,车主还有因“提供场地”而大有机会被罪加一等。 其实,按照《 国际法 》的精神,汽车、特别是广东人说的“私家车”被视为私人空间的延伸。是故男女二人若选择在一辆私家车里行事,法理上亦可视同为在像卧室、厨房这一类“私人空间”里行事。问题是,当汽车这个“私人空间”一旦被从私家车库里移动至街道、公路( 含两侧 )以及公共停车场等公众空间时,事情就陡然变得复杂了起来。以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为例:在自己的汽车内做爱,原则上并不犯法,但是,如果做爱的时间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而该汽车的玻璃又属透明,过往行人均可看到车内的行为,则构成“公然猥亵”罪,可处拘役或一百元以下之罚金。 我想,即使有人真的酷爱在汽车里做,他们一定更加酷不爱在一辆停在私家车库里的汽车里做。那样的话,还不如就在车库,或者直接回到卧室里去好过。汽车性爱之微妙乐趣,大概就介于“在公众场合之中保持着相对的私密”之间,有一点像写博客。 ◎春宫画——古人枕边的“秘密图纸”(1) 说春宫之前,得先重温一下老舍先生小说《 骆驼祥子 》里的一个片段: “小福子愚傻的露出白牙,告诉好多虎妞所没听过的事。随着军官,她并没享福,可是军官高了兴,也带她吃回饭馆,看看戏,所以她很有些事情说,说出来教虎妞羡慕。她还有许多说不出口的事:她看过春宫,虎妞就没看见过。诸如此类的事,虎妞听了一遍,还爱听第二遍。她把小福子看成个最可爱,最可羡慕,也值得嫉妒的人。听完那些,再看自己的模样,年岁,与丈夫,她觉得这一辈子太委屈。她没有过青春,而将来也没有什么希望,现在呢,祥子又是那么死砖头似的一块东西!” 小福子跟了个军官,虽然身份是二奶,与当大婆的虎妞相比,见识长了不少。除了上馆子、看戏之外,最令虎妞羡慕不已的一种见识,便是看春宫。 “她看过春宫,虎妞就没看见过”——不管搁哪个年代,这种差别都是很厉害的,绝对比“我看过斯琴高娃演的《 骆驼祥子 》,你丫没看过”牛×,因为春宫从来就是属于一种小众的“见识”,一种不足与外人道的“秘密图纸”。 画的啥? 春宫,是“春宫画”的简称。这种艺术品的内容及表现形式,实在大同小异,你把齐白石先生画里的鱼啊虾啊都换成男的女的就成。先说人物,通常为一男、一女,有时是一男和两女或三女( 一男一女之外多出来的那一女或两女,身份都是那男人的妾或者丫环,角色均为助理 );有时会是两男或两女;有时就剩男或女各一Solo的干活,大面积留白。 再说场景,锁定在室内( 卧室 )或户外( 庭院 )、床上、凳子上( 那种凳子叫“春凳”,明式家具啊 )、太湖石上、池塘边、秋千上、或者是池塘边的秋千上、等等; 服装——当然是古装,有时候穿着,有时候没穿,有时候半穿着; 动作——当然是做爱,有时正做着,有时正打算做,有时刚做完; 表情——除了看不出表情的,看得出的,都很爽、很和谐。 干啥用? 说到这儿,插播一个《 聊斋 》里的段子,叫《 书痴 》:男主角郎玉柱,除了读书啥都不会,忽一晚,有一位绝色的“颜如玉”被他感动,就从书里蹦出来,陪他读书,陪他上床。“枕席间亲爱备至,而不知为人”。就这么睡了些日子,郎玉柱觉得不太对头,就问颜小姐:“凡人男女同居则生子;今与卿居久,何不然也?”女笑曰:“君日读书,妾固谓无益。今即夫妇一章,尚未了悟,枕席二字有工夫。”郎惊问:“何工夫?”女笑不言。少间,潜迎就之。郎乐极曰:“我不意夫妇之乐,有不可言传者。”于是“逢人辄道,无有不掩口者”。“过八九月,女果举一男。” 这个段子,无一字涉及“春宫”,却完整地阐明了春宫画的作用: 第一,郎玉柱家“积书盈屋”的藏书里,不包括春宫画; 第二,藏书里有春宫画,但郎玉柱还没来得及阅读; 第三,如果藏书里有春宫,“夫妇一章”郎玉柱也已精读了,就不用劳烦颜如玉小姐亲自示范授业了。当然,虎妞和祥子两口子要是都读过,祥子就未必会冷落虎妞,而虎妞可能也就不会嫌他“是那么死砖头似的一块东西”了。 诚所谓“枕席二字有工夫”。春宫画的第一个、也是最冠冕堂皇的目的,就是以图解的方式传授做爱以及传宗接代的技巧。“凡人男女同居则生子”是知其然,“枕席二字有工夫”是不知其所以然。既是先天的本能,又是后天之技能。然而“夫妇之乐,有不可言传者”,既然不可言传,就用读图来传达。明、清两代的春宫图,常被制成画册。典型的春宫画册通常取二十四或三十六幅之数,每幅各表现一种性交姿势或场景,每幅都配有一首香艳的诗、词或小令作为题辞,形式上,接近时尚杂志里必有的那几页“大片”,但更像是常见的太极拳、广播体操以及眼保健操的挂图或海报,都是肢体的完整动作或分解动作之图解。横向比较,算是中国人自己的《 爱经 》( Kama Sutra )。 ◎春宫画——古人枕边的“秘密图纸”(2) 因此春宫画在中国古代又称“嫁妆画”( 亦叫做“女儿图”或“枕边书” ),随着新娘的“压箱底”被带到洞房里去,临阵磨枪,照葫芦画瓢,不需要家长陪同观看。此事有汉代张衡《 同声歌 》为证:“得充君后房,高下华灯光,衣解金粉御,列图陈枕帐,素女为我师,仪态盈万方,众夫所稀见,天老教轩皇。”所谓“列图”者,在床上展开的就是这张“秘密图纸”。始自汉代的这种把春宫画和首饰、梳妆台等一并打包进新娘嫁妆的习俗,在日本一直流传到19世纪。功能上,跟现在准新郎准新娘到医院做婚前体检时被组织集体观看“科教片”一模一样。别忘了,张衡也是一位著名天文学家,紫金山天文台发现的一颗小行星( 国际编号1802 ),即以他的名字命名。当然,医院里放映的那种“科教片”,在中国古代性爱术语中被称为“活春宫”。 教育之外,春宫画的第二个作用,是煽情+娱乐+审美,就是中国古代的A片。既然提到了A片,这三种功能也就不用多解释了,因为很多生了好几个孩子的人,没事仍然喜欢看看A片。既然能和A片相提并论,多少就会带些文艺风格,也有艺术风格上的区别,比方说,出自历代大画家或宫廷画家手笔的春宫,风格和气质上比较接近欧洲、主要是法国的A片。民间不知名匠人画出来的春宫,常常肉帛相见,基本上都跟绣像小说里画的“鲁智深拳打镇关西”似的,更像是美国产A片,热情直白,一见面就开练,一句废话没有。如果说后者画的是“妖精打架”,前者则更像是“妖精劝架”了。 Edutainment如果说以上这两项功能在道德上仍有争议,但技术上尚属正常,那么,春宫画的以下作用,就绝对是道德上毫无异议,但技术上十分荒唐了。古人相信,春宫画或者做成春宫的陶瓷器,可以“避邪”并且“防火”。理论是:性交这种见不得人的脏事,鬼更见不得,因为鬼见了都怕。把春宫画贴在门上,鬼不敢进;贴在灶头上,可避火灾。又据说火神是天上的一个仙女,有三十六个丫环伺服。因得罪玉皇大帝,被贬为灶下婢女,人格也变得躁急易怒。平日她爱穿浅黄色衣服,一发起飙来,就换上红色衣服,所谓火灾,就是她换上的红衣。在这种时候,如果让她看到春宫,她就会因为害羞而躲起来,因而也就避免了一场火灾。是故,春宫画在清代也经常被印在藏书票上。一男一女,俩光着腚的消防队员。 《 醒世姻缘传 》为我们开列了清代山东一户中产阶级的家庭藏书清单。说的是山东武城县老晁家,老秀才花钱捐了个知县,有一回得了场大病,把医生请家来,医生号脉要找本书来垫着看脉,晁家丫环随手从老爷“枕头旁一本寸把厚的册叶,取将过来,签上写道‘春宵秘戏图’。杨太医说道:‘这册叶硬,搁的手慌。你另寻本软壳的书来。若是大本《 缙绅 》更好’。”丫环于是从枕边又取过一本,签上写是“如意君传”,却被晁老爷“劈手夺下,说道:‘你往东间里另取本书来!’丫头另取一本《 万事不求人 》,这才垫着看了脉。 《 春宵秘戏图 》,相传为唐代大画家周景元所作的一幅著名春宫,《 如意君传 》,约在公元1454—1514年前成书,是一部写武则天与她的男宠在后宫性生活的“春宫”小说,一直是历代禁书,刊本现藏美国国会图书馆。那垫着不硬的《 缙绅 》,则是做官人家必备的官绅题名录,跟现在的“嘉宾签到簿”相似。至于《 万事不求人 》,大概就相当于今天的电话黄页了。 ◎春宫画——古人枕边的“秘密图纸”(3) 在武侠小说里,春宫画还有一种极其另类作用,是迷惑敌人的小规模不杀伤性武器。事见《 鹿鼎记 》,韦小宝在刑场上为了用替死鬼营救茅十八,关键时刻忽悠起监斩官多隆来:“‘多大哥,我给你瞧一样好玩的物事。’说着从衣袖中取出一叠手帕来,递到多隆面前,手帕上绣的是一幅春宫图,图中男女面目俊美,姿态生动。多隆一见之下,目光登时给吸住了,翻过一块手帕,下面一块帕子上绣的又是另外一幅春宫,姿势甚是奇特。多隆笑道:‘这模样倒古怪得紧。’一连翻下去,每块帕子上所绣的人物姿态愈出愈奇,有一男两女者,有二男三女者。多隆只看得血脉贲张,笑道:‘兄弟,这宝贝儿是哪里来的?你给哥哥也买上一套。’韦小宝笑道:‘这是兄弟孝敬大哥的。’” 结果呢?还是小说家言:“韦小宝拿出春宫手帕来,引开了多隆的目光,手下亲兵立即将茅十八和冯锡范二人掉了包。” 谁画的? 春宫画,画里画外,都是中国人,因此,春宫画属于不折不扣的国画,中国画。通常是工笔,设色,不带泼墨大写意的,更不带抽像立体的。毕加索生前也画过“妖精打架”的画,当然也不是三角操圆圈,画上的人儿,“盘儿”未必正,可是“条儿”,那叫一个顺。 A片拍到位了,也能捧出明星来,小电影有大导演,春宫画也有大画家。历史上,画过春宫的艺术大师包括唐代的周景元( 代表作《 春宵秘戏图 》,失传 ),元代画家赵孟,尤其是明代中期的仇英和唐寅,更是高手中的高手,以致后来假托此二人之名的伪春宫不绝于世。苏州人仇英,职业画家,不但画裸体男女,更擅长画穿着衣服的Fully Clothed Sex。一轴明春宫卷的卷首中注明他曾画过一套“十荣”,即十种不同的性交姿势,今已失传。目前北京和台北的故宫博物院均藏有仇英的仕女画和册页,“本身没有描绘性行为,但有很浓的暗示性”。一套24幅仇英所作的绢画,有一幅描绘了一对在拿着丝制灯笼的小丫环导引下走向卧室的爱侣;另一幅画面中床帐严覆,床前男人的卧鞋和女子的绣花莲鞋暗示主人已登榻,丫环在外似在偷听他们的窃窃私语。有志者可借此展开想象的翅膀。Tips:仇英笔下的美女,具有以下三大特征:修长、苗条、全长着鹅蛋脸。 自号“江南第一风流才子”的唐寅( 唐伯虎 ),画春宫更是了得。他画得棒,据说是因为常跟妓女混,并且用妓女和情妇为裸体模特,故能在当时裸模极为缺乏的艺术环境中脱颖而出,换句话说,春宫画得好,是因为他有很牛×的“生活基础”。但是传说中的春宫真迹多已失传,传世的临摹本有《 退食闲宴 》、《 竞春图卷 》、《 花阵六奇 》等。其中最著名的是一套《 风流绝畅图 》册页,共有24幅,明万历三十四年( 公元1606年 ),徽派刻工黄一明曾根据唐寅原作摹刻为版画并印行于世。20世纪中叶,荷兰汉学家高罗佩在他的名作《 中国古代房内考 》和《 秘戏图考 》中有详细介绍,当时在东京私人印刷了50部,分赠世界各著名大学、图书馆和研究机构。 唐寅在这方面的名气大到什么地步呢?就连《 红楼梦 》也爱拿他说事儿。第26回,薛蟠告诉宝玉说:“昨儿我看人家一张春宫,画的着实好。上面还有许多的字,也没细看,只看落的款,是‘庚黄’画的。真真的好的了不得!’宝玉听说,心下猜疑道:古今字画也都见过些,哪里有个‘庚黄’?想了半天,不觉笑将起来,命人取过笔来,在手心里写了两个字,又问薛蟠道:‘你看真了是‘庚黄’?’薛蟠道:‘怎么看不真!’宝玉将手一撒,与他看道:‘别是这两字罢?其实与‘庚黄’相去不远。’众人都看时,原来是‘唐寅’两个字,都笑道:‘想必是这两字,大爷一时眼花了也未可知’。薛蟠只觉没意思,笑道:‘谁知他‘糖银’‘果银’的’。” ◎春宫画——古人枕边的“秘密图纸”(4) 除了在古籍里能读到清人题唐寅春宫画的几首诗,唐寅留下来的画,既不“黄”,也不“寅”,尚能豹窥者,是以“无动作美女”为主角的“准春宫”,如现藏于故宫博物院的《 王蜀宫妓图 》,绢本设色,纵124.7cm,横63.6cm。此图曾用名是《 孟蜀宫妓图 》,又称《 四美图 》,画面上四个歌舞宫女正在整妆待君王召唤侍奉,说的是五代前蜀后主王衍的后宫故事。上海博物馆所藏《 秋风纨扇图 》,系唐寅中年作品,仕女独立平坡,手执纨扇,若有所思。除此之外,目前馆藏的唐寅作品,有人物和动物的,画的不是男性知识分子,就剩鸟和驴了。 和仇英一样,唐寅画的美女也有三大特征:一、前额一点白;二、鼻尖一点白;三、下颏一点白。此所谓“唐三白”者,通常是用来鉴别真伪寅画的一个标准。 有江湖传闻说,在慕尼黑的德国私人收藏家手里,见过唐寅的12张春宫册页,全都价值连城。 除了专业画家,历代民间画家手下的春宫也是层出不穷的。据明代文献记录,当年连大家闺秀没事也爱画上几笔。天津杨柳青一带的贫家妇女,更是以此为生,每年春节前上市的年画里,不乏杨柳青春宫——当时在年画市场上有“女儿春”之美誉,把农历年过成了真正的“春节”。 据荷兰汉学家高罗佩考察,当年杨柳青的许多店铺通过临摹晚明和清初的老底本产制出上百种便宜的春宫画,1951年春,高罗佩为了解明代春宫图谱底本的确切出处而走访杨柳青时,才发现“女儿春”在建国后已被废除,艺人们也被随之遣散。 90年代中,我在琉璃厂淘到一个卷子,民初的,连环动作,画里的人物( 从前几页来看 )都是清代装束( 估计《 骆驼祥子 》里小福子看过的,就是这一类 )。民初,可能是春宫画历史的终结,同一时期,也把春宫画定型为一个统一的类型化艺术。直到上世纪70年代,在李翰祥的宫闱片里还能看到那种风格。此前,明代的五色套印春宫画就在艺术风格上影响日本的“浮世绘”。就连前几年流行的“几米绘本”,也有“浮世绘”的影子。把这种“春宫风格”从内容和形式一并延续到第54届柏林电影节的,是裴勇俊主演的韩国电影《 丑闻 》。这部电影的故事就围绕着一幅根据“贵族淫乱丑闻史”绘成的春宫画册《 赵氏丑闻录 》展开,《 国际先驱导报 》认为,该片“从情节上已经毫无新鲜感(《 丑闻 》以法国18世纪小说家拉克洛的小说《 危险关系 》为蓝本,曾多次被人搬上银幕,最著名的是1989年好莱坞翻拍由葛伦·克洛斯和马尔科维奇主演的版本 ),但亮点在于置换到古代朝鲜之后的东方韵味。导演在原著叙事结构的基础上,注入了东方式的古典审美和细腻的古朝鲜文化,创造了一幅‘春宫图’式的古朝鲜浮世绘。” 看来,保利公司若不再度挺身而出,向德国人大喝一声“还我春宫!”的话,韩国人说不定哪天就向联合国申请把春宫画定为他们家的文化遗产了。 正确对待春宫画 2006年9月,有报道说重庆市一家民营医院的网页上贴了“20幅形态各异”的古代春宫图,一时舆论哗然,但院方则表示“那只是古人的一种性教育方式,有普及性知识的作用,而且,多数春宫图本身也具有一定艺术性”。 看看这则报道,再看看古代春宫画,一时啼笑皆非。 ◎春宫画——古人枕边的“秘密图纸”(5) 不错,无论是古代的春宫画,还是现代的进口A片或国产“科教片”,在“普及性教育”这个目的上,基本殊途同归。不过,表现方式上和审美情趣上,却有天壤之别。 A片的“普及性教育”功能,在受众平均年龄一过25岁,也就走到了头,那以后,基本上就属于“伟哥”了。可是春宫在古代的功能,从文献记载来看,似乎并不会随年龄曾长而失效或改效,换句话说,古代中国35岁( 含以上 )的壮年观摩春宫,目的还是和家里的妖精打架,而且为的是不打无准备之架。 因此,如果非要把春宫画与A片在功能上相比,就只能得出一个结论:A片,基本上就是为了羞辱今人的。 第二,春宫、特别是职业画家笔下的春宫画,都展现了跟苏州园林式的家居环境,无论是室内还是户外。单看这样的“爱欲环境”就已极其性感,再细看那些精致的家居用品,床、床上用品、屏风、几案、杯盏、花卉、盆栽……无不提供着强烈的爱欲费洛蒙。这些小静物,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画中“大动物”的临床态度,让人觉得在古代,做爱是一项休闲活动;在今天,做爱就是一个工作。2005年初,黄燎原在北京策划过一个题为《 云雨 》的十画家作品联展,试图让观众将中国当代情色作品与古代春宫画发生联想。他在《 云雨 》序言中说:“在中国现在艺术的情色描写中,春宫画的疏懒、诙谐和浪漫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紧张、严肃和残酷,激情被平静打入了冷宫。” 古人躲在家里观摩春宫,虽也是照猫画虎,但态度极其悠闲。《 红楼梦 》第23回“西厢记妙词通戏语 牡丹亭艳曲警芳心”就展示了“同看A片”的情景。整桩事情,从头到尾,发乎情,止乎礼,古人行事之风,乐而不淫,A而不伤,能不令今人羞愧乎? 家里地方够大,建筑面积和实用面积都很大,做爱面积也够大,这个就别和古人去比了,最奢侈的是,春宫画里的“妖精打架”,常常是一个男人和一群妖精打架,打群架。更令今天的“男妖精”们吐血的是,画中的男女妖精们属于“夫妇之乐”,这种合法的人物关系包括夫妻、二奶、三奶以及小保姆等等。据荷兰汉学家高罗佩的统计:300多幅明代春宫图中,有一半都是“有一个或更多的女人在场陪伴”着那对做爱的男女的。事实上,古代中国只有不合法的男女交合才叫“偷情”,得鬼鬼祟祟;合法夫妇办起事来则正大光明——丫环等人在一旁侍候着是很正常的事情。 熟读A片、特别是法国A片者一定会提出质疑:A片和春宫画里那些华丽的场面,难道就不是虚构出来的性幻想吗?资深的中国明清色情小说研究者、美国汉学家Keith McMahon在1995年出版的《 吝啬鬼、泼妇、一夫多妻者——十八世纪中国小说中的性与男女关系 》( Misers,Shrews and Polygamists: Sexuality and Male/Female Relations in Eighteenth-Century Chinese Fiction )一书,做出了这样的总结,即中国古代色情小说中的那些性爱情节,当然有很多出于虚构。即使曾有个别人真有能力、有勇气、有兴趣去实践过,那也只能是个别现象,不可能具有普遍意义。但是就更大的“场景”而言,有许多肯定是真实的,比如士大夫阶层常见的一夫多妻家庭,以及这些家庭中妻妾之争宠,丈夫之调处等等。因为至少这些都可以从别的史料得到旁证。 所以说,如果缺乏正确的思想认识,不具备足够的心理承受能力( 体力另说 ),还是看看A片算了,最好别打春宫画的主意。 ◎如何正确对待老公的手机 Q:半夜两点半,我上洗手间,开灯才发现老公居然在马桶上睡着了。我刚想去把他摇醒,突然发现他的手机捏在手上,页面是短消息发送成功。他为什么要深更半夜在马桶上发短消息呢?发给谁呢?我该问他吗? A:首先,未经他人许可而擅自查看他人手机里的短消息是不礼貌,不道德的,尤其是他人还捏在手里的手机,尤其是一个深更半夜独坐在马桶上的他人,尽管这个“他人”不是别人而是你的老公。同床共枕虽然授予你吃醋好奇的理由,但一纸婚姻却绝没有赋予你侵犯他人隐私的权利。好奇杀死猫,如果我是你,首先把他摇醒,接着把他送到床上,然后就去稳稳地坐在他刚才坐过的地方——正所谓“与人方便,自己方便”,管他短消息发送得成功不成功呢?把你自己要发送的东西成功发送出去才是真的。 Q:部门负责人把我叫到办公室谈工作,谈了差不多,我很放松地跷着二郎腿,没想到丝袜钩在了凳子上,怎么也弄不开。叫上司帮忙?简直就像是一次自下而上的性骚扰。如果不顾一切站起来,那估计会是一个很大的洞,走出办公室也会很丢脸。我只好一次又一次地延长话题,最后开始谈天气。幸好天气谈完,我也找到了机关,解放了自己。之后这就一直困扰我,如果一直被困在那里,我该怎么办呢? A:这种事,叫上司帮忙固然不妥( 说不妥,倒也不是因为什么性骚扰,因为性骚扰在法律上的基本认定,都是以自上而下的权力关系为考量的。记住,世界上只有“自下而上的冲动”,而根本不存在你说的那种“自下而上的性骚扰”,最多就是有些尴尬 ),但与其难受地“一次又一次地延长话题”而舍不得坦然站起来,拼它个鱼死网破,你的小气和爱面子实在罕见。与其说这是你的后怕,不如说更像是你的性幻想。在你的性格里,这的确是“一个很大的洞”。 ◎上你的床还是上我的床?(1) Q:和所有女孩子一样,我喜欢在他臂弯里入睡。但是,他的习惯是,一个人睡。房子装修好了,我们先住了进去,但事实上,他总是辗转反侧,最后不得不到客房安然入梦。我非常失望,我是应该默许这种行为,还是坚决反对,还是折中把卧室的大床改成两张小床呢? A:强烈建议你选择后者,即把“大床房”改为“标准房”。我本人历来是主张夫妻分床而睡的。分床的健康和文明程度,相当于餐桌上的分餐。你喜欢同床,基本上是出于好奇而不是什么“喜欢”,你的男人不愿意与你同床,可能是因为一个人睡惯了,一时不习惯,总之,并不是因为他不爱你才不想和你睡。你不可能不知道男人说的和女人“睡觉”并不是在同一张床上从头一路睡到底的意思。相信我,分床的乐趣远远大于同床,例如,你们以后上床“睡觉”之前,还可以像约会时讨论“今晚到你家还是我家”那样讨论一下“今晚上你的床还是我的床?”这样激动人心的问题。 Q:我的老板想起什么,就会拎起电话来一个,这实在太恐怖了,吃饭、出恭、和女朋友逛街、和朋友打麻将……总归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出现。我一直毛骨悚然,等待会有什么样的事情发生。这一天终于来了。那天,我和女朋友好不容易早下班,早早在家,开始亲热,一切正待高潮——突然之间,手机响了,而且铃声告诉我,就是老板。女朋友不许我停下来,我也没打算停下来,但是,老板也没打算停下来,打了一次又一次,不达目的绝不停手,我终于是在满脑子“到底发生了什么急事”和“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的双重夹击下,完成了任务。哦,天哪,事后我第一时间就给老板回了电话,她责怪我为什么不接电话,而她的要事只是想问我在办的case有没有上报给财务。我能委婉地向她抗议吗? A:江湖上近有一说,叫“老婆还是要哄的,孩子还是要管的,老板还是要怕的”——很显然,若那个需要你“怕”的人在你正“哄”着那个必须要“哄”的人的时候持续打电话来,让你长期在“双重夹击下完成任务”,那么,以后很可能是不会有孩子给你管的——当然,这句话还得再加一句:“手机还是要听的。”事情明摆着:女朋友不许你停,是因你们的性别构造各异;老板不准你停,是因你们的社会阶层( 或曰“社会分工” )不同。这些都是极其严酷的现实。得到救赎的唯一希望,就是你和你女朋友的年龄,即如果你们都是80后。前几天,我在电视上听一位企业管理学大师说,80后一代,由于在多媒体环境中长大,个个都擅长“实时多任务同时操作”( Real-Time Multi-task Operating System ),即同时操作两件或两件以上的事。与其抗议,不如大胆设想一下,如果你能把这种特长延展到吃饭、出恭、和女朋友逛街、麻将桌上、床上…… Q:前一个晚上,我在酒吧看到了邻居家的丈夫,喝得很high,但搂在身边的那个女人,当然不是我的邻居太太。这种亲热肯定是有问题,我看到他们在酒吧里接吻了。邻居太太经常一脸甜蜜地跟我说,自己的丈夫是多么多么的能干,经常在外面加班,非常辛苦。我该不该把我看到的这一幕告诉邻居太太呢? A:不!你你你给我忍住!因为我正看到一出中国版的《 绝望的主妇 》即将上演。你的心情我理解,你的道德感的确比他人崇高,这种不道德的状况被你这种人不幸目睹,的确很郁闷,但你也给自己留条后路。第一要忍住你的正义冲动,第二要忍住你的八卦冲动。巴金老人生前提倡说真话,这是对的,但你目睹的毕竟是别人的家务事而不是国家大事,再说,你也未必知道内情,例如邻居家的丈夫亲吻的那个女人究竟是谁?是鸡?还是他的前妻?前女友?万一被你踢爆,后果会有两种:第一,邻居两口子大吵一架,而你是必须站在中间的唯一目击证人;第二,本着家丑不可外扬的精神,万一人家枪口一致对外,到时你就是唯一的坏人。如果你实在克制不住,我劝你还是搬家走人了事,眼不见心不烦。 ◎上你的床还是上我的床?(2) 如何正对使用女友的前男友 Q:恩,我的女友的前男友向我求爱了。他们是三个月前分手的,也没有谁甩了谁,对外说是性格不合。可是三天前,这个男人突然给我来了个电话,约我出去看电影,说对我很有感觉。而这之前,我们也不过就是点头之交罢了。我和这位女友算是一般朋友,难道我要做一个抢别人男人的女人吗?尽管他们之前就分手了,可我开始觉得,他们分手是因为我了。如果我想和他约会,再等三个月,会不会比较好呢? A:如果我是万峰老师,你话音未落,就会立即予以雷霆万钧的当头棒喝:“你凭什么爱他?”“什么叫再等三个月?”“糊涂啊!!”……可惜,我不像万老师那么好人,我不打算让你那么爽,因为你潜意识里想要的,就是先挨一顿臭骂,让自己心理平衡一些,罪恶感降低一些,然后胆子再大一些,步子再快一些,解放思想,甩开膀子放手去快活。像我这么实在的老男人,会这样告诉你:既然他有情,你也有意,你们直接搞上就好了,等个屁啊。是啊,三个月?为什么是三个月?你以为搞对象也有预产期啊?有时候,人自说自话给自己定出的期限真TMD有意思。当然,下手之前,你有必要先搞清楚一件事:这个男的和你的女友,三个月前他们俩到底是谁甩了谁?此事极其重要,以抗战胜利后的时代背景打个比方:如果是你的女友甩了他,那你接收的就是美军剩余物资,虽然环保,终究是收破烂的;如果是他甩了你的女朋友,那你就是从重庆来到上海的接收大员,虽然涉嫌贪污腐败,道德缺失,但肯定是实惠的,起码是一时风光的。 Q:我和女朋友感情很不错。但是,我非常不喜欢她的那些女朋友,叽叽喳喳,一天到晚聚在一起吃喝玩乐,购物也毫无节制,还经常晚上在酒吧玩过头。但是,每个周末,我的女朋友总是要跟她的狐朋狗友一起过一天的,开始也把我带去,让我拎包、买单,但后来就不叫我去了。我是乐得不去,但也不想女朋友去,我要怎么跟她说呢?直截了当地告诉她,我不喜欢你的女朋友吗? A:首先,你得端正自己的态度,女人并不是以你想象的那种方式来爱你,她们爱的,更多是“被爱”的那种感觉( 即你提到的“拎包、买单” )。所谓“女为悦己者容”,也只是古代男人自大的昏话,是他们忽悠他人“士为知己者死”的铺垫。我观察到的情况是,一个女人在出门去见另一个女人之前,在打扮上花的心思绝对超过去见一个男的,即使要见的这个男的是她的男友或老公,即使要见的那个女的只是她儿子的小学班主任。明白了这个道理,你大概就不会为了你女友的“重友轻色”而郁闷了。你女朋友喜欢带你出去混,说明她看得起你,现在不带你了,你们的关系就危险了,赶快补救吧。你要忍气吞声,卧薪尝胆,挨到你们( 或者她的女朋友 )生下了一儿半女,到那时,她身边的那些叽叽喳喳的女人,你就是请也请不来了。 By the way,这种牢骚,过去都只有女人才发的。看来世界真的变了,明年你可以报名参加“加油!好男儿”杭州赛区的比赛,我一定投你一票。 ◎如何正确对待哺乳期的女友 Q:到了这个年纪,我秀给同学朋友们看的是我的工作业绩,而她们给我看的,是她们的宝宝。不是不好,这叫各有所好。但是,有一天,我深深震撼了。因为一位朋友在自己的MSN空间里,贴了很多自家宝宝的图给大家看。我应邀去看,宝宝的确可爱。但看到其中一张,我抓狂了,我亲爱的矜持无比的女朋友呀,怎么能在公开的个人空间里贴这种照片。宝宝贪婪地在吸奶,而小小嘴巴边上,女朋友的乳晕,忽隐忽现。 我不能接受我的女朋友成了这样的人,难道有了孩子,乳房这样私密的东西,都可以秀给大家看了吗? A:我和你一样,都没有当产妇的经验,可是我和你一样厌恶那些旁若无人,喋喋不休地大谈自家宝宝的妈妈们。从秀图到贴图,目的都是一样。但正因如此,我们也根本无法理解当妈、尤其是刚刚当了妈的女人的生理和心理状态。黛米·摩尔挺着个大肚子拍裸照的时候,美国的女专栏作家爱玛·邦贝克发表评论说:这是黛米·摩尔的第二个孩子。我要重复这一点……换一种方式来说,羞怯已不再存在于她的词汇中。我们以前从未见过的许多的男人急匆匆地出入于我们的病房。美国每一个产房的门上都应该挂这样一块牌子:“地球上最后一个羞怯的女人进入这里!”为了强调上述观点,爱玛还附送了这样一个真人秀:她本人生第二胎时,和一个头胎的年轻妇女同一个房间,“她非常羞怯,在给她做检查时,她把头转向墙壁,把嘴唇都咬出血来了”。不过,分娩两天后,“她在大厅里走向一个男人,说:‘大夫,我要喂奶了。在你看来是否正常?’接着就脱掉了她的罩衣,一位护士把她领到她的房间里去,告诉她,她刚才向一个管维修的男人袒露她自己。” 因此,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要弄清“乳房这样私密的东西能不能秀给大家看”,就得先来区别艺术( 或母性 )与色情的区别。在非哺育的前提下把自己的乳房( 特别是局部而不是人的整体 )秀给大家看,不是色情就是有病,然而,当某一健康鼓胀的乳房正处于哺育状态中,尤其是画面上还有正在嗷嗷待哺的宝宝时,性质就陡然变成了人性的艺术或艺术的人性——至少是色情的反面。你之所以抓狂,是因为这些乳房的主人是你的女朋友,看多了就会习惯。当然,最好的脱敏方法,就是你自己也生一个。 Q:我今年38岁,对我先生感到相当厌倦,没有任何话题。过去两个月来,我一直近乎疯狂地与另一个男人调情。我们经常见面喝酒,而两人的谈话已经开始变得非常暧昧。我确定,如果我想的话,可能会发展到那一步。我自己想,我应该可以坚守立场的,那我可以继续享受这种暧昧吗? A:虽然我不知道你和你先生认识多久,婚龄几何,但38岁的已婚妇女与老公缺乏话题,这种事本身早就不再是一个话题。我唯一感到震惊的,是已经两个月了,你和另一个男人的调情才开始变得“非常暧昧”,你是如此含蓄、如此慢热、如此自制——就凭这,我觉得你已经很对得起你的老公了。因此,无论在道德上还是技术上,我认为你都该拥有“发展到那一步”的权利。不过,我更欣赏的是“如果我想的话”这句话。任何人,尤其是一个已婚妇女,在任何一种带有危险性的情场冒险活动中,最重要的就是始终把主动权牢牢地掌控在自己的手中。说白了,一旦暧昧被打破,你付出很大代价所赌到手的,很可能还是循环往复的“没有任何话题的厌倦”。聪明的女人,不做出墙的红杏,骑墙就好。 ◎如何正确对待老公他妈 Q:老公去美国进修已经6个月了,昨天下午实在很想他,我就用起了网购的自慰器。哪里知道有钥匙的婆婆好心为我带了点水果来,我没有关卧室的门,被她看到了。这真是非常尴尬的事情,她会告诉我老公吗?会不会怀疑我会因为寂寞而有外遇呢? A:你说的,不会是一个电视情景喜剧里的片段吧——老公出差,老婆寂寞难耐,卧室里用自慰器聊以解忧,不幸被忘记敲门的婆婆撞破——更不幸的是,这不是情景剧里的一幕,而是你“昨天下午”遭遇的现实。本来,用个自慰器也没啥大不了的,不就是面谈和笔谈的区别吗?问题是,在你婆婆看来,自慰器会把你变成一个荡妇。当然,这一幕只是个开头,事在人为,这个带有A片色彩的情景喜剧,接下来既可以向科教片发展,也可以向武打片或者家庭伦理剧演化。我的建议是:别解释,尴尬的也不只是你,还有你婆婆。彼此尴尬一阵子,过去就算了。至于你的两个担心,先答第二个,即( 你老公或者你婆婆 )会不会因此怀疑你会因为寂寞而有外遇,我认为,因为你老公去美国进修已经6个月了,你感到寂寞,这很正常,就算你因此有了外遇,也很正常,好在,你的外遇不是另一个男人,而是一个用电池驱动的条状小家电,如果我是你婆婆,会相信我当时看到的乃是一个正面的贤惠形象。在今天的社会里,老公出差半年,一个只是躲在卧室里玩玩自慰器的老婆,几乎就可以为她立个贞节牌坊了。如果你接受我的说法,那么第一个问题也就不成问题了。为防万一,下次使用自慰器时,第一要把卧室的房门紧锁;第二,事先在自慰器上刻上你老公的名字或贴上他的大头贴,一旦再次被婆婆撞破,也好有个说得过去的解释。 Q:结婚后,我和公公婆婆并没有表面的矛盾,大家都是有知识的人,相敬如宾,但我觉得好累呀。我喜欢的衣服比较紧身,婆婆每次看到我穿成这样,都会有很奇怪的表情,虽然表面上不说,但我能感觉到。家族吃饭总要喝几杯,我刚好也喜欢喝几杯,婆婆的眼睛里又会闪过不高兴的神色。平时我买回来的衣服包包,老公都要帮我藏好,说是免得婆婆怪我乱花钱。就连我因为工作压力大请了年假自费去泰国晒太阳,老公也跟婆婆说我是出差去了。我真的觉得很累,自己的妈妈也会怪我穿得太紧身,怪我乱花钱,但我没必要装出一副很贤淑的样子。现在这样的贤淑面具真让我觉得太累人了。 A:你和你的公公婆婆是住在一起的吧。婆媳是天敌,双方的敌对关系是不可避免的。“大家都是有知识的人”,有知识管个屁用啊!知识越多,伪装越深,伪装越深,积怨越深,结果也就是你说的——好累呀。她看不惯你,开诚布公说出来,倒也消停了。婆媳之间天生的敌对关系,导致了两个女人之间永不消停的战争,冷战或者热战,都只是战争方式的区别而已。 包包、紧身衣、喝几杯、去泰国晒太阳等等,都是表面现象,本质的替代物,本质是什么?你家婆婆可能不敢说,更可能深藏在潜意识里,自己都不清楚,知道了也不敢往深里想。说个段子你听听吧:婆婆为什么恨儿媳?因为她曾经用了五年的时间教她儿子怎么穿上裤子,儿媳只用了五秒钟,就让他自动自觉地把裤子给脱了下来! 因此,你的事我看说难也不难——从婆家搬出来,自立门户,一了百了。当然,就算不住在一起了,以后到夫家去,最好还是别穿紧身衣( 或者干脆穿一件更紧的,方便外面加个外套 )。至于你的包包,居然还能被婆婆看出来是“乱花钱”的结果,说明你家婆婆还是挺时髦,挺识货的,下次再买新包,是否能考虑也送她老人家一个?说到底,表面上是你妥协,其实在婆媳关系中占了最大上风的还是你,再怎么着,你享有和你婆婆的儿子做爱的权利,她除了早就过期的喂奶的权利,啥都没有。这可不只是单纯的精神胜利,还包括肉体的胜利喔,作为一个完胜的赢家,就不要和对手太计较那些小事了吧。 ◎如何摆脱死缠男人 短信摘要: 时间:下午6∶17;发信人:北京流水 “怎么摆脱死缠的男人你快传授一下好办法吧我老是心软自责太烦了。” 在一时无法摆脱这个问题的纠缠的情况下,我依然相信摆脱死缠男人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任务,某种意义上,这应该被视为一条欺诈短信。第一,男人要么不纠缠,一旦缠将起来,没有不往死里缠的;第二,说好听的,那叫痴情、执着、专一、纠缠;说难听的,那就叫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纠缠一事,从来都是双向加互动;第三,我本人就是一个男人,一旦时机条件成熟,某个月黑风高之夜,随时也都可能突变为一个“缠鬼”,甚至从“馋”宗大师进化为“缠”宗大师。 女人也纠缠,也往死里缠。只是女人在体力和精力上皆不如男人,故纠缠能力不能不打折扣。纠缠很伤神,更是重体力劳动,这个重活累活,只有男人扛得住,因为他们确信此乃“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之征兆。男女大不同,说到底,男人是一种概念动物,当女人满怀期待地问他“你到底喜欢我什么?”时,男人通常都以“美丽、善良”等等概念作答( 女人希望听到的答案则是“我爱你的眉毛”、“我爱你的身材”等等,即便是“美丽的眉毛”甚至“善良的身材”这种令女人感到不满或者遗憾的说辞,也胜过胶质含量几乎等于零的单纯概念 )。男人也不是不注意眉毛和身材,可他们就是一味忠于概念胜于具体事物。因此,一旦他们相信自己爱上了某个女人,就会毫无例外地无限忠于自己以及自己的这个想法,任你如何拒绝,就是有错不纠,纠错能力特强的男人也不是没有,但比纠缠能力特强的男人要少得多。 钱钟书先生言:“骂是一种公道的竞赛,对方有还骂的机会;劝却不然,先用大帽子把你压住,无抵抗的让他攻击,卑怯不亚于打落水狗。他们喜欢劝你,所以他们也喜欢你有过失,好比医生要施行他手到病除的仁心仁术,总得先希望你害病。”若视发乎情,止乎礼的常规求偶活动为“骂人”,很显然,纠缠就相当于“劝人”,也就是说,他才不管你是不是对他有意,先拿“( 因为 )我有情,( 所以 )你有意”的大帽子把你压住,无抵抗地让他攻击。当然,在很多情况下,被“劝”者或因恻隐之心未泯,或因崇高道德不死,助人为乐,分手也是朋友,或出于“留个备份,以防无米之炊”之私心,常常会向对方无意露出破绽或故意留下活口,在医生面前故意装病,遂令“仁心仁术”乘虚而入,纠缠不休。 因此,要摆脱死缠男人,非下猛药,拿出壮士断臂的气概,长痛不如短痛。对“北京流水”女士的求助短信,我开出的偏方简明扼要: 北京流水:怎么摆脱死缠的男人你快传授一下好办法吧我老是心软自责太烦了。 老沈:三天不洗澡或跟他借三千万。 北京流水:前者说出去坏我名声后者可以…… 老沈:要现金……或者,坦率地告诉他,你已经在中国流量最大的某网站开了博客,内容方面,专攻个人情感,包括理论和实践,行文上具有鲜明的自然主义风格,阅读量虽然暂时还不及老徐,不过,努把力,一个月内达到三千万估计不成问题。 这个偏方,尽管很偏,但是保证药到病除,童叟无欺,而且男女通用。久病床前无孝子,或如前述,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也就是说,不仅守身如玉,而且守心如金,坚持把自己表现为一枚好完好无损的蛋,一颗防蝇杀蝇的蛋,就算不能令死缠男人闻风丧胆,却足以使他们望而却步,除非你碰到的那只苍蝇是极其稀有变态极品。 比这种极品更极品的,就是单方面以书面方式进行“死缠”的男人。彼特拉克( 1304~1374 )意大利诗人,代表作为著名传世单相思诗集《 歌集 》,内容系“作者于1327年在佛罗伦萨某次教堂集会上见到美少女劳拉后陆续写下300多首十四行诗和1347年劳拉死后为表达哀思的一些抒情诗的结集”,代表性金句如“二十一年了,自从我认识你,其间见过几次面,你只给予我面纱背后的微笑,此外就剩下我的绝望”。 在纠缠方面比彼特拉克更具意大利足球中场及后卫风格的诗人还包括他的同城前辈但丁,后者9岁那年于佛罗伦萨桥头邂逅同龄未成年少女贝雅特里奇,虽然至死都未再相见过,却陷入终生的单相思,终生未娶,更以诗歌的方式书面纠缠了对方一辈子。不仅纠缠至死,而且纠缠过世,流传至今。因此,使用本偏方一个疗程之后若仍然医治无效,我就不得不呕血推荐在无数次和万峰老师“相伴到黎明”时得到的一个重要启示了:报警。即以苦主身份向法庭申请禁止令,限制纠缠。按照雅各布先生在《 智高无上——当我啃完大英百科全书 》一书里提出的建议:“《 大英百科全书 》中至少有十几个类似于彼特拉克这样的人物……纠缠者,如果他们活在我们这个时代,贝雅特里奇和劳拉可能会与各自的迷恋者‘约法三章’。例如:彼特拉克先生必须和劳拉保持91米以上的距离。除此之外,禁止以十四行诗、八行诗、史诗、对句、五行诗、俳句以及其他任何诗歌形式,提到或暗指劳拉,尤其不能将劳拉比喻为‘夏日’。” 话说回头,如果一辈子在若干纠缠者中真能碰上这样极品中的极品,我看,女人还是乖乖就范罢了,与其让他借纠缠而成名,不如趁早从了他,难听的叫举手投降,好听的,称为“双赢”。 ◎杯酒人生中国版 善饮并且最终把自个儿生生给喝死了的古龙先生生前有话:“酒总是令男人想女人。酒是不是能令女人想男人?是的。唯一不同的是,男人喝了酒后,会想到各式各样的女人,很多不同的女人;女人喝了酒后,她往往只会想到一个男人——大多数时候她想到的是一个抛弃了她的男人。” 如果男人女人喝酒之后非得想个什么人的话,我猜,距今一千七百多年前,刘伶先生在酒后想到的,很可能是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就是他的皇帝,而且,这个皇帝抛弃了他。 刘伶先生是一个读书人,学而优则仕,晋武帝泰始初,被召对策问,他建议皇帝要“无为而治”,结果被斥为“无益之策”,遂遭罢黜。 刘伶本人是否黄老的粉丝,未见史料记载,不过,搁历朝历代,不管是小朝廷还是大公司,作为一个高管,跟老板提什么“无为而治”,基本上都是找抽。这档子事,今天写字楼里白领( 含白领 )以上的男女都明白。 晋武帝( 236~290 ),即司马炎,司马昭长子。即位时,司马炎正值壮年,他的心态,有些像后来刘欢对另一个暴君雍正的讴歌——“一心要江山图治垂青史,哪怕是身后骂名滚滚来。”以郡为国,奖励家桑,矫以仁俭,严刑峻罚。及太康元年( 280 )灭吴统一中国,举国上下,一派欣欣向荣,史称“太康繁荣”。可想而知,跟这样“有为”的皇帝提什么“无为而治”,简直就是劝山西煤老板停止挖煤,要张艺谋别再拍电影,都是自取其辱。 当然晋武到了暮年,开始极其“有为”地沉湎于女色,后宫佳丽多至万人。因妃嫔繁多,只能采取随机临幸,即乘坐羊车,羊车拉到哪里,就在哪里留宿。为了诱使君王“停车做爱”,妃嫔们于是把羊爱吃的嫩绿竹叶插在门口,并且“以盐汁洒地”(《 晋书·胡贵嫔传 》)。当落魄的刘伶跪在地上口诵“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之词来恶搞劝他戒酒的老婆时,晋武帝正宠着他的皇后杨艳,对她言听计从,六宫之事,悉听此妇人之言。烈士暮年,方才自动自觉地“无为”起来,刘伶闻此,除了继续喝他的大酒,我实在想不出还有别的法子可以消解他的郁闷了。 晋武死后,天下合久必分,诸王割据,打了16年内战,史称“八王之乱”。而被罢了官的刘伶,感到万般沮丧,甚至开始怀疑人生,只能自我“无为”并且“无为”到“没治”的地步。“悠悠忽忽,无所用心,唯酒是务,焉知其余。”(《 世说新语 》对刘的评价 )也就是说,忽悠皇帝未遂,剩下还能忽悠的就只有自己了。除了经常赤身裸体地酒后大放狂言之外,刘伶唯一的完整作品就是入了《 昭明文选 》的《 酒德颂 》,二百余字,编成短信,分成三条也就发完了。 一旦为主子所弃,余下的日常生活就是苟全性命于乱世,醉生梦死地寿终正寝。这就是刘伶的人生,也是古往今来中国不得志文人的惨淡人生。《 酒德颂 》虽然写得恣肆过瘾,但我不认为作者已经参透了生命的本质和意义。相比之下,比《 酒德颂 》更早的作品,例如曹操的“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何以解忧?唯有杜康”之类,都是酒后之作,然而后者对人生的领悟才是真正到位。能在菩提树下看破红尘者,一定是衣食无忧而且锦衣玉食的王子,失意文人的所谓“开悟”,大多带有自暴自弃的窝囊气息,唯有得志者在意气风发到巅峰状态之后的乐极生悲,才具有洞察人生的猛烈穿透能力。 许多许多年以后的一个冬天,我乘火车经过河北,看到铁道边灰蒙蒙的土墙上刷着大字广告:“刘伶醉,祝你一路平安!”( “‘刘伶醉’系河北名酒,用本地产的优质高粱、大麦、小麦、大米、小米、糯米、豌豆等7种粮食为原料,取太行山下古流瀑河畔之甘泉,采取传统的老五颜工艺酿造。又以刘伶墓所在地河北徐水张华村的芳香泥土封窖,发酵陈酿而成,酒色明净清澈,酒质绵甘醇和,饮后回味余香悠长”——摘自酒厂的宣传资料 )。如果《 酒德颂 》需要一句读后感,一时竟想不出还有比土墙上的这个广告词更为合适的了。 ◎孝亦有三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此话人人都讲得出,尽管小孩子未必人人都生得出,但是,比生孩子几率更低的,应该是把“不孝有三”都说全乎了。 “不孝有三”语出《 孟子·离娄上 》,原作者未给出明示,但据汉儒赵岐《 孟子章句 》释曰:“于礼有不孝者三者,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也就是说,第一种不孝,是逼迫父母做不仁不义,违背其本人意愿的事;第二种不孝,乃当父母重病缠身或七老八十的时候,拒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第三种不孝,才轮到所谓的“无后”。 “不孝有三”是孟子对孔子《 孝经 》原理的发扬光大,但不论是孔是孟,一律“义”字当头,都没有把“无后”排在不孝之首之大,最起码,先贤们对“义”字的强调,显然已经使“无后为大”看上去更像是今之“治疗不孕不育医院”的一句广告口号。如果三种不孝确实排名有分先后的话,足见“无后为大”一定是民间的曲解。这一曲解还造成了更严重的误导,使后之为人子者误以为只要生下个一男半女,就算是当了“大孝子”了。 按照中式的思维逻辑,在提出“三不要”之类行为准则的同时,还应有“三要”相配套,以使操作性更强。也就是说,与“不孝有三”相配套的,还应有“行孝有三”。虽然“二十四孝”已经提供了数量上远远高于“三孝”的生动而完整的操作范例,惜乎举例事迹过于陈旧,未能与时俱进,其中像“涤亲溺器”、“行佣供母”以及“扇枕温衾”之类于今尚可效法,但“尝粪忧心”、“埋儿奉母”或“卖身葬父”等等,不是过于血腥,就是不够科学,总之已严重背离现代文明。能基本符合孔孟原则及当代文明规范,又比较有可行性的现代行孝之法,不妨参考以下三种: 第一,要供养父母。所谓供养父母,说穿了就像供车供楼供保险一样,第一要给钱,第二还要定期地给,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不可出现任何的间断。至于给多少钱,则视个人经济能力而定,同时与父母经济能力无关。 第二,要尽量把自己的时间花在父母身上。与大部分已在挣钱的子女相比,我国大部分父母的挣钱能力普遍偏低。也就是说,虽然需要子女金钱的是大部分父母,但几乎所有的父母都需要子女的时间。中国的现状大概是这样的:有钱的没时间,有时间的没有钱。因此,我发现很多孝子贤孙们其实都是在用钱来赎买时间,用钱来赎买自己的内疚。毫无疑问,这算是一种奢侈的要求,而在后工业社会的生活/生产方式之下,也算是另一种忠孝不能两全。既给钱又给时间者,虽不至孝感动天,却足以孝傲江湖了。 第三,要多向父母讨教。一方面,老年人都怕寂寞,比寂寞更可怕的,其实是“无用感”和“无力感”,惧怕自己成为废物,成为社会和他人的负担——即“不义”。另一方面,在父母眼里,子女是永远都长不大的。这个不难理解。难以理解的是,父母耗尽了他们一生中最黄金的时段来指导你长大成人,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每一步,每一个细节,这件事情早已内化为他们的生理习惯,而这种习惯绝不是几年或几十年就可以改变的,更可能终生都改变不了了。做人子女者,如果无力促使社会再度需要自己的父母,至少还可以继续让自己成为父母的指导对象,使他们继续觉得自己“有用”。吾友,成家立业,样样都好,但每天都要睡到下午一两点才起床,尽管这样并不影响她的生意,但她的老爸却对这种违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作息时间耿耿于怀,两人常常因此而起争执。后来,双方终于达成协议,每天上午10时整,老爸负责打电话来把女儿叫起,做女儿的责任,就是铃响即接,唯唯诺诺,然后放下电话继续睡到下午一两点。于是乎,父每天定时Morning Call风雨无阻,女每天定时接一个电话后大睡不改其乐。从此之后,父女之间平安无事,其乐融融。算是一种以“阿意曲从”的方式来达到避免“陷亲不义”之孝行,行为方式上也比较接近于“戏彩娱亲”。 相比之下,第三孝看来比前两项要容易得多,成本也肯定是最低,可一旦实际执行起来,其实难度最大,一次两次或许可以,养成习惯就相当不易,正所谓“色难”。唯一必须谨记的技术要领,是只能“无事讨教”而绝不能“有事相求”。要以种种经过精挑细选的不痛不痒之事向父母讨教,能使对方专业对口更好,绝不可以类似这样的问题征求父母的意见,如“我昨晚开车撞了个人然后逃逸了现在我该怎么办”或者“我想包某某做二奶您二老觉得是否合适”,等等。 事实上,即便“不娶无子”,与“绝先祖祀”也不一定就存在因果关系。我个人的解读是,“无后”之所以“不孝”,不孝就不孝在若没有养育过自己的子女,也就永远都无法去体会做父母的那一片苦心了。 ◎天黑了你还不想睡(1) AC尼尔森进行的一项“全球睡眠习惯调查”显示,有四分之一的中国内地受访者午夜之后才就寝,晚上10点至11点之间就寝的占四分之一,在11点至12点之间就寝的占40%,在10点前就寝的受访者,只有十分之一,在这个传统的主流上床时段里,绝对是弱势人群。 这个结果,显示午夜的电视时段有可能从传统的“垃圾时间”变成黄金时段甚至“黑金时段”,除此之外,唯一还能表明的,就是晚上不睡觉的中国人越来越多。 不睡有二:不能睡,不想睡。不能睡是失眠,不想睡叫无眠。尽管失眠和无眠都是不睡,却有主动和被动之别,犹如失业和无业,失火和放火。接受调查的“不睡者”,显然是属于“不想睡”的,即不仅“天黑了你还不想睡”,甚至“天亮了还是不想睡”,与属于“不能睡”的失眠者基本无关,对于后者的调查,应属“脑白金”的份内工作。 为什么“不想睡”?( 这个问题在尼尔森问卷里显示为“决定中国人睡眠安排的决定因素是什么? )调查显示,62%的中国受访者认为“习惯”是最主要的因素,40%的人认为“工作时间”决定睡眠安排。特别是对20岁至40岁的人来讲,“工作时间”更大程度上影响到他们的睡眠安排。也就是说,决定“不想睡”的关键因素与其说是生理上的,不如说是伦理上。 几点睡是一回事,一个人所需要的正常睡眠时间,则是另一回事。虽然睡眠时间的长短因个体及年龄等因素而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从4小时到10小时不等 ),但是主观或习惯上的“不想睡”对正常睡眠时间在客观上必定是只有缩短而不可能拉长。由“习惯”和“工作时间”决定的“不想睡”,正应了GDP曲线与睡眠曲线之间的反向关系,即GDP越高,睡眠值越低;GDP越低,睡眠值越高( 这个公式大体不错,除了无法证明三年自然灾害时期人人都睡得很香 )。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古人的年度平均睡眠时间,大约在4370小时左右,每日大睡计12小时,若以一生而论,几乎就等于睡了半辈子。最起码在上古或中古时代,中国睡情大致如此。清代以来,平均睡眠时间似乎逐步减少。李渔说过一个段子:“有一名士善睡,起必过午。先时而访,未有能晤之者。予每过其居,必俟良久而后见。一日闷坐无聊,笔墨俱在,乃取旧诗一首,更易数字而嘲之曰:‘吾在此静睡,起来常过午。便活七十年,只当三十五。’”很显然,在一部分中国人“睁开眼睛看世界”的前夜,一个清代文人已倾向于相信,把半生时间用来睡觉,就算是蹉跎人生了。 照无眠 针对“全球睡眠习惯调查”的有关结果,AC尼尔森中国区董事长高恩分析说,“随着24小时昼夜服务的增多,全天候便利店重要性的逐步凸显,以及互联网的普及,中国人的就寝时间正逐渐被推迟,‘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传统生活方式开始改变。”便利店、互联网,的确是导致“晚睡”及“少睡”的诱因,不仅“夜间动物”越来越多,在广州,甚至还出现了夜间动物园( 我说的并不是夜总会 )。然而在根本上,人类睡眠时间出现锐减的转捩点,与电力的发明和普及有关。 昼短夜苦长,何不秉烛游?汉代的部分中国人,非但有了“人生苦短,及时行乐”的觉悟,与之前的“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相比,后者还充分认识到夜间照明工具乃行乐之必要物质保证。1910年以来,已发展国家国民的每晚平均睡眠时间由9小时减至7.5小时,当中数以百万计三班倒工人的每天睡眠时间更是少于5小时,主要原因,是工作与消闲活动所占用的时间愈来愈多。而使人类能将日间的“工作与消闲活动”继续到日落之后的重要技术保障,则正是“照到哪里哪里亮”的电力。“帝力”不能干预的作息习惯,由绝对“够照”的电力一手摆平,照无眠。 ◎天黑了你还不想睡(2) 电力使GDP翻番,电灯让人类不眠。美国科学家的一项研究表明,电灯发明以来,人类生活形态开始违逆大自然的节奏,人体新陈代谢逐渐失常,肥胖、糖尿病、心脏病、癌症和抑郁症等等,皆与此有关。因此,这些疾病的治疗之道也就再简单不过,四个字:熄灯上床。当然,大幅度提高电费,也未尝不是一个有效的方法。在原油价格和睡眠时间之间,不知道是否也存在着一种反比关系。 塞万提斯说:“人睡而平等。”事情也许本应如此,然而历史的经验却已无数次地向我们证实,就以GDP为核心硬指标的全球化竞争而言,世上最不平等之事偏偏就发生在睡眠时段——准确地说,就是有的人睡了,有的人还没睡,甚至还不想睡。不想睡,就会做些什么,生产些什么。若以公平起见,“睡榻之侧,岂容他人安睡”这句话,则应易一字而做“睡榻之侧,岂容他人不睡?”昏睡百年,国人渐已醒。当亚洲睡狮一旦变成醒狮之后,想让我们天一黑就集体洗洗睡了,哼哼,天底下哪有这等便宜的买卖? 数羊 不睡有二,失眠为大。若将健康的睡眠形容为“睡得像死猪一样”,那么失眠者在床上辗转反侧的情景,无疑就是“睡得像活猪一样”了。 失眠的辛酸,实在不足与“死猪”们道也。更加有苦难言的是,失眠到底算不算是一种病,至今没有定论。按照医学上的定义,若有“难以入眠”及“无法维持睡眠”之现象发生,临床上即可视为失眠( insomnia,disorders of initiating and maintaining sleep )。具体表现为:一、“不易入睡”( difficulty falling asleep );二、“易醒”( multiple arousals )、早醒( early morning awakening )。医生认为,上床后30分钟以内入睡,属于正常;超过30分钟,就算有病,得治。 诊断容易治疗难,不能治的,是病,是绝症;不能治而又死不了人的,未必就算是一种病。医学界对睡眠的生理本来就认识不多,遑论失眠,更不要说治疗了。不知生,焉知死?失眠是一种主观的症状,就像阳痿一样,不好界定。有人每天睡上8小时左右便觉得很对得住自己,但有人只睡3小时就倍感幸福。以成功人士而论,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任上声称自己每晚睡4小时足矣,但爱因斯坦每天不睡足10小时决不下床。“早泄”有多早?5分钟?10分钟?30分钟?“早醒”又有多早?一刻钟?半小时?一小时?基本上因人而异。也就是说,不管睡了多久,醒来时只要你感觉爽了,就够了;感觉不爽,就不够,就是失眠,绝对主观,完全不必顾及他人感受。 高度的主观性之外,失眠又被称为“最私密的恶疾”,而且是一种“诗意的疾病”,因为临床上发现,无法入眠时的那种焦虑以及生理上的亢奋,与一个单相思者的情绪状态极其相似。“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正是失眠经验的早期病历记录。未曾长夜恸哭者,不足以语人生。这也许意味着,失眠的人文底蕴很可能大于病理基础。 “我把睡眠丢了”——当我们在电视上目睹崔永元哭丧着脸痛说失眠之苦,除了无助的同情之外,心里面对失眠究竟是不是病就愈发地怀疑起来。再联想到那句广告词,会更倾向于相信睡眠这种东西就像手机和钱包一样,可以丢失,也可以找回来。但是,失物招领处怎么走? ◎天黑了你还不想睡(3) 是故失眠者多舍医而自疗。常见的是吃药,然而各色各样的安眠药物虽然各有其效,终究不能让人像吃“伟哥”那样吃得心甘情愿。除了怕养成药物依赖之外,若言“伟哥”之作用是在有心无力的状态之下助一臂之力,扶上马,送一程,那么安眠药就是强制性的春药,有条件要睡,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睡。 物理化学,总之都不是什么愉快的经验。安全之策,还要求助于数学。但凡有“想睡”这一念尚存,失眠者通常都倾向于采用“自然疗法”,例如最经典的“数羊催眠大法”。 “数羊”的工作原理,是以不断重复的单调意象和不断递进的自然数序列来进行自我催眠。序数是通往数学天堂的梯子,按序数排列的羊群则是渡往黑甜之乡的一艘白色慢船。其实数什么并不重要,而羊之当选,系因其乃一种较乖较安静也较干净的动物,所以不大有人数恐龙的。参照博尔赫斯的动物分类学,羊似应被归类为“有助于睡眠的”。 此法管用,惜乎往往只能得逞于一时,一旦被滥用,收效便每况愈下。一只羊两只羊三只羊……羊羊羊,数遍了所有的羊以及出在所有羊身上的所有的羊毛,甚至把羊儿们都给数困了,然而床上的那个“孤独的数羊人”还是死去活来,了无睡意。 当然这还不算最糟糕的情况,看过一组漫画,数羊者的脑海中,羊儿们一直都在极有秩序并且动作划一地一只接着一只从栏栅上一跃而过,突然,不知怎地,偏偏就有一只羊刚跳起来就在半空中停住了,像电影的定格,死活就是不肯过去。“羝乳乃得归”,尽管遥遥无期,多少是个盼头,数羊的过程中要是真的碰到这种走火入魔的情况,催眠就别提了,恼羞成怒之下,弄不好还能当场急出羊角风来。 数什么并不重要,尤其是对于数学成绩良好的失眠者来说,关键在于“数”,要数得够无聊,数得够白痴,切忌跟数字较劲,把自然序数数成等比数列,再从等比数列数到等差数列,最后数出个大头佛来。一直相信“数羊催眠大法”似乎更适用于文科生,因为至少对我这样的文科生来说,数学从来都具有强大的催眠作用。不过文科生的弱项,在于抽象能力偏低,即不能把羊这个毛茸茸的东西予以充分抽象化,符号化,一个不小心,就落入了语文的陷阱。我有一次在床上数羊,一开始还算顺利,大约数到第1001只的时候,不知怎地就数到了小时候看过N次的动画片《 草原英雄小姐妹 》来……“天边飘荡的白云多啊白云多,不如我们公社的羊儿多;天上闪烁的星星多呀星星多,不如我们公社的羊儿多……” Cut!Cut!Cut!知道你们公社的羊多,够我数一阵子的了,现在,让我专心数羊好吗?向你们学习,死守住一个信念:决不让一只羊掉队。结果,小姐妹不从,只好把这部动画片在脑海中从头到底回放一次,好像还外带一堆( 自制的 )制作花絮,就要成功入睡之际,忽然想不起影片里那群羊的准确数字,忍不住弃床上网,两分钟后,查明公社的那群羊不多不少乃是384只,冻死3只( 尚余381只 )之际,不觉人羊俱疲,东方既白。 《 草原英雄小姐妹 》虽然年轻的失眠者大多没有看过,不过他们同时也没有看到过真正的羊,难以入睡时若非要抓住羊来数的话,也就只能数数锅里的羊肉片了,然而这样一来,谁又能担保数羊者不会因此而联想到像“草原小肥羊”或者“苏武牧羊”这样热闹的火锅店来呢?如果彼时忽然又有些饿的话,想要入睡,只怕是比登天还难了。 数羊不灵,不妨试试数钱。强烈建议要数现金,只有现金,才能体现纯粹的数学精神,此外的所有非现金资产( 包括股票、汽车、不动产、首饰、高尔夫球会会籍、古董…… )虽然也是真金白银买回来的,但是折算过程过于复杂,更具有“语文化”的危险倾向,非但无助于催眠,反而会因用脑过度而使失眠加剧。 当然,现金太少或太多,都不利于催眠。钱太少,少到一两分钟数完,就算一毛一毛地数,并不足以争取到充分的时间入睡;钱太多,就算百元百元地数,直到天亮还没数完,更加得不偿失。当然,在大多数人都坚信自己缺钱的情况下,自己的现金不足以数来入睡,可否去数别人的呢?我认为,尽管你之前所数的羊其实也都不是你自己的,毕竟是无主之羊、虚构之羊,钱不够而去数别人的钱,事情也许就会变得不够无聊甚至饶有意义起来,当然也就无助于催眠。 数来数去,数钱的好处还是多于数羊。若能把个人或家庭现金储备经常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数目,后者的唯一风险,想来无非也就是数到一张假钞了。 ◎忧 郁 症(1) 鲁迅说:“生一点病,的确也是一种福气。不过这里有两个必要条件:一是病是小病,并非什么霍乱吐泻、黑死病或脑膜炎之类;二是至少手头有一点现款,不至于躺一天,就饿一天。这二者缺一,便是俗人,不足与言生病之雅趣的。” 霍乱吐泻、黑死病或脑膜炎,在上个世纪已基本绝迹,即使偶发,也不至于非得死人。本世纪不符鲁迅“小病”条件之大病,非癌症和艾滋莫属。因而,符合以上两大必要条件的、既有福气又有雅趣而且还不俗气的病,于今算来,一是写诗;第二,大概就是忧郁症了。 当然,若能因忧郁症而写诗或因写诗而写出忧郁症来,诚可谓两全其美,福有双至了。这事要是办好了,不仅可以给文学史做出贡献,而且还有机会在医学史上也留下一段佳话。 写诗是一种修辞,修辞可以解构,而解构可以治病。我认为,苏珊·桑塔格的《 疾病的隐喻 》,基本上就是以修辞的手段( 对隐喻的层层解构 )来替她自己以及大众治病的。 桑塔格在《 疾病的隐喻 》中指出,肺结核是19世纪的浪漫主义疾病,而癌症是现代苦难:“从隐喻的角度,肺病是一种灵魂病,癌症是一种身体病。”因“肺部是位于身体上半部的、精神化的部位,在结核病获得被赋予这个部位的那些品质时,癌症却在攻击身体的一些令人羞于启齿的部位( 结肠、膀胱、直肠、乳房、子宫颈、前列腺、睾丸 )”。肿瘤“通常会唤起一种羞愧感,然而就身体器官的等级而言,肺癌比起直肠癌来就不那么让人感到羞愧了”。 肺病的这种浪漫主义影响力在中国一直要持续到20世纪中叶,苏珊·桑塔格的生父( Mildred Rosenblatt )在中国死于肺结核的10年之前,《 小说月报 》刊登了《 莎菲女士的日记 》,这部博客风格小说的女主角,就是一位身患肺病的文学小资女青年。在这位猛女的病中独白里,肺病与爱情、革命、浪漫主义、失眠以及“爱想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事”,以一种妖精打架的姿态狂热地纠集在一张病榻之上:“我总愿意有那么一个人能了解得我清清楚楚的,如若不懂得我,我要那些爱,那些体贴做什么?偏偏我的父亲,我的姊姊,我的朋友都如此盲目地爱惜我,我真不知他们爱惜我的什么;爱我的骄纵,爱我的脾气,爱我的肺病吗?” 疾病的隐喻 在莎菲女士为我们创造的“疾病隐喻”中,针对肺结核的“医嘱”就不得不变成了一种“反灵魂”、反浪漫主义并且极其没气质的隐喻:“医生说顶好能多睡,多吃,莫看书,莫想事,偏这就不能。” 我不能,我偏不能——对“医嘱”的反抗同时又隐喻着对高级精神境界的追求。一旦抵达修辞的彼岸,无非就都是观点角度问题了,比如以同期的政治隐喻,莎菲女士所患的肺病,其实就属于典型的“左派幼稚病”。 到了21世纪,肺即便仍旧长在19世纪的原来位置,但是肺病的浪漫主义气质和精神地位却沦丧到令人发指的地步,至少在反吸烟广告里,非典就更是不堪,癌症和艾滋更是提都不要提了。除了电视剧《 血疑 》在上世纪80年代一度有可能使白血病取代肺结核( 21世纪初的努力是韩剧《 蓝色生死恋 》 ),今天,在人类所能罹患的所有病症里,最有机会担负起“疾病的浪漫主义文艺复兴”之大任者,唯有忧郁症了。 ◎忧 郁 症(2) 忧郁症正在成为一种全球性疾病,据世界卫生组织预测,21世纪人类的主要杀手,就是它。在我国,排名前25位的疾病当中前6位都是精神疾病,而精神疾病里排名第一位的便是抑郁症。据有关的报道说,专家认为目前中国人口中1/3的人有抑郁倾向,到2020年,就疾病负担而言,抑郁症将成为中国继心脏血管病后的第二大疾病。 忧郁症之所以有文化,首先是地缘。像肺部一样,它“位于身体上半部的、精神化的部位”,而且比肺结核更接近“精神化”的境界。其次,忧郁症的起因很多,但临床上却拥有一个共同的“忧”字。忧柴忧米是忧,忧国忧民也是忧,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境界不同,却俱是进亦忧,退亦忧,直到进退两难,忧出病来。 更有文化的是,肺病再“精神”,最终也还是不甚浪漫地病死,而据专家表示,如果得不到及时的识别和治疗,约1/4的忧郁症患者最终会选择自杀。 总而言之,忧郁症——即因忧郁而病比因病而忧郁来得更有气质,有文化,有深度。就像减肥或不断谈论减肥那样,就疾病的隐喻而言,忧郁症在文化和道德上的压倒性“忧”势显然毋庸置疑。 我个人对忧郁症所怀的最大忧虑是,专家认为目前我国人口的13%都患有不同程度的抑郁症,而我国人口中1/3的人有抑郁倾向,果真如此,这种病未免也就显得过于大众,其应有的气质、文化以及深度势将大打折扣。换句话说,忧郁症从精英化到大众化的过程未免过于快了些。 好在专家同时还指出,在以上数据中,“其中绝大部分人并未意识到”,精英们因而就得到了难得的话语空间。在公开声讨“万恶的收视率”之前,著名主持人崔永元曾在电视上宣布:“我得的是忧郁症,而且是很严重的忧郁症,重度。如果你身边有这样的朋友得了这种病,希望你不要歧视他。” 我同情小崔,但这又是哪儿的话?电视人也得了忧郁症,说明中国电视越来越有文化。什么歧视,景仰还来不及呢。 不过,忧郁症是否真的能取代肺结核成为21世纪的浪漫主义疾病,尚取决于对以下障碍的克服。其一,是媒体。疾病需要文化,文化需要媒体。在桑塔格的著作里,不难发现关于肺结核的那些文化隐喻,大多出自19世纪的文学作品。欲借21世纪的主流媒体来传达忧郁症的文化和深度,已经有人开始找上了电视。 台湾电视人蔡康永最近在写给小S腹中块肉的《 宝宝日记 》里说:“听说有人在电视里面找深度耶。我好诧异。电视很方便,但很肤浅,在电视里面找深度,太看得起电视了,太看不起电视没出现前的文明史了。何苦看电视找深度啊?为什么不去看书呢?” 据医学界人士反映,相对而言,法国男性的心理之所以整体比较健康,是因为他们的文化传统使他们比其他文化影响下的男性更会发泄感情,有更多排解心理的不愉快的自由——法国人比较散漫,不端着,不满口仁义道德,尤其与邻国英国比,大革命以后等级消失,浪漫,做爱多,效率低下,爱讲话,饶舌,爱吃,爱喝。 “散漫,不端着,不满口仁义道德,等级消失,浪漫,做爱多,效率低下,爱讲话,饶舌,爱吃,爱喝”——虽然不能说这就是我们对电视的基本要求,但不能否认大多数观众就是以这种态度来看电视的。 ◎忧 郁 症(3) 超级男声 忧郁症取代肺结核成为21世纪最有文化的疾病的第二大障碍,在于表现力。 与肺结核相比,忧郁症在临床上比较缺乏像咳嗽那样富有表现力并且容易辨识的音效,而肺病之所以能在媒体中成为一个令人印像深刻的强大的文化隐喻,就是因为咳嗽:“整整两天,又一人幽囚在公寓里,没有一个人来,也没有一封信来,我躺在床上咳嗽、坐在火炉旁咳嗽,走到桌子前也咳嗽。”(《 莎菲女士的日记 》) 有声电影发明以后,具有浪漫气质的男女主角要么没病,凡有病的,不管是不是肺病,一概狂咳不已。电影《 早春二月 》里的萧涧秋是否也咳成这样,我记不得了( 得肺病的是上官云珠的儿子 ),但在柔石的小说《 二月 》里,查到萧涧秋有一声隐喻性的空灵咳嗽: “清早的冷风吹着他们,有时萧涧秋咳嗽了一声,女孩问:‘你咳嗽么?’ “‘是,好像伤风。’ “‘为什么伤风呢?’ “‘你不知道,我昨夜到半夜以后还一个人在操场上走来走去。’ “‘做什么呢?’ “女孩仰头看他,一边脚步不停地前进。 “‘小妹妹,你是不懂得的。’” 最后一句,许多年以后真的很适合那些向电视要文化的老师们拿来转赠给超级女声以及她们的粉丝。我认为,这些老师近来已经不约而同地发现,要使忧郁症取代肺结核成为21世纪最有文化的疾病,光盯着电视要文化不行,还得对着电视大声咳嗽——超女没文化,超女有文化,超女“民主文化”的隐喻,说超女有“民主文化”乃严重误导,才是真正的没文化——字字血,声声泪,都是忧郁症患者们发出的超级男声。 向疾病要文化,按桑塔格的说法,具有解构作用,能使死亡变得“优雅”,“令人肃然起敬”;向电视要文化,算不得与虎谋皮,虽也优雅,更令人肃然起敬,但容易得病,尤其是忧郁症。对待电视的正确态度是得之吾幸,不得吾命。对待疾病的正确态度是得之吾命,不得吾幸。如此而已,反对过度诠释。 冬天的享乐 要谈论四季之享乐( 或曰四季之受罪 ),本质上都离不开温度以及温度的变化。 与春秋相比,冬季在气温上的全部特色就是低,贼冷。毫无疑问,低温不仅谈不上什么享受,简直就是受罪的代名词,跟人生的另一大悲苦“饿”并称为“饥寒交迫”。又见《 雷锋日记 》:“对待同志像春天般温暖,对待工作像夏天般火热,对待个人主义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对待阶级敌人像冬天一样残酷无情。”很显然,在春天,即使没人把你当同志那么爱,你也可以主动地去爱你的同志,一到冬天,你遭的罪就是阶级敌人那个级别的,老了。 因此,冬季的享受是四季里最特别,也是最变态的,即依赖在严冬的大气候里以人工制造出春天或夏天的小气候,以人为的温差获得享受,也就是说,你必须像同志一样对待自己。 人工温度的来源很多,包括热汤,烧酒——这些都是内服的,外用的则有棉被、老棉袄、暖气、汤婆子以及作为洗澡水的热汤,等等。凡此种种,林语堂在《 京华烟云 》里有这样一个基本概括:“北京城的气氛,可以说只是用感觉去体会,而不是真正用眼睛去观看。她( 曼娘 )也感觉到北京冬季的魔力,干爽而寒冷的空气,璀璨晶蓝的天空,屋内御寒的舒服设备……大雪纷纷扬扬自天空飘落之时,她还能使秋海棠在屋里开放,因为厚厚的棉门帘,糊纸的窗子,厚厚的地毯,火势熊熊的煤炉子,使屋里温暖而舒适,人感到精神愉快,做事宁愿到深夜。平亚留下的黑貂皮长袍,曾太太教她改成貂皮旗袍自己穿,其实她用不着这样御寒的冬衣。” ◎忧 郁 症(4) 样样都好,唯嫌不够天然。纯天然的取暖享乐,我认为只有两种,第一是人。有的人,其音容笑貌不是就足以令我们“如沐春风”了吗?还有的人、准确地说,那是一些胖人,如果白天不能令我们如沐春风,至少夜里先给我们暖被窝,然后让我们搂着睡觉,都是外用内服皆宜的天然取暖工具。 当然,这两种人都相当地不好找,现而今胖人更是越来越少。因此,第二样百分百天然的温暖享受,就是晒太阳。冬天虽然寒冷,日照远不如春夏,好在还有阳光。对于善于享受冬天的人来说,冬天的太阳,就是用来晒的,而太阳也只是一种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东西。阳台一词,吴语做“晒台”,对于太阳的功能主义偏执,可见一斑。隆冬里,醒来一开门见满地好阳光,第一条件反射,就是要把什么东西放到这阳光里去晒晒。 要晒的东西,首先想起的是棉被,不过除了延长棉被的寿命,白天晒棉被主要还是为了夜里盖棉被的人。当棉被在冬夜里将白天吸收的阳光以味觉方式缓缓释放出来,蜷缩在棉被下面的人便梦见自己是一棵正在舒展着的幸福植物。一切像棉被那样易受空气和时间侵蚀的,都要摊在阳光底下晒它个透。所以晒棉被的时候,顺便也晒晒人。 享受还是遭罪,相当程度上都取决于发生在我们的大脑里的化学反应以及我们的心境。冬天本来就是一个适宜思考的季节( 张潮:“读经宜冬,其神专也;读史宜夏,其时久也;读诸子宜秋,其致别也;读诸集宜春,其机畅也” )。李光耀说,20世纪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不是别的而是空调,因为有了这东西,新加坡人民也可以像苦寒地带的人民那样思考一些哲学问题了。普遍生活在温带的中国人民,用不着那么刻意,我的意思是说,在冬天,我们基本不用去专注地思考哲学问题,只要稍稍调动一下想象力,就能把属于这个季节的享乐彻底开发出来——因为只有在“寒冷”的对比下才能获得“温暖”的感受,然而,这两种物理上的温度不可能长时间共存,在北海道的漫天大雪中赤身裸体泡个户外温泉,那是特例,通常的情况下,你总不至于在大雪天把火炉提到屋外去烤吧( 想想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是怎么死的 )。 “如果秋天已经来临,冬天还会遥远吗?”“如果冬天已经来临,春天还会遥远吗?”这就是一种建立在逻辑和常识之上典型的“取暖想象”,更高级的,见李渔《 冬季行乐之法 》,一上来就提出想象力的重要:“冬天行乐,必须设身处地,幻为路上行人,备受风雪之苦,然后回想在家,则无论寒燠晦明,皆有胜人百倍之乐矣。” 李渔举例的想象素材,是一幅“雪景山水画”:“人持破伞,或策蹇驴,独行古道之中,经过悬崖之下,石作狰狞之状,人有颠蹶之形者。此等险画,隆冬之月,正宜悬挂中堂。主人对之,即是御风障雪之屏,暖胃和衷之药。”换言之,如果没有想象,一味靠人造温度取暖,不但缺乏取暖的可持续发展性,还会落得个“若杨国忠之肉阵,党太尉之羊羔美酒,初试和温,稍停则奇寒至矣”之悲凉结局。 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不妨把李渔那幅传说中的古画换成电视机里的《 日瓦戈医生 》或者《 古拉格群岛 》( 包括一切以西伯利亚劳改营为背景的读物 )卖火柴的小女孩,躲进被窝里把这些东西精读15分钟以上,就算无法像我那样把自己想象成橱窗里的肥鹅,至少也可以把自己想象成“卖女孩的小火柴”。 ◎I服了You!(1) 双膝接触地面以支撑身躯,乃直立行走之进化后果。若站不起来,就无所谓跪将下去。对于非直立行走的动物来说,跪下大概只意味着累了,歇歇脚,相当于人之跷二郎腿,非但毫无尊重臣服之意,反而有些轻浮。 如果不是返祖现象的话,下跪这个动作,就是人类从鸟兽那里有样学样而来的。“乌以反哺,托体太阳;羔以跪乳,为贽国卿。禽鸟之微,犹以孝宠”( 蔡邕《 为陈留太守奏上孝子程末事表 》)。然而,“上跪天地,下跪父母”由一种象征性的孝行成为中华礼制的一个程序化主流姿势,并非毫无争议。 有异议者相信,下跪以及连带而来的磕头实际是北方少数民族原创,经北方汉人而流入南方。理由是:“南方潮湿,到处是泥,古代又没有什么柏油、水泥可以把地面弄干净,自然条件似乎不适于养成下跪的习惯。南方人见了尊长显贵,无非打个拱手,作个揖,唱个大喏便是。而北人就不一样,纳头便拜。北方地面干燥,拜完起身拍拍膝盖上的灰土,又可以清清爽爽站成一个模样。” 玄武门兵变之后,“上乃召世民,抚之曰:‘近日以来,几有投杼之惑’。世民跪而吮上乳,号恸久之”(《 资治通鉴 》卷第一百九十一 )。为了安抚父亲并表示自己的孝心,李世民把李渊当成“超级奶爸”,据信是对“牛羊跪乳”直接模仿的古鲜卑遗风,元代之后才由中原传入南方。 《 文山先生全集 》卷十七说文天祥被解至元大都,丞相博罗召见,文天祥“长揖”而不跪,通事( 翻译 )命他跪,文天祥答曰:“南之揖,即北之跪,吾南人,行南礼毕,可赘跪乎?” 所谓“北跪南揖”,义正辞严的诡辩也,不妨视之为一种以身体的政治正确来保持政治正确的策略。然而许多年以后,跪拜一事终究还是从南北分裂演变为东西对抗,成为另一版本“夷夏之别”的一个重要指针。1793年,为了免向乾隆行三跪九叩这种“野蛮人或异教徒的礼仪”,不远万里来到中国的英使马戛尔尼( Lord Macartny )在清朝官员及乾隆面前以“单膝下跪”还是“双膝下跪”为技术性掩护,重复了一场文天祥式的诡辩。 今之视昔,“单膝下跪”( get down on one knee )和“双膝下跪”( get down on one’s knees ),与其说是外交礼仪之争,其实更像一场无聊的文字游戏。 鲁迅先生在讨论翻译问题时,曾以“跪下”是否要译作“跪在膝之上”以及“天河”是否要译作“牛奶路”为例,指出处理该等译文需“不像吃茶淘饭一样几口可以咽完,却必须费牙来嚼一嚼”。我个人的咀嚼结果是,在一个客体面前采取跪姿,不论礼仪的象征性还是道德之内涵,仅以人体工程学观之,最基本最直观的功能,无非就是使主体在物理高度上显得比客体要低。故不管“北跪南揖”,“单膝下跪”还是“双膝下跪”,功能上都是要让自己显得比对方矮半截。 据《 事林广记 》:“凡揖人时,则稍阔其足,其立则稳。揖时须是曲其身,以眼看自己鞋头,威仪方美观。揖时亦须直其膝,不得曲了,当低其头,使手至膝畔,又不得入膝内。揖时须全出手,不得只出一指,谓之鲜礼。揖尊位,则手过膝下,喏毕,以手随时起,叉手于胸前也。”可见“曲身直膝”也好,“曲一膝,曲双膝”抑或“身膝俱曲”也罢,皆是以身体高度上的差异来体现等级、尊卑和权力的秩序,对于施礼者而言,共同的潜台词就是——I服( 伏 )了You! ◎I服了You!(2) 揖和跪最本质的不同之处,在于后者丰富的互动性及其给主客双方带来的高度快感。被跪方的快感,来自于对下跪姿势予以还原或是保持的决定权。以近来备受争议的麦当劳“下跪”广告为例,卖方的快感得自于以“365天的优惠”之承诺向那个“因错失良机而心痛的下跪猥琐男”下达“平身”命令之权力;下跪方则以运用这一体位而达到某种诉求为乐。“跪求”者,可求助、求命、求财( 请求延长打折期 )、求爱——阿Q在向吴妈提出“我和你困觉,我和你困觉!”的要求时,不也“忽然抢上去,对伊跪下了”吗? 当然,下跪也可以是一种以柔克刚的要挟——“你若不允,打死我也不站起来”。磕头如捣蒜,虽说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但大不了我出蒜泥,你出白肉,风险是够大,但在“谁把谁吃掉”的意义上,终究还是值了。 第三次是广告 反之,下跪者和被跪者之间的互动若一旦失去默契,下跪行为本身也就随之而丧失了全部的快感和意义。 《 官场现形记 》里的清军舰长萧长贵与英军舰长会面之前,因获悉“那位外国来的带兵官是位提督大人”,因而认为“咱们都是按照做属员的礼节去见他。依着规矩,他是军门大人,咱是标下,就应该跪接才是”。熟悉洋务的六合县知县梅仁经反复劝阻无效,遂出言恐吓道:“就算你行你的礼,与我并不相干,但是外国人既不懂得中国礼信,又不会说中国话,你跪在那里,他不喊‘起去’,你还是起来不起来?”这番以“失去互动性”为核心的恐吓结果是:“萧长贵一听这个话,不禁拿手抹着脖子,为难起来。” 想当年,英国公使马戛尔尼为“协议关税、自由贸易”而来,为“单膝下跪”还是“双膝下跪”而辩,最后铩羽而归;两百年后,美国“公使”麦当劳以全球化和自由贸易的受惠者身份不远万里来到中国,却反过来虚拟了消费者向它下跪的一幕,广大中国消费者心中,难怪会大有乾隆爷当年“朕心实为不惬”以及“此等无知外夷,不值加以优礼”之同感。不过,我深信麦当劳并无刻意矮化消费者之意之胆( 事实上麦当劳连讨好中国消费者都来不及,嬉皮笑脸的麦当劳大叔,看起来更是不介意随时向顾客下跪 ),M记和李奥贝纳只是因愚蠢而不经意地在兽道和人道、“夷夏”及南北之别、消费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我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膝下有黄金”还是“跪下( 就 )有黄金”以及全球资本主义和民族主义之间,摆了包括他们自己在内的所有人一道,进行了一场“过于夸张,生硬搞笑”( 麦当劳道歉语 )的解构。 马克思在《 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 》一开头便讲:“历史总是重复自己,第一次是作为悲剧出现,第二次则是笑剧。”我们若相信历史真的因全球化而已终结并不再重复,那么也就不会再有悲剧也没有笑剧——第三次又是什么?我认为,历史很可能终结于一部拉康意义上无比“淫荡”的A片,我指的正是麦当劳名为“追债篇”的电视广告。 ◎技艺回忆录 心中有技,不如身上有技;一技傍身,不如多技压身,港产片里的说法是,周身刀,张张利。出来混,最要紧就是两个字:犀利。 一种技艺,通常不是课本上教的那些常识和通识。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学多几样技艺,走遍天下谁都怕。行走江湖,武功是常识,技艺是暗器。既然学艺,就得从娃娃抓起。我小时候曾于数理化之外学习过数种技艺,主要的一种是拉小提琴,大约从小学四年级开始。当年习此艺者不独我一人,情形虽不如许多年以后举国上下凡有两只手的都学钢琴,但多少算是一种现象,至少,上海当时的情况就是这样。当时是1974年,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仍是既定国策。吾彼时知识虽然不多,身亦未及青年,然而未雨绸缪,学艺为的是一旦上了山或下了乡,根据不成文规定,凡能吹拉弹唱之革命青年,都有机会编入“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逃避上山下乡不敢,借此或可逃避田间地头的农业劳动,我抓革命,促他生产,得以以比较正常的体位来鼓励面朝黄土背朝天的那些田野工作者,以无比亢奋的大珠小珠落玉盘来鼓励他人更加亢奋地汗滴禾下土。 三年后,上山下乡人亡政息,知识青年考大学成为最新既定国策。在某种意义上,高考也是另一种形式的上山下乡,同样都是没有选择,非办不可之事。因此,全上海市( 除专业团体之外 )的琴声戛然而止,学艺立马歇菜。 小提琴之前,我还和同学们同学过另一种更牛×的技艺:防核武器,即“当遭受原子弹或氢弹袭击时如何迅速有效地保护自己及他人的生命”。有挂图,有电影,并有老师讲解,多媒体图文并茂。技术要领包括如何以肉眼判断爆炸物是原子弹还是氢弹,如何卧倒、卧倒的姿势、位置、方向等等,口诀是:“一见闪光就卧倒,地形地物利用好……”除背熟口诀以备老师抽查,还经常演习,往往是上课上到一半,冷不丁地警报声大作,全体同学迅速按上述技术要领就地卧倒——闭眼( 防辐射光 ),张嘴( 防冲击波 ),同时用无名指堵住耳孔( 作用同上 )。与此同时,为防核粉尘污染,还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老师一再关照,如果一时找不到水,就要立即撒泡尿把毛巾弄湿……虽然每演习都不缺水这件事令人十分郁闷,老师更没说在帮助他人弄湿之前务必要先把自己弄湿,但是这个绝对是冷战时期最热门最劲爆的角色扮演游戏。 今之视昔,少年所习之防体力劳动、防核武器攻击以及防止修正主义等等技艺,即便不算屠龙之术,怎么看也很像捞偏门的。老子今朝,检点形骸,除了常识,曾经傍身诸技,挥之即去,招则不来。技,汝尽去矣!剩下唯一一种挥之不去且日渐娴熟的技艺,就是不断的“失去”。美国女诗人Elizabeth Bishop( 1911-1979 )写过一首技艺十分娴熟的诗,《 一种技艺 》,说“失去”本身就是一种技艺,我们每一个人每天都在练习失去一些东西,这些东西小到手表、钥匙,大到房子、城市、河流、国土、时间,以及亲爱的人。她说,“失去”这种技艺不难学习,却要用上毕生的时间。 这种技艺,不用学,从来都不会痒,就是有一些痛。 ◎天何言哉 地方够大,物产丰富,方可称地大物博,才算是一个好地方。地若不大,地上的林子也大不到哪里去,最起码鸟的品种就不够丰富。 光有傻大的地,也不行,地球上有些个地方,大到只剩下地,没有林子,没有鸟,有几个鸟也是那不爱生蛋的,建筑面积大,实用面积小,住在那里和到了那里的人,还是会有受骗上当的感觉。 即便是地大、林子大、鸟多鸟也大,人的胆子也够大,终究还得看天。天不在大,看的是物产是否丰富,比如阳光、雨露,也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东西。人穷志短,天一穷,底下的土地自然不长。看天吃饭,就是这个意思。从前我们一直都相信包括我们自己在内的地上的一切好东西坏东西,原本都是从天上掉下来的。现在即使信这个的人不多了,但若要给地上的大部分东西都贴上一个标签,也应如某些国产皮具,在Made in China的同时特别注明Design in Italy,我的意思是,原产地即便是地球,至少也应标明“在天上设计”。 地方够大,地上天上的物产都够丰富,才能称得上好玩,更适合游戏的人类居住。有一些地方,地上物产太多,天上物产太少。广州和北京,前者从天上掉下来的东西一年四季少而单调,就连树叶也不肯多掉几片。就单一品种而言,广州的雨量要比北京丰沛,却输在品种单一,雪是长年缺货,风的供应也不稳定( 季节性台风除外 )。以风花雪月论,广州独沽一味,多的只有地里长出来的花。月则一样有阴晴圆缺,不好说,虽然月饼要比北京的好吃,天上不落黄沙当然也很好,但整体的丰富性还是略输北京一筹,不好玩。约翰·列侬说,头上只有天空——世界上最赞同并且最有资格表示赞同的,舍广州人其谁? 然而天上掉下来的东西都得是天生的才好。鸟屎、炸弹二选一,没人会要后者。酸雨、空降兵、从飞机上扔到地面的炸弹以及飞机本身,和经常砸死人的铝窗、广告牌一样,法律上都属于高空掷物,都有罪。就算掉下来的不是炸弹而是真的馅饼,其实和掉到贾府里的林妹妹一样,早晚都是个祸害。除牛顿的苹果,从天而降的天生之物未必包括我们的正确思想,却能滋养我们的身体;从天而降的非自然之物非但毁我肉身,而且扰乱我们的思想。《 上帝也疯狂 》里从飞机上扔下的那个可乐罐,就在非洲土著部落内部引发了一场内乱,以致不得不派专人把它弄到“世界尽头”丢掉。林黛玉不是可乐罐,她一辈子都捧着药罐,但也不是病死的,而是从天上掉下来时就摔死了。最起码在越剧里情况就是这样。 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人若真的很想听天说话,从天而降的东西就是了,当然我们都希望天能多说好话,像风像雨又像雪以及打在你脸上的阳光之类,若砸在头上或打在脸上的不是这些,人又不肯认账,那就是天在讲粗口了。 我的天。 ◎数字人生(1) 古代的阿拉伯哲人说:人怕时间,时间怕金字塔。 看看今天的金字塔( 包括内部和外部 ),除了当地的导游,任何人都会把古代阿拉伯人的这句名言修正为“人怕时间,时间怕金字塔,金字塔怕人,而人、金字塔以及时间,统统都怕数学”。 怕数学,是因为世界上的一切都经不起算计。准确地说,人、金字塔以及时间,怕的并不是那句阿拉伯格言,而是阿拉伯数字。 一直相信,动物活得比人快乐。就算是生得再卑微、死得再悲哀的,就算是一生下就注定要被人养肥吃掉的,不知晦朔的朝菌、不知春秋的蟪蛄,朝生暮死,也比养尊处优,天天吃动物并且长命百岁的人要活得幸福。理由只有一个:它们并不知道自己终究难逃一死——当然,这也很可能只是一种“子非鱼”式的单方面看法。 基因技术在一个人刚出生时就可以准确计算出他的寿命,我们之所以反对这样做,完全是基于人道主义的立场,目的无非是让我们活得更快乐一些,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希望中去。否则,人生就会像一部预知结局的侦探小说那样乏味( 尽管未能计算的人生充其量也就是一部未知结局的侦探小说而已 )。生年不满百,长怀千岁忧——在我看来并没有什么哲学和文学含量,所谓忧患,大体上来自于数学。 科学家皮埃尔·皮卡6年前在一个人口为7000人的亚马逊河沿岸的南美印第安部族里发现,1至4组成了这个部族的成员所能拥有的全部算术词汇。换言之,他们没有词语能够准确表示大于4的数量。对于超过4、5、6、7或以上的物品( 例如豆子 ),就用“一把”来表示。而美国心理语言学家彼得·戈登在一个200人的巴西部落发现,该部族掌握的数学语汇只有1和2,并且证明他们无法处理大于3的数字。当数字大于2时,他们就说“许多”。 论文明程度,以上两个部族肯定比我们落后,因为他们连自己的部族有多少人也不如我们清楚,最起码,他们只会说“一把”,而广东人却能说出“大把”。至于他们是否比我们活得更幸福,我也不好乱加猜测,但至少不会承受和我们一样大的压力,至少从来就不知道哪种压力来自“三从四德”,也尚未晓得哪种不幸又来自于“朝九晚五”。对于他们来说,所谓“百万富翁”、所谓“千万豪宅”,不过是“一把富翁”或“许多豪宅”而已。虽不至于视之若粪土,但语感和态度上,均已相当接近于我们文明人所讲的“一把鼻涕一把泪”。 油价换算 钱钟书先生曾经讲过:“从艺术的人生观变到道学的人生观可以说是人生新时期的产生……道德教训的产生也许正是文学创作的死亡。这里我全没有褒贬轻重之意,因为教训和创作的价值高低,全看人来定。” 事实上,当“沉鱼落雁”和“闭月羞花”被数字化为三围数字,当一个人的成败荣辱被数字化为短信票数,当一切都被数字化为计算器里的1和0,艺术的人生观和道学的人生观于是皆已不复存在,剩下的唯有数学的人生观。 当然,诚如钱先生所言,无论是何种人生观,“价值高低,全看人来定”。欲在数字的基础上建立起一种价值观,加减乘除之外,关键在于对换算的个人化灵活运用。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生命乎?爱情乎?自由乎?经过简单的换算过程,七上八下,四舍五入,得数一目了然。 ◎数字人生(2) 尽管大部分人的精神境界不可能达到裴多菲的高度,不过就技术而言、也就是对于换算的运用方面,却丝毫也不逊色。例如,油价一涨再涨,大排量机动车的车主们的心也一痛再痛。努力开源的同时,节流的冲动更是油然而生。于是,就需要运用换算技术来说服自己,为自己建立与时俱进的价值观。这个过程同样体现出丰富的个性化色彩。 例如,有一爱喝啤酒的朋友,平时开一辆“大切”,酒过三巡,掏出车钥匙准备离席上路之前,每每无限感慨地表示:“油价涨成这样,从这儿开回家,相当于一路都还在喝着啤酒。” 另一爱喝咖啡的“大切”车主爱说的是:“踩一脚油门,等于喝了一杯咖啡。” 最郁闷的是上海一位开“悍马”的:“开‘悍马’,不超车就没意思了;你不超人反被别人超你,甚至被Polo超、被奥拓超,简直是奇耻大辱,干脆步行算了。不管在技术上还是伦理上,一辆‘悍马’可以也应该毫不犹豫地见车就超——问题是,每超一辆车,我就得多花10块钱。” 以上分别是爱啤酒、爱咖啡以及爱面子车主在油价高企之下的换算方法。同理,对于另一些爱洗脚或者爱洗头的车主们来说,换算方法相信也各有不同。至于历史上最精彩的一次换算,发生在法国皇室。大革命前夕,在巴黎民众对皇室之荒淫无道的种种妖魔化传闻当中,有一项路易十六与妖姬皇后玛丽·安托瓦内特( Marie Antoinette )的“真情对话”( 也跟交通工具和个人爱好有关 ): 国王:“这些年你在香水上花掉的钱,足够为法国买一艘军舰!” 皇后:“陛下这些年在我身上用掉的精液,足够让这艘军舰浮起来!” 每天给猪10块钱 大部分从小就怕上数学课的低等形象思维族,可能从小就会有和我一样的偏见,即以数字和数学符号拼凑出来的世界既不真实且又乏味。就算是文学含量较高的应用题——贫农李大爷一家辛苦耕耘,秋后收了5斗米,却被万恶的地主收去了5斗,问李大爷一家最后还剩下了几斗米——在1970年,对于一个既没有见过地主也没有见过贫农更不知种地为何物的小学一年级学生来说,依然是一个高度抽象或重度超现实的假象世界。 居然连数学家德福林( Keith Delvin )对此也深表赞同,他说:“数字的问题是因为我们对数字态度是某种程度的敬畏,好像它们比文字更加可靠似的,这个信念大错特错。” 专业人士的赞同若能令上述外行的偏见听起来还有一些可靠的话,在前面提到的以三种不同方法进行油价换算的车主中,比较正确( 或比较人文 )的显然是爱喝啤酒及爱喝咖啡的两位,上海的“悍马”车主因把活色生香的事物一概数字化为“每超一辆车就得多花10块钱”,遂因出自“对数字的敬畏”并且相信“它们比文字更加可靠”而“大错特错”了。 我们的人生和我们的世界之所以被搞成今天这样,必须归功于数学,也不能不归咎于数学——准确地说,应该是以数学为基础的货币化。可计数的货币不仅简化了所有可计数或不可计数的价值观念,而且使这些价值观念之间可以任意地进行换算,有段子为证:某执法部门俩芝麻官,一日忽觉嘴里淡出鸟来,遂决定深入基层检查工作。当下戴好大盖帽,骑单车来到郊外一养猪场,对养猪专业户户主打官腔道:“每天都给猪吃什么?” ◎数字人生(3) “报告:每天给猪吃潲水。” “什么?潲水那么脏,猪吃了以后人再吃猪,肯定危害健康。不行,罚款10块!” 第二天,两顶大盖帽又飘然而至。“罚款之后,改进了没有?” “报告,本人已痛改前非,再也不敢喂潲水了。” “嗯。那么,现在给猪吃什么?” “每天改喂面包。” “什么?喂猪吃面包?!这不是浪费国家宝贵的粮食资源嘛!你好大的胆子。不行,还要罚款10块!” 罚上了瘾,大盖帽第三日一早又来。声色俱厉: “经过两次罚款,有否改进?” “有。本人已彻底悔改。现在不喂潲水,也不喂面包。” “现在喂猪吃什么?” “报告:我现在每天给猪10块钱,丫爱吃什么吃什么!” 道德捆绑了数学 把因涨价而造成的汽车额外汽油开支换算成等值的啤酒或咖啡,只是各人因爱好不同而采取的换算策略。下至个人,上至国家,齐家治国平天下,其实从来也就是用于换算的项目不同而已。 小时候经常接受这种教育: “全国人民每人每天节约一滴水,就能炼多少多少吨钢,浇多少多少亩地。” 又或者:“全国人民每人每天节约一粒米,就能救活全世界多少多少个于水深火热中受苦受难的阶级兄弟。”等等。 显而易见的是,虽然都是换算,不过把汽油费换算成啤酒或咖啡,属于悲观的算法;把一滴水或一粒米折算成钢铁和粮食产量,甚至阶级兄弟的性命,则是乐观的数学。算法一致,境界却大相径庭。 数学家色斯顿( William Thurston )认为,所谓数学,只是一种“脑中的工具”,它可以让我们观看及表达我们不能以其他方法处理的观念。但是,数学家不把他们的技艺认为是一种简化计算或把实体世界秩序化的工具,他们对数学的了解是,数学可以表达、运算及发现事实,在这个意义上,数学是一种语言,也是一种文学,是一整盒的工具,以及用这些工具建立起的体系。只是,数学并不具有那么绝对的诠释能力,人们常畏惧于它的威力及不可侵犯,数学只是一种标记,不是真相。 所谓“真相”,我认为不外乎以下这类严肃却既不科学又不“道德”的事实( 通常都遭到了数学家的忽视 ),例如,全国人民并不是每人都能每天节约一滴水或一粒米的,事实上,我不知道全国人民里面当时还有多少人每天都想多得一滴水,多吃一粒米。同理亦可推及在今天这个“13亿市场”上的汽水和汽车。有人还说过这么一句抬杠的话:“如果把每人节约出的这一滴水搜集起来,真正起到炼多少钢浇多少地的作用,所花费的成本还不如让我们每个人多浪费一滴。” 今天回想起来,这种换算方式除了有助于“数学头脑”的培养同时让我们再一次为幅员广大及人口众多而骄傲,实际上只有道德上的意义。必须承认,道德一旦捆绑了数学,就会变得无比强大,而且亘古常新,因为现在轮到华尔街的分析员来玩这个游戏了:“13亿中国人,如果每人买一罐汽水,每人吃一粒药,每人买一辆汽车……“Oh My God!” 时间可以管理吗 数学之于人生的最基本要义,K. C. Cole在《 数学与头脑相遇的地方 》中一语道破:“数学是一种能澄清混淆关系的思考方式,它是一种语言,能让我们把世界上混杂的局面翻译成可以去管理的方式。” ◎数字人生(4) “管理”一词,能让许多人眼前一亮,心头一热,却也能使另一些人如鄙人者胯下一凉,眼前一片漆黑。但是,不同的结局却建立在这样一个共识之上:时间就是生命。 时间是一条河流,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也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段的时间。然而,数学令我们相信,通过精准的计算,通过有效的管理,我们可以控制时间的“流向”,从而部分地实现“脚踏两只船”之不可告人的心愿。 咖啡、啤酒虽然也是液体,人也不能两次喝进同一口咖啡、同一口啤酒,不过与这类东西相比,时间之所以会成为最容易“被管理”的一种液体,因为它全然地基于数字,基于数学( 事实上,在达利的幻想中,钟表也是液态的 )。管理时间,就是管理生命。 在进行管理之间,有必要对一个人的生命做出基本的统计。据不知名人士统计,一个活到72岁的美国人一生的时间分配如下: 睡觉─21年 工作─14年 个人卫生─7年 吃饭─6年 旅游─6年 排队─5年 学习─4年 开会─3年 打电话─2年 找东西─1年 其他─3年 统计年份不明,只好假定是发生在90年代。若以此而论,此统计结果在技术上是相当粗略的,在人性上更是十分粗暴的( 甚至连性别也不清楚 )。比方说,一个美国人在90年代花在“打电话”一项上的时间肯定要比80年代多得多,因为手机的普及;又如,一个美国人在2000年代用于“找东西”的时间,又肯定要比80年代和90年代都多——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样本里的这个美国人是个男性,碰巧又是个士兵,那么在他“找东西─1年”的统计结果中一定会多出“帮助政府前往伊拉克寻找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大段时间。 事实上,美国人的时间统计数据并不一定适用于中国,因为上述统计中根本没有列出“看电视”一项( 当然,这个错误相当于在美国人的时间统计中竟然也没有列出“开车”一项 )。具体到中国各省,例如,在成都,就有必要专门列出“用于打麻将的时间”;在广州,就得列出“用于吃饭的时间”;在北京,“用于堵车的时间”和上海人花在向外地人主动发出“我们上海有没有变化”以及“变化大不大啊”之询问上的的时间,恐怕也有单列的必要。 同样道理,欲在时间上统计并管理一个西班牙人的一生,必然得考虑到他的“午睡时间”,对于一个日本人来说,也不能忽视他一生中用于鞠躬的时间,等等。真是管天管地,还管拉屎放屁。 假设我们已经充分考虑到各地的生活方式和文化差异并且为每个人都做好了一份以人为本的统计,现在,管理工作马上就可以开始了。咳咳,所谓时间管理,即是我们既然无法使时间停留、倒流,既不能开源,也不可节流,就只好采取大禹治水的策略:疏导——让时光流向更有价值、更有意义的地方。 老幼皆知的一个事例,就是鲁迅先生关于“天才”的说法。原文是:“我哪里是什么天才?我不过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都用来工作而已。” 在“时间管理”的语境中,这就是让“用来喝咖啡的时光”成功地流向了“工作”这样“有意义”并且“有价值”的地方( 最终使管理者成为天才 )。这里再次用到了换算。换算成立的一个必要前提条件是:鲁迅先生不喝咖啡或者不怎么爱喝咖啡。若鲁迅先生也像别人一样爱喝咖啡,但是他用割舍或疏导的方法成功管理了这些咖啡时间,“时间管理”方能成立。 ◎数字人生(5) 因此,鲁迅先生究竟爱不爱喝咖啡,在文学史和“时间管理”理论上都是一个十分关键的事实。先生虽然讲过“我好像一只牛,吃的是草,挤出的是牛奶、血”这样的话,但终究还是比喻,喝不喝咖啡以及喝进咖啡之后挤出的又是什么,并不在我的考据范围之内。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咖啡馆这个地方,先生也还是会泡上一泡的;而且,他也反对许广平先生喝咖啡。据史料记载,1927年10月5日,刚来上海的鲁迅和许广平到横浜路35弄景云里看房子。那是一条石库门的旧式弄堂,鲁迅一家的熟人很多。看房后的第二天上午,郁达夫和王映霞来旅馆拜访鲁迅,饭后喝咖啡时,达夫注意到鲁迅很热情地对正在搅咖啡的许广平看了一眼,并说:“密斯许,你胃不行,咖啡还是不吃的好,吃些生果罢。” 据郁达夫回忆,从这个眼神和这句“医嘱”里,当时他已捕捉到了“爱情的火花”,并为先生终于有了爱侣而暗暗高兴。 《 数学与头脑相遇的地方 》这本书的最大贡献,就在于作者K.C. Cole第一次( 或者是我这个死硬派文科生有生以来第一次获悉 )将数学径直引了人口学、伦理学以及哲学。 结合数学原理,Cole成功地用一个个令人触目惊心的“文史哲”事例,向我们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数学已不再是专门去解决类似费马大定理的抽象科学了,它同样能解决像人性之善恶以及“黑人和白人、亚裔人和白人到底谁的智商更高”这样的问题。Cole告诉我们的是,学习数学并学好数学,我们可以把每件事物掌握得更好——“从晦涩难解的物理问题,到如何在离婚案中定出公平的财产分配。” 真的,说到财产,说到婚姻,枯燥乏味的数学还真的性感了起来。以下就是我随手找到的一些与婚姻有关的数字:第一个数字是10,单位是人民币元。它乃是新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颁布实行以后,在上海离一次婚的全部费用。据报道,上海市婚姻登记机关按照新版婚姻管理条例的精神,对于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者一律只收10元工本费,即可当场发放离婚证。离婚成本的直线下降,使上海市自愿协议离婚的人数呈上升趋势,上海市婚管处处长周吉祥说,去年协议离婚共1.9万对,比2002年略有上升,占到离婚人群的三分之二。如果你觉得10块钱还是比较偏贵,建议你选择到北京离婚,因为据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处长李紫薇透露,不管是离婚还是结婚,凡是在北京市各婚姻管理处办理者,一律只收9块钱。比上海整整便宜了一块大元。一块钱,只要每年存一块,好好地存上他10年,就足够到上海离一次婚了。 第二个数字比较大,是100,单位是港币。报道说,香港九龙有一名妇人,因为老公经常不回家睡觉,突然发飙,把老公告上了法庭。据该名怨妇向法官投诉,她结婚14年,跟先生的感情一向很好。自先生认识了一个女人以后,双方感情出现了问题,先生也开始经常不回家睡觉。由于结婚前曾和先生商定谈好,先生不可以有外遇,如果有一个晚上不回家睡,就必须付100块港币的“空床费”。一开始,先生都按规矩付钱。后来,都用欠费条拖延缴费。她手上现在还有三四张欠条。后来,先生连欠条也不打了。妻子要账不成,只有告将官里去也。 ◎数字人生(6) 与价值10元的离婚手续费和价值100元的“空床费”相比,10万元人民币,这个数目会不会显得过于庞大?或曰,如果说独守空床的价码是每晚港币100元,那么,反过来两公婆若一起把一张空床填满,又值多少钱呢?10万元,这正是陕西的一位人妻向当地法院提出的一个参考价。 事情是这样的,据报道,陕西有一名黄姓男子,三年前打工不慎从电线杆上摔落地面,导致下半身瘫痪,也失去了性能力,他29岁的妻子不甘心一生“性”福就这样丧失,于是告上法院,要求先生的雇主赔偿10万元人民币的“性功能损失费”。虽说是“春宵一刻值千金”,但是我实在不知道10万元人民币这个数字是怎样算出来的。参考那名九龙妇人向法院提出的每晚港币100块的“空床费”,据此推测,10万元人民币的“性功能损失费”,可以折算为1000个夜晚的“空床费”。刨去95天休息,正好相当于整整3年。多乎哉?不多也。 空床要收费,同床也不能免费,而且更为昂贵。在福建的平潭县南海乡,一个新婚妻子向丈夫提出一个“奇怪”的要求:同居一夜,得支付人民币500元。报道说,吴某与黄某都年过而立,婚前都是大龄青年,在亲戚朋友的撮合下,相识不到一个月就结婚了。老公吴某生性厚道,除了天气反常或风浪较大,几乎每天都早出晚归去捕鱼。老婆黄某为人泼辣,整日在街头巷尾拉家常。有一天,吴某出海归来,晚饭沐浴后,欲与新婚妻子亲热。无奈遭到黄某断然拒绝,并与吴某分床而睡,声称“要同居可以,一晚500元”。手头拮据又老实巴交的吴某只好整夜抱着被子孤枕而眠。 林语堂曾在《 人生的盛宴 》里这样畅谈他心目中“理想的女性”:“我心目中的理想女人是爱数学也爱化妆品的,是比女权主义者更有女人的性格的。让她们用她们的化妆品吧,如果她们还有余力( 孔子一定会这样说 ),让她们也弄弄数学吧。”以上种种,大概就是“弄弄数学”的成果,大概也是K. C. Cole所谓“学习数学并学好数学就可以把每件事物掌握得更好”的中国实例了。数学也许真的已不再是专门去解决类似费马大定理这种抽象科学的工具了,它能解决的,还包括像《 手机 》里的“费默大定理”这样的“美学问题”。然而,“空床费”也好,“同床费”也罢,一个人怕孤独,两个人怕辜负,谁不是分分秒秒在计算幸福?机关算尽,到头来——据最近读到的一本书里说,一个男人一生所能达到的性高潮,若折合以时间,全部加起来不过8小时( 此前,据张小娴姐姐的说法,好像只有4小时 ),如果你不怀疑这个统计数据,接下来也许会得出像我一样的“多么痛的领悟”:折腾一世,不过上了一天的班,当了一天朝九晚五的白领。 目眯尘沙,心疲计算 一起来重温一遍朱自清先生的《 匆匆 》:“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便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的脚边飞过。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再见,这又算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日子的影子,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数字人生(7) 即使钟表在当时已算十分普及,不过,用水盆、饭碗、凝然的双眼以及叹息这些物件或意象来测量时间的长度,仍然是中国文化的传统和习惯。虽然不如钟表准确,但以人伦取胜。其间的分别,大致上如中医和西医。 因为语法和逻辑性相对不强,我们古老而美丽的汉语历来被公认为是一种缺乏“数学思维”的语言。其实这话要看怎么说了。以我个人一贯比较公平的立场来看,准确地,汉语缺乏或故意缺乏的其实只是“小数”思维,相反,在“大数”思维上,至今仍然独步天下。除“一寸光阴一寸金”略显斤斤计较之外,像“飞流直下三千尺”以及“白发三千丈”还不够好玩,一定要玩到“万岁”、“万万岁”、“亩产万斤”甚至“一百多万到一千多万不等”这等5位数( 或以上 )金句才算过瘾,才算有气势、有意境、有诚意。“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三言两语之间,从个位数直接跳到4位数,最后坚挺地挺立在“万”字之上,意犹未尽。凡小学一年级文化程度以上者,皆无人蠢到会去究竟这些数字的准确与否,否则,就真个要把自己和别人都搞到“缘愁是个长”了。如果一定要为这个“愁”字上加一个期限的话,我想会是,一万年。 中国文化,或曰中国传统艺术,或曰传统的中国人生观,从来就带有强烈的反数学倾向。袁中郎在《 瓶史 》的小引里说过:“夫山水花竹者,名之所不在,奔竞之所不至也。天下之人,栖止于嚣崖利薮,目眯尘沙,心疲计算,欲有之而有所不暇。故幽人韵士,得以乘间而踞为一日之有。”林语堂先生在论及《 瓶史 》时指出:“中国作家对算术数目之类显然是很淡漠的。我把找得到的袁氏著作的最佳版本拿来比较,还是找不出那所谓‘二十三条’。数目对否事实上没有什么关系。只有琐碎的人才会斤斤于数学上的准确问题。据我看来,书法艺术表现出气韵与结构的最纯粹的原则,其与绘画之关系,亦如数学与工程学天文学之关系。” 诚如林语堂所言,出于对算术数目的淡漠,袁中郎著作里的所谓“二十三条”( 花快意凡十四条,花折辱凡二十三条 ),应该是后之数学爱好者的统计成果。与袁中郎的“二十三条”相比,袁世凯的“二十一条”倒是证据确凿,不容抵赖,而且完全可以实现“在数目字上管理”的。 历史学家黄仁宇则相信,明朝以及中国历史上大部分政权的破产,本质上是因为一直不能实现“在数目字上管理”( Mathematically manageable )。中学语文老师说,古代汉语中那些不尽可信的数字,只是在用于文学表达时,才是美的,因为是美的,所以也是更可信的,更有说服力的。 无论如何,明朝以及中国历史上的大部分政权的确系因不能实现“在数目字上管理”( 还不仅仅是财政上的 )而破产了,不过,可以管理的数目字和不可管理的数目字,究竟何种更接近于人生的真相?这一层,西方的数学家时至今天才终于参透。K. C. Cole在《 数学与头脑相遇的地方 》里指出:“数学和事物到底有什么关联?相对论已经给了我们答案:我们只能观测到关系。而量子理论给了另一个回答:我们只能观测到几率。” 中国的事情,必须尽快并彻底地实现“在数目字上管理”,然而人生能不能用数字来进行“时间管理”,我对此深表怀疑,比较确定的事实是,人生实在经不起计算,尤其经不起换算。经得起计算的人生,往往经不住推敲。所谓推敲,无非就是相对论可以观测到的“关系”加上量子理论所能观测到的“几率”。学好数学,用好数学,或许令人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唯有漠视数学甚至无视数学,才有可能使人生在根本上变得不那么惨淡。 ◎玩物丧志,玩人更不能励志 20年来好玩,新增者亦无非桑拿、卡拉OK、酒吧、夜总会之类,构成了城市生活的主流玩耍平台。好玩乎?不好玩乎?虽则见仁见智,但我也另有一种贱人贱智,即此类耍乐,本质上属于玩人及被人玩。新增的只是平台和媒体而已。玩人不好,不管谁玩谁,互玩更不好玩,文化大革命难道还没玩伤吗?玩物丧志,玩人更不能励志。 再说,用迷离的气氛勾兑人,用暧昧的情境摆平人,那是玩吗?庶几工作乎!上海话把“玩”叫做“白相”,但是“白相人”指的却是黑社会,黑社会是好玩的吗?某种意义上也是工作,只是不合法。 大部分经常在上述场所里玩的人,都带有程度不同的功利目的。写过《 游戏的人 》的荷兰人赫伊津哈尝言:“一个词汇的概念价值取决于它表达出它的反义词。”夜总会的反义词可能只有“日总会”一个,而符合“日总会”之硬件软件者,可能也只有写字楼,CBD之类。夜总会里的“玩”,大致上都是“日总会”里种种未尽事宜的延伸。 李渔言:“但凡戏耍亵狎之事,都要带些正经,方才可久。尽有戏耍亵狎之中,做出正经事业来者。就如男子与妇人交媾,原不叫做正经,为什么千古相传,做了一件不朽之事?只因在戏耍亵狎里面,生得出儿子来,绵百世之宗祧,存两人之血脉,岂不是戏耍而有益于正,亵狎而无叛乎经者乎!”凡是把混夜总会卡拉OK视为“玩”者,都是中了李渔之毒的正经人。不信,每天晚上你都带着李渔的“正经”目的上床,看你的女人肯不肯合作。 玩就是玩,玩就是目的本身。黑格尔的定义是:“游戏( 在本质上 )同正经的事务必须处于反对的地位。这种角力、赛跑和竞争不是什么正经事情!正经的事物乃是为某种需要而起的劳动。我或者‘自然’必须有一个屈服。但是和这一种正经相反,游戏表示着更高等的正经,因为在游戏中间,‘自然’当被加工制造为‘精神’,而且在这些竞技举行的时候,主体虽然没有进展到思想最高的正经,然而从这种身体的练习里,人类显出了他的自由,他把他的身体变化成为‘精神’的一个器官。”很显然,在那些玩人及被玩的场所,玩和被玩双方在主要目的上不是共同地为了解决生活问题,就是解决生理需求。在这种功利性极强的气场中,“他的身体”绝不会“变化成为‘精神’的一个器官”,倒是把一个器官暂时变成了全部的身心。 带着目的玩和林彪的“带着问题学”,都是歪风邪气。最符合黑格尔游戏精神的,算下来也只有打麻将、斗地主这类既不新也不旧的日常耍乐了。牌桌上的“这种角力、赛跑和竞争绝不是什么正经事情!”在这个仍然被称为Game的奥林匹克竞技时代,兴奋剂的无处不在已经使打麻将和斗地主升格为最纯洁最好玩的成人游戏。“在这些竞技举行的时候”,既生不出儿子,又赢不来功名。世间最好玩的游戏,玩来玩去通常那么几样,翻不出更多的新鲜花样。不带电的如此,就算电玩,打打杀杀,营营役役之后,剩下最简单的快乐,还不是俄罗斯方块、接龙和弹球?好玩的东西就是这样,无目的、成本低、耐玩,只要耳不聋,眼不花,大可以一直玩到老死,可持续发展性最强。当你老了,头白了,睡意昏沉,如果不想在炉火旁打盹,又无颜到舞厅里蹦D,就只有到公园去下棋。人生不可儿戏,儿戏却注定要陪伴我们终生。 ◎头发大盗(1) 在“发现号”航天飞机成功返回地球之前,最大的一宗“航天新闻”应该是发生在地面上的——俄亥俄州,黎巴嫩市,“登月第一人”宇航员阿姆斯特朗6月1日表示,将对他每月定期光顾的理发店“马克斯”及其理发师赛兹莫尔提出诉讼,理由是理发师在为他理发时暗中收集了他的一撮头发,并于2004年5月以3000美元的价格卖给了辛辛那提州的头发收藏家约翰·雷兹尼科夫。 当时的报道说,阿姆斯特朗事前曾向赛兹莫尔追讨头发,或要求他把卖发所得的3000美元捐赠给慈善机构,但后者说钱已被他花得所剩无几。这宗官司后来不见下文,也可能是被迈克·杰克逊的案子给抢了风头,但是论重要性,阿姆斯特朗被盗的头发,实在是个人的一小撮,人类的一大把;阿姆斯特朗失去的只有3000美元,全人类却共同拥有着各自的三千烦恼丝。 钱钟书先生说,“蜕下的皮、剪下的头发和指甲,这部分身体跟自己隔离得远了,不关痛痒。”身体上的不关痛痒,并不表示财产和精神上也可以不痛不痒。虽说钱财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不过像头发这般从娘胎里带来的“身内之物”,却一直都存在着严峻的防盗问题。非但如此,在中国传统文化里,这个问题还曾长期被提升至忠孝节义的高度。正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三国演义 》里的夏侯被曹性一箭射中的若不是左目而是头发,按照上述原则,相信也会被他大呼“父精母血,不可弃也!”之后一把扯断“纳于口内啖之”的。眼珠和头发何者更便于吞咽并不重要,要紧的是坚持原则,宁可自己吃进,也不落入敌手。 与专门剪人辫子的那“几个不好的革命党”当年给未庄人民造成的头发和精神损失相比,阿姆斯特朗被理发师剪下并偷偷卖掉的那一小撮头发实在不足挂齿。“假洋鬼子”的辫子因为“被坏人灌醉了酒剪去了”,按照他妈的说法,他儿子因此失去了做大官的机会,而在阿Q看来,这不仅是“里通外国”的铁证,更为严重的是“辫子而至于假,就是没了做人的资格;他的老婆不跳第四回井,也不是好女人。” 还我头发 《 阿Q正传 》里的“假洋鬼子”因为辫子“被坏人灌醉了酒剪去了”失去做大官的机会,进而被阿Q鄙视为“辫子而至于假,就是没了做人的资格”之类,话是够辣,毕竟是小说家言,清兵入关之后向全体汉族人民放出的“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十字狠话,却是结结实实地在夺去无数人头发的同时,也真真切切地要了一些人的命。 1644年,清兵闯入山海关,即令汉族人民剃发垂辫,因遭到强烈抵制,一度暂缓执行。1645年清兵攻占南京,再下严厉的剃发令,限于布告之后十日,“尽使剃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不随本朝之制度者,杀无赦!”然后更简化为“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军令。但是选择“留发不留头”者依然大有人在。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多少人头落地时,更不知有多少人头戴着贞节的“明朝”头发落地。 其实,对于明室和死忠于它的读书人士大夫来说,清兵显然是来夺我江山,对于觉悟不高的升斗小民而言,倒不如说穷凶极恶的鞑子们原是来掠我头发的10万个变态理发师。鲁迅先生在小说《 头发的故事 》里说:“我不知道有多少中国人只因为这不痛不痒的头发而吃苦,受难,灭亡……我们讲革命的时候,大谈什么扬州三日,嘉定屠城其实也不过一种手段;老实说:那时中国人的反抗,何尝因为亡国,只是因为拖辫子。”因此,我想当时若有草根英雄挺身而出,一定会向清兵发出岳武穆式的怒吼——“还我头发!” ◎头发大盗(2) 事实上,后来的剃头匠之所以能够享有以敲锣喧哗,招摇过市的方式堂而皇之地做生意,据说乃顺治皇帝在“留头不留发”时代授予他们的特权,因敲锣聚众在通常情况下被统治者视为一种有可能影响治安的高度危险行为,这种动员的权力一向都牢牢掌握在官府手里,相当于后来的占领或保卫电台、电视台、广播站、高音喇叭、大声公。 以今人的历史观和价值观,“还我头发”的壮怀激烈或“引颈成一辫”的束手就擒,甚至王船山以四十年洞穴隐遁而保“头、发俱全”于乱世,都不是最聪明的做法。既然来者要取的只是你的头发,何不就事论事,让单纯的头发问题回归到头发相关的技术层面,比如头皮,就像很多年以后声称具有N种功能的洗发水广告所做的那样。这方面,晚明士大夫领袖钱谦益的表现甚有前瞻性。史《 恸余杂记 》记有野史一则:“豫王( 多铎 )下江南,下令剃头,众皆汹汹。钱牧斋忽曰:‘头皮痒甚。’遽起。人犹谓其篦头也。须臾,刚髡( 剃去头发 )辫而入矣。” 礼教社会对于头发的高度重视,现在已经由商业社会对头发更高度的关注所取代。传统道德和商业社会今天所能达成的唯一共识,我认为也就是头发了。 “头发是自然对人类最大的馈赠”——语出维达·沙宣。这种话,听上去与“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腔调很像,但这句话的下文却大为离经叛道:“而对它的处理则掌握在我们手中。”我相信,这里的“我们”,指的并不是头发的拥有者,而是维达·沙宣;至少,这是沙宣以“头发处理专家”的身份在为他的广大顾客主动代言。 头发里生出的是一盘超级大买卖,可以是就地摆个摊子或者敲敲铜锣穿街过巷的小手艺,也可以是漂洋过海的全球化整合营销。据高盛的分析师估计,全球的美容产业规模约有950亿美元,其中包括180亿美元的彩妆,150亿美元香水产品,240亿美元的护肤品,而美发产品则高达380亿美元的——还在以每年7%的速度递增,两倍于全球的GDP增长率。当然,380亿美元还只是单纯用于头发的“美化”费用。除此之外,专项用之于如何能让头发长出来以及又要如何把长势过于良好的头发剪除,这一部分的全球市场规模,更是大到比头发丝还要难以计数了。 每个人生来就拥有自己头发的所有权和终身使用权,当然,也要为此而付出不菲的代价。如果说与生俱来并且与时俱进的头发算是你拥有终身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一所房子,那么,理发、洗发、护发、变发、生发等等,则属于房子的内部装修和维护费用。 其实,若参照美、加郊区居民花在前院草坪护理上的精力,头发护理与其说是一项开支,不如说是一项文明人应有的礼仪,一种不能逃脱的社会责任。 除此之外,有头发的人尤负有一项更严格的责任,那就是尽全力保护自己的头发不被他人盗用。 而对它的处理则掌握在我们手中。阿姆斯特朗与偷卖其头发的理发师赛兹莫尔之间的官司,依据的就是俄亥俄州保护名人权利的法律条款。如果法律只保护名人的头发而置普通人的头发而不顾,虽患不公,却也事出有因,因为前者有价,有稳定而持续的市场需求。阿姆斯特朗头发的买主雷兹尼科夫,就是一位著名的头发收藏家。 ◎头发大盗(3) 三千烦恼丝,每根1美元 头发收藏家雷兹尼科夫的藏品,包括林肯、门罗、爱因斯坦以及拿破仑的头发,雷兹尼科夫本人则因收藏世界名人的头发被载入吉尼斯世界纪录并因此而成为名人,不知道他的头发( 如果他还有一些的话 )是否也会成为辛辛那提州理发师们盗窃的目标呢? 名人的头发有价,除了因为系出名人,有来头,另一个原因,估计是名人花在头发护理上的投资比普通人要多。成本摆在那里,售价自然会高。当然,由于头发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属于再生性资源,即使成本投入再多,价值也不能跟阿姆斯特朗去过月亮的头发相比。正常人的头皮上平均约有10万个毛囊,据此推算出头发也有10万根。若以“三千烦恼丝”计算,阿姆斯特朗的头发每根售价1美元,能在永和豆浆买4根粗大的油条了。但是,雷兹尼科夫不知是否想到过,人不能同时踏入同一条河流,阿姆斯特朗登月时随身携带的头发,哼哼难道会是同一束吗?又不是胎毛。 相比之下,雷兹尼科夫其实还不算太冤,此前,猫王的一束头发曾被收藏家以7万英镑买下。后来,又有人将猫王的一颗“猫牙”连同其一束头发以及一张猫王名曲《 Love Me Tender 》金唱片三项打包组合,放到eBay网站上拍卖,起标价10万美元。 当然,比他们都牛的“毛”,乃是费翔的那一根胸毛,在网上竟以折合人民币近4万元的义卖价格成交。费翔的胸毛虽不十分浓密,但终究是九牛一毛,胸毛赈灾,此可谓拔一毛而利天下之楷模。 有要的,就有卖的,不想卖时,就下手偷盗了。不过,每一个人的头发大盗,是时间。真正的鬼剃头,慢性的鬼剃头,这个专业剃头的鬼,从我们一出生就不声不响地跟着我们每天剃几根,如果阿姆斯特朗不依不饶把官司打到底,如果俄亥俄州保护名人权利的法律条款保护了阿姆斯特朗的权利,证明赛兹莫尔只是俄亥俄州黎巴嫩市的一个小毛贼。 是为己出 “蜕下的皮、剪下的头发和指甲”——钱钟书先生说“这部分身体跟自己隔离得远了,不关痛痒”。 远是远了,但远之则怨。此类从娘胎里带来的“身内之物”,在弃之如敝屣的同时,也一直都存在着敝帚自珍式的拧巴。 普通人的头发,一辈子只有倒贴,断无挣钱增值的份。我从小就超怕去理发店,哲学上的理由是感觉不自由,失去了“主体性”( 与我后来不爱坐飞机是同一道理 );伦理学上的原因,大概与夏侯的影响有关,最关键的,还是出于对私有财产的天生保护欲。无论如何,因此挨了不少骂,最惨烈的一次,是众目睽睽之下被老爸抄起家伙在背后追殴,大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之势。追殴者除拥有“父精母血,不可弃也”之最后解释权之外,心情也恶劣到极点,因当时红卫兵小将们正杀气腾腾地追着给坏分子剃头,他本人的处境,距离“阴阳头”想来也就是一茎之隔。 许多年以后,我深信“不知道有多少中国人只因为这不痛不痒的头发而吃苦,受难,灭亡”说的就是我,就差灭亡了。我的头发一向长得奇快,比两倍于全球的GDP增长率的全球美发产品( 380亿美元 )的年7%的速度递增还快。每次坐上理发椅,理发师寒暄曰“最近都忙什么?”时,我都没好气地答道:“也没啥好忙的,还有啥好忙的?一直都在忙着长头发哪。” 理发师赛兹莫尔那笔3000美元的交易,考虑到通货膨胀以及秃头的速度,两相平衡,算算也足够我光顾十年理发店,甚至足够支撑到我这辈子永不再有理发的需要。其实,早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被动节约型社会”里,我便已得知某些头发也可以卖钱,例如女生的长辫就可卖给有关方面作为演样板戏的假发使用,非但如此,就连剪下来的指甲也可以拿到集体所有制的废品回收站像旧报纸或废铜烂铁那样换些零钱。 剪下的头发指甲也可以拿到废品回收站像旧报纸或废铜烂铁那样换些零钱,系因有用。 至于头发和指甲的“药用”功能,则是很久以后在《 本草纲目 》里获得证实的。与《 神农本草 》入药之物唯发一种之“别人于物”相比,李时珍《 本草纲目 》就“以人为本”得多,卷五十二“人部”,列出人体上三十五味可入药之物,举凡毛发、指甲、牙齿、人胆以及胆结石……无一不可入药。可入药的毛发,又因生长部位之各异而各有疗效,如头发可治伤寒、肚疼,一般体毛可治中风、各种毒疮、各种不明出血,髭须可治恶性脓疮,等等。 以上都只是传说,我虽攒过若干指甲,终因缺乏耐心而废于前往废品回收站之半途。后来,我进一步惊悉原来除头发指甲外,一个人自然产出之其他类似物体竟也有价值,与头发相比,只是输在不易收藏而已。 上初中的时候,在青浦县赵巷公社赵巷大队参加学农劳动,我与几个男生被安排住在生产队长家。几天下来,发现队长对我们这几个热血少年的关怀,集中体现在一早一晚两次以很多年以后网络公司的广告语式所做之关切询问:“今天‘大’了没有?有的话,千万不要‘大’在外面啊!” 所谓“大了”,并不是后来说的喝多了;而所谓“外面”,所指乃队长家的马桶以外的任何一个马桶。而队长家彼时已是拥有自家的责任田的。 肥水不流外人田,虽说是人之常情,但说句实话,平生第一次感到自己是一个“有用的人”,头一回找到一个普通人所谓的“个人价值”,就是始于赵巷人民公社赵巷大队某生产队长家的马桶之上。除了“有用”和“有力”之外,更崇高的道德荣誉感,应该相当于今之刚刚签署过“眼角膜捐赠志愿书协议”。那种扎扎实实的荣誉感和价值观,并非什么“视为己出”,而就是“是为己出”啊。 ◎广告人生 广告是电视( 主要指免费电视 )越来越重要的内容。如果媒体就是信息,电视就是广告。广告越多,表示这个频道越是劲爆,被插广告的次数越是频繁,则表示这档节目越是热门,就像我们通常以某人朋友之多寡来评判其社交上的受欢迎程度那样。虽然广告绝不是电视观众期待的目标,更不是他们想看的东西,但是,看电视,就要看广告,这道理硬得就像“要奋斗,就要有牺牲”,即使瘫在沙发里不奋斗,也得在电视机前做些牺牲。 鉴于看电视基本上就是后现代漫漫长夜里唯一免费且不需要动脑筋的娱乐,因此在这个问题上,电视台、广告主以及广大电视观众,不得不达成某种心照不宣的高度默契。必须深明的大义是:在无线电视或者象征性收费的象征性有线电视的天罗地网之下,没有广告,电视台就断然不会给我们什么好( 节目 )看。80年代后期,香港政府禁止电视播出香烟广告,法案征询公众意见期间,烟草商买断了全港报纸的头版,以全版规模连续刊出骇人听闻的广告,至今记忆犹新的一句广告语是:“你所喜爱的电视节目,可能从此消失。” 话是说大了,但肯定是中外烟草商在香港媒体投放广告以来最为精彩的杰作。记忆犹新的,还有70年代中期国产电影《 创业 》里垂死挣扎的美国石油公司大班扔给我石油工人的那一句声嘶力竭的台词:“没有美孚,你们将是一片黑暗!”许多年过去了,美孚去了又来,并无直接关联地,中国的夜晚一夜比一夜光明;与此同时,中国的电视也越来越是好看,同样并无直接关联地,改头换面的香烟广告则插在电视节目里,自说自话着那些没头没脑的豪言壮语。因此,对于一个典型的电视观众来说,看待电视广告在思想态度上的端正与否,决定了一个人在一个商业或半商业社会里能否身心健康地生活下去。 电视节目里的广告,通常以三种形式与广大观众见面,简而言之,这三种形式,不妨概括为以下三个动词:其一,曰“插”或“插入”;其二,曰“贴”或“贴片”;其三,即最时髦的一种,曰“植”,全称是“植入”或“置入”。以上三种,不但用词不雅,动作更是不文。不过,既然我们相信“如果强奸不能避免,就把它当成是一种享受”,那么,烦人的广告也不是不能变成一种享受的,例如从中开发出某些娱乐功能。 除了“善驱睡魔,养精益神”( 李渔对科诨功能的定义 )之外,电视广告还别有一种布莱希特式的间离效果。第一次发现这一特殊功能,是从前于月黑风高之静夜里追看香港电视播出之斯蒂芬·金。几乎在每一次刚把心提到嗓子眼儿的紧要当口,就会有麦当劳叔叔欢天喜地跳将出来,载歌载舞一番。对于好奇心重却又胆小如鼠的观众如鄙人者来说,麦大叔哪里是在卖汉堡包?他老人家上蹿下跳,完全是为了抚慰电视机前每一颗弱小的心灵,使他们在即将堕入恐怖深渊之前获得可贵的喘息之机,并且有效地保障了看完一整部恐怖电影的可持续发展性。 以插播形式出现的电视广告虽然每一次都准确地插入了另一个节目,却因无法和节目同步出现而严重地缺乏互文性( Intertextuality )。这方面的娱乐性,后来居上的互联网显然略胜电视一筹。在新闻的文本里插广告,好像是新浪网的独家首创。有好长一阵子,一打开新浪的新闻网页,总会先见到葛优和吕丽萍他俩的图像乐呵呵地“涌现”出来,总是让我误以为是那则新闻的配图。当然,一般的新闻也就算了,要是碰上什么雌雄大盗或者奸夫淫妇之类,事情就可大可小了。因“互文性”而产生意想不到之戏剧性效果的“插入式”广告,又如“非典”期间的4月28日,那一天,我在新浪网上看到北京累计报告非典病例1199例,新增96例死亡3例,突然有一个大广告猛地弹射出来:“不要再怀疑,大奖就是你!”浑身一哆嗦,细看时,却原来系某生物制药公司的有奖销售广告。第二天,类似的“非典”病例每日通报报告的文本里,“大奖”不见了,换上的却是冯小刚新书的封面及其大头照,还有周润发和张国荣的,不多不少,一共也是3例。 从前我们说: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就电视而言,它展示的戏份大致包括:恋爱、打架、运动、阴谋、娱乐……然而不管被迫也好,被催眠也罢,甚至因长期把强奸当成享受而变成受虐狂,我个人已越来越倾向于把广告看成电视节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当然,也是人生的一部分,一个缩影。未曾于长夜恸哭者以及未曾彻夜看电视而不眠者,皆不足以语人生。当然,基于电视广告的人生因地而异,比方说,你若像我这样长期在广州的暗夜里直面惨淡的电视,你会相信一个人的人生大致是这样安排的:喝酒,生病,没完没了地刷牙洗头,无休无止地想生孩子,然后接着再喝,继续生病……如是者循环往复,娱乐至死。 ◎唯有读书高 唯有读书高——我的意思是说,有些个书,读着读着就能把人给读“高”了,比如励志类图书——当然,它们通常也都是在畅销排行榜上居高不下的书。 如果你赞同上述说法,大致上就属于那种在“自暴”同时却又不能或不甘“自弃”的人,和我差不多。励志类图书之所以能把我们这些人读“高”,第一是因为有用,酒精含量足够地高。一本书到底可以怎么个有用法呢?到广州的书店逛上一圈,就会感慨当年提出“读书无用论”的那些人的脑子进水进到了何种程度。教男人勾引女人,教女人识破男人,教男人女人如何快速致富,教大人假装小孩,教小孩成为大人,等等等等,绝无半册闲书容身之隙。走出书店时,你会像我一样深信,人生实在是险恶得如此实在,这样的人生,不励志肯定就要挨打。 把人读“高”的第二个原因,是因其通常都采取一种循循善诱的“劝人”态度,这种态度能让读者觉得一切非励志类图书大都是在骂人。钱钟书先生认为:“骂是一种公道的竞赛,对方有还骂的机会,劝则不然,先用大帽子把你压住,无抵抗的让他攻击,卑怯不亚于打落水狗。”故读此类图书时基本不用去动什么和他对骂的脑筋,相当容易入口,当然又因“有用”而后劲极大,如果你碰巧处于空腹状态,结果没有不高的。 又有些个“泛励志类图书”,不用读,光看书名,就会High得不行,比如《 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 》。励志类图书皆惯于直指人心,这一本则直指人性——“习惯”是人类的生物性特征,而所谓“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又都是非生物性的,其曰:积极主动,以终为始,要事第一,双赢思维,知彼知己,统合综效,不断更新。即使做了半辈子的习惯性低效率人士,我还是被这本书给读高了。此书除一如既往地和同类图书一样还是习惯性地了无新意,无论是思想水平还是商业伎俩,均未超过我国先秦时代的水平。最有意思的是,天底下除了白痴,谁不知道“积极主动”、“知彼知己”或者“要事第一”都是人类才有的优良品质呢?问题是,一个人偶尔“积极主动”一回,或者偶尔“要事第一”一回,都不难,难的是养成习惯。虽说是学坏三天,学好三年,不过养成一种坏习惯也很难,养成一种好习惯更难,养成七种或以上的好习惯,就比刘晓庆还难了。据我观察,流氓成性的和乐善不倦的在人群里都不能算多数。别说是后天的习惯,就连本能这一属于“出厂预置”的先天性习惯——例如吃喝拉撒,偏偏也有人养来养去都养它们不成,非但如此,还后天性地习惯于憋尿和不吃早餐,性相近,习相远,好习惯不好养,又不是养猪。 事实上,对于大部分吃饱了早饭并且有尿就撒有屁就放的人类而言,与其说“习惯成自然”,不如说“习惯即自然”,诚如托马斯·布朗所言:“活着这一长期的习惯,使我们不愿死亡。”“活着”是一种本能,或天成之习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算是一个好习惯,一个习惯于活着的人一旦决定要去结束自己的性命,就算是克服了本能,后天性地“速成”了另一种习惯。是故,养成某种习惯,不论好坏,即是一个与自己的本能过不去并且与之死的艰苦卓绝的过程。遗憾的是,有用不等于管用,这七种好习惯究竟要怎样养成,一如大部分永远畅销的励志类图书,《 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 》也没有给出答案,一味强调只有养成了这些习惯才能成为一个高效能人士。不过这倒也顺理成章地给了我们一个意外的惊喜,即一不小心提出了以下这个比较接近本质的问题:为什么非要做一个高效能人士? 没听说过“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吗?没有错,但是说到底,一本好书的主要作用,除了能帮助读者多认一些字之外,在于它能够帮助读者认识自己。比方说,做人,先得弄清楚自己的角色到底是鸟呢还是虫。如果做鸟,就要做一只高效能的鸟;如果你已确认自己的角色不是鸟而是虫子的话,也去效法高效能的鸟儿之早起,那么结局肯定就是“早起的虫子被鸟吃”了。 不可否认的是,在“生也有涯”这种习惯性本能认知的逼迫之下,做一名“高效能人士”同样也正在成为人类共同的习惯性思维。这个念头一度把我搞得十分焦虑,情急之下,支以下两招应急: 一、如果你像我一样不能或不知道如何养成“高效能人士的七个习惯”,最起码,拿出追电视连续剧的劲头,养成经常购买并且坚持阅读这类励志书籍的习惯,聊以缓解“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之焦虑。 普鲁斯特说过:“习惯的力量远远超过一本好书的近乎催眠术的暗示力量,后者和所有的暗示一样,只有短期效果。”说的就是励志类图书要经常读才有显效,特别是在年底、年初这种时段。 二、精读条文,死记硬背,然后并非律己,而是拿这些标准去要求他人,使众人皆醉——“七个习惯”的封底背书者,都是CEO一级的人物。我的意思是说,如果能在有生之年督促他人逐一养成这七个习惯,届时CEO什么的已很不入流,神仙都有得你做。 ◎海 上 风(1) 上海的“风花雪月”——哼哼讲起来倒是便当,只是单独掂出四个字里的任意一字,立觉字字都乏善可陈,而且缺乏关联。就像所谓“吃喝嫖赌”,吃不一定喝,喝不见得嫖,嫖了未必赌,赌过未必嫖。除了那低头不见抬头见、谁也不比谁更圆的月亮,现而今,“雪”在上海基本看不到,再也不会有心智正常的父母给女儿起“宫雪花”这样的名字,“花”也比不过广州、昆明等亚热带城市( “海上花”另当别论 )。因此,避重就轻,扬长避短,按顺序来,正好先说头一个 ——“风”。 论上海的风,首发是台风。气象学上,上海属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梅雨过后的7至9月,就是年年如期而至的台风季节。 其实台风就是上海的季风,尤其季风就是上海的书店。从辽宁到海南岛的漫长海岸线上,每年都有强热带风暴或台风登陆,上海位居此海岸线中间,虽不见得每回都首当其冲,却也不能置身风外。 台风如果是一份报纸或杂志的话,对它的评估,也是一看发行量,二看影响力的。上海历史上,这两大指标双双超标的强台风,记录在案者,1696年是最猛的一次:“康熙三十五年六月初一日,大风暴雨如注,时方值亢旱,顷刻沟渠皆溢,欢呼载道。二更余,忽海啸,飓风复大作,潮挟风威,声势汹涌,冲入沿海一带地方几数百里。宝山纵亘六里,横亘十八里,水面高于城丈许;嘉定、崇明及吴淞、川沙、柘林八、九团等处,漂没千丈,灶户一万八千户,淹死者共十万余人。黑夜惊涛猝至,居人不复相顾,奔窜无路,至天明水退,而积尸如山,惨不忍言。” 无论从发行量——“发行”到“沿海一带地方几数百里”,发行“渠道”——“顷刻沟渠皆溢,欢呼载道”以及“影响力”——“漂没千丈,灶户一万八千户,淹死者共十万余人”等各方面来看,康熙三十五年六月初一日的这场台风,不仅是上海有史以来最大最强的台风,在全中国风暴潮灾害历史的文字记载中,死亡人数也是最多的一次。 自法国教会创办的徐家汇天文台( 中国大陆最早的气象预报机构 )于1884年建立以后,登陆上海的台风,在“发行量”上有大有小,但其“影响力”却一次不如一次。1905年9月1日来袭的台风( 中心风力12级 ),上海崇明岛死1?郾7万人,川沙县死5400人,宝山县死2500人( 据《 江苏省通志稿·灾害志 》),市区则遭受重创。彼时,上海市区及郊县的人口总数,与1696年已不可同日而语,但是伤亡人数却远低于当年的十万余人。其中的原因,与当时徐家汇天文台的神父在钟楼上撞响报警大钟,并向海港里的商船和海关分别发出有线电报及派出快马“通风”报信有直接的关联。 杀千刀的大风! 人为的气象预报虽使台风的“天赋”破坏力不断减弱,但是,与天奋斗和与人奋斗的“其乐”程度,有时候还是存在差异的。 1949年7月24日21时30分,6号台风夜袭上海,外滩瞬时风速达39米/秒。25日,潮水开始倒灌市区,部分路段水深达到2米,到27日“买单”,共计房屋倒塌63208间,受淹农田208.3万亩,受灾人口7.5万人,死亡1613人。 这场台风没有预警——准确地说,在台风到来之前,上海气象台( 56天前,它还是一座“伪”气象台 )已测到并送到有关方面,但台风警报却被收件方打上了“保密”字样,不许媒体随便发布,在上海气象台的强请之下,《 新民晚报 》只是在台风登陆的当天刊登了台风预报,为时已晚,《 解放日报 》则延迟到25日刊出,气象预报变成了“气象后报”。 ◎海 上 风(2) 时任上海市市长的陈毅发飙了,他说:“空袭,不光是美蒋飞机,还有老天爷的暴风雨!飞机只能扔几个炸弹,而台风暴雨不但从顶上来,还从地上翻江倒海一起来,比美蒋的飞机还厉害。要是我们早知道,采取预防措施,就会减少损失。” 很显然,1949年来袭上海的台风,某种意义上属于“政治台风”,和乱扔炸弹的美蒋飞机并列为“空袭”。事实上,就在6号台风登陆上海的那个月,上海市政府一直在专注于平息另一场“风暴”——投机者在市场上策动的“涨价风”。 从史料里翻检出来的记录,文字大都不够生动,对台风的生动或者生猛描写,还要看小说家的,比如《 子夜 》:“早上九点钟,外滩一带,狂风怒吼。夜来黄浦涨潮的时候,水仗风势,竟爬上了码头……爱多亚路口高耸云霄的气象台上,高高地挂起了几个黑球。这是年年夏季要光顾上海好几次的风暴本年度内第一回的袭击!从西面开来到南京路口的一路电车正冲着那对头风挣扎;它那全身的窗子就像害怕了似的扑扑地跳个不住。终于电车在华懋饭店门口那站头上停住了,当先下来一位年轻时髦女子,就像被那大风卷去了似的直扑过马路,跳上了华懋饭店门前的石阶级……大风刮起那女子的开叉极高的旗袍下幅,就卷住了那手杖,嗤的一声,旗袍的轻绡上裂了一道缝儿……兜头一阵风来,她咽住了气,再也说不下去了。她一扭腰,转身背着风,让风把她的旗袍下幅吹得高高的,露出一双赤裸裸的白腿。她咬着嘴唇笑了笑,眼波瞧着韩孟翔,恨恨地说:‘杀千刀的大风!’” 女主角在外滩的风中的确是风情万种,不过,若按《 子夜 》的时代背景,即1930年春末夏初,查无偌大的台风正面袭击上海,那一年夏天,倒是有超强台风在闽、台登陆,按照霍英东传记里的说法,那一年8月某日,台风突袭香港,把霍英东正在船上干活的两个兄长掀翻落海遇难,数月后,再遭丧父,那年,霍英东才7岁。 从大气候来看,1930年堪称“风起云涌”,经济大萧条之风正在加速横扫全球,上海亦未能幸免。外滩华懋饭店门前石阶上在“西洋美人型少妇”刘玉英旗袍的轻绡上吹裂了“一道缝儿”的大风,乃是从千山万水之外的华尔街上吹来。 风继续吹 除了“赤道无风带”,地球上到处都有风。不过各处的风,从声音到形状,却各不相同,庄子听风,听出了“吹万不同”,诗人曾卓看到一棵悬崖边的树,则在1970年写道:“它的弯曲的身体,留下了风的形状。” 北京城里的风,形状是刘半农的,声音是赵元任的:“天上飘着些微云,地上吹着些微风,微风吹动了我头发,教我如何不想他。”即便是搁现在,北京城里的风——至少是天好的时候,也还是这个调调。当然,只限二环以内。 风在上海留下的声音和形状,和北京最不一样了,它有着很上海的“风格”。首先是地理位置,上海有一条流经市中心的江,连着一条流经市中心的河,再加上两岸以及各处林立的高楼大厦,风声和风形自然不同。上海人和北京人说台风,夏虫不可语冰,反之亦然,如果北京人跟上海人提起沙尘暴。 风无形,不显相,望风和听风,只能随机取参照物。以城市上空的禽鸟为例,上海江面或沿江区域上空的海鸥,行为很像香港上空最常见的猛禽麻鹰( 学名黑耳鸢,Milvus lineatus )。海鸥和麻鹰,都很爱在城市上空翱翔,给仰望的路人留下了类似“生猛”或“勇敢”的好印象。事实上,此二鸟之所以以“翱翔”姿态示人,皆因城市里到处都是林立的高楼大厦,从海上向市区汹涌而来的空气会在大厦与大厦的“峡谷”间形成强劲而持续的上升气流,使“翱翔”偷懒为“滑翔”,更轻松,更省力,甚至毫不费力。也就是说,海鸥和鹰其实和人一样,都喜欢偷懒,善于卸力及借力。说什么“鹰击长空”,明明是浮在上升气流里的鹰正在逍遥地俯瞰着地面上那一团团营营役役的人蚁。鹰不是鹦鹉,更不识字,否则鹰一定会在好舒服好舒服的上升气流里高声吟哦:“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天。” ◎海 上 风(3) 不管是上海上空的海鸥,香港上空的鹰或者伦敦上空的鹰,和当年八旗子弟们向北京上空放出的鸽子,都留下了风在不同城市里不同的形状。什么人玩什么鸟,什么鸟玩什么城市。 住房子,上海人一定要朝南,如果一定得住在浦东,打死也得朝南。这是上海人的风水,只是上海人一说朝南,广州人就笑了。因为“南风”在广州就意味着潮湿,潮湿就意味着上火,上火就意味着口臭,样衰,直至百病丛生,众叛亲离。 尽管“喝西北风”也是上海话,但是上海人一说“喝西北风”,北京人就笑了。比之于北京的老西北风,上海人的西北风实在是够假的,只能说,不能喝。上海人的西北风是螃蟹味的,因为它只能让我想到大闸蟹并口水长流于风中。北京那“结结棍棍”的真西北风,1927年莎菲女士在决定结束北漂生活搬到上海之前,已经在北京一间“低湿的小屋里”代上海人亲身体验过了:“十二月二十四,今天又刮风!天还没亮,就被风刮醒了……像这样刮风天,真不能不令人想到许多使人焦躁的事。并且一刮风,就不能出去玩,关在屋子里没有书看,还能做些什么?” 这种“杀根”的西北风,任何时代的上海人应该都很难想象( 夏季的台风除外 ),棉棉或卫慧就更难想象,风怎么会把一个女文青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刮醒”。不过,莎菲女士的西北风倒也没有白吹,不然,她后来也许就不能在延安的“整风”运动中安全过关了。 乘风凉 全世界都有夏天,一到夏天,全中国都有人乘凉——这种勾当,不管是叫“乘凉”或者“纳凉”,我还是觉得上海人说的“乘风凉”最有意思。 “纳凉”是“乘凉”的书面语。“纳”字有“收容”之意,听起来,是欲把外界的“凉”吸收到自己的身体里去——当然,除非是外界有足够的凉,如杜甫《 陪诸贵公子丈八沟携妓纳凉晚际遇雨诗 》“竹深留客处,荷净纳凉时”——也就是说,除非是身在长安丈八沟这种“长杨高柳,莲塘花圃,竹径稻塍”的游览胜地,傍晚又下了场雨,又带着几只鸡,否则,“纳凉”这个词给我的感觉,和吃饭以及受贿相若,既不凉,也不爽。相比之下,“乘凉”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它以“追逐”之态赋予“纳凉”以动感,同时又以“顺应”或“就势”之意表现出一种顺其自然,随遇而安的生活态度。在这个基础上,上海人在“乘凉”之间插入一个“风”字,看似多余,其实很实惠的有科学道理在:没有风,哪儿来的凉呢? 查“乘风凉”一词,原系苏州话,吴地夏夜纳凉消暑之称。《 清嘉录·六月·乘风凉 》解曰:“纳凉,谓之乘风凉。或泊舟胥门万年桥洞,或舣棹虎阜十字洋边,或分集琳宫、梵宇、水窗、冰榭,随意留连。作牙牌、叶格、马吊诸戏,以为酒食东道,谓之斗牌。习清唱为避暑计者,白堤青舫,争相斗典,夜以继日,谓之曲局。或招盲女、瞽男弹唱新声绮调,明目男子演说古今小说,谓之说书,置酒属客,递为消暑之宴。” 风凉的这种乘法,即便没有豪华到“春晚”的程度,也足以媲美“同一首歌”了。上海人接纳了“乘风凉”这三个字,不过乘起风凉来,却毫无始作俑者之风。或曰,彼乃古人乘凉,摩登上海人学不来。其实苏州的古人也未必有更多的风凉可乘,《 清嘉录 》有一句风凉话等在后头:“盖此时烁石流金,无可消遣,借乘凉为行乐也。” ◎海 上 风(4) 问题的关键是城乡差别,夏天到处都热,但城里苦于乡下百倍。李渔说,他住在乡下的时候,“夏不谒客,亦无客至,匪止头巾不设,并衫履而废之,或裸处乱荷之中,妻孥觅之不得;或偃卧长松之下,猿鹤过而不知;洗砚石于飞泉,试茗奴以积雪;欲食瓜而瓜生户外,思啖果而果落树头。可谓极人世之奇闲,擅有生之至乐者矣。后此则徙居城市,酬应日纷。虽无利欲熏人,亦觉浮名致累……伤哉!” 城里的夏天,“伤”的绝不只是什么浮名,而是再热也不能裸体,脱光了也未必凉快,此皆因城里的风没乡下那么大。然而,虽说是没有风就无凉可乘,不过“乘风凉”这一习俗,行为心理上的确是“借乘凉为行乐也”。也就是说,即使没风,“风凉”还是照乘不误。否则,太阳下山以后的漫漫长夜,真不知如何将息。 从前住在石屎森林里的上海人( 六七十年代的上海,跟香港和纽约比,石屎虽不能称森林,好歹也算中国内地最大最密的石屎灌木丛了 )的乘风凉状态,在木心先生的笔下是这样的:“汗流得头昏眼花,没有力气嗦,只想横倒躺成平的,天光渐渐暗落,黄种人的皮肤这时愈发显得黄,瘦的肥的,再瘦再肥的,都忘我而又唯我地裎裸在路灯下……半数市民几百万,这样睡在弄堂里,路灯黄黄的光照着黄黄的肉,直到天明,又是一个不饶人的大热日子。” 情景虽十分不堪,但至少到上世纪80年代初期之前,却是肉一般的事实,盖因上海的“真富真阔早就庐山莫干山避暑了”(《 上海赋 》)。当然,在《 子夜 》这样的小说里,也能看到比较“上流社会”的描写:“这是个很热的晚上……只在树阴下好像有点风。吴少奶奶他们都在园子里乘凉。他们把客厅里的电灯全都关熄,那五开间三层楼的大洋房就只三层楼上有两个窗洞里射出灯光。” 风凉的这种乘法,在上海绝对是非典型的,这是上流社会对田园风光的模仿,自家有花园的,除了吴家这种股票大户,就是西郊公园里的虎狼猢狲了。普通市民乘风凉的场所,不是在弄堂口,阳台上,就是在马路边,路灯下……老实讲,就算吴家的乘风凉场面看上去相当拉风,其实花园里的树阴下不过也就是“好像有点风”罢了。 风可遇不可求,但风凉是一定要乘的。乘风凉是当年全体上海市民的一种季节性“夜生活”。不管是吃饱夜饭乘风凉,还是边吃夜饭边乘风凉,从太阳下山( 准确地说,是“下楼” )始,家家户户就开始搬出椅子竹榻,作为肉身的代表,来纷纷抢占户外的“避暑领地”。各家各户,建筑面积超小,实用面积超大。这种夜间活动,和今天的夜总会很像,只是绿豆百合汤、决明子茶、酸梅汤等等被洋酒( 包括绿茶 )取代,冒烟的水果盘取代了卖相极差的西瓜、黄金瓜,斗蟋蟀改成玩骰盅,听无线电升级为唱卡拉OK——至于“妈咪”和小姐嘛,马路边弄堂口到处都是,有自家的,也有别人家的;有亲的,也有不亲的——当然,许多年以后在夜总会里专门陪客人乘风凉的“妈咪”和小姐,在弄堂口乘风凉的年代,还都只是黑暗中秘密流传的黄色手抄本里的虚构人物。 在乘风凉的时代,除非你家住在上海市区那几个著名的“风口”附近——中有中百一店和国际饭店,北有上海大厦,西有老锦江,否则,所谓乘风凉,就得实事求是地改成“等风凉”,真正值得等待并且可送来清凉之风,只有台风。那南风吹来清凉,那夜莺啼声凄怆……《 夜来香 》虽在上海唱红,但黎锦光却是湖南湘潭人,1927年定居上海之前,先后在长沙、北京、广州、武汉混过,未必了解上海夏季的风——所谓“南风”者,不可一概而论,若是东南风,“吹来清凉”的确属实;若吹来的是西南风,哼哼在夏夜里“啼声凄怆”就不是什么夜莺,而是在弄堂里乘风凉的上海人了。 ◎烂 酷(1) “烂尾”一词出自粤语,与牲畜的“口蹄疫”以及鳗鱼、黄鳝等鱼类的“烂尾病”等兽医术语其实无关,指做事有头无尾,半途而废,也可以引申到人格上的晚节不保。“烂尾”因“烂尾楼”而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流行,就关房地产开发的事了。 烂尾楼,特指“已办理用地、规划手续,项目开工后,因开发商无力继续投资建设或陷入债务纠纷,停工一年以上的房地产项目”。字典上没有,这是我在一个房地产网页上找到的解释。“烂尾楼形成的原因较多,如在建楼盘的开发商破产、缺乏建设资金、项目涉及经济纠纷、开发商违法违规导致工程停工,其中多半是因为资金链条断裂,工程未完,开发商已拿不出钱来,银行也不愿继续贷款,而项目又无法转让给其他投资人。” 也就是说,开发商原本是想把工程进行到底的,但是因种种客观因素而有心无力。这种说法,和犯罪学上的“未遂”有某些相似之处:“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对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同理,对于未遂之建筑物,价格上也应该比照既遂之楼宇予以“从轻”或“减轻”出售。 遗憾的是,在中国搞房地产开发实在是一件比犯罪还要复杂之事。我的意思是说,能比照“既遂”之楼宇在价格上“从轻”或“减轻”转手出售的烂尾楼,不能说绝无仅有,却也是凤毛麟角。非但如此,许多城市里的烂尾楼正在成为历史悠久的烂尾楼,悠久到甚至成为一个交通或约会的主要参照物,一个很不烂的地标。与此同时,由于外观上的普遍相似,大部分烂尾楼似乎也已在建筑类型和建筑风格上自成了一格,看顺了眼。 我有一个一向创意爆棚的朋友斥巨资在天河建了一座楼,工程挺顺利的,有头有尾,最近已投入使用,却因外立面基本以水泥为主,没有任何发光或反光的东西,灰头土脸的,所以就招来一些看不惯这种外立面的人士极其刻薄但也极其自然地说他是“建了一座烂尾楼”,就像国内有些电影导演自嘲是“专拍VCD”的一样。 看楼反思人生 烂尾楼与我们的长期共存,不仅标志着一起未遂的商业行为,而且严重地影响市容。当然,以上两个“头”,还是留着让业者和政府来“大”来“疼”吧。“烂”在烂尾楼里面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发展商、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大业主小业主、政府、商业、金融、政策和利率的变化、人际关系的沉浮、大气候小气候、阴谋和阳谋……凡此种种,皆非吾等升斗市民所能明白之事。换一种说法,正是烂尾楼的“高度”决定了其烂尾原因的“深度”。 不过,又因烂尾楼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切切实实地长期存在,更不可以“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烂尾了”甚至“幸亏当时我没买”这样的消极态度对待之,对待烂尾楼的正确立场,我能想到的,就是以积极的态度实行废物利用——例如,思考人生。 几乎所有的烂尾楼多少都有一点始乱终弃的意思。当然,一开始到底乱了没有,不得而知,不过最终的“终弃”乃是铁证如楼的。就视觉冲击力而言,烂尾楼堪称触目惊心之至( 发育不全的胎儿,浸泡在药水里? )。我发现,越是繁华闹市,越容易有烂尾楼很不繁华地存在。风水的说法是,凡建于十字路口之楼,不是旺死,就是烂尾,全凭发展商的命够硬与否。此说唯一有理之处,窃以为与繁华地段相对高昂的地价有关,其无非“高回报,高风险”也。不过这并不是我们要关心的重点,我们面临的问题是,正因如上所述的这种环境,烂尾楼周边林立之“有尾楼”便愈发显得兴旺发达,与此同时,烂尾楼自身看上去也愈发地“烂”了起来,满目疮痍,惨不忍睹。令人大有“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或者“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之痛。第一是地段,第二是地段,第三还是地段 —— 这话对烂尾楼同样适用。 ◎烂 酷(2) 在这种强烈的视觉对比之下,烂尾楼难道还不足以让我们控制不住地联想到以下事件,例如,“千古忠佞有谁知”的王莽( 上句似可相应改为“未及烂尾便身死” ),中国足球队的临门一脚,仰天长啸班师回朝的岳飞,等等等等,一切功亏一篑的憾事,所有未竟之事业。为山九仞,功亏一篑,说的不就是烂尾楼吗?故显而易见的是,观烂尾楼而反思人生,三省吾身,励志作用十分明鲜:做事,不可有头无尾;做人,必须有始有终,等等。 烂尾楼对人生的反思作用,不止在励志。有一些烂得比较另类的烂尾楼,还能引发更深层次的哲学思考。 广州天河CBD区某丁字路口,有一栋历史悠久的烂尾楼。如果把它当成一具巨人的僵尸或者未曾发育完全的巨人的怪胎,时间一长,也看惯了,但是不知何故,在“烂”的过程中突然又被不知何人贴上了一部分玻璃幕墙。我估计,“不知何人”之所以要制造这种“尸变”的效果,是为了让它看起来有一种“正在施工”而且“即将竣工”的感觉,当然这是我猜的,事实上到目前为止我一直都没看出这个效果来,我自始至终的认识是:增贴的那部分玻璃幕墙,使它看上去既像烂尾,又平白无故地多出“拆了一半还没拆完”感觉。有的楼活着,却已经死了;有的楼死了,却仍然活着。两种情况,似乎都适用于这座楼,这让我十分困惑。 过去我信张爱玲的:“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现在,我不得不相信烂尾楼所给予的无言的启示:“人生是一座很高的楼,贴满了玻璃幕墙,最终烂尾。” 如果说这种反思的结果过于悲观的话,那么,有一些资格更老、历史更悠久的烂尾楼,曾经让我无比振奋地直接想起了革命、战争等等宏大叙事。去西郊公园看动物,是我小时候最兴奋的事,兴奋程度,相当于十年前到夜总会去看小姐。三十多年前,到达西郊动物园之前,在公共汽车上还有一个比较兴奋的前戏,那就是浏览窗外虹桥一带汤恩伯当年留下的一座座“烂尾楼”——北起吴淞、南至虹桥的二十多公里战线上,京沪杭警卫总司令阿汤伯曾主持修筑了钢骨水泥碉堡三千八百个,半永久性掩体碉堡一万多座,在人民解放军三野兵团摧枯拉朽的攻势之下,基本没有派上过大用场,尤其是虹桥的那一堆,就工事而言,可以说基本烂尾。 今天,西郊一带的房地产如火如荼,汤司令留下的那些碉堡大概也早就被拆了个一干二净,对此我并无遗憾,唯一的希望,是原地上再起的那些建筑物千万不要烂尾才好。 至于历史更加悠久、知名度更高、反思作用更为强大的一座烂尾楼,在《 新约·创世记 》里可以找到: 那时,天下人的口音、言语都是一样。他们往东边迁移的时候,在示拿地遇见一片平原,就住在那里。他们彼此商量说:“来吧!我们要做砖,把砖烧透了。”他们就拿砖当石头,又拿石漆当灰泥。他们说:“来吧!我们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顶通天,为要传扬我们的名,免得我们分散在全地上。”耶和华降临,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耶和华说:“看哪,他们成为一样的人民,都是一样的言语,如今既做起这事来,以后他们所要做的事就没有不成就的了。我们下去,在那里变乱他们的口音,使他们的言语彼此不通。”于是耶和华使他们从那里分散在全地上;他们就停工,不造那城了。因为耶和华在那里变乱天下人的言语,使众人分散在全地上,所以那城名叫巴别(就是“变乱”的意思)。 ◎烂 酷(3) 巴别塔之所以未能最终建成,系因受到比“长官意志”更猛的“上帝之手”的干预。当然,无论如何,不管是《 创世记 》里的记载,也不管是希罗多德公元前460年游巴比伦城的亲眼所见,甚至是罗伯特·科尔德韦( 德国考古学家 )1899年在巴比伦遗址挖掘到的,反正,巴别塔就是这么一座属于全人类的烂尾楼。 反思作用之外,烂尾楼尚有一种并不“巴别”却既拧巴而又别扭的审美功能。著名的Morphosis学派,就是以“故意显示建筑的未完成特性,强调现实世界的支离破碎,建筑也和现实一样,没有稳定的完成状态,而是永远处于生长变化的过程中”为基本哲学思想和设计风格的。其共同的世界观是:“世界永远处于未建成状态,永恒的美蕴藏在未完成的状态中。”为了体现这种风格,该学派坚持“覆盖建筑表层的脚手架永远不会被拆去”,并且经常“把滑轮重锤之类设施都留在建筑场地上,好像接下去尚有许多活计等着——事实也是如此,在规划中,还有一个厨房和一个卫生间留待日后再建”。 尽管有一个很流行的词叫做“在建工程”,不过Morphosis学派好像从未传入中国——如果这也算是一种遗憾的话,那么不幸中的大幸( 或者大幸中的不幸 ),就是有大量的烂尾楼做出了虽然很烂但是必要的补充。 如果“音乐是流动的建筑,建筑是凝固的音乐”这话现在仍然成立的话,烂尾楼让我耳边响起的,应该就是舒伯特“未完成”吧。 舒伯特“第八交响曲”之所以又名“未完成”,是因为只有两个乐章。至于是故意而为还是不得已而为之,近二百年以来,一直在音乐学家与音乐爱好者中聚讼不休。比针对烂尾楼成因的争论还要复杂。唯一没有争议的是,从对称结构性到形式美感,只有前两个乐章的“第八”皆已鬼斧神工地尽善尽美。因此,我个人倾向于把“舒八”归类为“把滑轮重锤之类设施都留在建筑场地上以故意显示建筑的未完成特性”的Morphosis学派。事实上,为了纪念舒伯特逝世一百周年,1928年曾有人重金征求“未完成”的后两个乐章,在全世界音乐家的强烈抗议下,此狗尾续貂之举,终告烂尾。 在“凝固的音乐”的意义上,真正的烂尾楼,应该是马勒的《 第十交响曲 》,亦称“未完成”,因此曲只有第一和第三乐章出自马勒亲笔,大致完整成形的,其他三个乐章则完全是由库克等人根据马勒写下的材料片段搭建起来。 就“废物利用”而言,与审美活动相比,充分发掘出烂尾楼的实际用途,方为上上之策。好几年以前,台湾“华航”的一架波音747客机在香港启德机场冲出跑道,沉到水里,尾部好像也真的“烂”了。当时,到处都有人在出谋划策,印象最深的是有报纸建议说干脆就做个水下餐厅吧。此说后来未被采纳,估计是嫌其想象力不足,因为不久以后,就连启德机场本身也被用来发展房地产而大起高楼了。 真正有参考价值的,是广州近郊的一座烂尾高尔夫球场,废物利用,目前仍在经营。当然,草很高,也很乱,沙坑和水池,都是地质学意义上的。然而风吹草低见白球,这个烂尾球场一直都很受欢迎,有一个3杆洞,因为沙坑过于“地质化”,有一个著名的导演朋友在那里连续挥杆数百下,等着捡球的农民越聚越多,最后忍不住齐声欢呼起来。可见不只是因为便宜,我认识的一百杆以下的高手,很多都是从那儿出道的。有鉴于此,我们是否可以考虑把烂尾楼变身为798那样的大型艺术仓库,同时把烂尾楼比较集中的地段变成SOHO区呢?在北京,反正已有“藏酷”、“粉酷”甚至“面酷”,也不怕多一个“烂酷”了。 最酷的解决方案,是泰国人想出来的。泡沫时代,泰国地产商在海边建了大批高层住宅,金融风暴之后全线烂尾。忽一日,发现大批金丝燕筑巢其间,烂尾楼主们将计就计,遂于烂尾楼里大搞起燕窝养殖业来。 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像我这样“乐”烂尾楼的,就高度而言,似应归入“仁者”一类,再不济,也该算是一个“忍者”吧。无论如何,对于一个“忍者”来说,烂尾楼就是我的山;而对于金丝燕来说,所谓燕窝,其实就是它们的烂尾楼。 ◎是真皮的吗?(1) 塞林格在《 麦田里的守望者 》第15节写道:我正吃着蛋,忽然来了两个拿着手提箱的修女——我猜想她们大概是要搬到另外一个修道院去,正在等候火车——挨着我在吃饭的柜台旁边坐下。她们好像不知道拿她们的手提箱往哪儿搁好,因此我帮了她们一手。这两只手提箱看上去很不值钱——不是真皮的。这原是无关紧要的小事,我知道,可我最讨厌人家用不值钱的手提箱。这话听起来的确很可怕,可我只要瞧着不值钱的手提箱,甚至都会讨厌拿手提箱的人。 段落大意是:真皮比较值钱,真皮制品让它的使用者看起来较有价值,较为有“范儿”,至少,不至于让有品位的人瞧着讨厌。借用阿Q对假洋鬼子的评价,事情可以严重到“辫子而至于假,就是没了做人的资格;他的老婆不跳第四回井,也不是好女人”。 这种价值观念的影响力至今依然强劲。在电视里看到一美女主持访问一中年古董相机收藏家,后者出示一具德国古董相机,机背有皮革一层,美女把玩之余狂嗅不已,还无限崇敬地问:“是真皮的吗?” 中年男收藏家答:“不是,是人造革。” 看来是为了安抚女主持目光中难以抑制的失望和不解,收藏家解释道:“那年头,人造革比真皮值钱。” 不管女主持是否理解,是否相信,我认为收藏家说的大体不错。因为真皮的反义词、敌人、泛称“人造革”的那一类石化下游加工产品,自1909年全球第一种合成塑料面世以来,一直到上世纪中叶,仍是稀罕之物。物以稀为贵。现而今,看着那些代表恶俗品位的令人心烦的铝合金门窗,很难想到在欧洲、至少是德国化学家维勒( Wohler.F.1800~1882 )于一口坩埚中提炼出灰色粉末状的金属铝之前,铝一直是价格比黄金还贵的贵重金属。古罗马时代,一位炼金术士因向皇帝泰比里厄斯( Tiberius )献一只铝制酒杯竟遭皇帝斩首,因为泰比里厄斯害怕这种光彩夺目的新金属会使他的金银财宝贬值。17至18世纪,只有极个别巨富的欧洲王室才有享用铝匙和铝叉用餐的特权。 最具讽刺意味的是,1898年,为了表彰门捷列夫对化学( 前身是炼金术 )的杰出贡献,他在伦敦被隆重地授予贵重奖品一件——用金和铝制作的天平。相当于今日的诺贝尔化学奖得主被授予了一整套铝合金门窗。 到处都是塑料 1967年上画的《 毕业生 》开头,毕业派对上一位来宾忠告达斯汀·荷夫曼:“我只想对你说一个字,只一个字——塑料,塑料发展前景很棒啊!” 大约一百年前,车尔尼雪夫斯基在小说《 怎么办 》里写道:“终有一天,铝将代替木材,甚至可能代替石头。看,这一切是多么奢侈,到处都是铝。” 车尔尼雪夫斯基的大胆假设早已被更大胆地求证出来,而塑料“很棒”的发展前景,亦被不幸言中。如果车氏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仍然健在,并且也有幸出席了德斯汀·荷夫曼的毕业派对,我想他一定会豪情满怀地接着那位来宾的下茬儿说:“终有一天,塑料将代替铝,甚至可能代替真皮。看,这一切是多么奢侈,到处都是塑料。” 不同的是,对于真皮的崇拜却似乎未曾因塑料的繁荣而告歇菜,反倒因此变本加厉。塑料一词,源于希腊文plastikos,其本意为“可塑造的”,美国学者安东尼借题发挥道:“我们‘造’了塑料,它也‘造就’我们——使我们可随意‘塑造’这个世界。”不过显而易见的是,也许我们正在以塑料的名义随意“塑造”着这个世界,但是被成功塑造的并不包括我们内心根深蒂固的真皮崇拜。面对任何一件声称是真皮的制品,总会有人持怀疑态度狂嗅不已。也难怪,执着的中国消费者在“真皮假皮”的问题上吃够了不法商人的苦头 —— 据说就有台湾人发明了一种“真皮味”的化学喷雾,专往人造革上喷。 ◎是真皮的吗?(2) 事情很严重,以至于有些卖LV包包的商贩也一再向买家保证他的东西乃“百分百真皮”。与此同时,消费者和销售者之间在皮之真假问题上的冲突,一度也达到了白热化的状态。那种不依不饶的劲头几乎让我相信,下一步,控辩双方马上就会围绕“鱼皮花生有没有真鱼皮”或者“虎皮尖椒是不是真虎皮”这类大是大非的问题展开全民大辩论了。 为了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权益,1998年起正式注册的“中国真皮标志产品”看上去更像是一个真皮崇拜的图腾:一只全羊、一对牛角、一张皮形。白质黑章,中央有GLP三个红色字母( 真皮产品的英文缩写 )——这个毕加索风格的信心标志,我是从一个出售真皮手铐、真皮头罩、真皮颈环、真皮眼罩、真皮皮鞭的恋物癖网站上找到的——到处都是真皮。看,这一切是多么变态。 羔裘逍遥 关于皮革恋物,琳·马古利斯和多雷昂·萨甘在科普读物《 神秘的舞蹈——人类性行为的演化 》一书中的解释是,它导因于幼童时期在心理发展上出现的障碍。 “对皮革制品的恋物( 人类使用皮革制成皮鞭、皮鞋、马鞍及夹克等 )。对皮革的一般喜爱,与那种主宰臣服的性关系中的恋皮革痛并不是那么不同。在这两种情形中,都稍稍染有某种恋兽的意味——仿佛在长久与牛的关系中,我们已将它们的印象深烙心中……在皮革崇拜者的例子中,游牧民族与牛群更紧密相连,得到诸如牛奶、奶油、乳酪及牛肉等类的产品。” 既然是“幼童时期在心理发展上出现的障碍”,游牧民族于人类“幼童时期”发展出皮革恋物这种“心理障碍”,似可自圆其说,但是农耕民族如吾人者,早期却也会以一袭“羔裘”为象征而“劳心忉忉”而“我心忧伤”。关于《 桧风·羔裘 》,或曰是桧国大臣因桧君治国不以其道被迫离去后所作,或谓贵族女子追念她的恋人。不管是臣子思君还是怨妇怀人,这袭羔裘里总有某种恋皮的气息挥之不去。 农耕民族的皮革崇拜,在《 史记·孟尝君列传 》里也能嗅到它的气味:“齐愍王二十五年,使孟尝君入秦,昭王即以孟尝君为相。人或说秦昭王曰:‘孟尝君贤,而又齐族也,今相秦,必先齐而后秦,秦其危矣。’于是秦昭王乃止。囚孟尝君,谋欲杀之。孟尝君使人抵昭王幸姬求解。幸姬曰:‘妾愿得君狐白裘。’此时孟尝君有一狐白裘,值千金,天下无双,入秦献之昭王,更无他裘。孟尝君患之,遍问宾客,莫能对。最下坐有能为狗盗者,曰:‘臣能得狐白裘。’乃夜为狗,以入秦宫藏中,取所献狐白裘至,以献秦王幸姬。幸姬为言昭王,昭王释孟尝君。孟尝君得出,即驰去。” 据专家考证,所谓“狐白裘”者,指的并不是一件以狐皮制成的白色真皮翻毛大衣,其用料上只取狐狸腋下的那一小撮白毛,而且需要动用到许多只狐狸才能完工,正所谓“积腋成裘”是也。 托古人的皮革崇拜之福,我们重温了“鸡鸣狗盗”和“积腋成裘”这两个成语,再来一个,狗尾续貂。 作为性欲倒错的另一个类型,迷恋真皮之外,也有专“恋”橡胶制品或人造革PVC的。据《 神秘的舞蹈——人类性行为的演化 》:“对橡胶制品的恋物癖是不利于生物繁衍的。因为橡胶制品是在最近这几个世纪才被合成出来的,所以,在此之前,男女都不可能出现对橡胶制品的恋物癖。威尔森推测,对橡胶制品的恋物癖,一定不是遗传的,而是个人在自己的生命阶段中发展出来的。” 很显然,不仅在排名上有阶段论的先后,与真皮恋物相比,品位上,也是前者来得较为经典自然,后者则就像使用人造革制品的人那样显得比较低级,比较人工化,比较没气质,比较变态,比较让有品位的人瞧着讨厌,真是狗尾续貂。 马古利斯和多雷昂·萨甘相信:“我们可以用计算机语言中的‘程序设计错误’,来形容那些恋物者的感官系统。但是,在进化的自然过程中,那些错误却是很正常的。某种生物所采用的有性繁殖,在另一种族眼中,却是自身发生了差错。在会思考的动物中,性驱力的对象并非生下来就已完全设计好了,毋宁取决于后天环境的遭遇。个人生命中的机缘或是种族的历史,都有可能改变性欲对象或崇拜对象。”由是观之,“人造革崇拜”与“真皮崇拜”相比,更像是一种因“后天环境的遭遇”而导致的“程序设计错误”,正如诗人斯通在《 赞美塑料 》中所说的那样:“来赞美真实的错误!赞美永恒的谎话!” 我发现,在善于综合运用马克思“商品拜物教”( commodity fetishism )、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女性主义、后殖民主义和新历史主义等等理论武器来狠批资本主义的学者那里,皮革是很受欢迎的证据( 如麦克林托克《 帝国皮革 》)。也就是说,真皮崇拜这回事,其实是资本主义利用我们因种种原因有时难免会表现不太正常的力比多搞出来的一项阴谋。至于我个人对真皮制品的看法则相当功利主义。据说,鉴于劳力士在亚洲的受欢迎程度,CIA在该地区活动的外勤人员人手一只,为的是便于在紧急情况下脱手兑现。我认为真皮制品的作用也就是这样了,比如在类似的紧急情况下,尽量使用真皮腰带,因略事烧烤即可充饥。此法我在小学三年级时已验证过,有效,味道还可以接受的。 ◎辟谷真人秀 当一个嘴巴里通常都淡出鸟来的老外一旦察觉到自己的嘴巴里真切地淡出鸟来的时候,他说不定就会去做以下这种事:34岁的美国男青年斯普洛克一日三餐连续吃了30天的麦当劳,然后去称了一下体重,读数显示,他比30天前重了11公斤。斯普洛克还把自己的整个实验过程拍成长达98分钟的纪录片,5月7日在全美上映。纪录片的片名是《 超码的我 》( Super Size Me ),并一举夺得了今年“日舞影展”最佳导演奖。 卫佛,48岁,加州中年男,因不信斯普洛克的邪,也一日三餐不间断地吃了30天麦当劳,结果成功减肥3公斤——麦当劳我也吃过,不过上面的所有事情都是听说的,更未看过《 超码的我 》,因此,我除了认为这两个美国人其实是用同样的方式证明了他们的的确确是两个不同的人——即两个存在着个体差异的人之外,所能发表的另一个观感,就是窃以为一部纪录一个男人用自己的“肉”与汉堡包里的“肉”展开连续30天“埋身肉搏”全过程的电影,若获颁一个“最佳色情纪录片导演奖”会来得更为合适。 还是来看我们中国人自己的真人秀吧——我指的是几乎与美国同步流行的“辟谷表演”。四川中医陈建民前脚刚从呆了49天的玻璃房子里迈出,北京、四川就相继有人发起了绝食55天与80天的挑战,广东某公司更高调宣布该公司董事长与来自新疆的一位医师要在广州联袂断食60天。随着绝食天数增长的,是绝食目的的道德高度,从比较技术性的“饿着思考中医”,到“挑战人类生存极限”,最后竟升华到“研究应用于矿山事故、自然灾害及战争中人类生存的极限,以指导救治工作,减少人类的死亡。在航天事业及军事上不可低估的意义”,甚至还要“凭着我们的理论及实验成果代表中国去争取生命物理学或医学的诺贝尔奖”。个人的观感是,“人类生存极限”尚待进一步挑战之前,挑战者内部先磕了起来。从前,义和团用魔术挑战科学,现如今,中医和商人用科学挑战魔术,很难说谁比谁更猛,不过磕的显然已不再是谁比谁耐饿,而是谁比谁更崇高。 在像我这样一个既不耐饿也不耐“崇高”的俗人看来,一切带有表演性、额头上凿着“都来看”三个大字的绝食或断食,都是一种刻意或预谋的“不吃”,功能上乃是为了达到某种明确的目的,如向“被绝食者”证明某种事物、理念或从“被绝食者”那里争取到某种权益。根据我以往的研究,绝食有一个必要的前提,即“被绝食者”也必须是一个或一群能够把另一个人的主动不吃饭当成一件严肃的事情去看待的人,不然的话,甘地传记里就不会特别地指出“甘地用绝食的极端方式来使受过教育的殖民者感到羞愧”。某种意义上,甘地以艰苦卓绝的绝食最终征服了殖民主义者,同样的行动,却无助于正确处理文盲人数高达85%的印度的人民内部矛盾。85%是印度国情的一个变量,医学上公认的所谓“正常”的常数则是95%。医学上对健康检查结果的“正常”或“不正常”有一个判定标准,即若接受健康检查的人口中有95%都在这一“正常值”的数值范围之内,就算“正常”,超出的,就是“不正常”。这是根据统计学理论演算出来的,同样的常数还可以被应用在人文科学领域,报上说,我国贪官污吏拥有情妇的比例是95%,就财色二字而言,只劫财不劫色,肯定有病,不正常。当然,95%以上的群众是好的和比较好的,95%以上的干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要相信95%以上的群众,相信95%以上的干部。 不管怎么说,95%不仅是一个常数,而且也是常识。所以,无论绝食多少天,亦无论真伪,医学上也只是证明或企图证明绝食者乃一个“不正常”的人。 也就是说,当一个不正常的人吸收着空气里的日月精华和微量元素之际,95%的正常的俗人最多也只能关心一下这些空气中有害气体及粉尘物质的含量。在95%或以上像我这样一日三餐少一顿都浑身上下不对劲的“被绝食者”面前表演“辟谷真人秀”,断然是不会让对方“感到羞愧”的,至于声称在航天事业及军事应用上的“不可低估的意义”因而也就更加值得低估,最起码,杨利伟在天上吃的东西蒙中国航天医学工程研究所赠我尝过,我认为不仅便于携带,成本合理,且与中国几大航空公司头等、商务及经济舱的飞机餐相比,味道完全可以接受。 当然,如果把围绕此事所打的口水战也计算在内,绝食行为就变得更没意思了。因为出招和拆招的在我看来其实都是为了证明“可活”这个相同的事实。“青原问石头云:‘有人道领南有消息?’头云:‘有人不道领南有消息’。”金圣叹批曰:“须知道‘有人道领南有消息’、‘无人道有消息’,便是消息了也。”有消息没消息,都是消息,这是禅的智慧,而今娱记们已玩得得心应手。吃了,可活;没吃,亦可活。在一定的时间里,吃不吃都可以活,戴口罩和不戴口罩,都是安全的。 ◎从前有座山(1) 从前有座山,后来也有座山,事实上,一直都有山,当然还不止一座。但是,这种如山的事实却一直也很难改变我对于山的观感,我的意思是说,从小,我就对山没有什么好感。 虽然我出生并长大的城市里并没有山,但是“厌山”的感觉并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更不可能从山上滚下来,而是其来有自:第一,官方话语方面,饱受“搬走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的鼓舞;第二,民间话语方面,又屡遭“压在孙行者身上的五行大山”之恐吓。在以上两种意识形态的双重影响下,一个思想正派身体健康的青少年彼时如果对山这种象征着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的东西还会产生什么好感的话,思想庶几反动。奶头山,威虎山,许大马棒座山雕,一座山就是一伙坏人,统统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最后一个原因,与1977年恢复高考之前一个思想正派身体健康的青少年的个人前途有关,我说的正是令人闻风丧胆的“上山下乡”。当然,如果有得选择,比较而言,我宁愿下乡,也绝不上山。 总的来说,到目前为止,我一直坚信山这个东西的唯一功能就是坏人用来压在好人头上作威作福的,对于这种又高又重又硬的东西,除了以“愚公移山”的坚忍革命精神移之而后快之外,实在想不出还有别的什么相处之道。即便是爬到山的头顶之上去作威作福一番,政治上大致正确,终究缺了“移山”的快感。喝令三山五岳开道——我来了! 虽然我幸运地逃避了上山下乡,亦不幸地没有参加过任何“移山”行动,不过,南方和北方的数座名山,后来都先后爬上去过,然后再爬下来,如此而已,无厘头之至。除此之外,唯一与山所发生的关系,算下来就只有登山棋了。 登山棋,流行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今已不传( 最起码“联众”上没有 )是一种常见的掷骰子游戏。玩家以各自掷出的点数决定前进的格数,从大本营出发,以率先登上山顶者为胜。棋盘上布满了一次登山可能遭遇的绝大部分陷阱和挫折,雪崩、暴风雪、缺氧、缺食物等等。总之,一个不小心行差踏错,轻者倒退数格,重的就得一猛子重返大本营,而今迈步从头越了。能否率先登顶,全凭手气。这个游戏虽然以1960年中国登山队征服珠穆朗玛峰的革命英雄事迹为脚本,却散发着浓重的宿命论气息。 一览众山小 林语堂在《 人生的盛宴 》里这样告诉老外:“中国人认为到山中去旅行一次,可以有清心寡欲的功效,使人除掉许多愚蠢的野心和不必要的烦恼。人类往往忘记自己是多么渺小,而且常常是多么无用的。一个人看见一座百层高的大楼时,常常夜郎自大;医治这种夜郎自大的心理的最好办法,就是把他想象中的摩天楼搬移到一个小山边去,使他更确切地知道什么可以叫做‘伟大’,什么没有资格叫做‘伟大’。” 可见,依据传统的中国智慧,作为体育运动的爬山不仅是为了锻炼体魄,主要的作用是心理治疗。 一个人从山下爬到山上之后,方能体认自然造化之伟大以及摩天大楼之猥琐,并且进一步领会到自己的渺小和卑微以及他人的更加渺小和更加卑微,当然,自己在猥琐的摩天大楼之林中还要供上十八年的那座高层公寓的某个单位,相形之下也就更是一钱不值了。“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大”了客体,“小”了本体。 ◎从前有座山(2) 值得注意的是,林语堂没有说“到山上去旅行一次”或者“去爬一次山”,而是“到山中去旅行一次”。所谓“到山中”,也可能一口气爬到山顶,也可能半途而废,但绝不是一种以登顶为唯一目标的旅行方式或者登山运动。“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 胡适 ),也是“山中”,若易一字而作“我从山上来”,也不是不可以,High是够High了,但终因“幽深”之境的缺位,下一句“带着兰花草”只怕是也要相应地改动为“带着大麻草”了。 以我在日本所见,登山电车的汉字标示为“入山”,下山的线路则是“出山”。虽然和“上山下山”的意思完全一样,但一出一入,不仅汉字用得极雅,而且与中国文人的传统人生态度( 或策略 )更是高度的吻合。 无论如何,与“出山”和“入山”相比,“上”也好,“登”或“爬”也罢,动作和态度上,后者的“不文”始终挥之不去。反观香港人所说的“行山”就来得比较中性和平庸,当然在某种特殊的语境中,“出来行”或“上去行”也透着几许风尘,几分江湖。重要的是,这并不只是两个用词的比较,如果你偏爱使用“登山”或“上山”,那么林语堂提到的那种疗效对你可能并不彰显,反过来,却会产生出一种“自我挑战”的刺激作用,受到这种“山高人为峰”的强烈刺激,反而在征服绝顶之后倍感自己的“光荣和伟大”,“许多愚蠢的野心和不必要的烦恼”不仅丝毫未除,未及下山,就在心里谋划起下一座要征服的山峰,甚至还发誓在下山之后要建一座比山更高的摩天大楼——在这个意义上,特别是在宏观调控的大气候下,房地产业者尤其不适合登山。 看山不是山 曾几何时,在“移山”的革命精神的感召之下,对登山这种行为,我一直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心理障碍。到了“看山不是山”的年纪,对于加诸“山”之前的种种动词,也就另有一番滋味在心头了。 爬到山的上面去,是一种父权社会的“传教士体位”,而“征服”则是一切登山活动的基本价值取向。尼采在35岁上辞去巴赛尔大学教职,迷上攀登阿尔卑斯山诸峰连续七个暑假之久。尽管他登上的最高峰科尔瓦奇峰海拔只有3451米,然而那种“巅峰体验”还是对他在这一期间完成《 快乐的哲学 》、《 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 》、《 偶像的黄昏 》等主要著作起到了关键的作用。换言之,至少在像阿兰·德波顿这种轻薄的作家看来,迷恋登山在某种意义上直接导致了“超人”这种反动思想。 常识告诉我们,人类所能达到的高度和速度都有极限,这个极限在21世纪越来越临近于它的大限。极限之下,为了追求“更高更快更远”,只好偷偷地打针吃药。事实上,与其说“见山就要爬,见海就想渡”是挑战自然并且自我挑战的人类永恒精神,不如说它更具有恋物癖的品质,即对于由长、宽、高构成的三维空间的难以自控的疯狂占有欲,麦克卢汉称之为“对疯狂的空间感觉着魔的形而上学的巫师”。 “移山”比“登山”彻底,“入山”比“爬山”高明,无非都是一种此一时彼一时的策略,跟“靠山吃山”一样。比较中庸的境界,其实就是“看山”,即把自己的身体停留在山脚下。悠然见南山,人和山的命定关系,本来如此。大山当前,你对着它振臂狂呼“我要上你”,“我要入你”或者“我要行你”,都是非礼。在山的面前,人所能并所应采取的最自然、最环保的姿势,就是“仰止”,无论那座山是高是矮。你问他为什么要登山,喜欢登山的人总有一句能气死人的话等在那里:“为什么要登山?因为山就在那里。”在你气绝身亡之前,不妨用尽最后一口气反问一声:没错,山就在那里,而且一直都在那里,但是山招谁惹谁了?为什么就不能left it along,让它“就在那里”好了呢? ◎从前有座山(3) High到极点 一切运动都会上瘾,登山尤甚。因为登山者在万仞之巅享受着“一览众山小”的视觉霸权之际,心中更能体验到一种占据了绝对道德优势的莫名快感——“( 为理解我的哲学 )需要不同于我们时代的另一种精神……需要适应高处稀薄的空气,适应一切意义上的严冬跋涉、天寒地冻和崇山峻岭。”( 尼采《 论道德谱系 》) 不过,我十分怀疑达至以上两种巅峰体验的生理基础,基本上是因为缺氧。在空气稀薄的山上,登山者在喘不过气来的同时,往往还伴随着一阵阵如潮水般涌来的莫名狂喜,High到极点的时候,有些人还会控制不住地狂笑。这样一种状况,医学上称之为“高山昏迷”,通常发生在急速登至6000米以上或过度疲劳时。当人处于海拔4000米轻度缺氧时,表现为情绪高涨,容易激动,有欣快感,像轻度喝醉了酒的人那样好说好动。当到达海拔6000至7000米以上,在中度缺氧至重度缺氧的过程中,人的思维、分析判断记忆力等能力会有所减弱,容易困乏思睡。个别人到海拔8000米以上,甚至出现幻觉。 据我的朋友孙冕酒后追忆,登上海拔5369米的哈巴雪山顶峰之前,步履维艰,呼吸困难,就在这个时刻,他生命中所有的女人竟一个接一个地浮现在他的脑海,栩栩如生。于是,当时他就一路狂呼着她们每一个人的名字,并且在每一个名字之后都后缀以“我来了!”登顶之前最为艰难的那一段,于是就这样硬High了过来。 登山之外,据说潜水也能导致同样的结果。吕克·贝松电影《 碧海情天 》( The Big Blue ),主题无非摇滚和迷幻,比较特别的地方,是男主角马克·巴尔乃是通过徒手潜水来达到这一境界的。徒手潜入几百英尺的深海时,由于海水压力和极度缺氧,人的大脑会产生幻觉。当马克·巴尔持续下潜,他“看见”了光束,甚至还“看见”一只海豚前来引领他向更深的海底。据说有关“美人鱼”的传说,最初也是出自生还的徒手潜水者之口。 当然,这都是属于“极限运动瘾君子”们的小秘密,不足与外人道也。不过,也足见高度和深度都不是问题的本质,要害乃在于克服一切困难,首先将自己的肉身脱离常人通常置身的高度和平面,最后完成精神上的超越——在缺氧的前提下。 登山不如上楼 明人吴廷翰《 妙庵记 》云:“经以不演为义,琴以不弹为音,剑以不施为威,炉以不为熏,篮以不提为法,蒲团以不趺为定,妙之至也。”按照这个“天下至妙”的逻辑,山,还是以“不上为上”。 推导出这样的结论显然过于消极,然而山之为山,原本也不是为了要让人爬上去的。不过道理归道理,常识还常识,登山,即不能远观非亵玩不可的冲动,相信会像吸毒那样很难自控。不过,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时候,登楼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替代品。这种体验,可以在建安七子之一王粲的《 登楼赋 》里找到:“登兹楼以四望兮,聊暇日以销忧。览斯宇之所处兮,实显敞而寡仇。” 也就是说,弃山而登楼,一样也可以获得“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体验。 我认识的一个小资女青年,从广州到上海工作,某日早上醒来,发现窗外天色极佳好,秋高气爽的那种,心血来潮,忽然就“潮”来了爬山的邪念。遂于第一时间夺门而出,一出租直接打到金茂大厦,痛饮小啡一道,发短信数条,然后爽爽地打车回公司打卡上班,度过了有意义的一天。 想想也是,上海市区无山,周边郊野的最高峰,乃著名的畲山,分东、西两峰,西峰海拔99米,东峰海拔68米;交通便利、用户介面友好的“金茂”,中国第一,世界第三,通高420.5米。 当然,隔行如隔山,以上观点在专业登山者看来,绝对是无稽之谈。我仅能发表的唯一看上去比较专业的看法,即在全球各高峰皆已被人类相继征服之后,专业的登山活动,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大概都只能称之为人类的一小步,个人的一大步。不过,这并不是说近日刚刚完成的那次攀登珠峰行动也同样没有意义,因为这次登山的目的乃是为了“重新丈量珠峰”。虽然丈量结果目前还在等待中,但是,在这里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那个数值一定会比原来的要小,也就是说,珠峰会越来越矮,因为人的心气越来越高,最起码,登上珠峰的人眼看着越来越多,一人一脚,就是踩也给踩矮了。 ◎熊出没注意(1) 是的,这一切都是因为一只熊——我说的就是那头翻着白眼、张开血盆大口做仰天长啸状的北海道棕熊。 每一次跟这头黄质黑章的熊打照面,人都坐在车上,熊则以贴纸或备用轮胎等等形式出没于前方车辆的尾部。而在我的心中,每一次都难以克制以下的冲动:一、超车;二、把前车别住;三、跳下车,冲上去把丫当胸一把揪住,好好理论一番;四、用车直接撞丫的“熊屁股”。 布希亚说,后现代性的消费已进入了一种“超真实”,在这个“超真实”或者“超现实”里面,符号与象征完全和消费者的需要无关,消费品是被当做象征在贩卖,“它们构成了另一种现实”——话虽如此,理和话都不糙,而我本人与那辆车那个人以及那头熊之间皆属无冤无仇,之所以恶从胆边生,是因为以北海道棕熊为视觉中心所构成的“熊出没注意”所创造的“另一种现实”在客观上给我造成了以下三种不愉快的错觉: 第一,我们的城里或街上有熊,那头熊有可能是撂倒了三个饲养员之后从动物园里脱逃; 第二,如果并没有一头熊从动物园里脱逃,那么就是丫的那辆车是从有熊的地方一路开过来的; 第三,丫的车上有熊。 很显然,答案乃以上皆非。这三个错觉之所以令人感到不愉快,主要系因水准超低,比“狼来了”还弱智。有智慧且有羞耻心的人,会感觉到他们的智慧因之遭受到极大的污辱;没智慧但尚有羞耻心者如我,在心里徒生闷气的同时,就会因此而感觉到有很多的智慧在自己的大脑中闪光——如果你认为“闪光”这个词也会像“熊出没注意”那样扰惹你生气,我就改用“出没”好了。 所谓的智慧,不过常识:“熊出没注意”是北海道的所谓“城市名片”,第一,它是北海道常见的公共标识,只因北海道地区经常有熊出没( 但恐怕也是从前的事了,例如在《 追捕 》里面 ),故这个标识便张贴在经常有熊出没的地方,保护人,也保护熊。 熊出,没注意 关于“熊出没注意”的第二个常识是,“熊出没注意”也是一家名叫North Island( 并非诗人北岛的英文名 )公司的商标,该公司以“熊出没注意”为注册商标,大量生产日用品、旅游纪念品以及食品为主,包括T恤、风衣、杯子、烟缸、各种食品,汽车贴纸只是上千种产品中的一类。 “熊出没注意”的粉丝们有空不妨上www.north-island.co.jp看看,在那个虚拟空间里“出没”的无数“熊出没注意”,不止让丫们注意,还保证把丫们爽翻。 去年,我在香港的一家日资百货公司里买到有“熊出没注意”商标的巧克力和奶糖,有黑白两种,包装上除了印有醒目的“熊出没注意”之外,还有热情颂扬北海道自然风光的英文诗句多行。虽然味道还算不错,但除了糖和蜂蜜( 被称为“最有中产气质”的小熊维尼的至爱,它的命 )之外,实在无法在味觉和逻辑的联想中让可可粉、奶和北海道棕熊熊做了一处。非要在熊和奶之间找出一种关联不可的话,以我的水准,大概就只有“奶奶个熊”了。 当然,能不能产生联想以及联想是不是说得通道理,并非问题所在。问题的关键——即出没于前方车辆的尾部并随之而移动的“熊出没注意”让我生气——在于:假设我最早接触到的“熊出没注意”就是上面提到的巧克力和奶糖而不是汽车贴纸,我一定不会像后来这样生及其车主们的气,只会因感觉滑稽而心生同情,因为我会相信他们有病,他们变态——除了有病的人,谁会在雄赳赳气昂昂的越野车的雄壮的屁股上背个糖果商标呢? ◎熊出没注意(2) 其实越野车也并非真正的问题所在。问题的关键是,到目前为止,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熊出没注意”已贴得到处都是,除了SUV之外,还见之于各种型号、排量、颜色的进口及国产的房车、卡车、商务车,“长安”、“奥拓”也概不例外。其普及程度,已接近于街头无处不在的“办证”以及“老军医”广告了。更“超真实”的“另一种现实”是,屁股上粘着“熊图腾”的车辆,通常只在市区出没,甚少见之于野外或高速公路。长此以往,我们恐怕就不得不接受这样一种现实:城市里真的有熊。 熊出没,注意 “时尚理论”权威、德国社会学家齐美尔指出:一个风格的流行,往往没有任何客观的理由,甚至最基础、最荒谬的作风大行其道,也越接近流行的本质。 把这个方程式拿来一套,我早就可以不再生气,关于“熊出没注意”的讨论到此就可以立马打住了。然而,我认为这事还没完,也不能完,因为除了齐美尔的社会学理论之外,对于人口众多的汉语族群来说,作为一种非本土的符号系统,那头该死的熊还制造了另一层语义学以及其他方面的小规模混乱。 网络上关于“熊出没注意”的讨论不多,但据我一年多来的追踪,发现这个关键词出现的频率正在缓慢增长中。其中最集中“出没”的,就是对“熊出没注意”的释义,分类如下: 第一,“熊出没注意”是一句东北话、俏皮话或骂人话。在东北土话里,“熊出”和“熊样”、“窝囊样”、“笨蛋样”意思相近,而“熊出没注意”应断句为“熊出,没注意”,完整的意思是:“熊出( 笨蛋 )!开车注意点!别追尾!” 北海道的“熊出没注意”据讲有两层意思,一是警戒人防止受到熊的伤害;二是提醒人开车不要伤了熊。同理,“熊出没注意”也含有另一层意思:“我是‘熊样’,我‘窝囊’我‘笨蛋’,我是新司机,上路后像熊一样危险,大家伙开车请注意躲闪!”——即“新手上路,请多关照”的模拟赵本山版。 我注意到,这种解释不仅在网上成为主流,而且已经得到了主流媒体的认可,最起码在东三省。哈尔滨某报曾有这样一则报道:“眼下行驶在我市大街小巷的不少车辆,后车窗都贴着一些话,有宣传交通安全的,如‘按章行驶’等,有宣传城市文化的,如‘冰雪二十载、今朝更好看’等,还有提醒后面车辆,不要追尾的‘新手上道,请多关照’、‘不要吻我’等。可近来,一些车辆后窗户上,竟贴出一句骂人话:‘熊出没注意’。这句从字面理解模棱两可的话,是什么意思呢?昨日,记者乘坐一辆计程车时,见后车窗也贴着这句话。一问,司机解释说:‘这是一句俏皮话,意思是,熊出,没注意。’据讲,司机在追尾后都愿意说,没注意、不小心之类的话。贴上这句话的意思是,熊出,开车注意点,别追尾了。据了解,印有这种话的不干胶贴,在通达街、宣化街一些汽车装饰品商店里都有售,但是现在贴的太多了,就没有新意了。” “熊出没注意”是否可以按东北男人或上海女人苏青(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的方式断句为“熊出,没注意”以及“熊出”在东北土话里是不是和“熊样”、“窝囊样”以及“笨蛋样”那样的一句骂人话,还有待考证,最起码也要等到赵本山在公开场合讲过以后才能算数。 ◎熊出没注意(3)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不管如何断句,若此话真的还跟“熊”这种动物有一丝半缕的关联的话,全中国各省各城市,只有东三省的车主在常识和逻辑上才有权使用“熊出没注意”。历史上,东北的确是一个“熊出没”并应该“注意”的地区。我个人认为,上世纪60年代的国产故事影片《 锦上添花 》之所以是一部很好笑的喜剧片,主要是因为其中那一个“熊出没注意”或“熊出,没注意”的场景。 韩非扮演的铁路业余学校的青年教员段志高,怀着满腔热情奔向他新的工作岗位——小桥车站去学习、锻炼。这位知识青年的到来在小站引起了一些波澜。他“热情有余,经验不足”,因而在工作中闯了不少出于“好心之过”而惹出的小祸。其中喜剧效果最为震撼的一次,是说他在小木屋里谱写搬运木材的劳动号子时,由于沉浸于创作,“没注意”一头悄然闯入室内的“黑瞎子”,反而把大狗熊搭到他肩头的毛茸茸的爪子当成暗恋对象铁英姑娘的玉手( 果然是一位名副其实的“铁姑娘”啊 )。 《 锦上添花 》的故事和外景,应该都在东北,而且,包括韩非在内的男女主、配角,好像也大都带有明显的东北口音。 回到对于“熊出没注意”的网络讨论上来。除了“骂人话”和“俏皮话”之外,比较有想象力的解释尚有以下两种: 一、无非就是告诉别人车主比较厉害,小心点,离车远点。 二、这是一句黑话,相当于“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 查“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系出自《 智取威虎山 》里的一句东北土匪黑话,但这个解释不仅支持了“熊出没注意”的“东北方言说”,而且还有可能建设性、开创性地发展了齐美尔和布希亚的流行理论:所谓时髦,所谓流行,一旦落到修辞的层面,就一概属于一种力图将自己( 或小团体 )与他人( 或大众 )区分开来的“黑话”——当然,就汽车贴纸的流行用语而言,最能与“天王盖地虎”、“宝塔镇河妖”这一黑话语境实现天衣无缝之接轨的,一定是“磨合”。 在本文开始时我曾经表明,“熊出没注意”虽然让我生气,但这种气愤显然只局限于因认知困扰而导致的“与车主理论一番”及其冲动,事实上,“熊出没注意”所造成的并不局限于情境或语义上的认知困扰,严重的还会给某些受众带来精神性创伤。 有抗日青年在网上发帖,标题就是《 “撕下你贴的‘熊出没注意’!” 》帖子说:“这是每次我见到朋友的车上贴了此标志必说的!除非是你很明白它的含义,并很愿意贴。对不起,除非你是日本人,或者非常酷爱日本北海道,热爱日本文化,否则我从内心里鄙视你!我是确实不明白在上海、北京、广州、济南,乃至在西藏、新疆,你贴个日本北海道地区特有的警示标志是为了什么?我觉得日本鬼子是不会在自己的车上贴‘万里长城永不倒’的,或者贴个什么‘限高3米’,如果他们愿意,我会设计个‘八路军武工队’让他们贴上!” 一条抢坐了沙发的跟帖说:“‘日本鬼子出没注意’也可以做成和那个狗熊出来注意一样的效果,黄底黑字,我估计贴的人也不会少。” 我的觉悟还没有到达这种“看熊不是熊”的境界。我能做的,唯通过文字的消解作用来达到为自己解气的目的。不再生气以后,再遭遇“熊出没注意”时,我已明显地不太注意了,或者,依然注意,但只是平心静气地瞎捉摸,特别是堵车或等红绿灯无事可做时。我开始发现,“熊出没注意”所制造的错觉和现实虽然极度弱智,但也有认识作用,至少是在文字游戏的弱智层面,以下就是我平时瞎琢磨的主要成果: 第一,凡前车的车尾有“熊出没注意”者,其车头处就多半会有刀螂; 第二,按照保罗·福赛在《 格调 》一书中所做的研判,在车上张贴各种文字标识,乃美国中产阶层独有的“受地位焦虑症驱使”的行为,美国后车窗上常见的标贴是:“我宁愿去航海”、“我为小动物踩刹车”。而“贫民阶层喜欢装点他们的汽车,不仅有仿豹皮的家具装饰品,还有在前后窗上荡来荡去的玩具骰子”。 事实上,我无法根据美国的标准来判断中国车主的阶级属性,不过,就非出厂设置的汽车图文标识而言,“熊出没注意”显然与“我宁愿去航海”和“我为小动物踩刹车”在精神气质上最为近似。至少,他们和“我为小动物踩刹车”的美国车主一样,政治立场上属于动物保护主义者,广义的环保分子 —— 虽然环保分子最为抵制的就是大排量SUV。不过,中国的“熊出没注意”如果想要把他们对动物的爱心表达得更妥帖、更加本土化一些,是否可以考虑应中国的国情,把“熊出没注意”实事求是地改写为“熊胆出没注意”或“熊掌出没注意”呢? 第三,如果你既非野外生存爱好者也不奉行动物保护主义,你只是一个平庸到需要“负全责”但是又不甘平庸、以至于非在车上贴点什么来表达个性的机动车主,为己为人,建议你把熊留住,易一字,做“人出没注意”。 ◎问候别人的母亲(1) 据英国《 观察家 》杂志指出,就“上瘾”行为而言,抽烟、喝酒、吸毒、赌博、购物等等,都已out了,生活方式变化和压力指数上升所催生的新潮品种,已扩展到上网、吃药、整容甚至发短信上瘾。 总之,事态看起来十分严重,有报道说,去年5月,各国专家聚集新加坡,针对上述新瘾症的症状及出现原因召开了首届亚太戒瘾研讨会。 如果把“上瘾”简要描述为“严重地依赖或者迷恋一种事物,往往是心理不健全或者不健康的表现”,那么,不排除开会也是一种瘾,在某种意义上,它跟上述“新瘾”系列里的“发短信上瘾”十分相似。 《 观察家 》以25岁的伦敦女招待塔玛拉·克瑞里为例,说她不爱通电话,只爱发短信。平均每天要发短信175条,否则无法自遣。走着、坐着、躺着、路上、工作中、如厕时,都在狂发不止。唯一不发的那一刻是淋浴时。写短信也不用看屏幕,两分钟即刷满三屏。练就了“电子一指禅”的塔玛拉坚定地认为:发短信是世界上最有意思的事情。 更为变态的是,只要离开自己的手机须臾,塔玛拉就觉得不舒服。她不仅把手机称做“我的宝贝”,而且把手机插在乳罩里边,紧贴着肌肤,随时感应短信发来的声音和振动。用广东话讲,这不仅上瘾,而且还“上了身”。 事实上,自2001年以来,不断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医学报告称发现“短信上瘾症”。临床上的描述大致是:“强迫症的一种,在一天中的某些时间总会产生短信出现的期待,如果到时没有出现,就感觉规律被打破,产生焦虑、不适应的情绪。”一句话,“全部生活都在一只手上”,是一种病,得治。 不过,鉴于以下两个原因,我个人对此的看法相当悲观:其一,出于人性。和抽烟、喝酒以及吃药、整容一样,食色性也之外,传播也是人类的天性。短信上瘾,流氓成性,都不好办。其二,中国专家对防治短信成瘾提出的建议是:“控制短信聊天时间,正确使用互联网和手机;培养积极乐观的性格,多参加集体活动。” 这话,听着特耳熟,跟“新婚必读”里防治性亢奋的对策差不多。 我个人对戒除“发短信上瘾”的前景之所以如此悲观,其二还出自于我在母亲节这一天亲身经历的“短信生活”。 公元2005年5月8日,“五一”长假刚过,母亲节追尾而至。我爱我妈,但她不在广州,遂打了个电话,致以亲切问候;我也爱我妈妈的妈,但她老人家不仅不在广州,而且也不在人世,阴阳相隔,手机座机小灵通全都联络不上,更发不了短信——很显然,元旦、春节、情人节、圣诞节的短信骚扰尽管惹不起,但是母亲节还是躲得起的,因为基本不关我的事,总不能愣充我的儿子或闺女,在短信里喊我一声娘亲吧。 本以为可以清静一天,不料中午睡醒后一开手机,向我祝贺母亲节快乐的短信便如潮水般涌来,其中频率最高是以下这两条: 其一,“今天是母亲节,我用心灵之纸折成最美丽的康乃馨,献给你的妈妈,祝她幸福、平安!更感谢她养育你,使你成为我生命中的朋友!” 其二,“昨天遇到天使在淋雨,我便把雨伞借给了她,今天她问我是要荣华还是富贵,我说什么都不要,只要现在看短信的人的妈妈今天节日快乐,永远健康!” 说实话,阅读上述短信的时候,我的拇指发抖,鼻子发酸,顶上发指,几乎感动到想哭,因为我深深地体会到发信人的一片苦心。首先,今天和一年中的其余364天一样,他们实在是忍不住想用自己的手机向另一些手机发出一个问候短信;其次,他们是那么真诚、那么难以自控地想问候我一声,然而在母亲节这个苦于找不到给我发短信的任何理由的特殊日子里,仍然能挖空心思,煞费苦心,拐弯抹角地发出了那么一条。有条件要发,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发。 ◎问候别人的母亲(2) 所以,借此机会,我要由衷地感谢所有在母亲节这天给我发来短信的有心人( 尽管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未曾见过她老人家一面 ),同时,更要特别感谢那些移动电话内容提供商( SP )们以及它们的那些不知名的短信写手( 尽管他们中的所有人也根本不知道我是谁 ),当然,在此也一并问候他们所有人的母亲。 依依不舍地逐条删除“母亲节短信”时,我作出了一个重大决定,绝对是像我这样一天不发短信问候别人就浑身不自在却因某些日子的不方便而苦于找不到恰当理由的人的福音。只要以母亲节的问候短信为样板,就可以进行无限的复制。 样板:“今天是母亲节,我用心灵之纸折成最美丽的康乃馨,献给你的妈妈,祝她幸福、平安!更感谢她养育你,使你成为我生命中的朋友!” 下个月父亲节那天,我会抢先发出这样的短信: “今天是父亲节,我用心灵之纸折成最美丽的康乃馨,献给你的父亲,祝他幸福、平安!更感谢他养育你,使你成为我生命中的朋友!” 举一反三:“今天是教师节,我用心灵之纸折成最美丽的康乃馨,献给你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历任老师,祝他们幸福、平安!更感谢他们教育你,使你成为我生命中的朋友!” “今天是端午节,我用心灵之纸包成最美味的粽子,献给你的屈原,祝他幸福、平安!更感谢他从来没有养育你,从而使你成为我生命中的朋友!” 一试身手最近的一个机会就在5月17号:“今天是‘五·一七’国际电信日,我用心灵之纸折成最美丽的套套,献给你的手机,祝它幸福、平安!更感谢你养育它,使它成为我手机的朋友!” 发短信上瘾之所以难戒,难就难在其根源乃在于手机这种东西基本上是握在手里的。手是人体最敏感的终端,神经细胞极为丰富,如果你大脑里的感觉中心相当于美国国土面积的话,通过手传递给大脑的资讯在感觉中心所占的比重约相当于阿拉斯加、加利福尼亚、得克萨斯三个州的总和。因此,既然一机在手,手痒的事是经常发生,而且是一定要发生的。手中有机,心里便时时忍不住要“发射”一下,出于经济和礼俗的考虑,“Hold your fire!”虽然在大多数手机用户的耳边警钟长鸣,不过擦枪走火,也是在所难免。 我认为,在包括抽烟、喝酒、吸毒、赌博这些“老瘾”以及购物、上网、吃药、整容以及发短信此等“新瘾”之中,最难戒除者,一是口头( 吃喝、各种口头禅、粗口 ),二是手头,心头排在末位。也就是说,既有朗朗上口之辞,岂无轻易上手并且爱不释手之物?释手比释怀艰难多了,肚子里不一定非有东西,重要的手心里不可一日缺乏掌握,否则,会令自己和他人感觉上都缺乏必要的安全感。就连不食人间烟火的各路神仙,手上大都也要拿着一个物事。由此观之,用手机发短信、讲电话,实乃心和口的超完美组合,虽然手机数量尚未达到人手一册有多的红宝书的水平( 总印数50余亿册 ),但可以肯定的是,这将是有史以来最难戒的瘾,比开会还凶。 ◎博 客(1) 庄雅婷是我认识的第一个博客,那一年是猪年。在鸡年的年末,我自己也成为了博客。狗年再次相见,乃遂出“江海相逢客恨多”之感慨。趁她出书,正好把这档子“梦里不知身是客”的混乱感觉理上一理。 老美最早玩的博客,主要功能不是自我表达,而是个人化的新闻发布以及对资讯和知识的过滤。但据报道说,在中国的博客却以“袒露日常私生活的内容”为主 —— 很显然,Blog作为Weblog( 网络日志 )的简称,在中国已经被汉化为日记,Diary —— 当然这又有什么不可以呢?很多人的日记不是早就被写成著作了吗? 有多少种人,就有多少种博客。在我国,所谓博客,其实就是一个写日记的人。日记历来只有两种:绝不可给别人看的和非给别人看不可的。其间的区别,更多是体现在对于日记本在物理处置方式( 硬体 )而不是内容( 软体 )。前一种,类似交给组织的申请或揭发材料,甚至给广大群众看的大字报;后一种,属于自娱自乐加自省自强型的绝对隐私,拼老命保密,一旦被人撞破,铁定恼羞成怒,翻脸是轻的,严重的会造成青春期心理创伤,一辈子都挥之不去。很显然,麻烦属于后者。批评博客不够地道的人,总爱举老托尔斯泰的例子。他老人家从小酷爱写日记,婚后最大的烦恼,就是防止托太偷看他的日记本,于是一个想方设法地藏着掖着( 书架后,靴子里,存银行 ),另一个则千方百计地寻觅搜索,双方常常大吵大闹,女方曾为此离家出走,跳河,吞鸦片,威胁用铅笔刀及其他利器自残,甚至在书房里开枪。但最后的胜利属于托翁,临终前把日记本付之一炬( 下线并且格式化硬盘 )。后人能看到的只有托太日记,相当于“托博”上的一堆评论和留言,而且都是用同一个ID发的。(《 托尔斯泰夫人日记 》) 顺便说说,高度怀疑托翁与男秘书“断背”的托太有一次确实在托翁的皮靴里找到过他的日记,也确实在本子里粘了个纸条留言道:“让善良的人们来读读他的日记,看他是怎样和何时曾对我献殷勤的吧……当时我的列沃奇卡就是这样的,而且长期是这样的。现在他是切尔特科夫( 托秘 )的人了。” 此外还有两种分属于以上两个大类之下的子项。一种是以后要不要给人看或会不会给人看到,写日记的人一直没想好或吃不太准的,因此就有了像鲁迅日记中“夜濯足”那样的暗号,令后人聚讼不休;另一种,系只给指定者看的限量版。虽然《 莎菲女士的日记 》作为一部日记体小说非给人看不可,但小说中日记的读者,却有明确的指定性:“自然,这日记,我是除了蕴姊不愿给任何人看。第一因为这是为了蕴姊要知道我的生活而记下的一些琐琐碎碎的事,二来我怕别人给一些理智的面孔给我看,好更刺透我的心;似乎我自己也会因了别人所尊崇的道德而真的感到像犯罪一样的难受。所以这黑皮的小本子我许久以来都安放在枕头底下的垫被的下层。”至于莎菲女士后来之所以又扩大了指定读者范围,系因“苇弟近来非常误解我,以致常常使得他自己不安,而又常常波及我……我无法了,只好把我的日记给他看。让他知道他在我的心里是怎样的无希望,并知道我是如何凉薄的反反复复的不足爱的女人……” ◎博 客(2) 人为什么要写日记( 博客 )?答案也有两种:一、心里有话但不方便跟别人说。托翁尝言:“每个人的精神生活是这个人与上帝之间的秘密,别人不该对它有任何要求。”又借《 复活 》里聂赫留朵夫的行为加以佐证:“这天聂赫留朵夫探监始终没有成功,就回家了。想到明天将同玛丝洛娃见面,聂赫留朵夫心情十分激动……内心好半天不能平静。他一回到家里,立刻拿出他好久没有动过的日记本,念了几段,就写了下面这些话:‘两年没有记日记,原以为再也不会干这种孩子气的玩意儿了。其实这并不是什么孩子气的玩意儿,而是同自己谈话,同人人身上都存在的真正的圣洁的我谈话。这个我长期沉睡不醒,因此我没有一个人可以交谈……主哇,你帮助我!’” 其二,心里有话,不方便或不舍得跟自己说或只跟自己一个人说。如“专以示人”的曾国藩、胡适之日记,又如《 围城 》里的方翁“……精神上的顾影自怜使他写自传、写日记,好比女人穿中西各色春夏秋冬的服装,做出支颐扭颈、行立坐卧种种姿态,照成一张张送人留念的照相。这些记载从各个方面,各种事实来证明方翁的高人一等。朋友来了,翁常把日记给他们看……”。 博客作为一种电子版的私人日记,性质上介乎于“既可以给你看,也可以不给你看”之间。技术上,日记的主人牢牢掌握着随时向访问者关闭或者开放的权利;动机上,则游走于“给人看”和“给上帝看”,甚至可以培育出“没话找话”的精神境界。不论是把有价值的毁坏给“蕴姊”们看还是把无价值的撕破给“苇弟”们看,博客们都玩得得心应手。 非但如此,“评论”、“留言”以及博客主人对以上两者的回复,更开创出人类日记史上空前变态的局面,即偷窥和被偷窥双方可以进行持续的讨论。这种局面已经非常接近齐泽克对“受虐狂态度的基本悖论”的描述:“当他们最终完成严格意义的性受虐狂游戏时,性受虐狂经常地保持一种反思性的距离;他永远不会真正地付出自己的感情或者完全地在游戏中放任自己;在游戏中,他能够突然采取导演的姿态,发出准确的指令( 在这个点上多加一点压力,重复那个动作…… ),从而丝毫不‘破坏幻觉’。一旦游戏结束,性受虐狂者会重新采取一种令人尊敬的资产阶级的态度并且开始用一种平常的、事务性的方式同至高无上的贵夫人谈话:‘谢谢你的帮忙。下个礼拜同一时间见?’” ( 齐泽克《 快感大转移——妇女和因果性六论 》) 为了不至于陷入这种过于激情化的悖论,我通常不回复任何评论和留言,目的就是为了保持这个游戏的好玩,即:“我知道你在偷窥,但是我假装不知道——我认为,这就是博客、尤其是庄雅婷这类博客的终极乐趣所在。这种快乐,只会抱怨“一想到她此刻就在我身后看我写日记,就减少了、破坏了我的真实性”的托尔斯泰们永远体会不到。每一次看博客和写博客的时候,我的耳边都会响起李嘉欣在《 堕落天使 》里的这一段旁白:“看一个人丢掉的垃圾,你会很容易知道他最近做过什么事。每次他都会来这个酒吧,看来很喜欢这里的清静。有时,我会坐在他坐过的位子上,因为这样,我好像感觉和他在一起……我是一个很现实的人,我知道怎样可以让自己更加快乐。” 我怀疑,不管是写哪一种日记,也无论是哪一种写日记的人,潜意识里的快乐都是一致的。猫捉老鼠,人毕竟是传播的动物。换句话说,如果托太不是那么执着地要看老公的日记,托翁的日记说不定就不会记得那么勤,内容可能也要空洞乏味得多。一个人有了日记( 隐私 )还不够快乐,缺了潜在的读者,快乐就不会完美。在这个意义上,托翁的快乐大于鲁迅,鲁迅的快乐高于莎菲,而庄雅婷以及万千博客们的快乐,则远在他们之上。 ◎你的明白? 有声电影发明以后,电影里的人不仅开始说人话了,而且,同一部电影里也开始出现说着各色人话的各色人等。对白里之所以会蹦出几句外语,通常是为了渲染某种异国风情,一般也只是做个引子,点到为止。段子说,英语作文课,老师出的题目是“当黑羊碰到白羊”,起首提示曰:“One day the black goat meet the white goat on a bridge……” 一中国小学生偷懒,灵机一动,挥笔写道:Then the black goat asked the white goat: “Can you speak Chinese?”The white goat answer: “Why not!” 接下来,羊儿们就全程以中文问答了…… 电影里对外语的处理,基本都是这个路子。好莱坞电影里偶尔冒出几句西班牙语,都会打上英语字幕( 每到这种时刻,台版HBO的中文字幕就会忠实地同步出现“西班牙语”四字 ),但毕竟也就只限Then the black goat asked the white goat,接下来,一概以英语对答如流。对中国电影观众来说,电影里的外语可以被分成两类,即外语原版和“译制腔外语”,后一种类别,即不管是“他好像说了世界革命万岁”(《 列宁在1918 》,俄语 ),“嘿,当兵的,你不守信用,你不等我了?”(《 叶赛尼亚 》,西班牙语 ),“一直向前走,不要朝两边看”(《 追捕 》,日语 ),除早期译制作品都有明显东北腔之外( 主要都是电影里苏联人,也包括《 牛虻 》里的意大利愤青 ),在声调上一概都表现为一种让中国观众深信这就是从老外嘴里说出来的充满了外语情调的现代汉语。 此外,中国电影里还有一种更为复杂的外语,即日本鬼子说的话。抗日片里的鬼子,有时也讲日语,但一般只讲一两个短语,剩下的不是交给翻译官处理,就是改说中文,再佐以语气、表情、身体语言及剧情上下文,观众完全明白。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电影里的鬼子都爱讲一种“协和语”,即满洲国时代日本在东三省推行殖民教育时使用的一种以汉语为基础,混入日文词序的杂凑新语,是一种带有胁迫性的东北“洋泾浜”。在抗日片的影响下,“鬼子话”已成为现代汉语中的一种特殊的亚语言,王朔曾这样写道:“我们不知道这些电影有什么值得批判的内容,只是如饥似渴地吸收那里面的人物性格和只言片语,就像学习自己的神话传统和古老方言。那使我们看上去似乎变得是一个拥有自己独特文化的部落,从电影起源,长出自己的根。那几乎、差点发展为一门可用于交际流利表达思想的外语,你要不懂,就没法跟我们相处。当你站在一个高处,心情很好,打算抒抒情,你要说日语:兔子给给妈耶。还有一些日语、协和语:吃饭是‘米西米西’;征求别人意见是‘那你’;有人敲门是‘什么的干活’;给别人添恶心是‘卫生丸新交的给’。” 有一在北京出生长大的女老外向我夸口说,全世界老外里能把中文说得像她那么溜的,绝不超五人,一个有力证据,就是她会讲电影里的“鬼子话”,当时在广州某咖啡馆里她就大声来了一句“广州的花姑娘的大大的没有没有!”一时竟语惊四座。 新近的影视作品有一种风气,即凡有日本鬼子,凡开口说话的,必说日语。前不久的《 亮剑 》,众鬼子不仅个个讲日语,而且大段大段讲,放开了讲,既讨论战术,也谈论人生,感觉好像是在看汉语配音很不完整的盗版日剧。再看演员表,清一色同胞,据说除一位扮演日军军官的中国日语教师之外,剧中所有鬼子所说之日语台词,都是照着日语教师逐字逐句写下来的中文音标死记硬背,目的是追求戏的质感。尽管有批评说演员的日语台词不仅发音不准,有大量语法错误,敬语和自谦语乱用,而且还有鬼子在磕磕巴巴说台词时目光呆滞地盯着桌子或前方,一看就是在偷看提示板,然而演员们的敬业精神仍然令我大大地感动。越是感动,越是想当年,协和语在《 地雷战 》里的经典一幕至今音容宛在:一小股日军和伪军,被我胶东民兵以麻雀战骚扰得在野地里完全没了方向,一伪军官朝不同方向乱指:“太君,土八路的,这边!太君,土八路的,这边!”当时,举着望远镜的日军军官显然生气了,只见他粗暴地打断伪军官: “什么的这边那边,土八路的,这边。你的,这个,我的,这个,明白?” 伪军官乃作醍醐灌顶状:“,明白!明白!” 就作战方针而言,伪军官是否真明白,观众可能是不太明白的,不过就纯粹的语言沟通来说,中、日间的对话基本明白无误。到了《 亮剑 》,在中文字幕和剧中翻译官的帮助下,鬼子们说的日语我也是听明白了,五十年来,剩下的唯一问题就是,电视剧里的日本鬼子何以坚持要全程说日语,我的还是大大的不明白。 ◎上流社会知识竞赛(1) 对付爱露、爱现的暴露狂,万峰老师曾提供过两种方法。有次一女的打电话进去问:“万峰老师,我看到一个露阴癖,我好害怕。怎么办?” 万峰:“害怕?害什么怕,你只要大喊一声——耍流氓( 高音 )!” 又一次一贱男问:“我……我的几个女朋友,都说我……下面那个……有点大……” 万峰:( 打断 )“大?你以为你大就了不起了?有驴大、有马大吗?” 听众:……( 无语,挂断 ) 此法显然也适用于网上互。在周公子和易烨卿关于上流社会的论战中,前者成功运用了后一办法,即“比你大”,而发帖参战的众网友采用的则是前一种方法,即发了一声喊——耍流氓! “比你大”的比赛项目有:谁的钱多以及以60分钟为单位时间的花钱速度谁比谁快?打车还是开车?自己开还是别人开?若不打车而打飞机,是打自己的飞机还是打别人的飞机?San Francisco这个地名的汉语发音怎样才算到位?到这个地方旅行跟到阿拉斯加钓鲑鱼、到中非草原打猎何者更牛×?千把块的红酒和1.3万美金的1986年拉菲何者更上流?在家煮咖啡、到花园饭店喝咖啡和不会喝咖啡只喝茶、苏打水、矿泉水、香槟和少数几种法国红酒何者更贵族?“宝姿”与巴黎专门店的定制服何者更跩?有编号和无编号的Patek Philippe谁比谁真?家传首饰VS珠宝店买来的谁比谁狂?Lexus房车加TOYOTA大霸王VS雪佛兰( 白色! )鹿死谁手?私人律师和财务顾问的有?家养赛马几匹?参加过哪些比赛拿过什么奖?是什么血统?狗是什么品种什么血统?( 之前已问过人的家庭出身 )在哪儿上学?有过几位家庭教师?听什么音乐在哪里听?工作或不工作——千言万语,汇成史上最强音:“你以为你大就了不起了?有驴大、有马大吗?”就怕货比货。周公子随手牵出个驴啊马的,易烨卿立马就歇菜了。 “斗大”和高喊“耍流氓”之外,对暴露狂的另一种干嘉风格的羞辱方式,就是怀疑和考据。某些人相信“贵族帖”乃网站旨在增加人气的炒作,而周、易的身份也都是假的,可能就是同一伙人、甚至同一个人唱出的同一首歌。其实身份和姓名的真实性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激起更多人的参与热情,让大家都High了。年前有同胞假装日本人打电话到湖南电台辱骂中国人的“辱华事件”,便是极佳之事例。不管通过何种途径及手段,能达到高潮就是胜利。假装的高潮也是高潮,不可把豆包不当粮食。已有越来越多的医学专家倾向于“无分类高潮”。备受尊敬的美国性学大师Betty Dodson博士坦率地指出:“不论性高潮是和情人、浴缸、玩具熊、假阴茎、手指、舌头或按摩棒发生的,性高潮除了是性高潮还是性高潮。”事实证明,“上流社会”之辩以周公子完胜告终,众网友、网站以及社会舆论也同时达到了高潮。 尽管如此,包括本人在内的未能获得共时高潮者仍大有人在,考据和索引工作中技术含量最高者,是某网友的数据ID段考证:“经过长达4个月的调查,通过各种渠道和关系,发现周、易是同一个人( 至少来自同一地方 ),是一所学校一个寝室用同一台电脑上网的一个或多个在校生,IP来自同一地市( 四川邛崃 )。”鉴于上流社会的复杂,生物血统和电子谱系的考据皆不足信,比较靠谱的应该是当事人的知识谱系。对于网络,我的乌托邦理想一路走来始终如一,即宁愿相信在网上一切自称女性的都不是男人,自称美女的绝非恐龙,自称上流的也绝不下流,也就是说,我深信周、易都是上流社会,只是各自的知识谱系略有差异。例如,其上流社会知识总体上来自影视、报刊和小说,区别是,易的知识来源更多地集中在CCTV的国际新闻、好莱坞、《 参考消息 》等等,此外安妮宝贝和各种本土时尚杂志居功至伟,当然,亦舒小说亦有贡献;周的知识则主要来自欧洲电影、19世纪经典欧洲小说等,以《 格调 》( 精读 )、《 大狗 》及《 奢侈带来富足 》( 通读 )等翻译非小说贡献良多。因此,与其说争论谁是真贵族,不如说是一场关于上流社会的知识竞赛。《 开心辞典 》可以考虑搞这么一个主题专场,在开出全场最刁钻的“上流社会睡醒后怎么起床”一题时,王小丫给了如下提示:“醒来时,一面墙壁的紫檀木壁板从轨道上推到一旁,一个身材高大的黑人,穿着一身白色的制服站在床边:‘早安,要洗澡啦,啊,您不用起床,我会把您放到浴池里去的,您只须解开睡衣就行……’床慢慢地向一边翘了起来,我开始往墙壁的方向滚去,挨近墙壁的时候,墙上的帷幕就让开了,顺着一道铺着羊毛的斜面继续往下滑了两码远,便‘扑通’一声轻轻地落进了和我的体温一样温度的水中。” ◎上流社会知识竞赛(2) “《 一颗像里茨饭店那么大的钻石 》第三章?” “恭喜你——答对了!你真棒!你是真的上流社会,你全家都是,你拯救了上流社会,你拯救了想象的共同体!” 房新树小贴子旧 男人喝多了,往往一把揪住对方,千百次地追问“是不是朋友”;上网上High了,也爱把对方一把揪住,翻来覆去地问“是不是贵族”。都是身份和关系的确认以及相关的焦虑。此事有天涯社区著名的“贵族”帖为证。这个以互相追问对方是不是贵族为主题的长命帖,从年初红到年尾,据说要7小时才能通读。近经主流媒体的报道,其“史上最强,此帖独尊”的江湖地位终得确立,旧事也成为新闻。 旧帖变新闻,系因帖子在话题上的陈旧,正是这种陈旧保证了它永远都会是新闻。“房新树小画不古,此人必是内务府”,难道不就是有清一代口传形式的“贵族帖”?其后天翻地覆,摧枯拉朽,直到“文革”初期,经过不断的战斗减员和非战斗减员,内务府和非内务府的一切贵族都已彻底消灭,轮到革命小将挺身而出大比出身,房和树也置换为军装的颜色和款式。革命小将歇菜之后,去年在台北有女将“上流美”语录流出市面,如“上流社会咖灰( 啡 )不用这么大的杯子”、“上餐馆不点牛排都是初( 吃 )羊排”以及“偶就是很喜欢买衣湖( 服 ),用每天一条的时间来穿都穿不完,真是伤脑筋”等等。这次也不例外,以“北纬周公子”和“易烨卿”为控辩双方,一干人对“贵族生活”以及“上流社会”展开了热烈的争论以及认真的身份验证。 这场大戏的戏肉,凸显于身份验证的若干项目,如钞票、穿戴、吃喝、宠物、移动方式以及文娱活动等。然而说是戏肉,无非也是腌肉,因历史上每一次类似的大戏里暴露的也都是类似部位的肉。唯一“了有新意”之处,在争论的逻辑结构,即中间老套,两头出新。“贵族帖”的起因和结论,都是“贵族该不该歧视穷人”。通过对“易烨卿”的反复盘查,“周公子”得出其“不是贵族”的结论,日常起居方式外,主要系因“真贵族从不歧视穷人”。按此思路和虚拟陪审团的一致意见,《 南方周末 》做出终审判决如下:“不尊重别人,也得不到别人尊重。” 从“偶们上流社会咖灰不用这么大的杯子”到“我们上流社会从不歧视任何穷人”,认识的飞跃,境界之提升,刮目相看。本来我相信中国已无贵族,尤其是看过谢晋在1989年导演的《 最后的贵族 》之后,倒不关剧情或片名的事。一个世纪以来,内忧外患,国难频仍,瘦了老贵,灭了永贵,一旦国之将国,富人大量涌现,“新贵”仍是一句高度含蓄的骂人话,“贵”而能“族”者,也是一种高度稀缺的资源。别说是当年不招人待见的内务府,就连在总理衙门章京上“行走”了不到一百天的康家后人,也成了公认的“贵族”标本。有人急着寻根认祖,重修家谱,此法虽较为经济,然而既有找到唐宋八大家的机会,更有京师八大胡同之风险,好在两者的可信度都极低。不好使,就是急到割裂历史,罔顾审美规范,藐视经济规律,也得尊重一下生理规律不是? 贵族者,族也;上流社会者,社会也。此二者果真有之,除了能被公众娱乐以及对此始终保持正确态度之外( 天涯版主对“贵族帖”的评论:“他们究竟是不是真贵族,大部分网友并不在意。关键是他俩都自称上流社会,而且论战胜得极其痛快。”在这一点上,周、易的表现皆堪称专业到位 ),唯一的识别标准不是别的,正是对“下流社会”的歧视。一个人有钱,只能被称为富人;当一个以上的富人同时进入了一种有组织有纪律的状态,上流社会方才得以成立。歧视,没有商量的歧视,正是上流社会不变的纪律,它使“上流社会”成为像国族那样一个坚不可摧的“想象的共同体”,同时还确保了所谓贵族精神及贵族气质的成立,此二者,正是作为被歧视方的公众的永远不变之追求,这才是真正的史上最强。上流社会一旦放弃一贯的歧视,非但上流社会不复存在,下流社会也将瓦解,最严重的后果,就是此想象共同体的解体。上、下流社会的身份认同及连带的歧视和反歧视,都建立在这个共同体之中,互为欲望对象。齐泽克说:“正是在幻想的核心中,我们所遭遇的是同他者的欲望之间的关系,是与后者不透明性之间的关系:在幻想中上演的欲望不是我自己的而是他者的。”这种幻想的力量是如此官能性地强大,以至于“不得不定位‘我思故我在’这种强迫性神经病式的看法”。此意义上,《 一场虚拟世界的反歧视大战 》的主战场,实在是一个恰当得不能再恰当的空间,当然,更是一个强得不能再强的标题。 憎人富贵嫌人穷——这是粤语对人性的一个基本判断,也是结成想象共同体所必需的一个生物学基础,它的社会学表述就是“虚荣”,后者对社会的建设性远高于破坏性,诚如杰罗姆所言:“正是我们自身的错误和失败,而不是我们的优点和长处,才使我们和他人同病相怜,惺惺相惜。我们的美德各不相同,而愚蠢却大致一样……但在爱慕虚荣之类的缺点方面,却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虚荣心就是这样一种自然天性,它使得整个世界亲如一家。” ◎洋 相 我发现,中国人和日本人有一种共同的国民娱乐,即观看男女老外们表演当众出丑。每当有老外在电视节目里( 电视台十分乐意邀请老外参与这类节目 )表现出对以上两国风俗文化在观念上的无知,在行为上的笨拙时,本土观众就会宽宏大量地乐不可支起来。 当然这并不表示中日两国国民在欧洲就从不出丑。谈论国人在国外之种种“洋相”,同样也是一部分中国人的娱乐活动之一。从李鸿章到留学生,从官员到商人,从晚清谴责小说到今之社会新闻,作为集体观看“老外出丑”的补充,走出去,请进来,批评和自我批评,这种娱乐活动年中无休。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强化族群自我认同的“想象的共同体”( imagined community )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这种全球化进程中的创伤性体验,一部分是因为文明( 或风俗 )的冲突,例如刀叉和筷子、歌剧院和卡拉OK;另一部分则纯属个人习惯,例如随地吐痰,公众场合旁若无人,大声喧哗,等等。前者不可避,后者或可追,但两者绝不可混为一谈,即把个人习惯及“人格”视同为“民族形象”或“国格”。除非是因公( 例如出席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一个人不管到哪里都只代表他个人,每个人必须对他自己的行为负责。人品问题,不能被滥诊为类型化的忧郁症;胃口不好,不要假装是素食主义者。随地吐痰、大声喧哗之类,国内国外都算非礼,虽说是家丑不可外传,却终无一出国门就罪加一等之理,又不是关税。 钱穆先生在《 晚学盲言 》中多处论及“少数与多数”以及“群与孤”的关系。源自希腊、罗马的西方商业文明滋生了基于“孤”的人生,中国的农耕文化则导致了以“群”为主的生活,然而,“人生有群与孤之两面,不能偏无,亦不能无偏向。为求平衡,于是尚群居者转重孤,尚孤往者转重群”,故“中国人主要在人群中求有孤,西方人主要在从孤中求有群”。以鲁滨逊和伯夷为例,采薇首阳与漂流荒岛,“实无甚大之不同。唯鲁滨逊乃遇不得已……在伯夷则岂不可已而不已”。 西风东渐,钱先生质疑道:“今我国人,几乎群认中国前代人生已死去,唯当一意追求西方人生,以为吾侪之新人生,斯诚不知其立论根据之何在?”虽不知其立论根据何在,但是逆向操作似乎已是大势所趋。吾侪之新人生,那是将个人的“孤事”或“孤立事件”想方设法或者不假思索地扩大化,推而广之以“求有群”。近年来多起“有话说”的事件,莫不如是。挨了个别的骂,原因归结为“整个民族的人格文化还没有重新建立”,个人在国外遭受个别的不公正待遇,扩展至“民族耻辱”,一场球赛之输赢,提升为国家之胜负,个人名誉受损,则把原本应属于个人的伤心放大成“伤了全国电视观众的心”。 此种选择性极强的“集体主义”,实乃极端个人主义的一种变态形式,或曰由“无我之境”转入“有我之境”过程中的极度不适应。把属于个人的孤立事件无限放大推给集体,利用集体反集体,挑动群众斗群众—— 一个人一旦成功将自己置身于这种“同而不和”之境,不仅自己做成小人,而且还会因“随便起哄”而把集体变成集市,把团队变成团伙。 既有精神胜利法,就不无精神失败法。欲令种种“家丑”“片板不许下海”,首先得做好自己和他人的思想工作,思想一时不通者,强制性集体恶补之外,尚有以下三法可供应急: 一、人在异国,欲行不得不非礼之事,可事先把自己伪装成日本人。我认识一个既自爱又爱国的女小朋友,游巴黎突遇内急,情急中便在塞纳河边蹲下,心中默念,如被法国人偷窥,立即就给对方来一个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道一声:“靠你鸡挖!” 二、尽量到落后的国家旅行。此法非但能避免自己被他人视为“非礼”,而且还可能因视别人为“非礼”而获得某种道德优越感。经济学家早就发现了这样一条规律:即所谓幸福,本质上乃由差异性造成。我认识的另一个男小朋友,情绪低落时,立马买张机票直飞柬埔寨。三天两夜一个疗程之后,刮目相看者,一名神清气爽,满心欢喜的归人是也。 三、苦练内功,到哪儿都不把自己当外人。爱默生在《 英国人的特征 》一文中说过这样一个段子:“一位英国女士在莱茵河上听到一个德国人称她及其同伙是外国人,她就大声说道:‘不,我们不是外国人;我们是英国人;你们才是外国人呢。’”。修炼到这种宾至如归的境界,也就走遍天下都有“礼”,百无禁忌,百毒不侵了。 段子里的英国人,是维多利亚时代的——其实,最保险的万全之策,还可以像我一样,把自己的地理概念和时间观念牢牢锁定在维多利亚时代,尽量少出国,最好别出国。正所谓,面子是别人给的,脸是自己丢的。 ◎袋装一代男 老派的英国绅士出门,手里总拿一把伞,不论晴天雨天;新潮的中国绅士,走到哪里都夹着一个包包,不分白天黑夜。 被称为“男装手袋”的那个物体,乃随着第二代手提电话的普及而崛起于中国男士们的腋窝之下。俗称“水壶”的那种摩托罗拉手机,既因体型之粗壮而不便于腰悬,又因价格之高昂而必须有一包装专事收藏以示矜贵,遂有钱包不像钱包,化妆袋不像化妆袋之“大哥大包”应运而生。是包也,不仅被用于收藏手机,兼有些可放现金、香烟等细软之余地,一根中指般粗细的天线,黑漆漆、直挺挺地暴露于包外,触目惊心,总让我联想到某种肢体语言。 在牛津大学版收录了大量新词的《 二十世纪辞汇 》中,赫见To Handbag一词,释为“责骂”。其来源,为向以手袋示人的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之强硬形象。回想“大哥大包”外面的那番不雅情景,原来竟也是在骂人,被骂的,大概主要是那些没有手机的男人吧。 “水壶”已成古董,GSM或CDMA手机之娇躯,已经薄到可以被收藏在男人身上任何一个他愿意收藏的地方,然而,“大哥大包”非但未随大哥退隐江湖,反而改了一个叫做“男装手袋”的艺名继续傍着中国男人的身。但凡在外面有些应酬,有些活动的男人,也不管是总裁还是司机,无不神色凝重,人手一包——“男装手袋”的两种常见携带方式为:抓式——以五指狠抓手袋上端,有手挽者,则可借腕力而稍事减弱手指力度;夹式——以掌、腕之力向内承托,肘部自然外弯,“手袋”遂被深藏于腋窝深处而略为外露。身材短小者夹之,疑是小儿麻痹症之后遗,体格健硕者夹之,犹见一头掰着玉米的大狗熊。 此外尚有一种应急之式:双脱手,借后臂之肱二头肌与胸大肌( 胸大肌欠发达者,调动腹外斜肌辅助 )之力而共夹之。曾于厕所目睹身旁一便友,一面以此法夹袋,一手在下操作,另手举电话掩耳,人声水声交融,人、包浑然一体,倒也十分稳妥。此亦足见何以“大哥大”黯然收场,而“大哥大包”却能英名长存。 改革开放以前,上班的男人在工作单位和包的问题上,选择同样有限,大部分人拎在手上的那几幅人造革,似乎就叫做“包”,最多也就是以携带方式来定义的“提包”或者“拎包”,并无特别的名称。改革开放后,手提电话未被引进前的那十年间,是传统公文包的天下。不过,老土公文包不仅因体积过大而携带不便,且在下班后还会造成仍在上班的不良感觉,配衬亦只限于正装。没几年,公文包就销声匿迹,只留下这么一段子:老虎和乌龟打架,被乌龟咬了虎鞭不放。猴子见了,对老虎竖起拇指:虎哥,你真牛啊,走到哪里都挂着个公文包。 由“大哥大包”演化而来的“男装手袋”,则以其轻而不薄,亦庄亦谐等诸多好处,将此等弊端一概革除。色彩上亦较老土公文包于黑、褐之外有更多变化,不用说配衬姹紫嫣红的外套,哪怕配衬形色各异的内衣,也绝对不会失礼。 唯一的缺憾,还是与“大哥大包”或“男装手袋”这两个名称有关。前者流于俗鄙且名不符实,后者失之于笼统而缺乏个性。不过,若按照广州市皮具行业商会对“手袋”一词所下的专业定义:“狭义的手袋,是具有手挽的各种袋的总称;广义的手袋包括:有带的背袋、没带的钱包、皮夹,即袋、包、夹三大类。以用途分,有旅行袋、公文袋、时款袋、包装袋、钱包、腰包、书包、皮夹九类。”这除了一条先天性发育不良的手挽,既无背带,又不算钱包、皮夹,更不能在上述九大门类中入流的“大哥大包”,除了又名“男装手袋”之外,竟不知应如何归类。 关于女装手袋,已经有太多的陈腔滥调,像什么女人身体的一部分、女人的包盛满了女人的秘密,等等。男人手里有袋,心里也有秘密,对于包袋却没有多余的想法,只是断不可只自己长时间处于徒手状态,伞或拐、手枪或手袋、自己的身家或他人的性命,男人手里总得拿住些什么才好,唯如此,内心才不至于空虚到要随便找个什么袋状物体一头钻进去的地步。 ◎打 错 了(1) 电话的好处,在于不必面谈。不必面谈不仅提高了效率,而且使通话双方免除了见面时必要的那套礼节,也算是效率的一个方面。 据一则“国际商务礼仪”告诫,一旦发生商业纠纷,巴西人习惯于在电话里恶言相向,一见面却嘴上抹蜜,行礼如仪,简直判若两人。很显然,“和当面交谈一样简单”之类,其实只电话业务的推广用语,当面交谈一点也不简单,还不如改说“没当面交谈那么复杂”。这事也和写信一样,“如晤”、“握手”以及“亲亲”,等等,只是体例上的礼仪。就算是“亲你一百次”、“亲你一千次”,其实是一次也不必。在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在电话里所有人都知道你不是一条狗,这主要是因为狗不会说人话。 重在说话,听其言而不必观其行。也就是说,如果你的狗会说人话,也就没有人知道你不是狗了。 然而各种电话礼仪教程却不这么认为。它们相信,打电话和听电话的礼仪并不只限于口头语言,还包括说话和听话时的身体语言。以下是我从浩如烟海的资料里整理出来的两大基本戒律,如有违反,一概被视为非礼: 一、通电话,汝不仅要速度快、态度好,且要姿势雅、表情佳。汝应走近电话,双手捧起话筒,站姿,注意使嘴和话筒保持四厘米左右距离,要把耳朵贴近话筒,仔细倾听对方。同时,汝要面含微笑,不可坐着不动,或一把把电话拽过来,抱在怀里,夹在脖子上通话。亦不要拉着电话线,走来走去;也不可坐在桌角、趴在沙发上或是把双腿高抬到桌面上,大模大样地与对方通话。 二、通话全过程中汝不得对着话筒打哈欠、吸烟、喝茶、吃零食,也不要同时与他人闲聊;彼时若有非吃不可之东西,则务必征得对方同意:“汝介意吗?对不起,吾正在( 或打算 )吃东西。” 本以为“打姿”只是个棒球术语,不承想它还适用于电话。在我看来,除了进食因口舌活动会明显影响发音吐字品质之外,保持正确的身体姿势和表情,基本上是建立在这样一种理论基础之上,即“对方能‘听’出你懒散的姿势和不良的表情”:“弯着腰躺在椅子上,对方听你的声音就是懒散的,无精打采的,若坐姿端正,所发出的声音也会亲切悦耳,充满活力。”( 光着屁股或劈着叉打电话,会使对方听出你的“淫荡”吗? )“由于脸部表情会影响声音变化,打电话时,即使看不见对方,也要当做对方就在眼前,尽可能注意自己的姿势。面部表情会影响声音的变化,所以即使在电话中,也要抱着‘对方看着我’的心态去应对。接电话时板着脸,一副心不甘、情不愿的样子,声音自然沉闷凝重,无法给对方好感。” 这套理论也许有理。心理学和精神病学上有一个著名假说,“精神紧张源自肌肉紧张”。此前,根据“国际头痛分类”,把因精神性( 心理 )和肌肉收缩引起的头痛统称为紧张性头痛。对焦虑病人的研究也发现,其额部肌肉收缩比对照组大得多。如果假说完全成立,则“精神性头痛”的病因其实是因长期额部肌肉头颅部肌肉的紧张导致了精神焦虑和头痛。也就是说,如果你老是姿势不雅地歪着脖子并且面目狰狞地打电话,除了能让对方“听”出你的不良人格,还可能会威胁到你本人的健康。 ◎打 错 了(2) 当然,上述电话礼仪主要是针对公务及商务人员,尤其是服务行业,事关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 很想知道不良声讯台是如何指导其一线员工的 ),在私人通话层面上的指导意义不大,不过,一个人姿势表情的“正当”与否若足以影响说话的态度以及他人对其说话态度甚至个人品质的评价,那么,反过来若只见一个人通电话的姿势、表情,却完全听不到( 或听不懂 )他在说些什么,结果可能会更为严重。加缪讲过一个故事,说一女子有一次看到她老公在电话亭挥舞着各种手势却听不到他在说什么,当下就郁闷起来:怎么?就是这个人每天趴在自己身上?实在不能接受,随后就跟丫离婚了。加缪评论道:“人们不再理解世界,世界从我们的视野中间逃逸出去,又恢复成它自己。这种情况如同我们平时非常熟悉的某一个人,突然间变得如此陌生,就如同在电话亭里打电话的女人,我们听不见她的声音,却隔着窗玻璃看见她毫无意义的动作,我们禁不住会问她为什么活着。” 加缪的一女同胞后来搞过一场行为艺术,在巴黎街头的透明玻璃电话亭内打电话,并做出打电话时的各种姿势和表情,裸体。意在启发公众反思技术传媒的发达与私人空间的紧张关系。落实到操作上,所谓“技术传媒的发达与私人空间的紧张”就可以归纳为“言行不一致,声画不同步”。这种紧张关系一旦出现,事情可大可小。小到企业形象,个人品质,大到“不再理解世界,禁不住会问为什么活着?” 因此,基本上,接、听电话都是高度危险的事,口舌招尤,动辄得咎。操作不当,丢人现眼,事关人格和名节,君子慎独,君子慎打。加缪还说,荒诞会在每个街角“打”在我们脸上。动词上,荒诞袭击我们的动作和电话、阳光之类并无区别。 1876年2月,在波士顿大学教授声学的贝尔先生进行了首次电话试验,隔房数间,他在电话里对自己的助手说:“沃森先生,过来——我等你。” 这是人类说的第一句“电”话,英语,由一个英国人说给一个美国人听。若脱离彼时之“实验室语境”,亦不折不扣的废话一句。汉语之首次“插电”,则发生在两个中国人之间。据刘善龄《 西洋风——西洋发明在中国 》说:清第一任驻英公使郭嵩焘抵伦敦,恰逢贝尔发明电话。光绪三年九月初十( 1877年10月16日 ),郭嵩焘应工厂主毕谛邀请访问了他在伦敦附近的电气厂办公地,专门试用了刚发明不久的电话——郭嵩焘在日记中称之为“声报机器”的劳什子。电话被安置在相距约十丈的楼上和楼下的两间房内,随从张德彝下楼,公使留在楼上,于是,在这个“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标准现代化环境里,通话开始了:郭问在初( 张德彝 ):“你听闻乎?”曰:“听闻。”郭:“你知觉乎?”曰:“知觉。”郭:“请数数目字。”曰:“一、二、三、四、五、六、七。” 公使在当天日记里写下的试用报告还说:“其语言多者亦多不能明,唯此数者分明。” 一个新用户向对方发出“你听闻乎?”之询问,合情合理,然而紧接着就问被叫方是否失去“知觉”,实在匪“夷”所思。很显然,对于西人的这项大胆假设,郭、张二人起码在通话语气上还是十分“小心求证”的,张之奉长官命而在电话里数数,想来也不会有许多年以后崔健的狂放。当然,不管是在初还是崔健,“一、二、三、四、五、六、七”和“沃森先生,过来——我等你”一样,依然还是废话。 ◎打 错 了(3) 尽管( 或由于 )“语言多者亦多不能明”,这些实验性通话或通话的实验性还是给后之电话语言风格留下了病根。早期“声报机器”技术上的话音品质问题正在让位于礼仪上的通话品质。电话礼仪这事,好像都是无师自通的,好像抄起电话就打。马季曾在《 打电话 》里对一约女友看歌剧《 刘三姐 》的男青年打电话时“废话过多”做过善意的嘲讽,但这一人民内部矛盾中的非礼行为至今犹忠贞地在“第十根电线杆子下面”长存抱柱之信。今年政协大会的小组讨论上马季委员发言说:“好的作品影响了几代人。《 打电话 》是60年代初的作品,到现在人们还觉得有点现实意义。” 电话礼仪,除了说话要有礼貌,主要是少说或不说废话。我研究过各种文本、体例以及居心各异的电话礼仪,发现其各有侧重,但力戒废话是一致的。什么是非礼的电话?郭嵩焘和张德彝的领导有皇家风格的示范在先。据溥仪《 我的前半生 》供称,十五岁那年,在庄士敦的煽乎下,非要在养心殿安一个电话。内务府大臣和师傅们因担心皇帝被电话非礼( “安上电话,什么人都可以跟皇上说话了,外界随意打电话,岂不冒犯了天颜?” )而以“祖制”相阻,但最终还是搞不过以“自由”相抗争的皇帝,便遂了他的心愿。翻开电话局送来的电话本,溥仪把第一通电话打到杨小楼家,还学京剧念白道:“来者可是杨——小——楼呵?”对方问:“您是谁呵?”皇帝就立马挂机了。皇帝还用电话非礼过杂技演员徐狗子和东兴楼饭庄,冒充一什么宅子叫他们送一桌上等酒席。当然,溥仪前半生也用电话办过一件实事,就是约见了白话文干将胡适,后者所倡导的白话文运动,就是把中文变得嗦起来的一种“白活文”。 CCTV去年6月曾经播出专门教授电话礼仪的节目,主讲者乃“知名礼仪与公共关系专家,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系主任,礼仪与公共研究中心主任”。博导强调指出:“礼是尊重,从互相尊重的角度,通话时间宜短不宜长。电话打多长好呢?电话礼仪有一个规则,叫三分钟原则。长话短说,废话不说,没话别说。我们有同志打电话很寂寞,拿起话筒就跟你捉迷藏,喂,你猜我是谁啊?有自恋倾向……浪费别人的时间就是浪费人家的生命,所以打电话一定要短。” 电话礼仪之方方面面,谈得都很到位,唯于“嗦”一项却未能免俗地不甚靠谱。为论证“短些短些再短些”,博导在开场白现身说法:“昨天我接了一个打错的电话,一个女孩子跟我讲,你这儿是保洁公司吗?我说是哪个保洁?宝贝的‘宝’,清洁的‘洁’?还是保卫的‘保’,清洁的‘洁’,是化妆品公司还是打扫卫生的公司?她说我找打扫卫生的那个公司,就是保持清洁的那个公司。我说你找它干吗?她说我找工作啊,我说我不是那个公司老板,你打错电话了。” 这通电话若是打到住宅,搁任何正常人那儿,都会直接挂断以“打错了”,有没有礼貌另说;若教授本人在学校外面还开着公司,除非真叫baojie或“保十洁”,否则,还是“打错了”,说文解字还是在线下玩较爽。至于“你找它干吗”之类,就有非礼之嫌了,和人家急着找工作的小姑娘比,倒显得教授自己是一个“很寂寞”的同志了。 ◎族谱是不靠谱的 专业化的不靠谱之事,当今有三:看风水、做品牌、治疗不孕不育。因为此三种专家门诊给出的承诺,全部都发生在未来,区别只是几年、十年八年乃至下辈子。于此三大专业不靠谱之外,近来犹新增了编族谱一项,以Soho的方式专办几百上千年前的事,属于由阴处往阳里看的风水、逆向的品牌建设、倒推的治疗不孕不育。 因不肯起草即位诏书,朱棣诛方孝孺。朱棣问:“汝不顾九族乎?”孝孺答:“便十族奈我何!”朱棣遂尽捕其族人及学生( 只为凑足十族,燕王也有“十景病” ),当着他的面逐一杀戮。这是600多年前的事了。600年来,中国社会内忧外患动荡不已,苟全性命于乱世的中国人家,到现在能像第五代或第六代导演那么脉络清晰地准确上溯至第五代或第六代者,已属非常不易,何况被一次过灭了血亲、姻亲乃至主要社会关系的老方家。 “便十族奈我何”除了大无畏的勇气,还透着远见之明。方孝孺殉难603周年纪念日,终于有人站出来说:“我们方家的一支在方孝孺被诛十族时侥幸逃了出来,经过600多年后才有了我。”此人是来自合肥的22岁大学生,自称方孝孺第23代孙,证据是国家图书馆藏《 上海著姓望族 》之《 方何宗谱 》( 以另一角度观之,此事既证实了方孝孺有远见,似也表明燕王的高度前瞻性,因其在下毒手之前根本没有理会杀孝孺“则天下读书种子绝矣”的劝告 )。被一一考据出来的还有“唐宋八大家”后人甚至柳下惠后人,后者更是一猛子“由此上溯”到炎黄二老那儿去了。 专家意见不一,大多倾向于族谱并不靠谱。关于方孝孺后人一事,有明史专家说只凭借族谱这一个证明来断定自己为方孝孺的后裔还为时尚早,“还需要其他的旁证,况且族谱也不一定就是真实的”。我个人则倾向于认为,在别人的家事面前,族谱和历史学家都不一定靠谱。“只凭族谱不足为据”有理,毕竟是就封闭的文本而论,若这些专家都是CSI里的那种,那么,除了“君子之德,五世而斩”这个历史学旁证之外,我们就可以用生物学和遗传学的技术手段考据出“君子之DNA百世不迁”,并且拿这个结果来慢慢说事儿了。 我非专家,所感唯有戚戚然。天下寻根认祖之事,通常只寻好人,不认坏蛋,循的是“良祖宗驱逐劣祖宗”定律。此固人之常情也。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凭着这一信念成为王侯将相之后,王侯将相本人及其后人最想证实的则是“王侯将相,宁无种乎?”若后人不能挺身而出,别说什么君子之德,就连前者的真实性也有可能遭到怀疑。寻根认祖之宏观理学指导是敬宗收族、慎终追远,落实到修谱凡例,操作上便骤然“调控”起来,元代《 闽泉吴兴分派卿田尤氏族谱 》特例“不书五”:“一、不道。谓悖逆大故,忘亲害事,致覆祖宗,伤害风化者,削籍不书。二、乱伦。谓子父妾,兄收弟妇,弟纳兄妻,男女无别,人所讳言者,削名不书。三、乱宗。谓本宗有应继子孙,不肯受立,而养异姓,招赘婿以乱宗支,据法不书。四、绝义。谓出承人后,赘冒人姓,日改代更,遂忘丘首,及妇人改节,与庙绝者,据义不书。五、辱先。谓为僧道,为尼祝,为巫娼,为娼妓,为伶优,为奴隶,为穿窬,及趋奉异教者,皆削不书。” 书此书彼,认谁不认谁,不仅是一种可操作的文化规范,也早已内化为人之常情。问题是,族谱虽经重重过滤,一旦有人较起真来,也能生出许多是非。近有自考为柳下惠后人的柳哲先生因不满有博客名“柳下秽”者而“不排除通过舆论和法律为祖先讨公道”:“有人怀疑柳下惠是传说中人物,有的非常不恭地说他性无能,我们海内外数百万柳氏后人感到愤慨,向博客网领导提出抗议,要求尽快撤消‘柳下秽’网名,对该网民真实身份进行调查,在博客网论坛首页向柳下惠后人公开道歉。” 认“圣之和者”( 孔、孟评语 )柳下惠为祖,符合“良祖宗驱逐劣祖宗”定律,本来没什么好说的,但“柳下两兄弟,一王一圣人”怎么办?“盗跖”怎么说?“柳下跖怒孔老二”又该如何正确对待?“柳下秽”之辩若因此而扩大化为柳、孔之争,人多势众的海内外孔家后人要是也较起真来,柳氏一门又将如何应战?或者,两家联手,矛头一致对准挑拨离间、炮制“巧伪人”之不恭骂名的庄子后人,再顺藤摸瓜地一把揪出在《 史记 》中为柳氏祖先树立了“日杀不辜,肝人之肉,暴戾恣睢”这种变态形象的司马迁后人,看他们杀得兴起,方孝孺后人VS朱元璋后人,岳飞后人VS秦桧后人,第二、第三战场相继开辟,再卷入包公后人( 周星驰? )和陈世美后人( 陈小春? ),届时所要处理的,就不只是“若干”的历史问题了。 李敖说,蒋氏及国民党高层的政坛关系“是由一根生殖器串起来的”。其实任何人欲以考据之法归宗认祖,除此之外也不能依靠别的东西。好生把族谱串起来就是,以生殖器的名义打闹,就更不靠谱,甚至离谱了。 ◎我的太空奥德赛 普鲁斯特这样写道:“一个人本不愿旅行,并为此烦恼多时,最后来到车站才下决心取消旅行,于是高高兴兴回到家中解开行装。”在太空旅行一事上,这正是最适用于我的心情写照。 第一次听说美国太空探险公司首次向中国公民推出“私人太空旅游”服务的消息,我着着实实地为此烦恼了整整七天。对于我这么一个连坐趟飞机也思前想后、提心吊胆的人来说,“私人太空旅游”实在是人类的一小步,个人的一大步。最现实的困难是,本人的体重长期保持在80公斤以上,而目前把每公斤物体送入太空的成本据说是50000美元,照此推算,要把鄙人这样的庞然大物送上太空,我得花费400万美金,足够我在地球上任何地方闲庭信步爽一辈子的了——唯一不解的是,众所周知,任何物体进入太空之后都将处在失重状态,也就是说,按重量收费的政策近乎商业欺诈,最起码在一个文科生看来。 无论如何,最终我还是“下决心取消旅行”,并且躺在床上就高高兴兴地解开了思想上的包袱。毋庸置疑,这绝对是一种酸葡萄心理,然而即便是酸葡萄,却也各有各的酸法——例如,如果说太空开发在大家看来乃是两个超级大国在冷战时代大搞军备竞赛的恶性竞争,那么,向中国消费者隆重推出的“私人太空游”,在我个人看来,大致上就属于一项“军转民”产品,和改革开放初期的冰箱、摩托车实在也差不太多。 正所谓“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我想,这一次我的思想应该是走得实在太远了,远得足以把我绕回原地。想想,花2000万美元,参加轨道太空飞行的旅行者将在太空国际空间站上居住8天,环绕地球120周( 约300万英里 ),体验身处浩瀚宇宙空间的奇异感觉——很好,但是吃饭怎么办?偶尔坐火车出趟远门,我连餐车里的晚、午两餐都受不了,别说整整8天了。我尝过杨利伟在天上用的罐装食品,味道可以接受,问题是,当时我乃结结实实地站在自家厨房的地面上打开那些太空罐头的,但是根据前苏联联盟30号和联盟31号飞船上安装的“电子味觉测量仪”的测试报告证实,一旦进入失重状态,人的味觉也将随之失调甚至失去,在这种情况下,你就是在我面前摆上整套的满汉全席请我连吃8天,也丝毫无助于削弱我将记你丫一辈子仇的坚定决心。 退一万步,看在“体验身处浩瀚宇宙空间的奇异感觉”份上,吃不好也就算了,然而“电子味觉测量仪”在联盟30号和联盟31号飞船上还记录到另一项“奇异的感觉”:即失重飞行初期( 2至6天 ),由于胃肠道蠕动减慢,导致肠道中气体存量偏高,从而导致航天飞行者在飞行途中放屁紊乱,或一吃就放,并一直持续到饭后1小时,或有屁放不出来,进退两难。虽说此症状在6天之后将逐步消失,但是对于8天团的团友来说,此时离降落也不远了。 除了肚子里太空,“太空8天团”更严重的问题是抽烟。在长达192小时昏天黑地的旅途中,不会有吸烟区,不会有团友,更不会有善于说段子的饶舌导游和性感的地陪或妖艳的全陪。说到段子,倒想起这样一个:NASA为了进行某项测试,请了三个来自不同国家的男人上太空,每人只准携带50公斤重的随身物品登机。美国人带了50公斤重的健身器材,俄国人带了50公斤重的美女一名,韩国人爱抽烟,乃携卷烟50公斤。一年之后,太空船返回地面,三人会见记者,但见美国人因在太空舱里健了一年的身,变身为大只佬一名;俄国佬也不赖,没闲着,和美女生了一个健康的太空婴儿,一家三口红光满面,唯独韩国人面黄肌瘦,一脸郁闷。一众记者遂异口同声道:“O,您这一定是抽烟抽的吧。” “别提了,”韩国人答,“NND忘了带打火机!” 如果你酷爱裴勇俊,大可把忘带打火机那位的国籍换成美国、俄国或日本,就像前面看着像奔驰后面瞧着像宝马的韩国车那样,几乎所有的段子都是一个开放文本,这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本人乃是5000万中国烟民中资深的一员。就算我带了一整箱温州打火机、甚至高举奥运火炬登机——就算有吸烟区吧,终因吃不好饭,也就丧失了饭后烟的乐趣。因此,显而易见的是,太空旅游对我来说就意味着整整8天不吃饭、不抽烟,没事光放屁或有事不放屁。就算我把一切都强忍了,但是,万一我在天上真的没看到地球上的长城或万一我确实看到了,从天而降之后,面对地面上那些执着的人们,将要如何解释,如何交代?又将情何以堪? 正所谓“寂然凝虑,思接千载;悄然动容,视通万里”。从前,我们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从前,我们仰望头上的星空,俯察内心的道德,素是素了点,可大家伙的太空旅游生活还是搞得很丰富、很靠谱,不但省老了钱,更全然没有以上这些烦恼。库布里克本人也从未报名参加过任何太空旅行团,照样玩得爽翻,而且,据说也就是吃了些药,跟嫦娥当年所选择的太空飞行模式,基本上一模一样。([EXC])